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护航信用诈骗获利买房 2.5亿国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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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护航信用诈骗获利买房 2.5亿国资流失

2010年05月13日 09:21法制网-法制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1

本篇精粹

一个半月前,上海合生源财进出口公司原老总涉嫌诈骗两亿被诉的消息被媒体曝光。

通读这则几百字的消息,看上去又是一起利用信用证诈骗的“平常”案件。但其中,作为“受损方”出现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却显得尤为扎眼———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的中通建集团为何竟沦为了这场“简单”骗局的受害人?

原来,“坏事”的是一个国有企业总经理的“不作为”……

法制日报记者李松 黄洁 法制日报实习生吴萌

不久前,上海合生源财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康涉嫌信用证诈骗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根据检方的指控,2007年3月至2008年1月期间,王康伙同张振涛通过与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虚假的委托代理进口协议,骗取中通建集团开具的信用证,并使用伪造的随附单据,诈骗中通建集团信用证资金2.5亿余元。

乍看上去,王康的诈骗手段并未超出以往信用证诈骗案件的“套路”,骗术也算不上高明,但让人心生疑问的是,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的中通建集团究竟为何成了这场骗局的受害人?

5月10日,此案的公诉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张庆芬为《法制日报》记者详解了骗局背后的故事。

原来,“坏事”的是一个国有企业总经理的“不作为”。

资产清查揭开惊天骗局代开信用证变生财之道

2008年,中通建集团因上属公司股权变动,公司内部进行财务清算查点,而就在这期间,一个几亿元的巨额资金漏洞浮出了水面,公司上下一片惊恐。

随即,中通建集团进出口部总经理董跃进向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报案,称合生源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康和上海皓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振涛合伙进行信用证诈骗。

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一个建立在董跃进对中通建集团进出口信用证签付“一手遮天”之上的骗局,被渐渐揭开。

骗局的“主角”之一王康,在2005年10月注册成立了合生源财公司,注册经营范围包括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投资咨询等。但实际上,合生源财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居间替北京某公司在买卖业务上找可以代开信用证的公司,从中赚取中介费。不过,由于王康认识的大公司很少,合生源财公司的经营始终不见起色。

骗局的另一“主角”名叫张振涛,与王康是老相识,他经营的皓讯通讯设备公司主营电解铜生意。

2006年10月,张振涛结识了时任中通建集团进出口部总经理的董跃进。得到这个“关系”后,张振涛立即告诉了急于寻找人代开大额度信用证的王康。

几天后,王康就与董跃进在谈判桌上相谈甚欢,董跃进代表中通建集团与合生源财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进口框架协议》,约定由中通建代合生源财公司进口电脑硬盘等物资,并代开信用证,从中收取开证金额0.6%至0.8%的代理款。

为了使董跃进放心,王康还说自己实际是为军方代理进口军用物资,为掩人耳目才以电脑硬盘等民用物资为名报关。

合作之初,王康的合生源财公司的确“本分”地通过中通建集团代开信用证为北京某公司进口了大概4单物品,可不久之后,合作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

看到信用证“得来全不费功夫”,张振涛动了心,他对王康提出“占用信用证的资金去做皓讯公司的电解铜生意”,并以“占用的信用证资金可以帮合生源财公司增加资金流量,为合生源财公司日后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中心成员做准备”为由,进一步游说王康。此外,张振涛还承诺将合生源财公司并入皓讯公司,并为王康买车、买房等。

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王康同意了。而中通建集团的信用证也就变成了二人骗钱的工具。

假合同假单据编织连环套巨额资金流失“畅行无阻”

为了占用信用证资金,张振涛首先让儿子在香港注册了一个讯诚集团有限公司,由张振涛占公司股份的51%,王康占49%。

事实上,这家公司就是个“空壳”,主要作用就是充当进口业务中的卖方,以达到通过控制买卖双方贸易欺骗中通建集团的目的。

另一方面,张振涛和王康加快了对合生源财公司的掌控。经过一番操作后,合生源财公司的股份结构变更为王康持有股份的40%,张振涛入股30%,其余30%的股份则由王康的两位朋友持有。张振涛和王康二人成为了合生源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与此同时,张振涛和王康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了套取中通建集团信用证资金的活动。 2007年3月15日,合生源财公司指定的供货商正式改为讯诚公司,而在进口产品上,为了使中通建集团更容易相信,张振涛和王康没敢擅改,依旧是电脑硬盘。

万事俱备,王康和张振涛开始了他们持续近一年的惊天巨骗。 据张庆芬介绍,仔细分析合生源财公司诈骗中通建集团信用证资金的手法,其实并不复杂,也并不隐蔽,采取的还是信用证诈骗案件惯用手法———“阴阳单”。

据了解,代开信用证其实有着严格的流程,在这一连环的程序中,合生源财公司根本无法藏有“猫腻”,但玄机就在信用证开出后的发货环节。

所谓“阴阳单”,即王康提供的用于报关和交给银行的并不是一套单据,在其用于报关的真实单据中多出了一份合生源财公司与讯诚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和一份合生源财公司委托报关的材料。

据王康自己供述,为了顺利获得信用证资金,张振涛通过香港讯诚公司在香港采购硬盘,但一般货值不到1万港币,由此形成的单据供报关使用。但是,讯诚公司与中通建集团之间的进出口合同标的少则30万美金,多则高达200万美金,如何才能让这两组悬殊的数字一致?

这项工作一般就交由王康来完成:每次讯诚发货完成后,单据就会寄给王康,王康利用电脑进行修改,主要就是将发票金额修改为与中通建集团签订的进出口合同一致,然后再将伪造的单据交给银行流转,最终骗取资金。

正是利用这种方法,王康几次成功骗取了巨额的信用证资金。

当然,张振涛和王康骗取信用证的资金也并非漫天要价。据王康说,合同的标的金额一般是张振涛根据皓讯公司经营电解铜业务的实际需要来确定的,同时还要兼顾张振涛的资金实力,至少要保证张振涛能够支付20%的信用证保证金。

诈骗钱财用于买房购车置地高管“无为而治”致数亿损失

据了解,按照进出口贸易的惯例,作为代理进口受委托方的中通建集团,应该自己持相关单据到海关提货和验货。

但中通建集团与讯诚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中早已约定: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由合生源财公司负责。这样,王康和张振涛终于实现了自己买、自己卖、自己提货的“自给自足”模式。

王康拿着真实的单据,提出一批批不值钱的电脑硬盘,并在上海就地处理掉。而中通建公司却“无为而治”,不但在与合生源财、讯诚公司签订合同之前未对对方作资信调查,同时在财务管理上也没有执行会签字等审批制度,而只是由董跃进一手遮天,同时对划进后的资金也未进行实时监管之义务,从而导致巨额国有资金的流失。

而张振涛则负责将离岸账户中的美金利用一些香港账户兑换成人民币,再通过深圳的一些地下钱庄将钱打回到国内的多个账户上来,最后通过转账,集中到张振涛等实际掌控的几个户头上。

据王康事后说,这些钱部分用来做了皓讯公司的电解铜业务。

从2006年12月至2008年1月,中通建集团共为王康的合生源财公司开立信用证57单,除了前4单确实为北京某公司代做外,其余的53单被张振涛用在他的所谓电解铜业务上反复腾挪。

经过对讯诚公司账户的初步统计,半年时间内,张振涛就将4300余万美元的资金打到香港兑换人民币。

起初,张振涛和王康的骗局并没有什么漏洞,进行顺利。但是,王康说,张振涛的贪欲越发膨胀,开始将骗取的大部分钱用来买房、买车、买地,到2007年11月份,他开始无力偿还中通建集团代开的信用证金额。

在这种情况下,张振涛开始四处借钱,同时还找到董跃进要求延长还款时间。另一方面,王康则继续要求董跃进为其开立信用证。最后,共有17单信用证的资金,合生源财公司未予归还,扣除先期交付的保证金,中通建集团实际损失2.5亿元。

据张庆芬介绍,发案时,除了皓讯公司离岸账户上现有的1807.3美元余款和张振涛购置的房产外,大部分资金去向目前还未查实。只是张振涛自己说,“都被皓讯公司的电解铜业务赔掉了”。

记者了解到,在王康、张振涛被抓获归案后不久,董跃进也被检方以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为由立案调查。

董跃进在与王康和张振涛的“交往”中,收取的好处费约为100万元左右,相较于张振涛和王康被控套取的资金额,几乎是九牛一毛。

案意

这起巨额国资流失案发端于2006年,暴露于2008年。2007年11月份,张振涛已开始无力偿还中通建集团代开的信用证金额,但碍于“情面”,“一手遮天”的董跃进继续为其开立信用证,最后造成中通建集团实际损失2.5亿元。

对于国企高管的监管,对于如何防范国有资产的流失,有关部门一直是常抓不懈。但是,面对持续走高的流失金额以及监管部门长达两年的集体失语,我们是不是该静下心来反思一下:除了人的因素外,相关的法律制度是否也存有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