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农民就近就地市民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9:48:54
城镇化的实质是农民市民化,也就是使传统农民在身份、地位、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向市民转化。俗话讲“安居乐业”,农民进城后能有一个安定的住所,才可以谈得上向市民转变。然而进城农民工买房谈何容易,他们退出农村,其土地和房屋等资产的处理价值距离进城买房差钱太多,且收入水平与房价相比简直微乎其微;受户口限制,所谓的保障性住房也与他们无缘。这样势必造成农民工在城乡之间的剧烈流动,他们居无定所始终无法融入城市社会。据有关方面统计,目前农民工仍是以劳动力流动而非举家迁移定居为主,全国80%被统计为城镇人口的农民工都是流动就业,举家迁徙的农村人口仅占20%左右。又据调查,55.9%的新生代农民工将来准备“在打工的城市买房定居”、成为“新城市人”,但这个梦想很遥远。在高房价重压之下,传统的通过大量农民向大中城市迁移的城市化模式,其发展空间越来越受到限制,而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市民化将成为我国城镇化很理性的选择。
县城建设优先,农民工就近转移探索建立“省管县”体制,实行市县分立,将基本建设投资重点向县城倾斜,改善县城的投资环境。抓住产业转移有利时机,促进特色产业、优势项目向县城集聚,提高县城产业集聚能力。引导和鼓励农民工回县城创业和置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农民以社区股份合作社或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形式,以土地为资本,参与工业园区建设。允许农民利用城镇规划区内的宅基地、集体用地建设面向农民工的住房。这样,农民可以直接参与土地的市场交易,把土地产权变成他们的永久物权,使农村融入城镇,耕地转为非农用地,农民变为市民。
村企互动,农民工就地转移城镇化离不开产业的支撑,人随业走是城市化的规律。目前我国许多发达地区形成了一批由企业集聚而形成的较大规模的人口聚集区,在这里,农业已不是主导产业,村民大部分已成为企业员工,虽然在行政管理上还有“村”的名字存在,但实际已实现了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具有进一步发展成建制镇甚至小城市的潜力,应因势利导给予扶持。一是赋予其城市化管理职能,人口达到20万,可以“镇改市”,人口达到10万,可以赋予县级行政和执法管理权限。二是要健全城市功能,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建设,将辖区人口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其产业支撑能力。三是要引导鼓励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形式,与周边村庄达成协议,在吸纳农村劳动力到企业工作的同时,对村庄进行整体改造,实现城市建设内涵式发展。
城乡一体,城市就业农村居住交通和通讯的高度发展,缩短了人们之间的距离。住在城里的人想走出来,而住在城外的人想进去,与其如此,倒不如一开始就使原本适宜在城市就业回村居住的人就不要进城。大城市在一小时经济圈内,县城和中小城市在10至25公里辐射半径内,打造公共交通系统,方便农民进城就业回村居住。同时,供水、通讯、医疗和教育等设施尽力向公共交通圈内辐射,加之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极大改善,农民能够像城市人过上都市化生活,实现就地城镇化。在城市打工,根基放在农村,半耕半工式的农业经营体制,亦工亦农、亦城亦乡,这样就使他们能进能退、进退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