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新解》(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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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新解》(连载...)
《易经新解》 第一部分
解读《易经》的方法(1)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本书解读《易经》经文的方法,是根据新训诂学的方法。在本书的注释中将说明译文所根据的文献及语言学根据。说明,就是要援引根据,指出普遍理则,即前人所谓我出凡例,而不是主观武断地指认。
训诂学的本源,是汉语语言及语义的考古学。这门学术的目的,是寻求书面文字记载的语言辞源和语源,即由文字及语音层面而深入于探求语言词义及语源。
中国古代文字语言的研究,有三个系统:一是许慎《说文解字》所代表的系统,主要根据字形去解说字义,这是形象文字的系统(形义学,近世则罗振玉、王国维、郭沫若之学多承之);二是《尔雅》所代表的系统,采取以同义、近义词归类的方法,此乃汉语语义学的系统。{1}三是刘熙《释名》所代表的从语音追溯名源、语义的系统(为明清考据学派及近世章太炎、黄侃之学所承授)。三个系统,代表三种方法。本书兼而用之,但以声义与语义归类方法为主。
汉字之所以称“字”,许慎说:字者滋也,滋乳而繁多,而滋乳的纽带是语音。清儒曾概括汉大儒郑玄的语言训诂学方法而指出:“古书传世,初凭口授,后始著之竹帛。传闻异辞,移写异体,故文字多不一致。郑玄尝论其事:其始书之也,仓卒无其字,或以音类比方假借为之,趋于近之而已。受之者非一邦之人,人用其乡言,同音异字,同字异言,于兹遂生矣。”{2}“声音宣而文字著焉。字日滋而声亦渐转,得其声始,则屡转而不离其宗。由是审音而定义,昭晰于制字之原,则互训反训,展转相训,亦屡变而不离其旨。”(邵晋涵《汉魏音说》)
我们看《易经》帛书与传世本,在文字上歧异甚多,而常音近相假,可知先儒之说确为深刻之论!
一种世俗流行说法,认为汉字是象形文字。此说始倡于19世纪西方汉学家,此辈不懂中华文化,故生此浅妄之说。20世纪初的一些中国学者亦信从之。此谬说流传多年,积非成是。但实际上,商周以下,汉字早已脱离象形文字阶段。
大约从商代开始,假借字(别字)已在汉字使用实践中居主导地位。“据统计,甲骨卜辞中的假借字约占70%,周金文的情况也差不多。”{1}
汉字不同于西方的拼音字,亦不同于埃及的象形字。汉字是独特的形音义综合文字,而以音义为主,综合为一个表达能力极强、信息容量极其丰富的符号系统。所以我认为,汉字既不是拼音文字,亦不是象形文字,而是综合象形、拼音文字的优点,而扬弃其缺点所发明的一种信息量最丰富、应用上亦最方便,属于第三类的文字体系。《易经新解》 第一部分
解读《易经》的方法(2)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自孔子以下,《易经》的经文,可以说从来未被真正读通读懂过,因此而引来浩如烟海的注释。但基本上属于盲人摸象,各以一肢一爪片面之臆测为说。
近人有注马王堆帛书《易》者,随文发意,肆作臆解。以为传世之《易》与帛书《易》似乎乃完全不同意义的两本书。殊不悟帛书《易》、传世《易》之经文皆源于同一《易经》也。其不同,仅仅是记录之文辞因语言读音摹写之不同,而非本身意义之不同。
清学术大昌,主要成就在训诂学,但唯独易学,成就甚少。
乾卦卦辞“元亨利贞”四字,两千年来说者穿凿难通。其实,“元亨”读为“元享”,元、大,古字通用,元享即大享,即大献享。利贞,即利征,利于征行。贞、正、征之通用,可参泰、否二卦:
“拔茅茹以其汇,征吉”(泰初九)。“拔茅茹以其汇,贞吉”(否初六)。知道贞可训为征,则坤卦卦词“利牝马之贞”,即“利牝马之征”,即利于骑乘牝(母)马出行,豁然贯通。而此句两千年来多释贞为占卜,旧释“利于以母马为占卜”,或释为“正固”,谓“有利于母马的正固”,诸旧说皆殊为奇怪而难通。贞字在《易》中多见,或借做“占”,或借做“征”,或读为“直”(引申为德、得),未可一律。唯旧之解《易》者往往不究本源,泥于字面文义而作穿凿附会之谈。浪解奇出,观之可笑。
又如贲卦,“贲其趾”,旧说或以“贲”为文饰,曰:“文饰其脚丫,舍车而徒步。”殊不料贲乃奔之借字。《诗·鄘风鹑之奔奔》,鲁齐两家《诗》,“奔奔”均为“贲贲”。“贲其趾”,即奔其止也。
又如需卦。昔人不明“需”(帛书作襦)即“溽”(《归藏》)、“濡”之通假。“需于沙”即雨之“濡(润)于沙”。又不明“蒙”即濛之假借,困于蒙即困于雾濛。“击蒙”,即“启蒙”,雾散之意,因而种种妄异之说奇多。《易经新解》 第一部分
解读《易经》的方法(3)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此类妄说,在《说卦》中已出现,到魏晋之际王弼更入形上之途。盖《易经》来源太古,即使我们承认《易经》之爻辞是周公之所作,则到孔子时代,也已历经五百年以上。所以孔子时代已以读《易》为艰。孔子说:“《尚书》多淹矣,周易未失也,且又古之遗言焉。”(帛书《易经》“要篇”)又说“假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
西汉学者刘歆尝谓扬雄言:“今学者有禄利,然尚不能明‘易’。”可见汉代人已昧于“易”之本义。而到王弼时代,《易经》则流传已近两千年。其古义淹失,而经师门派不同,传述亦分歧,甚至明白易解之义,也被曲解妄说而导入迷途。
如师卦象辞:“地中有水,师。”简单明白。而陆绩曰:“坎在坤内,故曰地中有水。师,众也。”按:师乃湿字之假,故云“地中有水,湿。”坎,沆也。地中有沆,曰“湿”。陆氏读师为众,是根本解不通的。陆氏乃三国时人,解象已失古义。何况后人而曲解之乎?
几千年来,语言的变化,方言的混淆,重重误解的堆积,使得《易经》经文之真义更加扑朔迷离。阮元《周易正名校勘记序》曰:“易之为书最古,而文多异字。”盖《易经》之爻辞,本口耳相传,记录者记音不记字,故卦名及卦爻辞古文、今文、帛书各不同。若泥于表层文字之字义求解,必陷无边之迷惘。
孙诒让《札迻》序谈古书之文字变迁云:“竹帛梨枣,钞刊屡易,则有三代文字之通假,有秦汉篆隶之变迁,有魏晋正草之混淆,有六朝唐人俗书之流失,有宋元明校篆之羼改。逵径而出,多歧亡羊。”
王国维指出:“诗书为人人诵习之书,然于六艺中最难。以弟之愚暗,于书所不能解者占十之五,诗亦十之一二。此非独弟所不能解也,汉魏以来诸大师未尝不强为之说也,然其说终不可通。以是知先儒亦不能解也。其难解之故有三:讹阙,一也。古语与今语不同,二也。古人颇用成语,其成语之意义,与其中单语之意义又不同,三也。”
清人焦循著《周易假借论》指出:“近者学《易》十许年,悟得此例引申之妙。乃知彼此相借,全为《易》辞而设,假此以就彼处之辞,亦假彼以就此处之辞。……各随其文其声贯,而声近则以借相通。”
杨树达论《尚书》云:“《尚书》文字博奥,读者每苦其难通,深求其苦,实以通假字多,不易得其本字耳。苟得其字,未尝不明白易解也。”
这一道理,应用于《易经》亦然耳。《易经新解》 第一部分
解读《易经》的方法(4)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训诂学——汉语语源考古学的重要原理是以声音,即以自然语言作为寻绎文字语义的根本,以声求义,以义理形,而不是以字形为本原,据字形而求意义。钱大昕云:“古人训诂,寓于声音。字各有义,初无虚、实、动、静之分。好恶异义,起于葛洪《字苑》,汉以前无此分别也。”(《十驾斋养新录》)
清儒王引之云:“训诂之要,在声音不在文字。声之相近者,义每不甚相远。”(《经义述闻》)
清儒戴震指出:“疑于义者,以声考之。疑于声者,以义正之。”
王念孙云:“凡叠韵之字,其意即存乎声,求诸其声即得,求诸其文则惑。”
章太炎云:“治小学者,在于比次声音,推迹故训,以得语言之本。”
洪亮吉《汉魏音序》:“古之训诂即声音。《易》说卦:乾,健也。坤,顺也。《论语》曰:政,正也。……展转相训,不离初音。汉儒音经,咸遵斯义。以迄刘熙《释名》、张揖《广雅》,魏晋以来《声类》、《字诂》诸作,靡不皆然。声音之理通,而六经之旨得矣。”
邓廷桢说:“古双声叠韵之字,随物名之随事用之,泥于其形则龃龉不安,通乎其声则明辨以析。”“说经者不求之于声,而泥于形以诂义,鲜有不迂曲者也。”(《双砚斋笔记》)
《帛书》64卦及8纯卦多与传世本不同卦名,表明以往根据传世本表面字义对卦名的考释多不足信。盖卦名之义在声义不在文字,不可根据文字之形而泥之也。
这一训诂学的根本方法,即循义辨音,以音统形,是清代训诂语言学者勘读古籍的密钥,也是本书重新研治及解译《易经》的根本之方法。
{1}《尔雅》一名,古无达诂。以余谬见,尔古音泥,粘也。雅,义也。所谓“尔雅”,即一连串近、同义词的粘连、归类和互释。
{2}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引。
{1}刘又辛:《通假概说》,巴蜀书社1988年版。《易经新解》 第一部分
“周易”释名(1)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对《易经》之名,历代注家好作凿空或迂曲之论。实际对“易”字之本义,仍应探诸“易经”之本身。
周,本音为畴。畴,“耕治之田也”(《说文》)。周本字正像栽艺之田畴。周、畴音通,周乃畴之本字,畴为后起形声之字。周、畴音又与筹通,筹即策也。《史记·天官书》云:秦乱后,“畴人子弟分散”。畴人,即策人,策筮之人也。
“易”字通“演”。《周易尚氏学》云:“说者(郑玄)以‘简易、不易、变易’释《易》之得名,皆非。”其说甚是。尚秉和以为,“易”乃动词,意义为“占卜”,并引书证云《史记·大宛传》:“天子发书《易》,云‘神马当从西北来{1}。’”谓发书卜也。又《武帝轮台诏》云:“‘易之,卦得大过’。易之,卜之也。”其说以“易”为“卜”,认为“易”的词性是动词,因之认为“易”有占卜之义,甚是。但何以“易”有占卜之义?其说则未达。实际上,“易”即“演”之别名。
所谓“易”者,即“演”也。易、演一音之转,语义相通。纬书《易稽览》郑康成注:“推易天地人三元术。”所谓“推易”,俗语谓之“推演”。
(按:“推演”是一个古代早有的词。南北朝北魏宣帝名“推演”。《魏书·序记》曰:“因其人多谋,故号曰推演。盖俗云钻研之义也。”)
综上述,“周易”者,筹易、策易也,演易也,筹演也,推演也。策者,策筮也。《易经》者,演经也,演变之经。《易经新解》 第一部分
“周易”释名(2)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易,本字为蜥蜴(及鳄鱼)之象形,本义即龙。龙(蜥蜴)中有随环境不同而隐形善变色者,俗名“变色龙”。故“易”有变易之义。《玉篇》:“易,转也,变也。”《广韵》:“易,变易也,改也。”易古音又与递、代通(喻定准旁纽,锡部叠韵)。《九辩》:“四时递来而卒岁兮”{2}。
演亦有变义,“演”与“衍”为同源字。《说文》释“演”之本义,为水流蔓延,“衍”之本义亦为水流广布或长流。“衍”字从水从行,以水行为会意。演字从水从寅,从寅得音,是形声字。易、演、衍,此三字之音义俱相通(段玉裁《说文注》谓“演”之古音读引,与易乃一音之转)。又《系辞》称“大易之数”为“大衍之数”。演、衍及易,三字在上古典籍中常可互用。
故唐一行著《大衍论》,称“大衍之数”为“演天地之数”,亦称“大易之数”。
《大戴礼记》有“易四时”,即演四时也。汉纬书有《易阴阳》,即《演阴阳》也。
演,即推演,演算。《史记·太史公自序》:“昔西伯拘羑里,乃演‘周易’。”《三国志·魏书》记《易》博士淳于俊曰:“包牺因燧皇之图而制八卦,神农演之为六十四。”表明《易经》之名本与演卦有关。《礼记·祭义》:“昔有圣人建阴阳天地之情,立以为易。易(者),抱龟南面,天子卷冕北面。”《易经新解》 第一部分
“周易”释名(3)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模拟阴阳天地之情,建立演法,其法有三,即所谓“三易之法”,亦即三演之法也。演者,演卦。三易之法即三种演卦之法:一曰连山(历山、黎山、骊山);一曰归藏,即龟宫、九宫;三曰周易、周演,即筹演、策易、策筮也。此词现代仍用,“策筮”音转为“测算”也。
以筹设卦,其本质乃数字占卜。所以最早之易卦,乃为数字之卦(张政烺说)。
历山乃神农之号,即神农之演法,归藏即九宫之演法。周易即设筹、策、筮而演算。或曰周易即周(交)旋之演法。所谓交演,叠卦之法也。
但“易”之布卦还有另一传统,即以天文四时之运动而序卦象之演变,以测人事之吉凶。
《春秋纬说题辞》:“《易》者,气之节,含五精,宣津历。上经象天,下经计历。”京房传《易》古法则谓:“以卦象值日。余考之易数而得其说。盖以坎、震、离、兑四卦,卦别六爻,爻生一气,主二十四声气。其余六十卦,三百六十爻,爻在一日。余五日四分月之一,以通闰余。”(桂馥《札朴》)
《易经》之策数与天文历法数有关。《系辞》:“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张衡《灵宪》:“中外之宫,(星)常明者百有二十上,可名者三百二十。微星之数盖一万一千五百二十。”星数与爻策之数相同。
故易术即“大衍之术”,本身正是一部以天文运动为模型,以卦画为阴阳二气之符号,推变演算,用以历计推占时日及事件的预测之术。《易经》则是记录其占彖与卜辞的上古经典。
因“易”之基本内容是“演”,即演数及演筮为卦,所以此书古人称其为“易经”,亦即“演经”——推变演算之古经。
易的演算有两个目的:一是以计算结果求数,以数配成卦。二是以计算的方法推算时辰和所值神位。所得卦象,结合爻辞,而预占行事之成败吉凶。所以在《易》的演算中包含两个传统。这就是数占和天文占(占星术)。这两种传统本是独立的,似在商周之际而汇合。
二术在汉以后,由于天文学的进步和专门化而再度分离。式占(星占)逐步衰微,而数占则一直保存下来。东汉魏晋以下盛行的是数占(如管辂),星占在唐宋后重新引起学者们的兴趣。邵雍、陈抟发现“河图”所复兴的,实际是天文占。故《易》学并非原始巫术性占筮,而是一种具有较高思辨形态的数理和天文神秘测算体系。它的形成依托于一个极长的传统,记录了早期华夏文明演化的历程。《易经新解》 第一部分
“周易”释名(4)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易术产生于筮策,起源于演数。《礼记·曲礼》:“龟为卜,为筮。”段玉裁引作“策”。策,即古代计数的工具。或以竹,或以蓍草,或以骨为之。故策、卜、筮,本为一事也。《左传》僖公十五年:“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增){1},滋而后有数。”谓龟取于象,庄策取于数{2}。
西周懿王时铜器兴皿须,铭文有易筮之实录:“隹四年二月既生霸戊戌,王才(在)周师录(灵)宫(即鹿台/灵台),各(至)大室,即立(位)。司马共右兴,王乎(呼)史年册易。”册(策)、筮古字通,册易即筮易。又,兴壶:“隹三年九月丁子,王才奠,乡醴,乎虢叔召兴易,羔俎(郊祖)”。作壶之臣名“兴”,即为专事易(演)策之人,易毕即卦宪作壶而记录其事也。《易经新解》 第一部分
“周易”释名(5)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周易”一名,其名始见于《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有以‘周易’见陈侯者。”司马光《说玄》:“周者,复也。”“复者,返也”。返复其道曰“周”。
环圆曰围,沿环而动曰周。环而复始,即周而复始,故周又有反复不穷之义。“周者復也。”复者,返也。返復其道亦曰“周”。故《广雅疏证》曰:“周,施也。”施,即旋也。
概而言之,周者,有反覆、交替、循环、周旋之义。周覆变易,亦称“周易”。也就是说,所谓“周易”,即兼反复循环之推演、演变、演算,即“周演”之义。
《淮南子·原道训》:“钧旋毂转,周而复币读如师,始也。”{1}此言天体之运转,亦正为“周易”或“周演”之本来意义。唐经学家孔颖达云:“《周易》以纯乾为首,乾为天,天能周匝于四时,故名《易》为《周易》也。”此说颇合古义。
后世或以周为周朝之名,而谓《周易》即周朝之易,以区别于商易及夏易。其说虽亦可通,但夏易今不可见。商之“归藏”,其卦名与“周易”多近同,经文似亦近同。唯演法与卦序有所不同耳。故以“周易”为代名之说,似不如以之为交覆变易之名更为达诂。《易经新解》 第一部分
“周易”释名(6)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易大传》云:“易之行,于何见之?见之于四时行、百物先。见之于消息、盈虚,动静、开闭。见之于往来、上下、进退、存亡。见之于变化、无为、出处、语默——无往而非‘易’也。”
在这里,列出了12组对立相:
{1}消——息(灭——生),{2}盈——虚,{3}动——静,{4}开——闭
{5}往——来,{6}上——下,{7}进——退,{8}存——亡
{9}变——化(不变),{10}无——为(有),{11}出——处(止),{12}语——默(沉默)
所谓“易之行”,就是运动变化于这些相互对立的矛盾范畴之中。由此观之,所谓“易之行”,又即“矛盾演变”之义。所谓无往而非“易”,即无往而非变易、演变。无往,即无处不在。履卦上九:“视履考祥,其旋元吉。”《周易本义》释之云:“周旋无亏,故得元吉。”此说甚确。故,《易》中之履、谦、复、恒、损、益、困、井、巽九卦,为孔子所特重。元张理谓:“夫子三陈九卦之意。”
要之,《易经》即演卦之经,亦即论变之经。“易之为道也屡(数)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系辞》)而“周易”兼寓周旋变易、循环交错、生生不休变易之义。是方为“易经”及“周易”之确诂。
《易坤灵图》:“丘序曰:天经曰乾元享利贞,爻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称乾卦为天经,则坤卦为“地经”也。
夫《易》之为书,小之明人事之吉凶,大之则阐天道之变化。圣人观象设卦,无非表示物变之分位,依分位则能辨其吉凶之由,明其变化之理。
仲尼称“易”中具君子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后汉书·方术传》序)。
{1}《汉书·张骞传》。
{2}递,更易也。《周礼·考工记》释文:“易,改也。”
{1}滋者,增也,长也,大也。
{2}这正是辩证法所谓“质量互变律”。象者,形态,质也。滋者,增长,量也。
{1}币即师之本字,旗帜也。以音近借为始。《易经新解》 第二部分
《易经》及八卦爻辞的起源(1)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易经》是一本神秘之书。其神秘首先是由于其来源的神秘。
关于《易经》的起源,《系辞》中有一个重要的说法,认为《易经》起源于上古包牺时代的结绳记事:“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又云:“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易辞中的这段话人们耳熟能详,但其真义,历代治《易》者却未能解释。问题在于,所谓“结绳而治”——以及人们常说的“结绳记事”,其究竟与《易经》以及八卦有什么关系?实际上,所谓结绳而治,不是讲政治(以结绳治理国家,那是讲不通的。)所谓“治”,乃是“志”,志,记事也。结绳而治,即结绳而志,即结绳记事。
关于上古结绳记事之说,自古有之,但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关于结绳记事的方法及其与《易经》及八卦的关系。《说卦》:“卦者,挂也。悬索以示人。”《易纬》言:“卦者,挂也,言悬挂物象以示于人,故谓之卦。”指出“八卦”的本源似乎来自结绳记事。但怎样记事呢?
郑玄解释为:在绳索上,有大事打个大结,小事则打个小结。“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其绳。”(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引郑玄)
这就是说,结绳记事的方法,就是悬挂绳索,以绳结为符号,象征物象而示于人。这挂起来的绳索,就是“卦”(挂)。通常有八条绳索,因此亦称作“八索”{1}或“八卦”。于省吾说:“古称绳为索,八索即八条绳子。”
但是,由此就有几个问题:
一是,这种八卦的绳索与占卜及政治有何关系?
二是,八条绳索的八卦,与《易经》中作为八种记号的八卦有何关系?
对这两个问题,历代治《易》者均未能说明,这里尝试作一解释。
古人结绳记事的方法,今已失传。“礼失而求诸野”。柳诒征《中国文化史》云:“欲知太古结绳之法,当求之今日未开化之人种。古今人类思想,大致相等,惟进化之迟速不同耳。美洲之秘鲁,亚洲之琉球,皆有结绳之俗。吾国古代之结绳,当亦与之相近。”《易经新解》 第二部分
《易经》及八卦爻辞的起源(2)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16世纪西班牙殖民者初到南美洲,看到这个国家广泛使用结绳来记数和记事,方法是用较细的绳子系在较粗的绳上,有时用不同颜色的绳表示不同的事物。这种记事绳有一个专名叫做“基普”(quipu),印加时代的基普有的还保留到今天。这种结绳制度在秘鲁高原一直盛行到19世纪。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印加记数基普,现藏在纽约美国自然史博物馆。A、B、C、D四根绳上打了许多结,所表示的数目写在下面,E绳表示的数是这4个数的总和。
在日本琉球群岛的某些小岛如首里(Shuri)、八重山列岛(Yaeyama)等至今也还在使用这种结绳记数的古老方法{1}。
我国台湾学者林尹指出:“我国上古之有结绳,是很可信的。据严如煜《苗疆风俗考》林胜邦《涉史余撮》的记载,苗胞、琉球同胞也有结绳为记的风俗。在非洲、美洲,也发现土人有结绳记事的事实。我们可以说,世界各地民族在未有文字之前都有结绳助忆的阶段。”
关于我国苗族与琉球及秘鲁结绳记事的方法,有关记载如下:
“苗民不知文字,父子递传,以鼠、牛、虎、马记年月,暗与历书合。有所控告,必请士人代书。性善记,惧有忘,则结于绳。为契券,刻木以为信,太古之义犹存。”(《苗疆风俗考》)
“琉球所行之结绳,分指示及会意两种。风物品交换,租税赋纳,用以记数者,为指示类。使役人夫,防护田园,用以示意者,则为会义类。真材料,多用藤麦草茎或木叶等,今其民尚有用此法者。”(《涉史余撮》)
“秘鲁国土人,不知文字。……凡人民之统计,土地之界域,合种族及兵卒之标号,命令之宣布,刑法之制定,以及死者之墓志,莫不赖之。甚至有远省来者,无论观风、避贡成宣战策,必须带结子以为通告之符信。其法以一主绳系有定距离之各色绳子,因事之种类,而各异其结,且以各种颜色以代表等等事项,如:红色代表军事及兵卒;黄色指明黄金;白色表明银,及和睦;绿色象征禾等类。又单结表示十,双结为二十,重结为百,二重结为二百,余类推。古秘鲁各城中皆有专门讲解结子之官吏,名为结子官。此种官吏对于结子讲解之技艺极为娴熟,惟须借口语之助,始瑞将意思达出,现今秘鲁南方之印第安人,尚有精通于古代所遗留之结子者。”{1}
概括而言,“结绳文字”的主要部分是一根粗绳,连着一些带有大结小结的细绳,细绳和结的数目、大小、位置和颜色都含有一定意义。例如:如果细绳是不带色就用来记数或者用来记住有重大意义的日期,有颜色的细绳用来表示更复杂的信息。例如:黑色表示死亡、灾祸、战争,白色表示和平,黄色表示金子,绿色表示五谷。美国史学家G.laVega(其母出生于印第安)记印第安人的结绳方法谓:“为了表示战争、摇投、贡赋,使用不同的结绳。每一种结绳有许多结并系有不同色线——红线、黑线、白线等。我们用不同方式把英文中的26个字母排列组合以表达不同音素时,能够分清它们的含义。印第安人如我们所做的一样,他们利用结绳的不同排列及不同颜色而表示不同的意义。”
据报道,结绳方法实际上遍及世界各地,不仅古代中国、印加帝国、希腊、波斯、罗马、中东地区及伊斯兰国家都有记载或实物标本。对中国早期文明有渊源关系的古埃及字母及巴比伦楔形文字等亦与结绳有关。
由这些记载显示,人类在没有文字、或者不知文字以前,关于生活中各方面的大大小小事情皆以结绳为记事方法,其作用与文字记事方法相同,俨然形成公认的一种制度。先民生活在尚无文字或不知符号文字的岁月中,用结绳记事是公认的当时制度,亦即实质存在的习惯法(Customarylaw)。
值得注意的是,在进一步的演变中(由于结绳的复杂性及携带不便),印第安人的结绳方法后来逐渐演变为在木棍上契刻刻痕和记号的记事方法。所谓“上古结绳记事,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书契就是在木棍上书写或契刻记号。《易经新解》 第二部分
《易经》及八卦爻辞的起源(3)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易》云:“上古结绳而治(志)”。李鼎祚《周易解集》引九家易:“古者无文字,其有约誓之事。事大,大其绳。事小,小其绳。结之多少,随物众寡。各执以相考,亦足以相治也。”这说明以绳之大小及结之多少作为标记和符号,传递信息,记录事件。这种记事的方法,与印第安人的结绳记事方法非常相似。两相比照,可以使我们对于我国上古结绳而治有所了解。“殷之先人,有册有典。”实际上,册与典都是结绳记事的产物。册,就是竹木简策。册、策、栅、筮(算)这几个字,在古汉语中音义相通。册的本义,是竹或木简,就是远古的记事工具,以细竹条或木条削成,连缀于一条绳索。事件则记于竹、木条上。竹策、典册显然是由结绳记事演进而来的。
《周礼·春官·内史》郑玄注:“以简策书王命。”“策,简也。”策、册字通,策(册)上所记之辞,就是史事。《尚书·金滕》:“史乃册祝”,《尚书大传》郑注:“史为册书祝辞也。”杜预《春秋序》:“大事书之于策,小事简牍(即方板)而已。”《释文》:“策,异本作册。”典字字形从册在几上,书册陈布于几案,就是“典”。典其实就是远古的记事档案,所以《说文》云:“典,五帝之书也。”《易经新解》 第二部分
《易经》及八卦爻辞的起源(4)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由册与典的由来,我们可以探知《易经》及卦爻辞的来源。所谓八索,即几根绳索。“八索,八卦也”(《周易正义》引马融)。
“五帝时名八索。坤(之)索,于乾而得之男。乾之索,于坤而得之女,遂成八卦。八八相索,产生六十四”(《经典释文》注)。《左传》昭公十二年:“索,本又作素。”素,即结绳也。每索系八结(结古音亦与卦同),一结即一卦。每结与结间系有六只竹(木)简为记事,其辞即系辞,称为谣(歌谣),又称“爻辞”。爻字的本义,是绳索的绞接、绞索。爻绞叠韵相通。绞编于绳索上的记事之辞,就是爻辞。
《左传》定公四年:“启(继)以商政,疆(治)以周索。”周索,其实就是周易(宋《玉海》引《勾微》)。
古结绳之法,今已失传。但大体可以推测如下:
有两种结:一种结为单数结,称阳结;一种结为偶数结,称阴结{1}。结自下端向上结扎。第一结称初,最上者称上。
8道索,每索上系8根绳,每绳上有6个结。结有单结及偶结两种。
8×8=64×6=36024=384爻(结)(爻辞附纪于上)
《易纬乾凿度》:“乾古文天字,坤古文地字,离古文火字,巽古文风字,震古文雷字,艮古文山字,坎古文泽字。”但先秦古文字及甲金文、契刻符中均不见此类文字。高亨云:“此以八卦为文字,汉人之说也。”纬书之说多存上古之义。按,此以二元符号“—”、“∧”组词即结绳符号,“—”为单结,“∧”为三结。单结三结,即天;双结之三,即地;其余可类推之。
在分为两组的8根(每组各4)的绳子上,不打结代表阳爻,打结代表阴爻。后来有了象形文字,就把这种记事编码的图像刻画下来,此即“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的画卦。
应该指出,从信息论的观点来分析这种打结(∧)与不打结(—),实际正是一种二元编码系统。
莱布尼兹说:“这恰恰是2进制算术。……在这个算术中,只有两个符号:0和1。用这两个符号可以写出一切数字。……阴爻就是‘0’,阳爻就是‘1’。”
从信息论的观点看,莱布尼兹对《易经》符号的这种解释是非常有意思的,因为任何消息(事物)不管多么复杂,事实上都可以只用0、1这两个不同的符号组成编码序列来传输。只要在编码时将要传递的消息(事物)给定一个号码i(i=1,2…n)就可以了。因为0和1两个符号可以组合成无限大的任何数字。
在文字尚未发明的远古(即传说中的包牺时代),先民采用这样一种元编码组成的符号系统——结绳语言来传递和记录信息,并非是不可能的。《易经新解》 第二部分
《易经》及八卦爻辞的起源(5)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无文字时以结绳记事。所谓记事,首先是计时,悬绳为期,一事系一结汇集而成系。历法的本质是天文周期。天文周期即中国古代哲学所常说的“道”——天道。对这种天文周期的认识经历了不同的阶段。最早是结绳,后来是契刻,最后发展到观天象而计时。结绳的方法是最早的方法,从某一个夏天(或冬天)开始,每过一天在绳子上打一个结,一直到第二个夏天(或冬天)的来临。然后再从第二个夏天(或冬天)开始计算到第三个夏天(或冬天),如此等等,日积月累地做下去,人们就发现了一定的规律,那就是相邻的两个夏天(或相邻的两个冬天)其间所打的绳结数目大致差不多。这样,根据绳结的数目就可以大致预见到是那个季节的来临。这种结绳式的历法,甚至在20世纪初还被某些偏僻地方的民族所采用。关于契刻,在19世纪末,在沙皇俄国的某些省份里,还流行着在木棍上砍记号的木制历法。当然,这种原始的历法是极其粗糙的,它所定年的长度与真正年的长度可以差到四五十天之多。
文字发明后,易之以书契,将记事契刻于竹木简片上,每日一记,所记即“日书”。以绳相连贯,将单片的竹木册(策),连之如栅(篱笆),其名即册。
一年而过,另置新绳。旧册撤去,置于几上,此即为“典”,所以世典亦可称世系。这就是典册的由来。每年编有一典,以一根经绳相系,系字别体记做“经”,又记做“继”。系、经、继是同源词。一典一经(系),这也就是经典的由来。所以经典起源于上古记事的竹册历史。《易经》经文也来源于记事之史。《易经新解》 第二部分
《易经》及八卦爻辞的起源(6)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20世纪以来,大批竹木简牍相继出土,一批古代历书及日书实物陆续呈现在世人面前。出土历书给研究工作提供了可信的第一手资料。
从编制形式来说,有学者曾将汉简历谱分作四种类型,即:单板横读月历谱、单板直读月历谱、单板直读简便年历谱、编册横读日历谱。形式不同,却都以实用为首要特征。其中编册横读日历谱恐怕最具代表性,如汉宣帝《神爵三年(公元前59年)历谱》。这种历谱一般由31枚竹简编册而成,最右一枚从上到下连续书写一年的月份,其余30枚由右至左,顶端书写日期,每简一日,从一日到卅日,然后在各月该日内容中书写记日干支以及相应的历法(二十四节气、三伏、腊、建除、干支等),实际相当于一个表格,使用起来极为便利。敦煌石窟所出《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年)、十二年历日》的形式,相当于汉简的简便年历谱;吐鲁番出土的《高昌延寿七年(630年)历日》,其形式同前述汉简编册横读日历谱一脉相承。从现存材料看,汉至南北朝历日形制未起太大的变化。《易经新解》 第二部分
《易经》及八卦爻辞的起源(7)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由上述,我们即可以解开关于《易经》中遗留的一些重大疑惑。
爻之本意:关于爻及爻辞来源,《说文》曰:“爻,交也,象易六爻头交形。”爻,初文乂。乂即结绳。绳结曰绞,“爻”正是绞绳的象形。爻辞又称系辞,即系于绳结上的记事之辞。
《系辞》:“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384是古年历法。360是整年日数,这种历数与古玛雅历法相似,为十月太阳历(月36日,10个月共计360日)。余24爻,或为闰。即殷甲骨文历法中之“十三月”。
古人云:“上古结绳记事,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可知最早记事的“史”是系于绳上。又参证以古文字:
学:学习结绳(爻者,绕也,绞也)。
教:教“子”结绳。
所以《易经》正是系在结绳上的史事。
结绳记数,系辞记事,学即学习结绳,教即教授结绳。
结绳记事之终束法:即冬,即终,即穷,即尽(结)。
《史记·太史公自序》:“《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易经新解》 第二部分
《易经》及八卦爻辞的起源(8)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我们知道,《易经》的形成在传说中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伏羲/黄帝,太古历法天文八时(八节)计时及记事的时代。此即传说中的伏羲时代,结绳记事而作八索、八卦(经),这是起源。这种八索记事的方法,又经历了“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也就是说将八索上的绳结符号转变为书面符号,刻之于竹简或木简。这种刻符,是二元编码,即阳符为“—”,阴符为“∧”。
(二)周文王时代,文王囚于羑里,以八卦为记日记之工具。很可能正是文王为记时日事及大事的需要,而将八卦重叠为六十四卦,每卦六爻,共384爻。
64×6=384
384=360+24(其中360,一年日数。24=4×6,四季及24节气数。)
《史记·高祖本纪》正义引古微书《合试图》:“水火土金水名居一方,一岁三百六十日,四方分之,各得九十日。土居中央并索四方各十八日,俱成七十二日。”(此360日历法之遗迹,并见《管子》之书。)
爻数与历法数密合无间。一爻,一策,“策以记日”。当与24节气(《夏小正》)同时代也。故384爻的出现,应设定于夏历24节气发明之后。
一爻为一日,并记其大事,占卜而预测。每日一卜,卜后则记其事以验之。记事即“史”。(“史”又为颁布月令(历)之吏)。这也就是各卦爻辞的起源。
(三)周公重新编录卦爻辞,并引进结合周初史事,以传教成王,使之学习历算,同时不忘历史。故《易经》中爻辞之来源盖有三类:
①古歌谣。
②结绳记事所系之辞,即为占验而作的记事(类如甲骨卜辞记事)。
辞系之于绳,以证验占验结果。(洛书、历书、古史)
{3}圣人加以重新编纂。
重新编纂者,一为周文王,二为孔子。
(四)系辞,亦即竹简之起源。
记事于竹木简片,一结一辞(一记事)。一给即一束,多束为一串绳结,称一系册,即一编,结即记。《易经新解》 第二部分
《易经》及八卦爻辞的起源(9)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周易》爻辞,即谣辞,皆是隐语。
沈括《梦溪笔谈》记:“古之卜者皆有谣辞。《周礼》:‘三兆,其颂千有二百。’如:‘凤凰于飞,和鸣锵锵。间于两社,为公室辅。’‘一熏一获,十年尚有臭。’‘鱼窥尾,横流而方洋。裔焉,大国灭之,将亡。’‘大横庚庚,予为天王,夏启以光’之类是也。今此书亡矣。”(象数一)
易之爻辞,即谶辞也(摇签)。纬者,寓也。贞者,谶也,占也。二者皆为隐语、谜语。甲骨为史,周易为谶。纬书即寓言、谶书、预言。
筮起源于记事。古人认识到天道周期,认为人事当顺应天道之周期,记事成败系于日历,有事则考日历,而验其吉凶。日积月累,抽象之即“日书”及“月历”。在《礼记》则名曰“月令”。郑玄:“名曰月令者,以其记十二月政(贞/正)之所行也。”(《礼记·月令》注)
卦辞、爻辞是周史官长期占辞的积薪式的记录。一卦或一爻中辞义每不连属,叙述毫无通例。历时甚久,颇有断烂,故文字不免讹夺错误。
古代有卜筮资料存档制度。《周礼·春官》:“凡卜筮,既事则系币以比其命,岁终则计其占之中否。”《系辞》说《易》有“藏往知来”、“彰往察来”的功用。可见古人十分珍视筮辞——鬼神给人们的指示,每次占筮所得的筮辞,都由卜官谨慎地存档,每年年终还要把全年积累的筮辞整理一次,统计其应验情况,作为“察来”的参考。这种制度与商人对待卜甲卜骨的态度是一致的。时间越久,筮辞档案积累越多,人们为了参考方便,把它加以挑选编排,便形成《周易》的筮辞。这就是《周易》爻辞的形成途径。传说古有“三易”,《周易》之外还有《归藏》、《连山》,也都可能是这样形成的。《归藏》之称明显地表示其内容为所藏龟甲卜辞。
古代贵族进行卜筮,一般都留下记录以备考察。龟卜和骨卜的记录可以直接写刻在占卜用的龟甲和兽骨上(商周时代的“甲骨文”,绝大部分就是占卜记录),也可以另写在竹帛上。筮所用的工具应当是竹策,后来简化为蓍草等,但蓍草不适于书写,筮占的记录应该都是另写在竹帛上的。
《周礼·春官·占人》:“凡卜筮,既事,则系币以比其命。岁终,则计其占之中否。”汉儒杜子春认为“系币”是用帛记上古卜结果“系之于龟”,郑玄则认为“币”指礼神之币,“命龟之事”和兆的吉凶是另记在简册上而和币合藏的。《尚书·金滕》记周公为武王疾病祷告先王,愿以身代武王,并为此进行了占卜。占卜后,“公归,乃纳册于滕之匮中”。郑氏认为周公所纳的册就是“命龟书”(龟书即《易经》)。《易经新解》 第二部分
《易经》及八卦爻辞的起源(10)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湖北望山1号墓简文所记的占卜工具如“宝蓍”、“小筹”等来看,似乎当时主要是用筮或与筮相类似的方法来占卜的。龟卜大概使用得不很多,只是有时在筮过以后再用“黄灵”重复占卜一次。郑玄注《周礼》只提到龟卜有册。贾公彦《周礼》疏补充说:“即筮,亦有命筮之辞及卦。不言可知。”这是正确的。望山1号墓竹简主要就是记录命筮之辞和卦的吉凶的。
这批竹简包含多次占卜的记录,可惜由于竹简残碎,没有一次占卜的记录是完整的。但通过残简的缀合以及对相关简文的参互比较,占卜之辞的格式大致还可以看出来。通常最先记录筮问的日期,如“客问王于栽郢之岁,刑尸之月,癸未之日”。不过并不是每次筮问都记年。例如简首完整的2号、9号简就不记岁名而只记月日。日期之后照例记某人以某种占卜工具“为××贞”。“贞”字以下是记所问事项之辞,即所谓命辞。以关于疾病的命辞为例,通常先举出病情,然后用“尚毋死”,“尚毋以其故有大咎”一类话结束。命辞之后是根据筮的结果判断吉凶之辞,可以称为占辞。占辞通常先说“占之吉”或“占之恒贞吉”,接着就讲“吉”的具体内容,如“不死”、“无大咎”等。绝大多数占辞还指出墓主仍然有祸祟,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加以禳除。
简文中有不少关于祭祀鬼神之辞,多数显然属于占辞,意思是说为了解除祸祟该用什么方法来祭祀哪些鬼神,或是说如果祸祟得以解除,应该如何答谢鬼神。但是其中也许有一些是祭祀鬼神的记录。
跟命辞紧接的以“占之吉”或“占之恒贞吉”开头的占辞,都不记占人之名。大概做出这种占辞的人就是问卦的人自己。有些占辞之后,又出现“某某占之曰吉”的话,这种占辞大概是由另一个人做出的。也有可能“某某占之曰吉”是“某某习之黄灵(或其他占卜工具)占之曰吉”的省文。
从现存竹筒中的筮占日期看,这批简文似乎记录于分属两年的三个月份之中,即客问王之岁的刑尸之月(夏历正月)和爨月(夏历八月)以及齐客问王之岁的献马之月(夏历九月)。这两年估计是相次的。
根据贞问之事的内容,这批卜筮记录的内容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问走趋事王、大夫能否“得事”;另一类问“出入侍王”之事;还有一类问疾病的吉凶,这一类简文数量最多。
{1}《尚书序》:“八卦之经,谓之八索。”《左传》昭公十二年云:楚左史倚相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九州),”皆谓上古之遗书也。
{1}KarlMenninger,ZahlwortundZiffer,Gottingen(1958),英译本PaulBroneer,NumberWordsandnumbols,TheM.I.T.Press,P.252.
{1}蒋善国:《中国文字之原始及其构造》,武汉古籍书店1987年版。
{1}结音转读为绞。绞,交也,即爻。《易经新解》 第三部分
论阴阳(1)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阴阳之概念,始本于日与夜之交替循环。阴者,隐也,暗也,晦也,夜也。阳者,明也,日也。日夜交运而浑然一体,是为人类最早可直观之时间观念也。进而推广及于寒(阴)暑(阳)阴雨晴旱之季节交替及历法推演。
《后汉书·历法志》云:“昔者圣人之作历也,观璇玑之运,三光之行,道之发敛,景之长短,斗纲所建,青龙所躔,参伍以变,错综其数,而制术焉。
“天之动也,一昼一夜而运周,星从天而西,日违天而东。日之所行与运周,在天成度,在历成日。居以列宿,终于四七,受以甲乙,终于六旬。日月相推,日舒月速,当其同所,谓之‘合朔’。舒先速后,近一远三,谓之‘弦’。相与为衡,分天之中,谓之‘望’。以速及舒,光尽体状,谓之‘晦’。晦朔合离,斗建移辰,谓之‘月’。
“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冬夏之间,则有春有秋。是故日行北陆谓之冬,西陆谓之春,南陆谓之夏,东陆谓之秋。日道发南,去极弥远,其景弥长,远长乃极,冬乃至焉。日道敛北,去极弥近,其景弥短,近短乃极,夏乃至焉。二至之中,道齐景正,春秋分焉。
“日周于天,一寒一暑,四时备成,万物毕改,摄提迁次,青龙移辰,谓之岁。岁首至也,月首朔也。至朔同日谓之章,同在日首谓之蔀,蔀终六旬谓之纪,岁朔又复谓之元。是故日以实之,月以闰之,时以分之,岁以周之,章以明之,蔀以部之,纪以记之,元以原之。然后虽有变化万殊,赢肭无方,莫不结系于此而庳正焉。
“极建其中,道营于外,璇衡追日,以察以敛,光道生焉。日有光道,{1}月有九行,九行出入而交生焉。日、月、五纬各有终原,而七元生焉。故阴阳有分,寒暑有节,天地贞观,日月贞明。
“论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之分尚矣,乃有皇牺。皇牺之有天下也,未有书计。历载弥久,暨于黄帝,班示文章,重黎记注,象应著名,始终相验,准度追元,乃立历数。”
此段记述极其重要,实际已说明了关于阴阳及易学起源所根据的天文模型。
键、建、乾,即建星(《山海经》中称为“建木”即建牡),乃是北斗星之古名。按北斗七星之图案,恰相似于一巨大之男性牡器,故古人名之为“大键”、“大极”(即“太极”)。古人认为,天体似车轮,以斗为轴运行不息。
《周髀算经》:“度元之始,日月仅起于建星。”注:“建六星在斗上也,日月起建星,谓十一月星。冬至日也,为历者度前。牵牛前五度,则建星其近也。”《国语·周语》:“我姬氏出自天鼋,有建星及牵牛焉。”
天鼋者,即天宇也。《文选·束皙崇丘诗》:“恢恢大圆,茫茫九壤。”吕向注:“大圆,天也。”天为大圆,即大元,又称泰元。《易经新解》 第三部分
论阴阳(2)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指极星称斗,是因为其形又像古马车之车斗(坐厢)。斗七星与东方天龙七宿的组合,古人认为是天马与天车,此天车乃上帝之车,《史记·天官书》所谓“斗携龙角”在中国上古天文学中认为北斗是上帝(太阳神)所乘坐的神车——“斗为帝车”。大建(斗)及龙星的运动与旋转,决定了太阳的位置及季节的转换。《象》辞:“大哉乾元,大明终始,六位时(是)成,时(日)乘龙以御天。”即指此。“大明”指太阳。在建星(北斗)主宰的半年中,气候以干旱为主。
章太炎《八卦释名》:上古中原气候,以每年十一月、十二月、一月、二月、三月,四月的半年为少雨之旱季。
坤字晚出。汉碑《易经》尚无坤字。坤字汉石经书作巛,即古川字。
《说卦》“坤,顺也。”顺古音从川。故川与顺可相假。坤字古音读如川。{1}
汉碑坤字或体作圳或作甽,圳即田原土地也。川有原野之义,故古地名多有称川者,如渭河平原古称八百里秦川。坤古音读川,故坤、川二字可相通假,并皆有土地之训义。
川本义为大水,《白虎通·五行》云:“水,太阳也。”川、渊、洋、汉、泉,古字通。上古宇宙观认为大地浮于大瀛(洋)海中,地、水本为一体。故坤之卦,为川,为水。《广雅·释名》:“川,顺也。”顺即坤之古音,音转为肾、尿(读水),皆女阴之古称。又转为“也”,《说文》:“女阴之名。”坤有土地之义,即甽、圳。
中原气候,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为雨季半年。
《周易纂疏》:“寻乾贞于十一月末,故为寒。坤贞于六月末,故为暑。一朝谓乾初,息之成泰。一夕谓坤初,消之成否。一阳始于复,历六阳而成乾,一阴始于姤,历六阴而成坤。”
建本为牡器(雄性性器)之名。《礼记·月令》:“(孟冬之月)修键、闭。”郑玄注:“键,牡。闭,牝也。”牡即雄性阳具,牝即雌性阴具。今俗称男阴为“鸡”,女阴为“屄”,与古语音仍相近。键,通行本作乾。健通建,建异体作极。(《汉书》颜注:“‘高屋建瓴’,异文建作极”)。《易经新解》 第三部分
论阴阳(3)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乾亦有牡器之意义。《系辞》:“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夫乾,其静也团(专),其动也直。是以大(达)生焉。夫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是以广生焉。”“乾,阳物也。坤,阴物也。”这些古训,意义极其明白,乾:健本义是男性牡器(又称阳具或阳物)。而坤即女性生殖器。所谓坤宫即子宫也。子宫在收藏亦孕产育。由此可知,乾阳之象征符号“—”及坤阴之象征符号“∧”,均确为模拟男性及女性生殖器的象形符号。
{1}何按:光黄字通,即黄道。
{1}《诗·丘矣》郑笺:“串(川)夷即昆夷或作犬夷。”可证。
八卦释名
八卦每卦分上中下三爻。三爻象征天地人:
a——外卦、空间、过去。
b——中位、人德、现在。
c——内卦、时间、未来。
八卦起源,乃八种记号。或契之于木,或纠结而束之于绳。盖上古八卦以本为计时之八种符号,以记八种时节。以音求义,其语源如下:
①坤:川也。川,大水也。夏至,至阴,雨季。阴极。是为至阴之象。
(又坤,凷也,块也,所谓大块即大地也。坤之卦象,大水至阴当为本义,大块土地则是后生义。)
②坎:读为沆,地水涌出曰沆。又沆水可读为降水即雨水。二阴中分于一阳,初阳春分之象。
③震:从辰。辰、电古音通{1}。震即雷/电。始雷,在春初,称“启蛰”,即“启震”。古农谚:“三月三,龙抬头。”阳优微弱,故居下位,但蓄势待发而渐强,故曰“震”。震者,振也。
④兑:读为泽(古音铎,与兑音通)。兑大水所淹皆曰泽(湖、海、湿地、沼泽),水包陆地曰泽。水不能漫地,地干而水退,寓阳强阴退之象。
⑤乾:干也,旱晹也,是为至阳之象。冬至,至阳,天时少水进入干旱之季。阳极。
(乾音又通建,大建,北斗之名。北斗为天纲,故乾卦象天。干旱为乾卦之本义,大建及天罡为后生义。)
⑥离:读为燎,燥火自生曰燎。燎有焦义,秋季也。二阳中分于一阴。(酷暑极则至于“秋”。秋,本义乃焦也。故为秋分之象)。阳在外阴在内。
⑦巽:嘘也,嘘气也,气动则来风。四季生风,曰四方风(见甲骨文),即中国大陆性之季风。阴虽弱而渐强之象。
⑧艮:读为冈,山冈。又音转通岳,山岳。外阳内阴,阳不掩阴之象。
八卦卦象显示了一个阴阳变化之周期。震、离、乾、兑、巽、坎、坤、艮以此为序。盖以八卦记序八季节及相关的自然物候,乃渔猎时代产生八卦符号之起源也。
重卦的天文意义
天动地不动。大地不动(上卦),而天盖旋动(下卦),则天之八卦(角)与地之八角,在每一点上有八次重名,共可得64种组合。在下者曰“内”,在上者曰“外”。这八种组合,即为8宫、64卦。周行一圆,即一周年,象征天盖循环一次。64卦,每卦6爻,64×8合计384爻,相应于360日及24节气(日)。
《周髀算经》:“冬至日出东南入西南,夏至出东北入西北。”“春秋二季,日出正东入正西。”
{1}陈、田古字通用,古音相通。辰、电亦然。《易经新解》 第三部分
八卦与外婚制图腾分族组织(1)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中国上古社会形态与其他地区的早期人类社会形态一样,血亲组织是社会制度的主要形式。
摩尔根在其民族学研究中曾提出一个文化可比较的原理。他指出:“人类出于同源,因此具有同一的智力资本,同一的躯体形式,所以人类经验的成果在相同文化阶段上的一切时代和地区中都是基本相同的。”(《古代社会》第552页)
人类早期社会血亲组织的基本形态,包含三个主要的特征:
1.图腾制度
2.族外婚制度
3.级别分类制度
什么是图腾?
“图腾”是一个含义不明确的外来观念。它被认为是一种神圣而被尊崇的自然物。与之相关的是一种社会组织制度,通常与婚姻分类有关(详见后)。弗雷泽在《图腾制及外婚制》中对“图腾”定义如下:
“图腾制度是指一个血亲团体与某种自然物之间存在的特殊亲密关系,这种物被称为这一团体的图腾。”
杜尔干(E.Durkeim)说:“图腾是一种生物或非生物,大多数是植物或动物,血亲团体相信自己来源自此物,并以之作为团体的徽帜及他们共有的姓氏。”
胡小石指出:“图腾为部落之标志,以分界限,使婚姻有制,姓氏之分,实肇于此。”
相信出源自一种共同图腾的人组合成一个社会团体,这个团体称为图腾(Totem)族。这个团体的成员认为不论本团体以前的祖先或现在的人或将来的子孙,皆直接出自这一图腾。初民社会中,人知有母而不知有父,同一图腾团的人皆相信所有的团员都是由于本族的女子同这种氏族图腾的接触而产生的。在中国远古,人们所崇拜的“龙(鳄鱼)”及“凤(鸵鸟)”就被视作华夏族团起源的两种最具典型的图腾动物。

人类学家认为,图腾团体的本质是一种性关系和亲属制度,先民的性关系并非私人的事务,而是公共社会的事务,因此社会中男女的性关系必须先得到团体组织的同意。在初民社会中,社会的单位不是个人,而是整个的团体。摩尔根说:“最古老的组织是以氏族、胞族和部落为基础的社会组织。氏族社会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在氏族社会中,管理机关和个人的关系,是通过个人对某个氏(姓)族或部落的关系来体现的。这些关系是纯粹人身性质的。此后,产生了以地域和财产为基础的政治组织。在这里,管理机关和个人的关系,是通过个人对地域,例如对乡、区和国的关系来体现的。”{1}
摩尔根所言的“氏族”,杨希枚认为当称作“姓族”,即出自同一母系的血缘族团。我则认为以称之为“血族”或“血缘族”为更恰当。总之,先有血缘性的社族组织,而后演进到地缘性的氏族政治组织,这是一个普遍的早期社会组织演化规律。《易经新解》 第三部分
八卦与外婚制图腾分族组织(2)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血缘图腾组织在亚洲、欧洲、非洲、美洲、大洋洲都有发现,它一直保持到文明时代开始时才形成的政治社会建立为止。
图腾族是一个血亲组织,出自一个共同的祖系,具有同一个徽识(图腾),以血缘关系结合于一起。这种血缘族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母系血族,另一种是父系血族。
凡是世系按女系计算(远古时代普遍是这种情况)的即是母系血族。外祖母在这个血族中居支配地位,从事采集觅食活动的女性哺育着全族成员。母系血族是由一个公认的女性祖先和她的子女以及她的女性后代的子女所组成,组织血族的权力和图腾象征传女不传男。
世系按男系计算的即是父系血族,这种变化通常是在男性成为血族主体的渔猎经济时代发生的。
从母系到父系传承制度的改变往往伴随着一场社会革命。
根据人类学家的观察和研究,原始时代人类亲属制度和据年龄分级而分配性伴的制度,是上古先民社会组织的基础结构,也是神话年代创造者留下来的社会制度。先民的性关系制度,不能称作婚姻制度。婚姻是文明晚期才产生的新制度。

与母系或父系的传承制度相关的是亲属识别制度:
(一)按同祖先的血缘划分,即按同父母所生的兄弟姐妹,或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的兄弟姐妹以及与之相同的性别和等级划分。例如,父亲的兄弟(伯/爸)划归父亲范畴,使用同一亲属称谓。同样,母亲的姐妹(娘/姨),都称为“母亲”。母亲或姨母的子女,称为“兄弟”和“姐妹”。
任何妇女,只要我“兄弟”称她为“妻子”,我也就称她们为“妻”。(中国云南纳西族的“公共婚”、“走访婚”遗存了这种原始婚俗的某些痕迹。)
(二)这种亲属制的划分可以扩大到非同一血统以外的人,既包括远房亲戚,也包括陌生人。
一个陌生人只要与他所相遇的氏族中的一个成员有亲戚关系,那么这个陌生人的亲属称谓就根据他与这个成员的亲属关系而定。公共性关系以及后来的异族领袖的“和亲”风俗皆由此而来。
人类学家指出:“这种亲属分类的意义,其基础是图腾团体间所实施的一种特殊的类别婚姻制度,即血族外婚制。这种族外婚制度具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将同一姓族团体分成两个半族。”
关于这种“半族”或“伴族”,里沃斯称作Moiehes,司宾塞称作Class,杜尔干称作Phratrie。
族外婚制主要是一种婚姻制度。这种制度规定:同世代之两个半族不能发生性关系,因此族内的同代男女不能发生性关系。为此,在同族内的同代男女(兄妹)之间,有必要实施接触和交往的禁忌与隔离,即“男女授受不亲”。这就是“礼制”社会的起源{1}。
假如一个图腾族设定为“泰元”,那么根据上述分类原则,它就划分为一个阴半族与一个阳半族。一分为二,一阴、一阳。
关于这种将一个血族分为两半的制度,有位人类学家根据实际观察到的一些原始社会组织,曾作过如下的描绘:
“姓族内部禁止通婚。姓族组织必然开始于两个半族:一个半族的男子和女子只与另一半族的男子和女子通婚。子女属于各自母亲的姓族而分配在两个半族中。半族建立在作为其结合原则的血亲纽带上。”
如果我们将被假定为共同祖先的某一图腾团体称作太极,而把被分为两个半族的团体称为阴(坤)、阳(乾),那么这种原始的血亲分类制就可以进一步划分出四象及八卦,而其原初则是:“太极生两仪”或“太一生阴阳”。《易经新解》 第三部分
八卦与外婚制图腾分族组织(3)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李玄伯指出:“原始社会每一部落,自分为左右两部。部并自有其图腾。部中且常分为若干团。两部可以互通婚姻,但同部婚姻,则绝对禁止。每部又自分为若干级,普通只有两级,间或有四级者。级数的分别,同部落中左右两部必须相同,如两级皆须两级,四级皆须四级是。每部人民皆分属于某一级,但必须父子异级,祖孙同级。假使某人属于甲级,其子则属于乙级,其孙则属于甲级。至于婚姻,左部甲级之男子亦只能与右都甲级之女子结婚,而不能与乙级者。”
根据杜尔干的研究表明,这种性别分级的目的完全是由于“婚姻”即性的分配,所以必须分别行辈。至于祖孙同级者,则祖孙年岁相去常五六十岁,绝不会导致行辈紊乱而发生乱婚之嫌。
这种分为半族的制度,造成两性的隔绝。男、女是住在各自封闭的社会会所,即分隔开的“大房子”中。
先秦古礼要求“男女授受不亲”,男女行走于路必须相回避。只有在每年某些固定的节日,通常是月圆之日,并且通常在春秋两季,才允许男女间开放交往,让男女会合于“社“。会合之前有洗浴之俗,春曰“修禊”(洗浴别语),秋曰“盥(祼)礼”。春秋洗礼之有别,可能还在于春日多浴水,秋日多曝晒。
但在男性大房舍(大室、天室)中,有的血族也收容有俘来的女性奴隶(妾),通常来自被掠夺俘获的异族俘虏。男性成员与她们的性关系是不被禁止的。这种女奴是公娼即妓女的起源。
此外宗庙(社)及附属于宗庙的乐府中,亦有自愿献身于神的“神女”,有的则是为祓除而献身的女媭。这种在宗社(馆、宫)中服侍神主而出家的女性,就是神巫、“神媒”或神妓。

这种族外婚的婚姻分类图腾组织,首先是19世纪著名人类学家摩尔根在大洋洲土著人及北美洲印第安人的部落社会中发现的。
使人感兴趣的是,虽然大洋洲、北美洲与古中国远隔千山万水,但从人种学的意义及某些文化联系看,华夏先民在血缘上、原初社会形态和文化类型上与大洋洲和美洲的土著文明都具有重大的相似之处。
马克思的《人类学笔记》曾描述大洋洲土著的血缘组织特征如下:
“最初,前辈两个氏(姓)族彼此不许通婚,因为他们都是由一个母氏(姓)族分裂出来的,但是他们可以同其他3个氏族中的任何一个氏(姓)族通婚。反过来,其他3个氏(姓)族也是这样。绝对禁止男子或女子在本氏族内结婚。世系按母系计算,因此所生的子女属于母方氏族。这些都是极古老氏(姓)族的特征。”{1}
与分类亲属制关系密切的是分级婚姻制度。外婚制的力量使每个血亲团体只能向外族寻找配偶。一个人出生在一个氏(姓)族,结婚必须到另一个氏(姓)族的异性中去寻找。《易经新解》 第三部分
八卦与外婚制图腾分族组织(4)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由此,我们才能理解《易经》屯卦:“屯如邅如,乘马斑如,匪寇,婚媾。”求婚请求婚媾,必须骑马奔腾如寇,以寻找配偶。这显然是族外婚。
事实上,族外婚在今天世界上许多民族中仍可以找到遗迹。居住在我国大兴安岭的鄂伦春人在历史上曾经存在过族外婚。他们的族外婚在两个集团中进行,每个集团内部都分成男女两部分,与另一集团的男女各自通婚,凡属同一集团内部的成员都不能彼此婚配。
华夏民族认为自己是“炎黄子孙”。我们注意到,炎族与黄族,恰恰正是同一姓族团体下的两个对分形成的伙伴族。吕思勉在《先秦史》中说:“古有两姓世为婚姻者,如春秋时之齐、鲁是也。古虽禁同性婚,而姑舅之子,相为婚姻者反盛,以此。社会学家言又有所谓半部族婚者,如以甲乙二姓,备再分为两部,甲为一、二,乙为三、四,一之婚也必于三,生子属于第二部,其婚也必于四,生子属于第一部,其婚也又必于三。如是,则祖孙为一家人,父子非一家人矣,古昭穆之分似由此。‘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以为父尸’(《礼记·曲礼》),子与无后者,必从祖父食而不从父(《大戴礼记·曾子问》)。实与‘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之理相通也。”《易经新解》 第三部分
八卦与外婚制图腾分族组织(5)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据人类学家的观察和论述,在欧洲殖民者到达以前,澳大利亚土著民族在澳大利亚大陆上分布着五百个左右的血亲部族,每一个部又分为“两个外婚制的半边”,这就是胞族。在本胞族内部绝对禁止通婚(包括禁止任何性关系),部族内的胞族之间则可互通婚姻(亦包括允许发生性关系),这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个别地区的部落,只划分为两个胞族,相互通婚,此外再没有其他限制的情况。
杨希枚指出:“大部分地区的部落中,每一个胞族内部又在相邻的上下辈之间划一条界限(隔代的上下辈之间)的等辈(或限辈)婚姻,这就形成四个婚姻类别的制度。
“还有一部分地区,部落中之胞族,不仅限于相邻的上下辈之间划一条界限,而且在隔代的上下辈之间划一条界限,于是每一个胞族就有了四个婚姻类别,一对相互通婚的胞族就有了八个婚姻类别。每一个胞族的第一个婚姻类别也只能与对方胞族的一个同等辈分的婚姻类别相互通婚,这样就进一步阻止了隔代的上下辈之间的近血缘婚配,这就是八个婚姻类别的制度发展而来的原因。
“由于澳洲人[澳大利亚土著人]一直保持着将部落分为两个外婚类别,再进一步划分到八个婚姻类别的组织,就形成一种典型且严格的纵向发展。”
在这里,我们注意到一个图腾团体的分化依照于如下规律: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不难看出,这一几何级数的分化律,也正是《易经》八卦之生成规律:“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传说“伏羲氏始作八卦,以别婚姻”。由此可见,原始的八卦起源于一种外婚制的图腾分类系统。
{1}《古代社会》,第62页。
{1}此前,族内为争夺姐妹做性伴的相互仇杀,即男人的嫉妒引起的自相残杀,很可能是导致了族内兄妹性禁忌制度产生的原因。
{1}马克思:《古代社会史笔记》第1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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