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条例年内出台 最低工资标准应怎样“与时俱进”(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5:05:49
 网易 > 新闻中心 > 滚动新闻 > 正文.path .crumb { float:left;}.zwr_search {float:right; margin:9px 0 0; display:inline;}.zwr_search .select_box {background:url(http://img1.cache.netease.com/cnews/img10/zwrss_bg.gif) left -82px no-repeat; width:45px; height:18px; ove rflow:hidden; border:none; position:relative; text-align:left; cursor:pointer; float:left; margin-right:4px;}.zwr_search .select_box .select_list {display:block; position:absolute; width:3em; line-height:19px; left:0; top:0; background:#fff; display:none;}.zwr_search .select_box .search_site {height:18px; line-height:20px; padding-left:6px; float:left; overflow:hidden;}.zwr_search .select_box .select_list {width:43px; border:1px solid #B4B4B4;}.zwr_search .select_box {width:45px;}.zwr_search .select_box a {display:block; height:18px; text-indent:5px;}.zwr_search .select_box a:hover {background:#1E50A2; color:#fff; display:block; height:18px; text-decoration:none;}.zwr_search .select_box a.active {background:#1E50A2; color:#fff; display:block; height:18px; text-decoration:none;}.zwr_search .textBox {width:88px; height:18px; color:#7B7C7D; background:url(http://img1.cache.netease.com/cnews/img10/zwrss_bg.gif) left top no-repeat; border:none; float:left; line-height:18px; text-indent:3px;}.zwr_search .btn {overflow:hidden; width:41px; height:18px; background:url(http://img1.cache.netease.com/cnews/img10/zwrss_bg.gif) left -41px no-repeat; border:none; float:left; line-height:19px; font-size:12px; cursor:pointer;}.zwr_search form {float:left;}
新闻 新闻网页

工资条例年内出台 最低工资标准应怎样“与时俱进”(图)

2010-05-19 08:03:00 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北京) 跟贴 1 条 手机看新闻   最低工资标准同样需要“与时俱进”

  中广网

  事件近来,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涨”声一片。随着今年年初江苏省在全国率先确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一季度以来,宁夏、吉林、山西、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天津等省市自治区相继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过20%。

  中广网北京5月18日消息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日前透露,有20个省份计划在年内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朱煦特作如下点评。

  朱煦:来关注最低工资标准,我们注意到在山东和江苏等七个省正在试点最低工资标准与物价水平进行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方向,尽管有专家担心,说如果跟物价调整联动起来以后,当物价向下波动的时候,是不是说我们的工资标准也要向下呢?

  我想这种担心固然有一定道理,但是我们要注意到物价总水平更多时候是向上还是向下,还有各地在标准制定不同,更多是考虑是物价水平的因素还是不考虑物价水平的因素,我们注意到在最近有11个省市自治区都进行了调整,调整幅度都是向上,而且幅度都在两位数以上,最高调整到28%。

  我们四个直辖市,调完以后的水平重庆600多元,北京800多元,天津900多元,上海1030元,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生活在这四个城市的居民一定感觉到这样的数字标准和物价的水平和购买力到底是什么样的含义,所以如果我们不把物价水平纳入到最低工资标准考虑一定是没有顾及最底层、最基础岗位人们的工资收入的基本保证,所以我认为,物价一定是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因素。

  我们也不能认为涨到一千块钱就认为有多高了,一千块钱在大城市能够干什么?心里都非常清楚的,我们更盼望的最低工资水平不仅跟物价,而且还应该跟工资指导价,跟劳动密集型的和服务行业的最基础岗位的工资有一种更紧密的联系和联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使这些基础岗位的从业人员的工资水平逐步向上,逐步提高,使我们的贫富差距能够合理的缩小,能够有一个更好的趋向,这样才能使我们更多的基础岗位上面的劳动者能够逐渐获得更高的收入,而这些收入除了他们自己本身的议价能力很弱,我们有了这样一个保证之后,就可以不用靠他们去和雇主争取,而是由最低工资保证给予更多的保障。

  :

  工资条例年内出台纳入工资协商与同工同酬条款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作者:王红茹常红

  近来,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涨”声一片。

  随着今年年初江苏省在全国率先确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一季度以来,宁夏、吉林、山西、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天津等省市自治区相继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过20%。

  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日前透露,有20个省份计划在年内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与此同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其他具体措施也在紧锣密鼓地制定过程中。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起草修订的《工资条例》将在年内出台,全社会呼唤已久的工资协商制度、同工同酬等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条款将被纳入其中。

  中小企业工资协商推进难

  5月1日起,宁夏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增幅达24.9%;吉林省新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于5月起执行,平均涨幅为22.9%,这是自2007年7月以来,吉林省首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针对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北京大学国民经济核算与经济增长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志洲表示,除了让收入分配更趋合理,此举另一大意义在于调整产业结构,“企业发放工资增加了,生产成本就会增加,这就逼迫企业必须向更有技术含量的领域转型。”

  现实中,为了削减人力成本,各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往往会成为一些企业为员工设定的标准工资。尽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早在2000年就出台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当出现“本单位利润增长、本单位劳动生产率提高、当地政府工资指导线提高、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四种情况之一,都可以提出涨薪要求。

  传统的企业工资确定方法是: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而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形式、收入水平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两年之前就已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08年3月5日,在全国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报告把“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上升到了政府行政层面的具体要求。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方面能够维护一线职工的权益,使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提高相适应,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企业劳资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调动所有职工的积极性。”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但是由于目前存在的制度缺陷和其他问题,工资集体协商在具体实行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阻力,使得实施的覆盖面依然偏窄。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在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表示,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窄,全国共有1300万家企业,其中超过1000万家的中、小企业(也就是将近80%的企业)还没有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山西省总工会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王珍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在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般都能实现,每年工资也能够根据效益的增长而上涨。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数量众多且为就业主体的中小非公有制企业协商难,需要强力推进。“在这些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中单独开展集体协商,普遍存在企业老板不愿谈、职工谈判能力弱‘不敢谈、不会谈’的问题。好多中小企业主不想和职工方协商工资,认为‘企业就是我自己的,工资肯定是我说了算’。”

  对上述现象,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也表示认同,“我们应该承认,工资集体协商推行了这么多年是有成就的,对保障工人的权利,特别是提高工人的工资起到积极的作用。但中小企业工资协商推进较难。我认为,在中小企业推进的基本前提是要建立工会,要有真正代表工人的工会去协商。”

  但即便工会成立了,雇主也存在拒绝协商的可能,那么工会和职工该如何维权?据记者了解,目前对此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从我们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工资集体协商是一种选择性的或者是柔性的规定,并非强制性的。强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势在必行。”王珍表示。

  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张世平也在公开场合表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将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劳工三权”需立法保障

  记者了解到,在珠三角等一些地区,为吸引和留住日益宝贵的劳动力资源,众多企业也开始着手提高工人工资和福利待遇,采取的方法就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工资协商制度全面建立后,如何保证其能有效实施?

  常凯认为,工资协商制度“要防止搞形式主义,要为协商创造一些条件,比如说工会组织问题、工会独立性问题,工资协商的手段问题、压力问题、效果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应该系统地去研究,要提出一些对策性的办法。”

  据记者了解,除了2008年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进行了?“倾斜”保护以外,为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我国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相应政策,推动劳动者薪酬保护制度的完善,将要出台的《工资条例》也将对工资集体协商作出明确规定。

  “工资协商问题,其实不仅仅是协商工资,更是涉及到整个劳资关系基本权利的实施问题,如工人的组织权、谈判权、罢工权,即劳动法上所谓的‘劳工三权’。而劳资关系问题、工资问题、工资协商问题涉及到劳资关系系统和政策怎么去调整,应统筹考虑。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工资协商的效果会打很多折扣。”常凯表示。

  在杨宜勇看来“在工资协商中,政府、工会、企业主、工人等都有责任,各自的工作都要做到位。”

  “工资协商应该逐渐地硬起来。比如在国外,工人找你谈,企业主可以躲着不谈;不谈可以,工资就可按当地GDP加上物价水平涨,逼着企业主回来谈。”杨宜勇表示,对于不愿接受协商制度的企业,政府可以通过完善制度对其进一步施压。

  专家:“工资条例”出台值得公众期待

  1

  专家解读:

  专家:“工资条例”出台值得公众期待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日前透露,有20个省份计划在年内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朱煦特作如下点评。

  朱煦:关注一下即将在年内出台的工资条例,工资条例当中有两个点是值得大家非常关注的,一是关于工资的集体协商制度,说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早在2000年就出台了,叫“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在两年前的两会上面,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也明确指出,要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报告把推动企业建立“工资协商制度”上升到了政府行政层面的具体要求,但就从我们现实情况来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际的情况,落实的情况或者说现实层面上面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呢?

  应该说这些年来有改善,有在那些企业也实现了,甚至个人可以和企业进行工资的讨价还价,但是在相当大的一个层面,特别是中小企业,“工资协商”这个问题还是落实得不是很好,并且这里主要的问题就是,谁来牵头进行协商?如果说协商未果,后面有没有后续的救济的手段,作为集体协商能力,雇主和雇员之间谁更强势一些?这些问题应该说都还没有得到一个更好的解决,再有协商的依据是什么?我们用什么样的价格作为参考价格来进行协商,有些企业说好你给我商量,那我把最低工资标准拿出来,你看比这高不高?比这高了,那就可以。

  这个问题也牵扯到市场用工的供需的平衡情况,也使得一些基础型岗位的工人在议价过程当中能力较弱,恰恰在这个时候社会力量、政府的力量和我们一些保障部门的力量应该更去偏向于这些弱势群体,使他们有一个更好的议价能力,这时候我们的工会,我们曾经有过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及社会上的一些中介组织或者说一些权益维护组织,其实都是可以的,有可能参与到集体议价过程当中,但如果我们有了“工资条例”,相信在有法可依上面会有一个更强力的支持,这是我们十分期待的。

  《工资条例》立法首先得冲破央企障碍

  来源:中国经营网

  《工资条例》被认为是收入分配改革的标志性内容,但是据国内媒体近日透露,这部以保障劳动者权益为宗旨的管理条例,此次遭遇了来自垄断行业的央企反对意见,并有可能被拖入无限期辩论的泥潭。

  《工资条例》草案年后已上报给全国人大,由于该草案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收到了来自法学界以及企业界的诸多意见,因此全国人大要求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继续对《工资条例》内容进行修改。据一位参与该条例制定的人士透露,“我们看到了反馈意见,主要是各大央企的质疑意见比较多,反而民企的反对声音非常小”,“央企人力部门把对于《工资条例》的讨论又拉回到最原始的问题上——什么是工资”。

  该人士表示,争议的关键在点在于如何定义企业员工享受的福利。垄断行业的央企认为他们的企业福利部分不应该计入到工资收入,否则纳税和社保缴纳的工资基数太大。

  另外,垄断行业中的央企反对把优厚的福利待遇也纳入到工资的范畴当中,也是因为《工资条例》明确规定了同工同酬,这意味着央企需要提升“派遣工”的待遇并加大自身的人力成本。该人士表示,截至目前,正反双方展开了漫长的讨论,意见难以统一,“年内出台的可能性很小”。与此同时,该人士并不认为《工资条例》的出台会拉低垄断性央企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工作差异,因为央企职工在工资外的福利和收入已经占据了收入的绝大部分,而且透明度很低,所以即便《工资条例》获准通过,实践起来也是非常困难的。

  《工资条例》关键要落到实处

  2

  网友热议:

  《工资条例》关键要落到实处

  来源:西安晚报作者:李劭强

  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日前透露,有20个省份计划在年内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与此同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其他具体措施也在紧锣密鼓地制定过程中。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起草修订的《工资条例》将在年内出台,全社会呼唤已久的工资协商制度、同工同酬等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条款将被纳入其中。(见今日本报19版)

  应当说,工资协商制度和同工同酬待遇都不是新鲜话题。对劳动者来说,劳动是一种实现价值的方式,对于用工者来说,劳动是劳动力的购买和使用,在这个过程中,劳动者与用工者是平等的,用工者之所以愿意付给劳动者劳动报酬,是因为劳动者提供了他们需要的劳动力,为用工者创造了价值。而至于同工同酬待遇更是一种常识:劳动者的报酬取决于劳动力的价值,付出同样劳动的劳动者自然应该获得同等的报酬,这是公平的应有含义。

  但为何新闻会将此两点作为新闻的看点,而且舆论也确实对这两点投以了强烈关注呢?原因在于,虽然这样的话题不新鲜,道理不复杂,但有时候,这两个基本的常识却没有在现实中成为共识——用工者认为给个工作机会已不错,工资怎么可能容得劳动者发言?而用工是有编制聘用之分的,没有编制谈什么同工同酬?

  正是这个原因,人们才会对原本属于常识的内容如此关注,并且对新作规定的《工资条例》如此感兴趣。虽然,从舆论的反应看,人们并不相信《工资条例》稍作规定,工资协商制度和同工同酬的待遇就会轻易实现,但是从这种质疑中同样可以读出人们的期待——除了先前的失望之外,还有对其实现的迫切愿望。那么,那些原本属于常识的内容到底该如何在现实中得到真正的执行?

  显然,不能只靠规定。其实,关于劳动者的权利,同工同酬的规定,相关的法规都有所涉及,但规定与现实有反差,只能说明在现实的力量失衡情况下,号召性的规定并没有发挥期待中的效力。因此,要想使工资协商制度和同工同酬成为现实,就必须对这种规定如何实现有详细的制度设计。而且,还应该在制度中标明违反规定的处罚和被损害时的救济。(作者系教师)

  做大劳动者蛋糕路在何方

  来源:人民网
  今年是名副其实的“最低工资调整年”,但最低工资的调整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掌声。专家认为,原因有三:一是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了企业成本,反过来工作岗位就会变少;二是相比GDP增速,最低工资增速聊胜于无,甚至有些不进反退的味道;三是在GDP三大块中,政府收入增速过快,有挤占劳动者收入“嫌疑”。

  分子不敌分母

  1月22日,江苏率先宣布,自2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从850元调整到960元,涨幅约为13%。之后,浙江、广东、福建、上海、天津、山东等陆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过20%。

  截至目前,今年已有11个省区市调整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整幅度达17%左右。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言人尹成基介绍,还有20个省份计划将在2010年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然而,全国大范围最低工资调整幅度存疑。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日前对外界表示,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从1978年到2005年,与劳动报酬比重的持续下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

  “假如GDP为分母,那么劳动者的报酬则是分子,分子的发展速度远远赶不上分母的速度。”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对《国际金融报》记者一语道破天机。

  三块收入细算账

  中低收入阶层工资的改善幅度远远赶不上社会发展的速度,对此,孙立坚认为,问题出在要素分配上。“要素分配包括劳动力分配和资本分配,我国是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结构,应该以劳动力分配为主,但现在中国目前有向资本分配倾斜的趋势,劳动者得到的报酬相应减少。”

  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宋颂兴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政府收入、企业收入、居民收入是GDP的三块蛋糕。在企业利润上升不明显情况下,政府财政收入增幅则高达30%,远超GDP的增长速度。“本来归劳动者的那份蛋糕被切去了,非常明显。”

  宋颂兴认为,在GDP的三大块中,企业必须获取利润,政府收入也有税法等法律保障,只有劳动者收入处于最弱势地位,除了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之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组织和法律对其加以保障,需引起足够重视。

  产业升级为根本

  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因收入分配和保险福利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占劳动纠纷的65%以上,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当务之急是要先增加居民的总体收入,政府该让利的要让利。”宋颂兴建议,在让劳动者得到应得的那份大蛋糕后,再进一步细分人群,通过调整所得税转移分配,调节过高收入,提高最低收入,分食小蛋糕。

  孙立坚则从宏观层面提出了“三步走”对策,第一步加快推进城市化、国际化进程,充分创造就业机会;第二,对金融体系严加监管,控制资本密集行业中的金融泡沫,预防产业资本空洞化,提高劳动者分配权力;最后,加快产业结构升级,使劳动力在技术密集型企业的地位不可替代。

  两位专家均认为,一味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会推高企业成本,这样一来,企业就不干了。”孙立坚提醒。
工资条例年内出台 最低工资标准应怎样“与时俱进”(图) 工资条例将在年内出台 《工资条例》将在2010年内出台 《工资条例》将在2010年内出台 工资条例年内出台 工资不再单由资方说了算 《工资条例》年内出台 工资不再单由资方决定 工资条例年内出台 纳入工资协商与同工同酬条款 工资条例年内出台 纳入工资协商与同工同酬条款 《工资条例》年内出台 工资不再单由资方说了算 遭垄断行业央企极力反对 工资条例年内难出台(图) 工资条例:难题众多 年内恐难出台 工资条例遭垄断行业极力反对 年内恐难出台 工资条例有望年内出台?加班费等纳入协商范畴 收入分配改革启动前奏 工资条例将在年内出台 遭垄断行业央企极力反对 工资条例年内恐难出台 遭垄断行业央企极力反对 工资条例年内恐难出台 (2) 工资条例年内恐难出台 遭垄断行业央企极力反对-搜狐财经 工资条例年内恐难出台 遭垄断行业央企极力反对 工资条例遭垄断行业央企极力反对 年内恐难出台 又难产了!遭垄断行业央企反对 《工资条例》年内难出台 工资条例年内恐难出台?遭垄断行业央企极力反对--公益--人民网 工资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职工工资增长或与CPI挂钩 工资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职工工资增长或与CPI挂钩 05月18日_工资_四川在线-全面理财频道-工资条例年内出台 工资协商与同工同酬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