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机构代码办证指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00:06:03
关于组织机构代码办证指南 企业及个体户代码业务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工作规范》、《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56号令) 二、申报代码业务需携带下列有效资料(复印件均为A4纸复印)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外籍人士为护照,港澳台人士为回乡证或护照)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新版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3、单位行政公章(代码业务申报表、审核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分支机构办理代码业务需提交上级企业单位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年度审核、变更(单位名称变更时增带企业名称变更通知单)、迁址(增带《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迁址通知单》)、换证时携带上述资料及原申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 6、注销单位携带工商注销证明、原申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IC卡及经办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版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注:1、凡成立时间超过三十天后初次申办代码证的,须提交其批准成立或者核准登记机关出具的该机构名称是否变更的证明材料。    2、外商企业应按照“代码预赋码业务办理指南”办理。    3、外资企业须同时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代码业务(除年度审核外)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不含办证当天)后凭领取凭条领取。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2006)湘价费字第170号文件规定: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工本费10元;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工本费8元; (3)组织机构代码技术服务费90元; (4)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工本费40元; 五、 温馨提示 (1)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代码登记手续; (2)单位名称、住所、法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代码变更手续; (3)单位应在每年的1-6月办理年度审核,并按期办理代码换证手续; (4)代码证书仅供申领的单位持有、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或转让。 (5)代码经办人所填各类表格的数据必须真实有效。 如违反以上规定,将依据《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办公地址: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中心(市政府第二办公楼二楼) 咨询服务电话:88665129   88665131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www.cs315.gov.cn      
代码预赋码业务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工作规范》、《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台港澳投资企业领取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进出口企业代码有关事宜的通知》(湘招商办联字第[1997]8号文件)、《关于加强民间组织机构代码有序管理的通知》(湘质监办发[2003]68号文件) 二、申报代码业务需携带下列有效资料(复印件均为A4纸复印) 1、外资企业:市商务厅、市经开区、市高开区管委会或市县商务局关于企业设立的批准文件的原件。 2、民间组织:市民政局或区民政局开具的《民间组织申请预赋码代码专用证明》。 三、代码业务办理办理符合办证规定后当场打印《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通知单》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2006)湘价费字第170号文件规定: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工本费10元;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工本费8元; (3)组织机构代码技术服务费90元; (4)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工本费40元; 五、温馨提示 (1)外资企业: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后,按照“企业及个体户代码业务办理指南”办理; (2)民间组织:民间组织办理了相关的登记证书后,按照“社会团体单位代码业务办理指南”办理;     办公地址: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中心(市政府第二办公楼二楼) 咨询服务电话:88665129   88665131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www.cs315.gov.cn      
事业单位代码业务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工作规范》、《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56号令) 二、申报代码业务需携带下列有效资料(复印件均为A4纸复印)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新版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3、单位行政公章(代码业务申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4、举办单位的有效代码证复印件。 5、年度审核、变更(单位名称变更时增带编委的名称变更通知单)、换证时携带上述资料及原申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 6、注销单位携带事业单位注销证明、原申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IC卡及经办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版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注:1凡成立时间超过三十天后初次申办代码证的,须提交其批准成立或者核准登记机关出具的该机构名称是否变更的证明材料。 三、代码业务(除年度审核外)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不含办证当天)后凭领取凭条领取。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2006)湘价费字第170号文件规定: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工本费10元;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工本费8元; (3)组织机构代码技术服务费90元; (4)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工本费40元; 五、温馨提示 (1)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代码登记手续; (2)单位名称、住所、法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代码变更手续; (3)单位应在每年的1-6月办理年度审核,并按期办理代码换证手续; (4)代码证书仅供申领的单位持有、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或转让。 如违反以上规定,将依据《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办公地址: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中心(市政府第二办公楼二楼) 咨询服务电话:88665129   88665131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www.cs315.gov.cn       机关单位代码业务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工作规范》、《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56号令) 二、申报代码业务需携带下列有效资料(复印件均为A4纸复印) 1、成立批准文件或三定方案及复印件;新申办和变更法人时需提交法人的任命文;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新版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3、单位行政公章(代码业务申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机关非法人单位需提交上级机关法人单位的有效代码证复印件; 5、年度审核、变更(单位名称变更时增带编委文件)、换证时携带上述资料及原申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 6、注销单位携带撤消的证明文件、原申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IC卡及经办人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版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三、代码业务(除年度审核外)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不含办证当天)后凭领取凭条领取。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2006)湘价费字第170号文件规定: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工本费10元;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工本费8元; (3)组织机构代码技术服务费90元; (4)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工本费40元; 五、温馨提示 (1)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代码登记手续; (2)单位名称、住所、法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代码变更手续; (3)单位应在每年的1-6月办理年度审核,并按期办理代码换证手续; (4)代码证书仅供申领的单位持有、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或转让。 如违反以上规定,将依据《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办公地址: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中心(市政府第二办公楼二楼) 咨询服务电话:88665129   88665131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www.cs315.gov.cn           社会团体单位代码业务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工作规范》、《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56号令) 二、申报代码业务需携带下列有效资料(复印件均为A4纸复印) 1、《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新版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3、单位行政公章(代码业务申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4、社会团体分支机构需提交上级法人单位的有效代码证复印件; 5、年度审核、变更(单位名称变更时增带民政局名称变更通知单)、换证时携带上述资料及原申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 6、注销单位携带民政部门注销证明、原申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IC卡及经办人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版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三、代码业务(除年度审核外)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不含办证当天)后凭领取凭条领取。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2006)湘价费字第170号文件规定: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工本费10元;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工本费8元; (3)组织机构代码技术服务费90元; (4)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工本费40元; 五、温馨提示 (1)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代码登记手续; (2)单位名称、住所、法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代码变更手续; (3)单位应在每年的1-6月办理年度审核,并按期办理代码换证手续; (4)代码证书仅供申领的单位持有、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或转让。 如违反以上规定,将依据《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办公地址: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中心(市政府第二办公楼二楼) 咨询服务电话:88665129   88665131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www.cs315.gov.cn           民办非企业单位代码业务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工作规范》、《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56号令) 二、申报代码业务需携带下列有效资料(复印件均为A4纸复印) 1、《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单位行政公章(代码业务申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4、年度审核、变更(单位名称变更时增带民政局名称变更通知单)、换证时携带上述资料及原申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 5、注销单位携带民政部门注销证明、原申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IC卡及经办人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版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三、代码业务(除年度审核外)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不含办证当天)后凭领取凭条领取。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2006)湘价费字第170号文件规定: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工本费10元;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工本费8元; (3)组织机构代码技术服务费90元; (4)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工本费40元; 五、温馨提示 (1)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代码登记手续; (2)单位名称、住所、法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代码变更手续; (3)单位应在每年的1-6月办理年度审核,并按期办理代码换证手续; (4)代码证书仅供申领的单位持有、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或转让。 如违反以上规定,将依据《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办公地址: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中心(市政府第二办公楼二楼) 咨询服务电话:88665129   88665131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www.cs315.gov.cn             工会法人单位代码业务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工作规范》、《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56号令) 二、申报代码业务需携带下列有效资料(复印件均为A4纸复印) 1、《湖南省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2、工会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 3、单位行政公章(代码业务申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4、上级单位有效代码证复印件; 5、年度审核、变更(单位名称变更时增带名称变更通知单)、换证时携带上述资料及原申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 6、注销单位携带市总工会出具的注销证明、原申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IC卡及经办人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版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三、代码业务(除年度审核外)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不含办证当天)后凭领取凭条领取。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2006)湘价费字第170号文件规定: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工本费10元;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工本费8元; (3)组织机构代码技术服务费90元; (4)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工本费40元; 五、温馨提示 (1)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代码登记手续; (2)单位名称、住所、法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代码变更手续; (3)单位应在每年的1-6月办理年度审核,并按期办理代码换证手续; (4)代码证书仅供申领的单位持有、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或转让。 如违反以上规定,将依据《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办公地址: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中心(市政府第二办公楼二楼) 咨询服务电话:88665129   88665131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www.cs315.gov.cn           其他类型单位代码业务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工作规范》、《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56号令) 二、申报代码业务需携带下列有效资料(复印件均为A4纸复印) 1、登记证照或设立该组织机构的法律、行政文件及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 3、单位行政公章(代码业务申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4、上级单位有效代码证复印件; 5、年度审核、变更(单位名称变更时增带企业名称变更通知单)、换证时携带上述资料及原申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 6、注销单位携带有关机关批准或核准注销、撤销证明文件、原申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IC卡及经办人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版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三、代码业务(除年度审核外)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不含办证当天)后凭领取凭条领取。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2006)湘价费字第170号文件规定: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工本费10元;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工本费8元; (3)组织机构代码技术服务费90元; (4)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工本费40元; 五、温馨提示 (1)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代码登记手续; (2)单位名称、住所、法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代码变更手续; (3)单位应在每年的1-6月办理年度审核,并按期办理代码换证手续; (4)代码证书仅供申领的单位持有、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或转让。 如违反以上规定,将依据《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办公地址: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中心(市政府第二办公楼二楼) 咨询服务电话:88665129   88665131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www.cs315.gov.cn           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组织机构代码办理 一、办理依据:    《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工作规范》、《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56号令) 二、办理对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及其它组织机构 三、办理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复印): 1、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根据本单位类型选择其一) (1)机关单位携带机构成立批准文件或“三定”方案、法人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事业单位携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企业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社团单位携带社团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工会组织携带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民办非企业单位携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其他单位携带登记证照或设立该组织机构的法律、行政文件及批准文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分支机构办理代码业务需提交上级单位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外籍人士为护照,港澳台人士为回乡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 3、单位行政公章; 4、年度信息检查、变更(单位名称变更时增带名称变更证明)、换证时携带上述资料及原申领的所有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5、迁址(迁址单位增带迁址通知单);注销单位携带注销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申领的所有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四、办理程序:    11号窗口领取表格并填写→11号窗口初审合格后到叫号机上领取申办号码→按窗口所叫号码到指定窗口办理业务。 五、代码业务(除年度审核外)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不含办证当天)后凭领取凭条领取。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2006)湘价费字第170号文件规定: 办公地址: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中心(市政府第二办公楼二楼11-14号窗口) 咨询服务电话:  88665129  88665131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www.cs315.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