工资条例:难题众多 年内恐难出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5:52:11

最受关注条款一:工资协商制度
工资协商是《工资条例》中另一块重要的内容,是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形式、收入水平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早在2000年国家就出台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一个主要的问题是,谁来牵头协商?协商未果的话,有没有后续的救济手段,作为集体协商的双方,雇主和雇员之间谁更强势一些?另外,协商的依据是什么?[详细]
最受关注条款二: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指的是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被派遣工和本企业员工享有同样的权利。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这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怎么衡量?提供“相同的劳动量”,这相同的劳动量,怎么测量?[详细]

基本问题仍存在很多争议
《工资条例》虽然早已成型并修改多次,但一些条款涉及的基本问题仍存在很多争议,主要在工资的定义、调整范围、决定及增长机制及工人加班工资基数、政府调控职能等方面仍缺乏共识。比如“纳入到《条例》中规范管理的工资,到底包含哪些内容?是整个职工薪酬的概念,还是仅仅为货币工资的概念。” [详细]

高管职工工资差距难规范
起草中的“工资条例”对缩小企业高管和一线职工的工资差距并未直接作出规范,而是通过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职工,特别是普遍职工工资来解决。“一般而言,无法将‘倍数’问题写入法规,国际上也没有先例。如果硬性规定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倍数关系,会让公众认为我们又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详细]

垄断行业反对年内难出台
一位参与《工资条例》制定的人士透露,该条例遭遇了来自垄断行业央企的极力反对。据他介绍,垄断行业的央企认为他们的企业福利部分不应该计入到工资收入,否则纳税和社保缴纳的工资基数太大。比如,央企的人均月收入是1万元,各种社保和纳税上调10%就是1000元。[详细]

矛盾焦点:工资总额计算
“央企人力部门把对于《工资条例》的讨论又拉回到最原始的问题上——什么是工资。”“垄断行业的央企认为他们的企业福利部分不应该计入到工资收入,否则纳税和社保缴纳的工资基数太大。”该人士明确表示,“正反双方展开了漫长的讨论,意见难以统一。年内出台的可能性很小。” [详细]

工资集体协商制很难落实
目前情况下,这种集体协商制在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中很难落实。“这些企业本来做的就是低附加值的东西,经营收益低,缴纳税收后所剩不多,如果再强迫其提高员工工资收入,很可能导致有些企业破产或者使企业主放弃经营。”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税收制度的支持,工资集体协商制难以在这些企业中实施到位。[详细]

相关配套措施的不够成熟
更关键的则是相关配套措施的不成熟。“比如工资协商时,如不能直接采用集体协商,能否要求用人单位必须采用其它平等协商共决的办法?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劳资双方谈不拢怎么办?不能罢工,又由谁来作最终裁决?三方协调机制能否参与其中?解决这些基本问题都需要时间。”[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