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记者节”的呐喊:不能再容忍记者被打被铐被抬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6:57:12
——写在“世界新闻自由日”
今天,是“世界新闻自由日”。我之所以在标题中称之为“世界记者节”,是因为在“特色中国”,“新闻自由”与自由民主人权一样,是官爷们极不喜欢的“敏感词汇”。所以,还是自己先把它“过滤”掉,免得让网站编辑们为难。
“世界新闻自由日”(英文:World Press Freedom Day;法语:La Journée mondiale de la liberté de la presse;俄文:Всемирный день свободы печати;西班牙文:El Día Mundial de la Libertad de Prensa;阿拉伯文:????? ??????? ????? ???????)。它由联合国创建,旨在提高新闻自由的意识,并提醒政府尊重和提升言论自由的权利。联合国大会于
“新闻自由”,或称新闻自由权,通常指政府通过宪法或相关法律条文保障本国公民言论、结社以及新闻出版界采访、报道、出版、发行等的自由权利。这一概念也可以延伸至保障新闻界采集和发布信息,并提供给公众的充分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所以,“新闻自由”虽然在理论上与言论自由有所区别,但原则上同属一个范畴。它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新闻自由源起于欧美等国对于出版自由的争取,随着社会演进,新闻自由理论基础从传统到新颖,新闻与出版的自由在漫长的演进过程中逐渐发展出完整的权利体系。目前许多民主国家均承认新闻自由的重要性,许多非政府组织(如无国界记者)每年针对世界各国作出新闻自由程度评鉴。
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一样,是天赋人权。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不是别人赋予的,因此绝不应该被剥夺。它对于“人民主权”原则的确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它又能起到监督政府、防止政府滥权的“制度性功能”作用。随着中国的社会进步,新闻自由的重要性,日益被体制内精英所重视。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各级政府都要接受新闻舆论的监督,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对推进社会进步有着重要作用。”而在前召开的“两会”上,他又郑重承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
而这些年来,包括网络媒体在内的新闻媒体,对政府违法违纪行为、腐败现象和各种歪风邪气,进行了公开揭露、批评和剖析。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推动社会进步,起到了十分重要作用。在法治缺失的情况下,新闻舆论监督,成了反腐倡廉的最有力手段之一。“不怕上告就怕上报”,正成为腐败官僚和不法之徒的“共识。正因如此,腐败官僚和一切社会邪恶势力,对新闻媒体及记者既怕又恨……所有这些都表明:媒体监督对中国社会的进步是何等重要。
然而,由于没有新闻自由作制度保障,当今中国的新闻媒体,其“监督政府、防止政府滥权的‘制度性功能’,以及其它舆论监督功能,都难以真正发挥出来。而其中最大的阻力,竟来自执政者自身——由于把新闻传媒当成是执政党的工具,当成是权力的奴仆。一直以来,对新闻媒体采取种种行政干预、约束乃至粗暴干涉。所以,在此严峻的现实之下,一味责怪中国的媒体人懦弱、“报喜不报忧”,或“为虎作伥”,是有失公允的。——因为它只能扮演执政党和政府传声筒和吹鼓手角色。只能“小骂大帮忙”。在“敏感时期”,甚至连“小骂”也不允许。
当今中国新闻媒体确实两难——一味“附逆”,作吹鼓手,则老百姓骂;如果作“良心”,则统治者不高兴。真正左右为难。
正因为如此,在二十多年前,有许多媒体人就强烈呼吁“新闻法”出台。然而,众所周知:《新闻法》一旦出台,事实上意味着执政党和政府必须放弃对媒体的直接控制。这对靠“二杆子”起家,一直将“宣传战线”视作命根子的我党而言,诚然是万万不愿看到《新闻法》出台的。因此,这就是“新闻法”二十多年一直“难产”的最根本原因所在。
当今中国,不但在新闻倾向方面成了新闻媒体的尴尬难题。而新闻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也经常困难重重。最常见的阻力便是被野蛮拒绝采访。如果媒体人“不听话”或“不识做”,还经常遭遇各种和身污辱和暴力伤害。
下面,举几例中国新闻记者在采访时遭遇人身污辱和暴力殴打的事件为证:
且看2008年03月17日《南方都市报》两名记者马小六、王子荣被打事件:
红圈处警号为058569的警察何庆文大声说:“你是记者我也要你离开现场。”并指挥保安把记者往外推。
警察和保安开始包围记者,红圈处警号为059776的警察徐顺清右手夹着一根烟辱骂记者。
记者凌晨4:26分接求助电话赶到黄贝派出所时,见到两名同事坐在派出所大厅门口的台阶上,文字记者马小六双臂被手铐铐在身后
记者凌晨4:26分接求助电话赶到黄贝派出所时,见到两名同事坐在派出所大厅门口的台阶上,文字记者马小六双臂被手铐铐在身后,双眼噙满泪水。
被手铐铐了近两小时,文字记者马小六手腕处红肿,铐痕深陷。
深圳警察如此暴力野蛮,事后深圳警方只口头“向南方都市报社和当事记者赔礼道歉”。而两名辱骂、威胁、推搡和殴打,并用手铐铐住记者的两位警察徐顺清、何庆文最后只是“被停职,并进警方素质提高班学习”了事!
我不知道在民主法制国家,两名警察要付出何种代价?而被铐的那位记者,又会得到何种民事补偿?
可怜的中国记者!
让我们再来看 2009年10月17日洛阳广播电视报记者张金星被警察殴打并强行戴手铐事件:
18日上午9时,在西北隅派出所,记者张金星的双手被反铐在椅子上,脸上头上多处受伤。另外一市民被铐在楼梯下,腿上有大片青紫伤痕。据他们讲,二人在去派出所的车上,多次被打,晚上他们大喊这是非法拘禁,但派出所无人理会,甚至连上厕所都不让。张金星告诉记者,他家就在附近,经常看到此处发生车祸,当晚他路过此处,看到连环车祸,就本着记者的职责拍照采访,结果遭到派出所民警的粗暴干涉。
受害人张金星的哭诉:
“我拼命地护住我的照相机,却被四五个身穿警服的人拳打脚踢地打倒在地。他们将我双手反扣,戴上手铐押上警车。”
“两个人用力将手铐铐到了我的手臂肉里面,疼得我眼泪都出来了。”
张金星的耻辱,是中国数百万计新闻从业人员的耻辱
再且看2010年03月23日《京华时报》记者被强行从采访现场架走事件:
身上留下的,岂只是表面的伤痛迹?
可怜的中国新闻记者
……
从上述事实中,人们可以强烈痛感到:在没有新闻自由保障的情况下,敢于说真话的中国传媒人,其生存现状是多么险恶。正因为如此,在“世界新闻自由日”来临之际,老李在这里不禁想过把“嘴巴瘾”,高呼几句“革命口号”:
“还老记们新闻自由。不能再容忍老记们被打、被铐、被抬!”
“没有新闻自由,就没有公平与正义!”
“没有新闻自由,就没有中国的社会进步!”
“没有新闻自由,就没有中华民族的光明前途!”
“强烈要求《新闻法》及早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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