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欲修“公投法”再为“公投绑大选”铺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4:41:08
在台湾媒体日前报道,陈水扁有意将二OO八年“总统”大选与公投合并举行,并以“向国民党追讨党产”、“以台湾之名加入联合国”乃至“重要部会南迁”等公投议题,拉抬选情之后,陈水扁今天批评,现行“公投法”的提案限制以及通过门槛超高,是一部没有公投之实的恶法;他“期望”年底前修正“公投法”,降低提案及通过门槛。对此,国民党质疑陈水扁提修“公投法”是为了选举铺路,表示如果公投的目的只是为了操作选举,激化族群对立,国民党不会随之起舞。
据二OO四年一月二日实施的台湾《公民投票法》,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人数,应达提案时最近一次“总统”选举人总数千分之五以上;而连署人数应达选举人数的百分之五以上,才可以提案。公民投票案投票结果,投票人数达全体投票权人总数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数超过二分之一同意者,即为通过。
二OO四年三月二十日,陈水扁提出的“强化国防”和“对等谈判”两项公投,与“总统”大选同日举行,但因两案的领票率只有四成五,皆未达投票权人总数二分之一的法定门槛,因此两案的投票结果均为无效。
陈水扁十一日在接见“国际狮子会”成员时称,现行公投法中一些不合理的提案限制、荒谬的审查规定以及超高的通过门槛,只是一部徒具公投之名,却没有公投之实的恶法。他以0四年的两项公投为例,认为投赞成票的票数,都比他本人选“总统”的得票数高,没过关的原因是“公投法”所规定门槛太过严苛与不合理,是“非战之罪”。
因此,陈水扁说,今年三月正式发起“补正公投法”的五点诉求,包括:一、有关公民投票事项的限制应该重新研议,除人事外的公共事项都不应限制;二、有关“公民投票法审议委员会”的设置应该予以删除;三、排除行政机关及“立法院”少数享有公民投票提案权的限制应加以修正;四、应将提案人数降为一百人,连署人数降为选举人数的百分之一点五;五、公民投票的结果,应修正为以得票最多者,且其票数超过投票权人总数四分之一者为通过等;他对此完全认同,而民进党也会在今天的中常会提案,要求行政部门及“立法院”党团予以全力的支持。他并希望在年底前能获得补正,把提案及通过门槛有效降低。
陈水扁为何急於要在年底前修改“公投法”,显然与明年的“总统”选举密切相关。
台湾媒体九日报道,“总统府”与“行政院”已规划明年“总统”大选一定要合并举行公投,以“向国民党追讨党产”、“以台湾之名加入联合国”乃至“重要部会南迁”等公投议题,拉抬选情。但这些议题并不符合现行“公投法”的提案规定,因此“总统府”副秘书长卓荣泰当天下午表示,现阶段谈公投绑大选,言之过早,任何议题必须符合“公投法”的规定,才能进行公投。
不过,卓荣泰也说,有关“向国民党追讨党产”公投,民进党中央党部正在积极进行第二阶段的百万人连署,是否会成为公投议题,必须视连署的进度而定。
对於陈水扁民进党积极操作公投议题,国民党发言人苏俊宾十一日下午表示,民进党对公投绑大选一直有高度兴趣,主要的原因可能在於民进党对於本身候选人的条件、魅力及政党的竞争力比较没有信心,因此需要藉由包装与大选不尽然有直接相关的议题来配套组合,企图影响选情。他表示,国民党不反对公投,但如果公投的目的只是为了操作选举,激化族群对立,国民党不会随之起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