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衙门”为何频发集体贪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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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衙门”为何频发集体贪腐案
2010年06月10日 07:35:05  来源: 法制日报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重庆“绿化贪官”集体落马发人深省
“清水衙门”为何频发集体贪腐案
某省检察机关一年立案查处殡葬行业的贪污贿赂案11件16人,涉案金额达118万元
某地福利院院长在“清水”里捞了13万元好处
某市检察院查处当地博物馆一些旅游景点私分门票款时发现,只有80余人的博物馆,涉案人数竟达57人之多
某地爱卫委副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利用购买灭鼠药之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达30余万元
在各地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市政投入不断增加的大背景下,以前市政部门中的“绿化处”等“清水衙门”已逐渐成为商家眼中的“香饽饽”。“衙门”里的人在内则上下联手,结成利益共同体,使内部监督机制失效;在外则与承接工程的商家结成“伙伴关系”,导致外部监督梗阻,促使腐败滋生
安个路灯,栽点花草,这些在普通百姓眼皮子底下进行的事情,让人很难将其与贪腐挂上钩。因为,相比较土地规划部门,绿化市政无疑是个“清水衙门”。然而,近段时间以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查处了绿化市政部门的贪腐窝案,一串掌管照明、绿化等看似“不起眼”项目的市政官员“集体落马”。
绿化市政腐败看似零敲碎打,没有“规划腐败”树大招风,但“含金量”同样不低。江北区检察院职侦局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小小的路灯、绿树等市政设施,单笔投入往往不过万元,和动辄上千万元的“土地规划腐败”虽不能比,但清水衙门也可能出现大贪官,绿化市政领域滋生的腐败同样令人触目惊心。
腐败五花八门
明目张胆开出50%“贿率”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随着近几年重庆市委、市政府建设宜居重庆的力度越来越大,在绿化市政领域暴露出来的贪腐也有逐渐增多的趋势。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去年6月,检察机关接到一封举报信,反映江北区市政绿化工程处副主任罗某在苗木采购中有经济犯罪行为。通过初查,检察机关秘密讯问了苗木供应商沈某,发现其存在行贿问题。
“在对沈某讯问期间,罗某恰好在外地出差。”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专案组的同志守株待兔,等罗某到重庆一下飞机,就对其依法传唤。
随着罗某的交代,绿化市政领域的腐败黑幕就此揭开:从2008年至2009年年初,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江北区绿化工程处主任陈某、副主任罗某及规划设计科科长郑某3人共计受贿金额达130万余元。其中,罗某在其住家楼下的车库一次性收受的单笔金额就达30万元。
《法制日报》记者获悉,绿化市政部门贪官的贪腐方式各式各样,除了直接收现金之外,一些贪腐官员还以与承包商做“合资生意”的形式,行贪腐之实。
2008年,江北区绿化工程处的主任陈某与一商家合伙,以某照明电器公司的名义,从自己单位的下属公司承包了3处迎春灯饰工程。2009年1月,他又“默许”了该商家的入伙之邀,再玩“左手倒右手”的把戏,又承包了一处工程。通过两度“经商”,陈某一共分得“利润”20多万元。
更有甚者,明目张胆开出“贿率”,硬吃工程利润提成。罗某等人就曾公然和一些行贿人商定,以在江北区绿化工程处所接工程利润的50%作为好处费。如此高额的“贿率”不免让人有些瞠目结舌。
其后,江北区绿化工程处主任陈某、副主任罗某及规划设计科科长郑某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二年零六个月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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