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办法及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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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县城中小学和县一幼选调教师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县城中小学和县一幼的办学水平,发挥其教育科研的基地作用和示范作用,推进全县中小学和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县决定从全县乡镇中小学中选调优秀教师充实县城中小学和县一幼教师队伍。具体操作根据**府办〔2009〕80号文精神执行。
一、选调范围
**县所属乡镇中小学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
二、选调岗位
见《选调教师职位表》。
三、基本条件
见**府办〔2009〕80号。
四、选调的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28日至6月10日。
报名要求见**府办〔2009〕80号。
报名费用:每人100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①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笔试与今年我县公招教师采用同一试题。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②时间:2010年6月27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③地点:**县第二中学(**县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
④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分别于7月15日、7月22日前在**县人事网、**县教育网上公布,并在**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张榜。
2、面试
①面试人选的确定。
每一职位面试对象由应聘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选调职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②内容:
为教学能力测试(模拟课堂授课),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教学水平和基本素质。其中音乐、体育专业以及县一幼的教师还须进行本专业技能测试。
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并交纳50元面试费。
3、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和60%。
4、奖励加分(加分总量不能超过5分)
见**府办〔2009〕80号。
奖励加分加在笔试成绩原始分。
五、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县城中小学校选调职位数额及参加选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确定。拟选调结果在**县人事网、**县教育网上公布,并在**县人事局、**县教育局、相关学校张榜,公示7天。
以上通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20802。
**县人事网(http//qxrs.gdqx.gov.cn/)
**县教育网(http// qxjy.gdqx.gov.cn/)
附:1、选调教师职位表(共8个)
2、**县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考试报名表
3、**府办〔2009〕80号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选调教师职位表(县一中)①
年级段
招聘职位
职位
代码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招聘对象
高中
物理教师
0901
2
按**府办〔2009〕80号
按**府办〔2009〕80号
本县在编在职教师
化学教师
0902
1
政治教师
0904
2
地理教师
0905
1
历史教师
0906
1
生物教师
0907
2
选调教师职位表(县三中)②
年级段
招聘职位
职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招聘对象
高中
语文教师
1001
1
按**府办〔2009〕80号
按**府办〔2009〕80号
本县在编在职教师
数学教师
1002
1
体育教师
1003
1
英语教师
1004
1
选调教师职位表(县二中)③
年级段
招聘职位
职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招聘对象
初中
数学教师
1101
1
按**府办〔2009〕80号
按**府办〔2009〕80号
本县在编在职教师
物理教师
1102
1
生物教师
1103
1
选调教师职位表(县三中)④
年级段
招聘职位
职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招聘对象
初中
语文教师
1201
1
按**府办〔2009〕80号
按**府办〔2009〕80号
本县在编在职教师
物理教师
1202
2
英语教师
1203
1
选调教师职位表(县一小)⑤
年级段
招聘职位
职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招聘对象
小学
语文教师
1301
1
按**府办〔2009〕80号
按**府办〔2009〕80号
本县在编在职小学教师
选调教师职位表(县二小)⑥
年级段
招聘职位
职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招聘对象
小学
语文高段
1401
2
按**府办〔2009〕80号
按**府办〔2009〕80号
本县在编在职小学教师
数学高段
1402
1
英语教师
1403
2
体育教师
1404
2
选调教师职位表(县三小)⑦
年级段
招聘职位
职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招聘对象
小学
语文教师
1501
2
按**府办〔2009〕80号
按**府办〔2009〕80号
本县在编在职小学教师
数学教师
1502
2
英语教师
1503
2
体育教师
1504
2
音乐教师
1505
1
选调教师职位表(县一幼)⑧
年级段
招聘职位
职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招聘对象
幼儿园
语文教师
1601
2
幼教专业
中专及以上
本县在编在职小学教师
**县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考试报名表
报考职位及代码:
姓    名
性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现户籍地
省        市(县)
婚姻状况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学历及学位
现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专业技术资格
加分情况
(根据**府办〔2009〕80号文件精神)
教龄
论文
基本功比赛
荣誉称号
学习、工作经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从中学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家 庭成 员及 主要 社会 关系
姓  名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及职务
户籍所在地
承 诺
本人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签名:
二○一○年   月   日
审  核
意  见
审核人:                            审核日期:二○一○ 年  月  日
备注
说明:1、此表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印发**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办法的通知
**府办〔2009〕8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办法》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教育局反映。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办法
为提高县城中小学的办学水平,发挥县城中小学的教育科研基地作用和示范作用,县教育局根据县城中小学教师编制和教学实际,每年从全县各中小学选调优秀教师充实县城中小学教师队伍。为加强选调工作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选调范围
**县各镇中小学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
二、选调岗位
每年选调前下发通知,并在有关政务公开栏、教育办公网等进行公布。
三、被选调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为人师表。
(二)有扎实的教育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三)敬业爱岗,工作任劳任怨,刻苦钻研业务,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四)小学专任教师要达到大专学历以上(含);初中、高中专任教师要达到本科学历以上(含)。最高学历的专业要与申报的职位学科一致。
(五)在我县乡镇中小学参加教育工作时间要4年(含)以上,身体健康。
(六)无违纪违法记录。
四、选调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在编制和职位限额内选调原则;
(三)学段学科对口的原则。其中,选调到县一中、县三中高中部的专任教师原则上以在高中任教的专任教师为主,兼顾部分学历符合要求且特别优秀或学科紧缺的初中专任教师。
五、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申报时间和要求:每年5月的15~ 25日。各镇要求调到县城中小学工作的教师参照每年职位需求表,如实填写《**县教职工调动申请表》。每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只需填写学段和学科,不填写具体学校。附上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任命证书、近三年获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育教学成果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并由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验证,加盖公章。各学校于5月30日前将要求调动人员的申请表以及申请调动汇总表(分小学、初中、高中等统计汇总)统一报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予办理。
(二)资格审查。个人申请表、汇总表收齐后,由县教省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参加笔试,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原学校,并由学校直接通知相关人员。
(三)笔试。
1、试题。以教育教学综合性常识为主要内容,由县教育局委托命题机构命制并负责保密工作。单人单桌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
2、分值。满分100分,占综合分的40%。
3、评卷。在我县中小学骨干教师评委库中随机抽签确定评卷员。当场评卷、核分、录入。
4、成绩公布。评卷结束后及时在教育办公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四)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公布3天后,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教育办公网上公示3天,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五)面试。
1、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对所申请学段学科职位进行教学能力测试,授课时间15分钟。美术、音乐、体育、计算机等学科采用10分钟说课加该专业学科基本技能测试。
2、分值。满分100分,占综合分的60%。
3、程序。按学科组抽签确定上课顺序和上课内容,并统一进行60分钟的备课,然后按上课顺序进行模拟课堂上课。美术、音乐、体育、计算机等学科附加该专业学科基本技能测试。
4、评分。面试当天在我县中小学骨干教师评委库中随机抽签确定评委和计分员,组成每学科7人的评审小组、3人的计分小组,在模拟课堂上(或说课、基本技能测试)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评分,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六)加分。
对符合下列情形的人员给予加分,但加分总量不能超过5分:
1、教龄:参加教育工作时间4年以上,从第5年开始至第10年,每年加0.1分,从第11年开始,每年加0.2分。
2、论文:参加最近三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获市级一、二等奖的,分别加1.5分、1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分、2分、1.5分。同时获得多个奖项或多次获奖的,仅以最高加分值的一次奖项计分。
3、基本功比赛:参加最近三年基本功比赛,获县级一等奖的,加2分;获市级一、二奖的,分别加3分、2分;获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4分、3分、2分。同时获得多个奖项或多次获奖的,仅以最高加分值的一次奖项计分。
4、荣誉称号:最近三年由政府或教育行政等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省级、国家级分别加1分、2分。仅以最高一项计分。
六、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县城中小学校职位需要以及参加选调人员的笔试、面试和加分综合成绩,自高至低进行选调,并在教育办公网和相关学校公示7天。
七、工作要求
成立**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分管的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县教育局有关人员为成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选调全过程具体工作,县人事局、县监察局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指导和监督。选调教师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有关单位、学校要高度重视,及时向教师传达贯彻本办法精神,挖掘人才,同时严格把关。要求调动的教师要如实填写相关资料,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本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