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记者节”的呐喊:不能再容忍记者被打被铐被抬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6: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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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世界新闻自由日”

今天,是“世界新闻自由日”。我之所以在标题中称之为“世界记者节”,是因为在“特色中国”,“新闻自由”与自由民主人权一样,是官爷们极不喜欢的“敏感词汇”。所以,还是自己先把它“过滤”掉,免得让网站编辑们为难。

“世界新闻自由日”(英文:World Press Freedom Day;法语:La Journée mondiale de la liberté de la presse;俄文:Всемирный день свободы печати;西班牙文:El Día Mundial de la Libertad de Prensa;阿拉伯文:????? ??????? ????? ???????‎)。它由联合国创建,旨在提高新闻自由的意识,并提醒政府尊重和提升言论自由的权利。联合国大会于1993年12月20日作出决定,宣布5月3日为世界新闻自由日。这一行动源于教科文组织大会,其1991年题为“促进世界新闻自由的决议”,承认自由、多元化和独立的新闻是任何民主社会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该大会向联合国大会转达教科文组织成员国关于宣布5月3日为“世界新闻自由日”的愿望。这一天是为了纪念《关于促进非洲新闻界的独立和多元化的温得和克宣言》,该宣言是1991年5月3日教科文组织和联合国在纳米比亚温得和克举办发展非洲独立和多元化新闻研讨会上通过的。

“新闻自由”,或称新闻自由权,通常指政府通过宪法或相关法律条文保障本国公民言论、结社以及新闻出版界采访、报道、出版、发行等的自由权利。这一概念也可以延伸至保障新闻界采集和发布信息,并提供给公众的充分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所以,“新闻自由”虽然在理论上与言论自由有所区别,但原则上同属一个范畴。它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新闻自由源起于欧美等国对于出版自由的争取,随着社会演进,新闻自由理论基础从传统到新颖,新闻与出版的自由在漫长的演进过程中逐渐发展出完整的权利体系。目前许多民主国家均承认新闻自由的重要性,许多非政府组织如无国界记者)每年针对世界各国作出新闻自由程度评鉴。

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一样,是天赋人权。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不是别人赋予的,因此绝不应该被剥夺。它对于“人民主权”原则的确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它又能起到监督政府、防止政府滥权的“制度性功能”作用。随着中国的社会进步,新闻自由的重要性,日益被体制内精英所重视。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各级政府都要接受新闻舆论的监督,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对推进社会进步有着重要作用。”而在前召开的“两会”上,他又郑重承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

而这些年来,包括网络媒体在内的新闻媒体,对政府违法违纪行为、腐败现象和各种歪风邪气,进行了公开揭露、批评和剖析。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推动社会进步,起到了十分重要作用。在法治缺失的情况下,新闻舆论监督,成了反腐倡廉的最有力手段之一。“不怕上告就怕上报”,正成为腐败官僚和不法之徒的“共识。正因如此,腐败官僚和一切社会邪恶势力,对新闻媒体及记者既怕又恨……所有这些都表明:媒体监督对中国社会的进步是何等重要。

然而,由于没有新闻自由作制度保障,当今中国的新闻媒体,其“监督政府、防止政府滥权的‘制度性功能’,以及其它舆论监督功能,都难以真正发挥出来。而其中最大的阻力,竟来自执政者自身——由于把新闻传媒当成是执政党的工具,当成是权力的奴仆。一直以来,对新闻媒体采取种种行政干预、约束乃至粗暴干涉。所以,在此严峻的现实之下,一味责怪中国的媒体人懦弱、“报喜不报忧”,或“为虎作伥”,是有失公允的。——因为它只能扮演执政党和政府传声筒和吹鼓手角色。只能“小骂大帮忙”。在“敏感时期”,甚至连“小骂”也不允许。

当今中国新闻媒体确实两难——一味“附逆”,作吹鼓手,则老百姓骂;如果作“良心”,则统治者不高兴。真正左右为难。

正因为如此,在二十多年前,有许多媒体人就强烈呼吁“新闻法”出台。然而,众所周知:《新闻法》一旦出台,事实上意味着执政党和政府必须放弃对媒体的直接控制。这对靠“二杆子”起家,一直将“宣传战线”视作命根子的我党而言,诚然是万万不愿看到《新闻法》出台的。因此,这就是“新闻法”二十多年一直“难产”的最根本原因所在。

当今中国,不但在新闻倾向方面成了新闻媒体的尴尬难题。而新闻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也经常困难重重。最常见的阻力便是被野蛮拒绝采访。如果媒体人“不听话”或“不识做”,还经常遭遇各种和身污辱和暴力伤害。当今中国新闻记者有多艰难?输入“采访记者被殴打”,显示结果是:“百度一下,找到相关网页约4,750,000篇,用时0.109秒 ”

下面,举几例中国新闻记者在采访时遭遇人身污辱和暴力殴打的事件为证:

且看2008年03月17日《南方都市报》两名记者马小六、王子荣被打事件:

2008年03月17日17日凌晨,深圳市罗湖区文华花园发生一起跳楼事件,南方都市报两名记者马小六、王子荣接到报料后赶到现场亮明身份采访,遭现场两名深圳市公安局黄贝派出所警察辱骂、威胁、推搡和殴打,文字记者马小六被一警察反铐双手后又遭其“锁喉”,后被推入警车带到派出所近两小时后手铐被打开,摄影记者王子荣在拍摄中相机被深华物业保安砸烂,该保安称“我是在替警察执行公务”。

红圈处警号为058569的警察何庆文大声说:“你是记者我也要你离开现场。”并指挥保安把记者往外推。

警察和保安开始包围记者,红圈处警号为059776的警察徐顺清右手夹着一根烟辱骂记者。

记者凌晨4:26分接求助电话赶到黄贝派出所时,见到两名同事坐在派出所大厅门口的台阶上,文字记者马小六双臂被手铐铐在身后

记者凌晨4:26分接求助电话赶到黄贝派出所时,见到两名同事坐在派出所大厅门口的台阶上,文字记者马小六双臂被手铐铐在身后,双眼噙满泪水。

被手铐铐了近两小时,文字记者马小六手腕处红肿,铐痕深陷。

深圳警察如此暴力野蛮,事后深圳警方只口头“向南方都市报社和当事记者赔礼道歉”。而两名辱骂、威胁、推搡和殴打,并用手铐铐住记者的两位警察徐顺清、何庆文最后只是“被停职,并进警方素质提高班学习”了事!

我不知道在民主法制国家,两名警察要付出何种代价?而被铐的那位记者,又会得到何种民事补偿?

可怜的中国记者!

让我们再来看 2009年10月17日洛阳广播电视报记者张金星被警察殴打并强行戴手铐事件:

2009年10月17日晚10时左右,洛阳市老城区丹尼斯附近发生连环车祸,洛阳广电报记者张金星路过时,进行拍照采访,在交警队处理事故的同时,该地派出所民警不知道为什么粗暴进行制止,后张金星被几名民警按倒在地,强行戴上手铐。当时一在场市民也被拉到派出所,张金星的手机电池被扣掉,相机被抢,不知去处。

18日上午9时,在西北隅派出所,记者张金星的双手被反铐在椅子上,脸上头上多处受伤。另外一市民被铐在楼梯下,腿上有大片青紫伤痕。据他们讲,二人在去派出所的车上,多次被打,晚上他们大喊这是非法拘禁,但派出所无人理会,甚至连上厕所都不让。张金星告诉记者,他家就在附近,经常看到此处发生车祸,当晚他路过此处,看到连环车祸,就本着记者的职责拍照采访,结果遭到派出所民警的粗暴干涉。

受害人张金星的哭诉:

“我拼命地护住我的照相机,却被四五个身穿警服的人拳打脚踢地打倒在地。他们将我双手反扣,戴上手铐押上警车。”

“两个人用力将手铐铐到了我的手臂肉里面,疼得我眼泪都出来了。”

张金星的耻辱,是中国数百万计新闻从业人员的耻辱

再且看2010年03月23日《京华时报》记者被强行从采访现场架走事件:

2010年03月23日位于北京朝阳区北辰路奥体中心西门南侧的一个大院内发生火灾。在正常采访此次火灾时,本报两名女记者遭院内数名男子推搡,其中一名文字记者被多名男子架起后,拖离事发现场。事后,负责该片场地管理的新奥物业称,这样做“是为了保护记者安全”。

拖走记者是为了记者的“安全”

女记者的耻辱,是中国所有新闻记者的耻辱。亦是中国人的耻辱

在另一新闻采访现场被强行推走的女记者

身上留下的,岂只是表面的伤痛迹?

可怜的中国新闻记者

……

从上述事实中,人们可以强烈痛感到:在没有新闻自由保障的情况下,敢于说真话的中国传媒人,其生存现状是多么险恶。正因为如此,在“世界新闻自由日”来临之际,老李在这里不禁想过把“嘴巴瘾”,高呼几句“革命口号”:

“还老记们新闻自由。不能再容忍老记们被打、被铐、被抬!”

“没有新闻自由,就没有公平与正义!”

“没有新闻自由,就没有中国的社会进步!”

“没有新闻自由,就没有中华民族的光明前途!”

“强烈要求《新闻法》及早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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