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构建和谐社会的助推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7:00:29

舆论监督,构建和谐社会的助推器



  构建和谐社会,媒体的责任体现在很多方面,其中之一即是实施积极的舆论监督的责任。新闻舆论监督就是通过新闻媒介,将社会发生的问题和矛盾现象揭示出来,引起广泛关注,进而引发舆论压力,促使问题得到解决,并有效降低矛盾所产生的消极、负面影响,保证社会的公平、和谐与稳定,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最大程度地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对不利于和谐社会构建的种种现象,及时疏导,提出忠告、劝诫、提醒、批评、抨击等,强力推进,化解矛盾,达成社会共识,稳妥地解决问题,从而推动和谐社会的顺利构建。无可置疑,舆论监督很好地承担起构建和谐社会助推器的作用,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及时疏导不利于和谐社会构建的社会情绪,引导舆论朝理性和谐方面转化

  现代社会的发展,促使人们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民主和自由,但由于目前现实生活中尚存在各种类型的矛盾,矛盾的累积和问题长时间未能解决所形成的某些不满或怨气,久而久之便逐渐形成了一种不良的情绪。新闻媒体在人民大众中的影响力极为广泛深刻,特别是有责任感的媒体在尊重并维护公众的利益过程中强化了新闻正义,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舆论监督化解矛盾,及时化解社会公众中的不良情绪,将他们引导到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中来,从而达到新的团结,建设更高层次的和谐。反腐败是我们党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媒体记者主动出击,揭露某些腐败分子的恶劣行径,进而让法律发挥威力,使腐败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得民心,顺民意,能让民众的情绪得到排解,对我们的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更具信心。

  批评、抨击社会中的不谐之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如果说通过及时疏导社会情绪,化解社会矛盾是媒体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发挥的第一个层次的作用,那么其采取切实的行动,通过记者调查采访,将矛盾揭示出来,进而对那些不谐之音展开批评或抨击,无疑使这样的工作又深入了一步。

  当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不可能没有利益冲突,有些矛盾甚至可能激化,如何应对突发的公共危机,保持社会稳定,新闻媒体是一个强大的“缓冲带”,是联系政府与公众的不可替代的纽带。

  具体说来,媒体的影响力体现在危机预警功能、信息沟通功能、民心安抚功能、全民动员功能、舆论监督功能和人文关怀功能等诸多方面。媒体影响力还体现为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化解矛盾冲突,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和谐社会的构建,特别需要和谐地运用舆论力量。媒体力量运用得当,有利于不同利益主体的理解与宽容,有利于预防冲突,调和矛盾,缓解乃至化解危机。舆论的和谐与社会的和谐互相影响,互相促进。

  记者曾调查采写过针对增高产品的舆论监督稿件。在采写这篇稿件之前,记者接到几个有关该增高产品的投诉,这些投诉人大都十分气愤,因为他们事先听说该增高产品如何如何有效果,能使矮个子变高……但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之后,他们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在责骂不良商家的同时,有些人还作出了过激举动,同时他们还埋怨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

  记者经过细致的调查采访,终于将该增高产品骗人的鬼把戏戳穿,相关部门及时跟进,责令该产品的生产厂家退还消费者钱款,让消费者增加了对社会正义与良知的信心。

  客观真实地进行舆论监督,实现新闻正义

  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是实现新闻正义的最本质手段,但是如何正确地进行舆论监督,实现新闻正义?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舆论监督的稿件必须符合事实,揭示事物真相,使信息没有阻碍地得以表达和流通;二是要让被监督对象说话,使各方接近媒介的权利是平等的。媒体是社会的公器,被赋予了实现新闻正义的职责,而它并不具有法律和道德审判的功能,只是通过信息的自由流动和公民平等地接近媒体来实现。

  新闻正义是通向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和前提条件。而新闻功能的发挥,首先需要新闻界自身成为社会的公器。这样,新闻正义才能成为公民社会抵制公共权力滥用的武器,让公民行使自己的表达权和知情权。

  新闻媒体的监督力量是强大的,化身为“第四种权力”的媒体有时往往起着其他权力所无法起到的作用。正因如此,新闻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时,更应客观、真实,而只有这样,媒体才能更好地实现新闻正义,促进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但是,如果指望纯粹依靠舆论监督的揭露性、批评性报道去产生“一鸣惊人”的轰动效应,促使问题引起很大的关注,实际上不是一条很正常的新闻途径,因此,对舆论监督的“度”和分寸感的准确把握就显得十分重要。正确把握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的辨证统一关系,处理好宣传的分寸、力度、口径、时机等问题,要坚持正面报道为主,批评报道为辅的原则,不能把谈社会热点问题的节目看成是纯粹的揭露性的报道。批评报道要抓典型,注意选择有普遍教育意义、有代表性的事例;要事实准确,讲明道理,与人为善,立足于帮助;要有头有尾,既反映被批评对象的认识,也反映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总之,批评报道要讲究社会责任,要注意艺术,要有积极的社会效果。

  集思广益,让社会监督更好地发挥作用

  每一部法律的出台,每一项社会政策的制定都关乎社会公众的利益。如何让出台的法律和制定的社会政策更加科学、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防止少数特权阶层为维护已得利益,片面狭隘地制定政策,通过新闻媒体交由社会来讨论,有公开方有公平,越公开越公平。公开讨论透了,政策就昭然了。理性的质疑比感情的渲泄更有价值,这也是舆论监督和媒体责任的价值所在。

  从当前不断召开的各种听证会来看,凡是涉及普通老百姓利益的一些公共事业建设,日常消费品价格的升降都通过媒体事先予以公布,征求各方意见,让这些事情公开在“阳光”之下,这既可以征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集思广益,让每一项政策的实施得到最大程度的支持,也可以防止由此产生的一些腐败问题,拒绝“暗箱操作”。

  新闻媒介开展新闻舆论监督,要加强法制观念,遵守普通公民所遵守的法律制度。新闻工作者要树立法制意识,努力学习、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促使每个新闻人都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要认真学习与新闻媒介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与新闻报道有关的法律条文,防止侵权,少打新闻官司;要与法律界人士广交朋友,涉及重大的法规问题时,及时向专家请教。

  新闻媒介机构应聘请相应的法律顾问,培养自己的法律专家,对报道的内容进行审查,把好法律关,使自己的批评报道在法律上无懈可击。新闻舆论监督需要法律的规范,需要道德的规范,同时也要受到大众的监督,这样才能使新闻舆论监督依法、客观、公正、健康地开展下去。

  构建和谐社会,媒体责无旁贷。媒体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努力做好新闻舆论监督,促进媒体与社会的和谐共生,使构建和谐社会的各种因素得到更充分的结合,从而达到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