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的性恶论是强迫人作恶的“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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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性恶论是强迫人作恶的“伪恶”

2008年08月24日08:24南方网秦晖我要评论(0) 字号:T|T

我们现在经常讲的伪善,指的就是缺少这样一种制度,比如说,有些人说儒家口头上讲得很好,但实际上做得很差。我觉得这很可能不是儒家文化本身的问题,换一种文化,比如基督教文化等,都可能发生这种事情。中国社会中,最可怕的伪善不是这种伪善,而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实际上培养人们有一种虚伪,就是“伪恶”,迫使人作恶。哪怕这个人内心并没有那么恶,也要表现出比较邪恶,如果不作恶,他就没法生存。

所以我觉得,“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这个问题不大。这个社会要防止的,是“满嘴的仁义道德,整天做男盗女娼”。像这样的现象,主要不是文化问题,而是制度问题。我们现在讲的这种思想文化,恰恰是法家思想,或曰带有明显法家思想趋向的。我经常听到很多人讲,说儒家不如法家好,说儒家虽然好听的道德讲得很多,但实际上是做不到的,而法家就是敢于很坦率地讲“性恶论”。这种坦率,实际上蕴含了满嘴的男盗女娼。满嘴的男盗女娼也不一定是问题,但问题是法家的制度造成了不仅满嘴的男盗女娼,而且实际上也做男盗女娼,而且使得一些本来不愿男盗女娼的人,也不得不去男盗女娼。

西方的性恶论和法家的性恶论虽然都是说人是自私的,但是西方进行制度设计的时候,对人心的自私加以制约。如果要保证民权,又认为每个人都可能有自私的愿望,当然采取的是制约掌权者,尤其是制约君主,通过这种办法来使大家即使不那么高尚,但也要做好事不要做坏事。西方所谓的性恶论只是一种预设,所谓预设就是实际上并不是真的认为所有的人都是小人,不可能有君子。这只是一种可行的制度安排,不能把希望寄托在所有的人都是善人的基础上,而宁可假定这些人都有可能作恶。如果这种制度可以使良心不那么好的人不做恶事,也就是说好人可以表现得更好,这是权力制衡的指向或者目的。

古代法家的性恶论与西方的性恶论不一样在于,法家从“人性恶”推出来一点:所有人都会毁坏皇权,因此把所有人的权力都剥夺了,使他没有可能对皇权构成威胁。这也是制约,但这个制约主要是制约老百姓,防止对皇权的侵害。很多法家假定这些人都要作恶的,而且不仅假定这些人要作恶,他往往也认为这些人———这不是事实判断,是价值判断———也是应该要作恶的。因为按照法家的说法,什么人最容易控制呢?就是那些既贪财又怕死的人,贪财可以赏你,怕死可以罚你,假如天下都是既贪财又怕死的人,这个国家就好治理,不贪不怕,这个天下怎么治理得好?韩非子就认为,如果有一些人既不怕死也不爱钱,那我怎么能控制他?我要赏他,他不图赏,我要罚他,他也不怕罚,这样的人不就有造反的嫌疑吗?他说对这种人,一定要把他灭掉。

我们看到历代都标榜清官,但我们整套制度,包括皇帝的真实想法,实际上都不怎么喜欢清官,尤其是不喜欢那种自以为清廉,不把皇上放在眼里的清官,类似于海瑞那样的人。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一种现象,就是所谓的“伪恶”。上面说了法家的假设,你不是那样,反而是有危险的。这和西方的性恶论是不一样的,西方的性恶论设置了一些限制,即使你不高尚也不能做不高尚的事。法家的制度设置是,如果你是坏人,你就可以为皇上做坏事,讲得简单一点就是为皇上整老百姓,这一点法家是讲得很清楚的。所谓“善治国者,必强国弱民”,要使老百姓变得非常糟糕,这种状态才是很好的东西。如果你是坏人,那么你帮皇上为虎作伥,欺负老百姓,法家当然觉得好。如果你是好人,不帮皇帝这样欺压老百姓,也不行。这种虚伪的特点是,坏人不用说,自然会做坏事,好人也必须做坏事。比如大家可能都知道的一个例子:汉高祖刘邦在外面打仗,萧何当丞相,这个萧何非常廉洁奉公,老百姓对他评价也不错,刘邦听到很多人讲萧何的好话,就很不高兴。萧何听到有这种传闻就吓坏了,他马上反其道而行之,“伪恶”了一把,搞得老百姓向刘邦告状,说萧何不好,刘邦就很高兴。

其实最糟糕的,是强迫人作恶的虚伪。你即使不想作恶,也强迫你作恶。而且正如伪善和真善之间没有真正的界线一样,伪恶和真恶也没有真正的界线。一个人原来还是有良心的,但是整天做没有良心的事,我们一开始说这叫做违心的事情,但做惯了就把作恶习以为常了。所以法家鼓吹的那一套东西,要说虚伪也非常虚伪,并不见得比儒家要更好,但是这种虚伪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法家提倡的虚伪其实就是一种“伪恶”,强迫所有人都作恶。老实说,在中国,所谓儒家的虚伪当然是存在的,但是反映在行为层面,主要是制度因素造成的,和文化并没有太大的关系,但是法家所鼓吹的虚伪才真正是非常要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