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愈神话愈虚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1:56:23

今年上半年我国网民规模已达3.38亿,新近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以笃定的语气说:“2009年,约三成的社会舆论因互联网而兴起,互联网成为新闻舆论独立源头。”当此时,我们似乎正迎来一个“新权力时代”。

但我们醒悟得或许依旧迟了些。因为早在2006年,美国《时代》周刊就曾这样宣示这个时代的网民现象:“这是多数人从少数人那里夺得权力,互相无偿地帮助,同时也改变了世界改变的方式。”当然,或许这仍是不可遽然而得的权力感,但我们的确偶尔有权力在握的感觉。

一个网帖让“天价烟局长”周久耕锒铛入狱,一个网帖让武汉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事件”中的造假公职人员被查处,一个网帖捅破了河北邯郸“特权车”这个久治不愈的脓包,一个网帖踢开了内蒙古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的“豪车门”……2009年,由网民发起,媒体参与,政府相关部门介入,一桩桩“帖案”办成了铁案。新华社近日的一份报道指出,2009年,从草根行动到官方参与,从自发行为到政策背书,网络反腐在网民、媒体与政府之间的互动中经历了一次嬗变。人们从中看到了政府权威的树立、媒体责任的彰显、公民意识的萌发。

三亿多网民的每一点唾沫星,都可以是澎湃巨浪;每一声轻叹,都可以是慷慨悲歌。如果一一列举所有发生在2009年的网络公共事件,那会是一份长长的清单。问题在于,我们到底是要用这些事件来印证一个时代的开明与嬗变,还是印证一种悲情与沉重?如果说,是那些事件最终促使了“政府权威的树立”,那又如何解释它在云南邢鲲之死事件中被消解与被轻慢的惨淡事实?如果那些事件是“媒体责任的彰显”,那我们又该如何面对“媒体恶意倾向性报道在审案件将追责”的规定?如果说那些事件是“公民意识的萌发”,那我们又该如何理解所有“不明真相的群众”或“别有用心者”?

作为一个事实,是当舆论开始对“网络反腐”大放赞声之时,腐败问题早已成为一种顽强的存在。《人民论坛》杂志近日发起的一项调查显示,多达6688位、占总人数82.3%的受访者认为,“腐败问题突破民众承受底线”,并占据未来十年十大严峻挑战之首。对此,《人民论坛》指出,虽然惩治腐败的力度逐年加大,但无须讳言的是,腐败并未得到有效遏制,在某些时期、某些地方、某些领域甚至还呈蔓延之势,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人数越来越多,职务越来越高,金额越来越大,腐败的“出生率”大于“死亡率”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网络在努力地介入到一些现场,并尽可能地改变一些东西,但它如何才能够改变“腐败‘出生率’大于‘死亡率’”的现状?一方面,网民仍只是勒庞所说的“乌合之众”,而且网络人群啸聚的特点也注定了,它总是乐于关注一些看来更具新闻性的个体事例,这种关注甚至是喜新厌旧与盲从的。这意味着第一个“天价烟局长”可能引起网民的兴趣,但到了第N个呢?怕是最后一个看客也只能洗洗睡了。另一方面,当网络开始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的同时,人们从网络中获得的权力也正在变得越来越有限。——此一点,正所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我们固然可以欣慰,幸好还有网络民意可以表达,但尤需清醒的是,我们也应警惕一种神话“网络反腐”的倾向。网络从来都不是公民权利的神话,更不是反腐最后的倚杖,“腐败‘出生率’大于‘死亡率’”问题的最终落点,依旧是基于建设民主政治背景之下的法治诉求。在《人民论坛》上,反腐问题专家王明高慨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颁布的法律制度,之所以对惩治腐败的效果不佳,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制度设计不科学;二是制度执行没有刚性;三是没有一部统一的反腐纲领性法律。”这种纲领性法律,譬如一部以家庭财产申报制为代表的《反腐败法》。

没有强大制度支撑与保障的“网络反腐”,最终只能走向一种空中楼阁式的虚拟。尽管我们可以说,三亿之众的网民已不容轻慢,但那个数倍于网民数量的国家公民群体又岂可轻慢?网络固然带领我们走进了一种“新权力时代”,但所有属于公民的权利又岂可依旧模糊?更何况,一种纲领性反腐制度之外,我们也远没有建立起一种真正正视或利用网络来反腐的机制。因网络而起的“跨省追捕”、“诽谤案”或“网络黑社会”不绝如缕地出现,本身未必不是腐败之一种。对此,不可不醒悟。

愈神话的“网络反腐”愈虚拟。“网络反腐”无法成为中国反腐败斗争的背书,充其量只能成为一种点缀。因此最终,“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需要找到一种深度的互动,网民言论与公民权利、民众意志与国家意志需要找到一种高度的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