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交通部长郭瑶琪涉收受贿赂遭求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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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前交通部长郭瑶琪涉嫌收受南仁湖集团负责人李清波、李宗贤父子两人贿赂,台北地检署30日侦查终结,依郭瑶琪涉犯贪污治罪条例提起公诉,具体求刑有期徒刑八年,李清波和李宗贤两人部分,则依罪证不足,做出不起诉处分。
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检署指出,郭瑶琪于2006年7月4日在位于台北信义路职务宿舍,收受李清波所交付美金两万元贿赂,随后于2006年7月26日第1231次、2006年8月2日第1232次部务会报中,就台北车站大楼促参整建营运案,迂回指示所属为有利于厂商南仁湖集团参与该标案的办理。
台北地检署表示,本案从分案迄结案,历时约三个月,30日侦查终结,以郭瑶琪涉贪污治罪条例第五条第一项第三款之关于职务行为收受贿赂罪嫌提起公诉,另外,李清波及李宗贤两人所涉行贿罪嫌,则因罪嫌不足而为不起诉处分。
台北地检署指出,郭瑶琪犯罪时身任交通部长,为政府行政部门的政务官,理应廉洁自持,戮力从公,竟收取贿赂,破坏政府官箴形象,检察官审酌郭瑶琪犯罪动机、目的、智识程度及犯后态度等一切情状,具体求处有期徒刑八年,另犯罪所得美金两万元,则请求法院追缴没收。
被外界视为陈水扁人马的郭瑶琪2006年年初被选入苏贞昌内阁,出任交通部长。郭瑶琪是继高雄市前代理市长叶菊兰之后的第二位女交长。这位工程界基层出身的政务官,行事果决、作风强硬被形容是内阁里的“铁娘子”。在接任交通部长一职后,外界都认为郭瑶琪既可马上进入状况,更能拴紧交通部底下松散的团队。特别是在交通部幕僚、主管先后卷入弊案或性骚扰事件之后,郭瑶琪走马上任后的铁腕整顿。但是在就任八个月后,郭瑶琪却因为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ETC)风波而辞职。
据悉,对于郭瑶琪在转任交通部后涉嫌收贿,工程会官员都相当讶异与意外。据描述,有次郭瑶琪在工程会时,曾听闻前交通部长林陵三涉嫌ETC弊案的传闻,她还向友人透露她对这种作法相当不屑的态度。有人观察,郭瑶琪个性率直,经常走访民间,与民间厂商互动也多,但分际拿捏恐有待商榷。只是在工程会时代,因工程会并未直接发包工程,无直接利益,厂商送送小礼,或可无伤大雅,但交通部状况就复杂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