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 书法中雅俗共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1:01:48

 

  书法界同仁尽管对雅、俗的含义有不同意见,但对书法作品应该趋雅避俗的意见却是一致的。但论及雅俗共赏时,观点却又不尽一致。有人认为,书法中雅俗共赏是客观存在的,也有人认为书法不能雅俗共赏。笔者就此谈谈个人观点,以求教于同道、方家。
  《新华大字典》(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2004年5月第1版)对“雅”的相关注释:“精致而不粗俗的,引申为小巧、精致。”对“俗”的相关注释:“大众化的、流行的、十分通行的,如俗语、通俗、俗体字。令人讨厌的、趣味不高的、平庸的,如庸俗、俗气、俗不可耐。”
  《中国成语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年8月第1版)对“雅俗共赏”的注释:“文化高的人和文化低的人都能欣赏。如明·孙仁孺《东郭记·绵驹》:‘闻得有绵驹善歌,雅俗共赏。’《红楼梦》第五十回:‘这些虽好,不合老太太的意,不如做些浅近的物儿,大家雅俗共赏才好。’”
  依以上注释,笔者认为:
  一、书法艺术的“雅”,是人们对好的书法作品的敬赞之称。雅的作品一般表现为外观简朴、平易,内涵丰富,有书卷气、有韵味,耐看。
  二、书法艺术的“俗”,是就艺术水平和意境不高的书法作品而言的。“俗”在这里绝不是指“风俗”、“大众化”。俗的书法作品,一般表现为笔迹光滑,结体刻板,意境不高,姿态妩媚,风格狂怪,有躁气,剑拔弩张,强劲霸悍。
  三、“雅俗共赏”的书法作品,是客观存在的,不可否认。“雅俗共赏”的书法作品,其艺术层次和格调应归属“雅”作之列,是好作品。“雅俗共赏”是形容词,形容书法作品能得到不同层面欣赏者的赞赏、喜爱。对“雅俗共赏”不能机械地理解,否则,只会导致理论上的苍白和实践上的缺失,对书法艺术的健康、持续发展毫无促进作用。同时,还应看到,“俗”作中未必就没有“雅”的方面,“雅”作中也未必就没有“俗”的成分。
  四、书法作品是书法家心灵的语言。从这个意义上讲,它和我们日常的语言表达有相通之处。在现实生活中,同一个意思,用A种方式表达和用B种方式表达以及用C种方式表达,会有不用的语言效果。书法也类似,人们欣赏、感受不同的书法形式和风格,就会得到不同的艺术效果。从书法审美来看,甲认为不好的书作,乙却未必认为不好。有一种情况,有的书作确实是大家一致地称好、称美。如:人们欣赏唐代代表书家的楷书作品时,几乎是一致地称好、称美;人们欣赏毛泽东的草书作品,也是一致地称好、称美。笔者认为,这就是“雅俗共赏”。
  五、在书法中,雅、俗、雅俗共赏三者的“雅”和“俗”所指不同。“雅”、“俗”是就作品的品第而言,是指作品的格次,而“雅俗共赏”的“雅俗”是指具有一定个体差异的观赏作品的人,是指不同个体差异的人共同欣赏和赞美书法作品,并非是指人们在一起欣赏“雅俗”。
  六、书法作品创作者(书法家)的“雅”、“俗”也是相对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书法家在美学知识、理论水平等方面也存在差异。有的书法家面对一幅书法作品,能讲得头头是道;有的书法家面对一幅书法作品,则不能作较为合适的评述,甚至有时他(她)就是作品的创作者。这些情况都很正常,因为客观存在着欣赏水平与文化程度、职位高低与艺术审美不一定是成正比关系的实际情况。
  七、“雅俗共赏”是就作品的审美层面而言,其词义本身并不否认书法创作者、欣赏者审美需求的多样性。“雅俗”不是指书法创作者、欣赏者的品格,而是指各种主观因素的不同所致的人们审美的差异与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