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课组:舞台与平台“博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9:01:52
备课组:舞台与平台“博弈”
今天的学科备课组有团体的目标吗?如果没有团体目标,我们又怎么引导学科教师为团体目标的实现而协作呢?如果把学科教师引向竞争的方向,不管是由于他们自己的心理取向,还是由于学校管理制度的引导,都不利于学科备课组集体目标的达成。
在一所很有名望的学校,他们在年级教学中推行协作备课制度,也就是要求每个年级相同学科的教师组成学科备课组,由备课组全体成员分担下学期所有教材的备课任务。比如,假如初二年级有六位数学老师,如果下学期初二数学共有九十节新课,那么每位数学老师分担十五节课的备课任务,备课时采用规定格式的备课制与备课形式,然后大家共享备课成果。这种备课形式在中小学并不多见,但由于承担着共同备课任务而形成的学科备课组,却已经成为当前中小学最基本的工作单元与管理单元。
对学科备课组,我们寄予了太多的希望。同一学科的教师,面对同一年级的学生,教着相同的教材,彼此之间的合作不但显得必要,更显得可能。尽管我们并不赞成计算机软件的盗版使用,但我们绝不会赞成,需要同样计算机软件的消费者,都去自主开发计算机软件。从合法途径来看,要么集资共同开发大家都需要的计算机软件,要么去购买人家已经开发出来的计算机软件。同样的道理,由于工作的相似程度非常高,我们都不希望每一个教师都去自主开发一套教学程序与策略,而是希望大家共同开发适用于本年级本学科的教学模式。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学科备课组才会在中小学校中得到推广,各种协作备课体制在中小学校中得到应用与落实。对于上文提及的协作备课模式,只是中小学校中多种协作备课体制中比较极端的一种。
从理论上说,我们都希望学科备课组成为教师协作教学的平台,无论从教师教学工作的分担,还是学生学业成绩的提升,学科备课组都有着强大的支撑作用。试想,如果一个年级有五位语文教师,每位教师负责一天的语文备课任务,语文教师的教学工作自然会轻松许多;对于学生的学习来说,如果只是教师一人教学,总归个人的教育智慧是有限的;如果在语文教学中可以同时用上五位教师的教育智慧,课堂教学即使不精彩,至少还不会乏味吧。所以,我们眼中的学科备课组,是一个教学工作的协作组,是一个对学科教师与学生都有所助益的工作模式。
学科备课组的出台,迅速地分解了学校教研组的功能,对于学校管理者来说,教学研究与备课相比,还是备课更贴进课堂教学工作,对学校教学业绩的提升更为直接。在中小学校,不论是教育科研,还是教学研究,由于研究成果效用的滞后性与潜在性,往往成为大家搪塞当前教学任务的理由。学科备课组的工作任务是具体的,备课工作的质量也可以直接在课堂教学中,在学生的学科测试中得到体现,这样的工作方式可以直接刺激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有利于学校管理实效性与针对性的提高。
可是,在现实的教育生活中,学科备课组的功效与理想的组织功能与工作目标相去甚远。在实施协作备课制度的那所学校,尽管实施此项制度的动机是通过教师间的分工与协作,来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同时减轻教师的工作负担。可事实上,教师们有足够的渠道去消解自己个人的备课任务,比如抄袭上个年级数学教师的备课本,比如直接在网上下载他人的备课内容,或者胡乱备课交差了事。不用针对具体的事例,如果大家有机会也有愿意去翻看中小学校学科备课组的活动纪录,就不难发现,现实生活中的学科备课组,他们的运行机制并不是从教学工作的协作来展开,也很少奠基于通过汇集群体智慧来促进学生学业成就的思想。事实上,学科备课组并不是为教学工作负责,为学生的学业成就负责,而是为了应付学校教学管理与监督。教师往往把学科备课组的活动视为教学工作中额外的一项任务,它以完成学校的检查为目的。
为什么在理论上如此实用与完善的学科备课组,在实践中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呢?其实,即使在理论上也不缺少这样的实例,比如韦伯的“科层制”。为了高效、专业地完成工作任务,韦伯提出了具体的管理原则,比如遵循严格的专业分工和等级管理制等。从逻辑上,韦伯的这些管理原则的确有利于组织任务的达成;可是,在工作实践中,对于单个的组织成员来说,组织任务的实现与否,更大程度上属于集体的事务,对个体的影响是有限的。但是,如果个体违反了组织的管理原则,给个体带来的影响却是严重的,轻者影响到个体在组织中的收益,重者会让个体离开这个组织。所以,一旦把韦伯的“科层制”应用于现实生活中,就会发生管理目标的转移,从集中组织智慧与资源实现组织任务,转变为组织成员个体以不违背组织设立的规章制度为目标。将韦伯的“科层制”与我们在此分析的学科备课组联系起来,两者又是何等的相似。
不知大家是否注意到,刚才在讨论学科备课组时,都是以如何更轻松、更高效地完成教学任务为出发点。在潜意识里,我们总是认为,教师的天职就是完成教学任务,并对学生的学业成就负责任;因此,他们会主动地去寻找到更轻松、更高效的教学模式与策略,会主动地向同事学习或者与同事合作,来减轻工作负担并提高教学效率。可是,教师为什么要完成教学任务,为什么要对学生的学业成就负责任呢;换句话说,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动机何在,教师对学生学业成就负责任的目的何在?对教师来说,教学任务只是他的工作内容,除了我们真的相信劳动让人实现价值,劳动让人感到幸福以外,教学任务对教师就意味着负担。至此,就不难理解,教师之所以承担教学任务,是因为在完成教学任务之后,他们有着自己的利益诉求,这可能是物质利益的追求,也可能是自己教学理念的实现,也可能是自己人生价值的实现。我们在设计学科备课组时,是从学校利益与学生利益角度来考虑的,如果我们从教师的个体利益来考虑,就不难发现学科备课组的弊端了。
在学科备课组中,我们看教师的个人价值是否可以得到满足呢?对于特定的一位教师,如果他所教班级的学生在开学之初平均分数为六十五,在期中考时平均分数为八十,我们是否可以由此断定这位教师的教学水平很高呢?由于学生平均成绩的上升,有两种可能,一是教师教学水平真的很高,二是考试的难度下降很大,所以我们并不能因此就断定这位教师是一位高水平的学科教师。但是,在同一个备课组中,如果教师A所教班级在期中考试中平均分数为六十五,教师B所教班级在期中考试中平均分数为七十,此时我们是否可以断定教师B的教学水平就比教师A更高呢?在逻辑上仍然不能,因为生源不一样。但是,现实生活中,学校管理不可能像科学测评那样到位,学校管理对教师教学水平的测评,往往就是根据同一备课组中,不同教师所教班级平均成绩的高低,来评定教师教学水平的高低。所以,在当前这种相对评价体制下,教师所教班级学生的学业成就本身并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与其它班级学生的相对值。
教学水平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不同教师之间是难以相比的,甚至可以说是不可比的。可能你的语言表达能力强,可我的逻辑思维能力强,你说是你的教学水平高还是我呢?此外,只是学生投票认为他们喜欢你,就可以证明你的教学水平高吗?对教师的评价标准,历来是一个费力不讨好的活。所以,用教师与教师间的对比,来评定教师的能力实在是一个迫不得已的选择。记得心理学家费斯汀格发展的社会比较学说认为,人具有想要清楚地评价自己的意义和能力的动机;如果有评价自己意见和能力的物理的、客观的手段,就首先使用这些手段,但是如果找不到这种手段,就会通过和很多的他人进行比较来判明自己的意见和能力;因此,和自己类似的他人对评价自己的意见和能力有用,很容易被选作比较对象。对于学科教师来说,在学科备课组中,当我们无法用客观标准来判定学科教师的教学水平时,就只好用学科教师之间的比较,来确定单个教师的教学水平;而学科教师与学科备课组其他成员有着最大的相似性,其它成员自然成为比较对象。不但学科教师自己会选择其它成员作为比较对象,而且学校在评价教师教学水平与教学业绩时,也往往通过比较而不是也不可能通过客观评定的方式来评判。因此,在学科备课组中,教师之间存在双重关系,在教学任务的达成上是工作伙伴与协作关系;在教学水平的评定上则是典型的竞争关系。而且,教师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而是一个社会个体;这就决定了教师在教学业绩上的绝对变化,远不如与学科备课组中其它教师教学业绩上的相对比较重要,也就是说,从学科教师个体角度来看,他更乐意于把学科备课组的其它成员作为竞争者而不是合作者。
由此可见,学科备课组之所以不像我们预设中那样完美,甚至起着几乎相反的作用,是因为学科备课组承担着两种矛盾的功能,既是教师之间在教学工作上的协作平台,又是教师之间在教学水平上的竞争舞台。诚然,协作与竞争对学科备课组的建构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比如协作有利于大家教育资源与智慧的分享,竞争有利于教师个体关注自身能力的提升,可关键要素在于,这些积极意义是否有利于学科备课组组织目的的达成。
设立学科备课组的目的,是更有效地完成教学任务,这是学校组织的目的;可对于教师个人来说,却把学科备课组当作一个竞争的舞台,通过自己与其他成员的竞争来证明自己的教学能力与价值。这时,如果把学科教师引向协作的方向,那么就有利于学科备课组集体目标的达成,因为对协作关系来说,只有当所属团体的其他所有人同时达到或接近目标时,这个人才能够进入目标,所以教师个体不但自己要达到目标,还会竭力推动团体达到目标。可是,今天的学科备课组有团体的目标吗?如果没有团体目标,我们又怎么引导学科教师为团体目标的实现而协作呢?如果把学科教师引向竞争的方向,不管是由于他们自己的心理取向,还是由于学校管理制度的引导,都不利于学科备课组集体目标的达成。因为对竞争关系来说,当一个人或者有限的几个人接近目标时,就会妨碍团体中其他人达到目标。试想,在学科备课组中,必然存在谁是这个年级最优秀的学科教师之争,在这种竞争关系下,还有谁愿意真心实意地向学科备课组提供自己独有的教育智慧呢?如果大家都把学科备课组当作竞争的舞台而不是协作的平台,那么学科备课组原初的意义也就丧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