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贝儿的爱情故事-女人怕鬼-情感阵营-搜狐社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1:54:22
莫贝儿的爱情故事
  
   文/樱肥
  
   2005年的秋天,我突然讨厌了这平静的生活。
  
   于是,收拾起行装带足了银子准备去海角天涯的流浪。谁知道就在流浪的第一站———扬州,可怜的莫贝儿遭遇了传说中可耻的窃贼,俗称——小偷。
  
   而且,纯洁的莫贝儿把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全部的银子都塞在一个包包里。
  
   于是,可恶的盗贼获得了丰收,于是,本来趾高气昂兴致勃勃雄赳赳热烈烈的准备流浪的莫贝儿同学就被困在了扬州——这个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甚至找不到一个相熟的人的城市。­
  
   我拖着行李箱,在寒风瑟瑟中一步一抖的慢慢往前爬着。西北风呼呼的刮,我的心贼冷贼冷。终于,爬不动了的我可怜兮兮的找到一个被风的墙角,可怜兮兮的捧着仅剩的值钱物品——手机,可怜兮兮的窝在行李箱上想,幸亏这行李箱是布做的——又暖又软,要是塑料的,我趴都地儿趴去。­
  
   就在我可怜兮兮的思索我是应该就此继续做个乞丐去流浪呢?还是干脆找人民警察叔叔投案然后被发配还乡呢?还是把手机卖了先买点东西吃呢?或者,找个脑满肠肥的大款装XX骗点钱的时候,伟大而可恶的沈西西同学从天而降。
  
   哎,被偷了吧哥们?沈西西不知道从哪个地洞里钻出来一脸兴致勃勃的、幸灾乐祸的样子问到。
  
   滚,老娘认识你啊,你乐个鬼!心情超低落的我随手抓了一小点的旅行包恶狠狠的扔向沈西西。我忘了那包包里还有一瓶才喝了两口的雪碧。
  
啊!!!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我们的沈西西同学异常光荣的倒下了。站起来之后二话不说上来就抢过我的行李,俩手抱着玩命儿的疯跑。
  
   我靠,他妈的你干吗,你给我站住。还我行李,我仅余的全部家当啊。我拎起裤脚,在后面一边狂追,一边惨叫。于是,很多人都看到,2005年的秋天,­扬州某个街道有俩疯子玩命儿的追着跑着惨叫着。
  
  
  
   沈西西抱着我的行李跑到了自己家,我追着我的行李追到了沈西西家。然后,就赖在沈西西家不走了。吃他的饭、喝他的水、住他的房子。
  
   沈西西气愤的撵我滚,我恶狠狠的骂,要滚你滚,沈西西你个xxx。
  
   沈西西毫不客气的吼,我滚你个头啊,这里是我家!莫贝儿你个疯婆子。
你家怎么了?谁让你抢我行李来着?你把行李还我!我正舒坦的躺沙发上看电视,瞅着一抱枕很顺眼,就拎着冲到沈西西面前,没头没脸一阵暴打。
  
   沈西西不敢答话了——那天他看我追的兴起,一激动,扬手把我行李甩马路上了,然后,刚好过来一车,我可怜的行李袋被压的面目全非;然后,我一路追着他狂扁,直冲到他家;然后,我发现他家环境挺不错,就他一人住;然后,我借口怕他会寂寞,就赖在他家陪他了。沈西西同学很有骨气的赶我滚;我说,滚就滚,把行李还我;沈西西于是惨叫一声,狂冲出门;然后,他只捡回了行李袋上的一条带子;然后,我就顺理成章的霸占了他家的客房。
  
  
  
   沈西西同学并未气馁,也曾一度锲而不舍的赶我滚,我也一直秉着人无耻则无敌的伟大精神死赖不走。一时间剑拔弩张,硝烟弥漫。不过,每次只要我一提‘还我行李’这四字箴言,沈西西同学马上败下阵来,屡试不爽。
  
  
  
   沈西西,咱们讲和吧,老这样吵着挺累。我说,其实主要是我没钱出门逛,整天窝宅里窝烦了。沈西西一直站在敌人的立场,不可能支援我出门消费所需的金钱。
  
   跟你讲和?莫贝儿你打什么算盘我不知道?想出门没钱,讲和了你出门我跟着付账吧?你这种女人!沈西西一脸了然于胸的气愤。
  
   我这种女人?我这种女人怎么了?沈西西你个大混蛋。我拿抱枕狠狠的敲着沈西西的头,和平计划宣告失败,继续战火连天,打得沈西西抱头鼠窜。
  
   沈西西其实挺绅士,温文尔雅,穿上西装出门的时候还是有一点人模人样的。不过,这些不重要,最重要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点——沈西西的绅士精神极为坚定,坚决不打女人。
  
   这个美好的坚持奠定了他被我狂扁时抱头鼠窜的必然结果。
  
  
  
   那天,我跟在沈西西例行打仗,我拿了一条彩带,拼命的追着要给他扎小辫的时候,手机突兀的响起。
  
   沈西西接了一听,找我的,我接过来看了看,很干脆的按下结束通话键。
  
   继续跟沈西西群魔乱舞,还没等我把那跳漂亮的彩带在沈西西头上绑成蝴蝶结,手机又响了 。
  
   莫贝儿你个恶毒的女人,想让手机铃声把我烦死吗?沈西西打掉我正在他头上忙着绑彩带的手,沉着脸进了卧室。
  
  
  
   接了电话,里面的女人如我预期的一样,张狂挑衅。
  
   不要以为玩失踪就可以不了了之,莫贝儿,浩鑫和我的结婚请柬已经发出去了,你就算不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我们也会如期举行婚礼。
谁TMD逃了,不就是个离婚协议吗,我签!明天在香格里拉最好的房间等我,多叫点好吃的,不吃饱我没力气签字!要最贵的,你付钱!
  
   我冲着手机狠狠的吼完,觉得还是很愤怒,于是一扬手想把手机扔了,犹豫了下又小心翼翼的放进口袋、收好——全身上下最值钱的就是它了,万一以后我想返乡,沈西西那个猪头是不可能帮我支付车票钱的,还得靠它啊。
  
  
  
   沈西西时间掐的特准,我刚挂了电话,他马上从卧室里滚出来了。喂,女人,我明天很无聊,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带上我呗!
  
   带你个头,滚远点,我烦!我不客气的冲他吼。
  
   沈西西怅怅然的摸着鼻子又滚回卧室了。
  
  
  
   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发现太阳好毒,晒的我难受死了,于是找沈西西那个xxx要了把伞,顺便要了张百元大钞,这次沈西西难得的大方,二话没说就给了,完了还问我够不够。
  
   打的到了地儿才知道酒店很大,大的我这个前任王太太不知道该上哪儿去找新任的王太太,大的我直后悔——签个离婚协议还找这么个地方,那么多房间我该咋找?真不该一时冲动,应该让她点了最贵最好的菜在酒店大厅等的,这样我也好找点不是吗?唉,我咋那么笨呐。
  
   正琢磨着是不是要换个地方,省的找不到她我自己先迷了路的时候,一个温柔的美女过来了,请问是莫贝儿小姐吗?王太太在楼上看见您了,吩咐我来请您上去。
  
   哦。我傻乎乎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也许浩鑫说的对,我,太迷糊,太笨,太张狂。而他想要个精明内敛的女人帮忙打理公司,所以那个女人理所当然不会是我。
  
  
  
  
  
   那个女人正站在窗前,眺望窗外。
  
   来了。她很淡然的说,样子极拽,连头都没回。
  
   嗯,来了。我很淡然的回答,心里却在恶狠狠的咒骂:了不起啊,捡了老娘用过的男人而已,拽你个头啊拽。
  
   最贵最好的菜,你先吃。她伸手往某个方向指了下。
  
   我跟着她的手指看了看:一桌子山珍海味,看的人直恶心。
  
   我不想吃了,想扔。我说着就走过去把一桌子菜全扔地上,末了还不忘踩几脚泄泄愤。
  
   带我进来的美女一脸看外星人的表情,求助的望向新任王太太,王太太。。。这。。。
  
   没事,你先出去,一会进来收拾,损失算我帐上。王太太依然极为淡定。
  
   美女于是走了,出门后还很细心的把门关好。嘿嘿,大概是怕我闹太厉害吵了其他客人吧。
  
  
  
   脾气发完了,签字吧。王太太在沙发上坐下,优雅的从名牌皮包里拿出两张纸,放到茶几上。(不要问我包包的品牌,因为我分辨不出20块一个的包包和2W块一个的包包究竟有什么不同。)
  
   TMD,我看着她优雅的样子突然来气了,以前她看见我都是低头哈腰的喊,王太太好。没想到爬上那谁的床之后就变得那么拽。
  
   喂,我为什么要签字?我觉得自己的语气特别像调戏良家妇女的小痞子。
  
   怎么,你不签?她愣了下,有些不知所措,可你昨天说好会签的。
  
   你也知道是昨天说要签,我今天可没说会签。我耍无赖,我就是要耍无赖!
  
   无所谓,你签不签都改变不了事实。她抚摸着自己微微凸起的肚子,你知道浩鑫到底有多想要这个孩子吗?
  
   我XX她不提孩子倒好,一提我就恼了、火了、怒了,笑了,我说,那孩子到底是不是他的,他不知道我还能不知道?
  
   你什么意思?别想污蔑我什么。她眼神躲闪,语气慌乱。
  
   浩鑫不育,结婚前我就知道。我说,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告诉他你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他的。
  
   哦,报复吗?让他一辈子替别人养孩子?她挑眉,一副了然于胸的样子。
  
   算是吧,我说。其实,我只是不想看着浩鑫失望,难过,沮丧。
  
   沉默,良久。
  
   笔给我,我签。我很没骨气的说。
  
   她很迅速的递来一支笔,我接了,在离婚协议上端端正正的签下自己的名字:莫贝儿。
  
   浩鑫,以后我们再相逢就是陌路人了,你多保重。我在心里说。
  
  
  
   回去看见沈西西正猫在沙发上看新闻,我突然觉得很温暖,沈西西,也是个不错的男人吧?是不是可以考虑和他谈谈恋爱?
  
   我蹑手蹑脚偷偷溜到沈西西身后,想打他个措手不及。
  
   站到沈西西身后的时候,眼睛的余光,瞟到沈西西正在看的新闻:一无名女子,被残害后抛尸下水道。画面转动着,给女尸来了个特写。
  
   我的心智忽然清明起来,带着恐惧,颤抖着手哆哆嗦嗦解开衣扣,撩开左边衣襟:心口上泛出一条细细的红丝,逐渐蔓延成一道刀伤,血嚯嚯的流出。。。
  
   沈西西。。。我惨惨的望着他,哀哀的唤。
  
   叫什么叫,你这个。。。沈西西边骂边回头,看到我满身血,吓了一跳。
  
   莫贝儿你怎么了?我送你去医院,马上去,没事的。。。沈西西抱着我,声音带着哭腔,慌乱的像无头苍蝇。
  
   没用了,沈西西,我已经死了。我哭着说。
  
   是的,我已经死了。
  
   六天前,我不是被偷,是被抢。
  
   那个街道很僻静,抢钱的人拿刀胁迫我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给他。我很听话的给了,他还要抢我的手机。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抱住他拼命想把手机抢回来——那是浩鑫送我的第一份礼物,那个纵容了我七年的男人。
  
   后来,他失手把刀插上了我的心口,我死了,当时就死了。我用自己的命,偿还了浩鑫七年的宠爱。
  
   尸体被扔进下水道,灵魂却爬了出来,而且,不记得自己已经死了。
  
   传说,如果死了的人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如果可以在死神手里逃出七天,那么,从此以后就会和喜欢的人永远在一起,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逃不出七天的人,会烟消云散,灵魂,灰飞烟灭。
  
   今天,是我和沈西西认识的第六天。
  
   我从死神手里偷了六天的幸福,终究是要付出代价的。
  
  
  
   沈西西,不哭,我伸手想帮沈西西擦掉眼泪,却发现手正在变得透明,身体碎裂成一片一片,飘到空气中,消失不见。
  
   沈西西,看在我快要完蛋了的份上,不要哭了,你哭的样子超级丑。我看着一脸鼻涕眼泪的沈西西,笑着说。
  
   沈西西于是不哭了,抹了一把眼泪鼻涕,看着我张狂的笑,莫贝儿你个臭女人,一路走好。
  
   我带着微笑,看自己的身体逐渐烟消云散。
  
  
  
   为什么,死神和上帝的赌局,输的最惨的人却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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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上面的传说属于樱肥编造的,切勿上当,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