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与做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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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想 2009-12-02 09:43:14 阅读183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老子讲: “大道合乎自然。”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天下最大的规律就是合乎自然的法度,而做人修身的至高境界也是合乎自然,但这种合乎自然规律又不是刻意追寻的,是在一种“无求”、 “无为”、  “无心”的状态下,自然而然地达到—个境界。那么“大道合乎自然”这句话与书法有关系吗,应该说有关系,因为它们二者都牵系着“做人”。
古往今来,无论是在书法艺术领域,还是在广大的普通老百姓当中,都流传一个似乎成了规律的道理:  “字如其人”。也就是说一个人字写得怎么样,那他的做人就是什么样。这当然不是说一个人长的好看字就好看,人难看字就难看。这里所讲的“字如其人”,大抵讲的是品格与骨气,从一个人的写字当中能看出一个人的品格与骨气。我们古可以从王羲之的书法中看出他做人的洒脱,今可以从启功的书法中看出他做人的儒雅。那么为什么“字”能“如其人”呢?因为书法可以提高人的修养,练就人的品格。
我们可以看到,真正潜心于书法的人,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对书法精神理解的深入,做人也会越来越清静雅淡。因为从书法的法度中隐含着做人的真谛。正如《呻吟语译注》中所说:“心有一事累,物有十分春”。但是,万事万物都在发展变化,我们中国的书法在发展,热爱书法的人越来越多,这是好事,可由于物欲的泛滥,拜金主义横流,书法界也受到了影响,书法无可避免地遭受了世俗气味的熏染。有的人谈书法是为了附庸风雅;有的人是为了获得利益。这是可悲的,必须引起我们的注意。难怪某大学中文系的一位教授说:  “现在我是不敢相信‘字如其人’这句话了”。曾听一位书友讲,他的一个同学为了进一所中学当教师,便拿着“大礼”到一位书法老师家中拜访,让老师帮他写了一幅书法作品,然后邮寄出去,弄了个书法家协会会员证。这是多么龌龊的事情。这个走后门的同学不懂书法,不懂真诚做人之本,我们暂且不说他的长短,可那位书法老师呢,他的做人准则哪里去了?他对书法的责任哪里去了?即便他的“字”写得再好,能说是“如其人”吗?
中国书法史上,古有“二王”、“欧、颜、柳、赵”、  “苏、黄、米、蔡”,他们可称为书法大家。而现今当代,有谁能与王羲之、王献之相媲美?有几人能称得上是真正的书法大家?难道是今人的书法作品真的没有古人写的好?我认为,倒也不见得,差得更多的是在“做人”。书法就如学问,能真正抛弃功名利欲,潜心钻研书法的人少了。因此,有书友撰文说,21世纪,中国书法界将是缺少大师的时代。即便他说的不成立,至少也该引起我们这些广大的书法人的警醒。练书法,练的不单是“字”,更重要练的是“心性”,练的是“做人之法”。
人生一大罪过只在“自是自私”四字。 “自是自私”当然也就成了学习书法的不可取之处。书法与做人是相通的,是可以相互支持的。一方面,书法可以提升人的心性,可以让浮躁的世俗之心变得心气平和,事理通达。另一方面,做人的方向又影响着书法人的造诣,一个人如果心向善,人格正,气调和,在他的字中也会显露出来。人成一品性,字成一家体。这些都是我感悟到的书法与做人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