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官员买楼不是炒房,是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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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5月05日 18:16:33分类:未分类

  山西蒲县煤管局局长郝鹏俊贪腐案,曝出该局长在北京共买了35套住宅,合同价款近1.7亿。对此,有媒体称:“此案暴露了山西煤老板北京炒楼的疯狂事实。” 
   但在对山西煤矿业知情者看来,这并不算什么太了不得的案子。买35套住宅,也不是在疯狂炒楼,只是在“存钱”。
   五一期间,在山西和几个朋友聊起此事,一位原来开过矿的朋友,给我上了一堂课。听完感觉有些意思,写出来与大家分享。特别说明,以下宋体部分为课堂笔记,完全没有我的个人陈述与观点,我只是据记忆组织整理了一下:
   这个案子定位成贪腐案虽然没什么不可以,但和真正的煤炭官员贪腐相比,还是有些“冤”。他毕竟是通过自己经营矿来赚钱,虽然不符合党政官员不能搞经营的规定,他也肯定利用手里的权力给自己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但毕竟还是自己在干活儿。真正的管煤的官员贪腐,是纯粹坐在家里大把收煤老板们的好处费,拿煤老板们给的干股。
   XX县煤管局局长去年给抓了,光从家里搜出来的现金就一个多亿。贪得太多,没敢公开报。这么多钱怎么来的?太容易了!每个煤矿一年都会因为各种检查被要求停止开采几次,每次重新开工都要办手续。“行情”是10万,办一次手续掏10万。一个矿一年光这项,就几十万的掏。那个县(即XX县)几百个矿,你算算光这一项,就能收多少钱?
   其他收钱的项还多的是。
   他家里搜出的那些钱,估计只是来不及处理的钱。什么叫来不及处理?你要天天进几十万甚至几百万你就明白了。你不及时处理,没多长时间,你家里连睡觉的地方都没了。可他怎么处理?存银行?不敢。谁敢天天往银行几十万地存?买金条?也不敢,谁敢天天几公斤地卖买?这都是在找死。
   不存银行不买金条,这钱就处理不了,就得堆家里,就得出事。
   只有买房。
   买房在哪儿买?哪儿贵在哪儿买!太原一套房才几十万,得一天买一套甚至几套,处理速度才能跟上收的速度。只能北京、上海这些贵的地方买。山西离北京近,办事方便,他们一般就在北京买了。北京一套好点的房三四百万,一次买几套,两三个月的钱就处理了,不用天天操心天天买房。买房一堆手续,天天干谁也受不了。
   不过人都有堕性。刚开始时可能两个月没处理,家里放了一两千万,就心惊肉跳,就赶快去买次房。时间一长,人就疲了,懒得老去看房买房,就攒它一年半年,集中处理一回。那家伙估计就是懒的过,没及时处理。
   这不能算炒房。炒房是房涨了就卖,涨了不卖算什么炒房?他们一买下,就不会再卖,涨多少跌多少都不会卖。很简单,他就是为处理钱才买房的,把房卖了,他还得处理更多的钱,这不是给自己加重负担吗?
   这些房买下,他们也不会出租。一来是出租那几个钱对他们来说不是钱,还不够麻烦的。二来无论委托给中介还是自己家人直接和租客打交道,对他们来说都是危险的事。万一有什么纠纷,闹起来,他们会担心不可控到引火烧身。
   因为同样的道理,他们一般只买住宅,不会去买写字楼之类。
   对他们来说,买房就是“存钱”,把没法往银行存的钱“存”到房子上。等到平安地退休后,再慢慢想怎么处理这些“存款”。
   煤老板和他们不一样。开矿赚了钱的有炒楼的,但不象外面说的那么邪乎。大多数人还是买来自己住,只不过一般人自住买一套两套,他们买三套五套。有钱,没办法。你不能说煤老板不是做企业的。是做企业的,他就有把钱转起来的本能想法,他赚了钱就想把事干得再大些,好赚更多的钱和面子。炒楼对他来说不是好选择。做企业的人最大的乐趣其实是天天看着钱进进出出越来越多,看着钱投到更多的地方给自己赚更多的钱,也得到更多的社会尊重和更高的社会地位。炒楼这几年是能赚钱,但没有天天进进出出的乐趣,更不会给他社会地位。谁见过哪个股神还是“楼神”能当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在当地有头有脸了?
   但官员不一样,他不需要辛苦干事,钱就天天进,进来他也没地方去投也不敢去投。他没有进进出出的乐趣,只有怎么快速处理掉的“烦恼”。现在房地产管理体制制度,是最好的处理渠道。如果哪天房子象银行一样,全国联网实名制了,这渠道就没了。这对他们是个大麻烦,处理钱的问题很难解决。毕竟不是过去的大地主,能关起门来自己院子里挖个大大的藏钱的窖。
   以上就是课堂笔记洁本,许多过于有违八荣八耻过于三俗的东西,选择性未记。我不能保证这些说法都是准确的,我只能保证我的记忆是准确的。
   由此看来,一个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再加一个官员房产情况阳光化,对房地产调控来说,应该比有史以来所有政府出台的调控政策都更有效,无论是短效还是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