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离医药行业管理职能 中国药监系统专职监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4:43:48
在经历了种种腐败丑闻和药品事故后,备受关注的中国药监体制变革正在拉开。一些省级地方政府药监部门与相关经济部门的交接已经基本完成,医药产业的管理职能将从各级药监局分离出来,划入同级政府下的相关经济部门,药监局将主要负责医药的监督管理职能。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目前中国一些省级地方政府,如海南省的药监部门与相关经济部门的交接已经基本完成,其他还未进行分离工作的地方也已陆续开始该工作。这就意味着,长期以来备受争议的药监局“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历史或将结束。
职能分工保持独立性
在这样的职能分工之下,企业仍然将是药品的第一责任人。国家药监局一位官员表示,药监系统职能调整是必然的,上级的态度也比较明确。该官员表示,药品监管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阻力就是地方保护,一直以来,有些地方药监部门由于承担着招商、资源开发、经济发展指标等任务,与药监职能的履行有所冲突。地方政府做出这样的职能调整,就是要充分保证药监工作在正确履行职能的同时不受任何干预,保持独立性。
海南省药监局副局长韩英伟透露,该省从去年已开始进行对省药监局的职能进行调整,行业管理的职能转给了该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下称“海南省工业局”)。他表示,这一调整与国家总体政策一致。
韩英伟认为,药监局在成立之初,被同时赋予了药品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的职能,有利于规范和提高效率,但是若干年后,随着市场的发展,做出这样的调整也是恰到好处的。他表示,虽然政府还没有出台明确的改革政策,但已提出了大致的改革方向,地方政府的改革是顺应国家要求而行。目前海南省两个部门的交接已经基本完成,但由于还需要一个过渡的过程,药监局暂时仍需要协助海南省工业局进行行业管理。
海南省工业局副局长韩勇也表示,政府去年就已经有明确的总体要求,监管部门和生产部门的管理职能一定要分开。该省医药企业的生产、发展、招商等过程确实已经移交到该局,企业进入市场以后监管则仍然由药监局负责。
韩勇表示,该局2006年7月份刚刚成立,在成立时,省政府就指出医药产业发展的管理职能将纳入该局的管理范畴。据他了解,中国其他大多数省市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管理的职能也都已经分开。
据悉,2007年3月22-25日,海南省海口市将首次举办该省有史以来最具规模和档次的国际医药博览会暨高峰论坛。而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如军介绍该论坛筹备情况时透露,本次论坛的招商引资工作主要由海南省工业局负责。
药监系统机构改革的步伐
药监系统机构改革2000年6月7日做出第二次重大调整,省级以下药监系统由属地管理变为垂直管理。时任国务院副秘书长的马凯在参加药监机构改革工作会时称,由于省级及省级以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不统一,许多地方分属不同系统,监督管理力量分散,已严重影响监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因此改革药品管理体制,势在必行。
药品审批权,是一种强大的权力,对药品企业而言,药品批号就像一张生死状。一个药企,花费巨资研制药品,购买设备,投入生产后,只有拿到政府主管机构的一纸批文,才能进入市场流通,获得利润。
中国国家药监局2002年开始着手整顿地方标准,并收回了各地药监局的审批职能,各地药监局只负责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最终由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审批。
挂了5年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牌子2003年4月16日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取代。根据国务院第二次机构改革方案,经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原属于卫生部的食品、化妆品和保健品的审批权和监管权划归国家药监局,并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筱萸的职务不变。
至此,国家药监局用5年的时间,成了一个统一掌管药品、食品、保健品以及化妆品的监管与审批职能的重要权力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