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博弈:从“用脚投票”到“用手投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8:53:56

    “工人为了利益的诉求,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都是善意冲突,矛头并不对着党和政府”

 

 

    跳槽是员工表达对企业不满的最直接做法,俗称“用脚投票”。

    近年来,沿海地区一些企业工人通过怠工、停工、罢工的方式,向资方施加压力,要求提高工资、增加福利,被称为“用手投票”。

    一直以来,“双向选择”是企业主对待工人加薪要求的理直气壮的说辞,工人们也只能无奈地“用脚投票”。广东、江苏、浙江等沿海地区,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中低技术岗位职工的流动率普遍达到50%以上。

    广东省劳动部门调查显示,企业平均每招进一个工人的同时有0.73个工人流失。但不管他们怎么跳来跳去,等待他们的都是“地板工资”——最低工资标准。

    “用手投票”

    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罗少伟说:虽说工人可以东家不打打西家,但东家西家都一样。参与罢工的工人大部分愿意在本厂继续干下去,不随意换单位。在东莞打工几年,家已经安在这里,子女在这里上学,不轻易搬家了。但工厂那点工资实在是难以养家糊口。比如今年年初,一家大型台资企业的工人罢工,参与的就以老员工占多。

    值得关注的是,效益好、工人工资福利相对较好的企业,也罢工频发。一些老员工目睹了企业发展壮大的全过程,从满足于福利待遇比周边企业好,渐渐转变成对企业内部收入落差过大的不满甚至愤怒。

    江苏省总工会及南京市总工会工资协商指导员施志刚说,凡是停工、怠工要求加薪的,结果都能闹成。“通过罢工,我发现企业向工人让利的空间很大。通常只要工人一闹罢工,10%的加薪幅度,老板眼睛也不眨一下就答应了。南京一家美资企业工人罢工,资方代表从外国赶来时就带来加薪8%的方案,最后谈判结果是加薪25%。”

    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罢工”没有明确规定。工人自发罢工发生后,地方党委政府甚至工会,往往既不反对,也不支持,只要求快速平息。

    南方一个城市的工会干部对本刊记者说,该市一家法资企业工人罢工的时候,资方代表公然指责政府“投资环境恶劣”,威逼劳动部门处理“闹事”工人。

    由于缺乏组织,自发的工人罢工常常出现失控,如打砸企业财物,与管理人员、警察发生肢体冲突,上街堵路等。东莞台商协会会长叶春荣说:“哪个国家都有罢工。合法罢工我不反对,了不起你不工作嘛,但不能打砸东西。我们台商对罢工当然怕,因为没有规范,事前没有谈判、没有预兆,不知什么人突然发起,还打砸东西、打人。”

    由于罢工没有法律地位,工人罢工的方式是“打卡不工作”。因此,罢工平息后,一些企业往往以“违反劳动纪律”、“旷工”为名,开除“带头”的工人,并且不给任何经济补偿。当这些工人向当地劳动执法部门、法院申诉时,往往得不到支持,因为,表面看,上班时间拒绝工作,确实是违反劳动纪律。一些工人因而四处投诉上访。

    江苏省信访局局长王庆元说:“工人为了利益诉求的,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都是善意冲突,矛头并不对着党和政府。应该用和谐思维来认识、对待工人罢工问题。跟罢工工人过不去,就把党和政府摆到了工人的对立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