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官”郝鹏俊获高官庇护多年屹立不倒(《方圆》 20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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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官”郝鹏俊获高官庇护多年屹立不倒

2010年09月22日02:07正义网王义杰 等我要评论(23) 字号:T|T

9月20日出版《方圆》杂志封面。

煤官跌倒 蒲县吃饱

“山西省长干不干,临汾人民说了算。”近年来,山西省临汾流行着这样一句话。从“黑砖窑”到“襄汾溃坝”,这里从来就不缺少大新闻。

2010年,临汾市下属的蒲县又曝出个大新闻——蒲县煤炭局原党总支书记郝鹏俊涉嫌犯罪“创下”的山西焦煤反腐第一案。一审对郝鹏俊及其家人和煤矿判处的3.2亿多元罚金,创下了中国各级法院判处的罚金刑最高纪录。

假如3.2亿的罚金最终得以执行,再加上郝鹏俊在北京的35套房产变现,保守估算比蒲县2009年一般预算收入还多3000万。因此,蒲县街头盛传:“煤官跌倒,蒲县吃饱。”

“煤官”郝鹏俊

山西蒲县,隶属临汾的一个县城,位于吕梁山脉南端西坡。其得名于尧帝为让贤,寻找治国大计,拜访民间大贤蒲伊的历史典故。然而此次蒲县的“扬名”,却与大贤无关。

蒲县县城面积不大,从东到西只有十几分钟车程。一位出租车司机形容当地的出租车行业是“随便跑”。

在蒲县县城打上出租车,交上5元钱,司机可以拉着你围绕县城一圈。整个蒲县下辖4镇5乡,全县总面积1510.61平方公里。

当地一位官员介绍说:“2009年,蒲县财政预算收入是4.6亿元,其中1.7亿是一次性资源价款收入,往后这个款项将不会再有。2010年一般预算收入目标调低为3亿元,是省级贫困县。”

然而,在山西蒲县这片1510.61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含煤面积就达到了1360平方公里,地质储量达到了181.7亿吨。

这座遍地黑金的土地再次为人们熟知,是与郝鹏俊这个名字联系在一起的。

成长

郝鹏俊,1950年9月出生在蒲县太林乡河底村。这是一个位于吕梁山深处,顺着山脉走势形成的一个自然村,当时整个村子只有不到10户人家。郝鹏俊本家一位堂姐告诉记者,早年间这里因交通不便、环境恶劣,村民们逐渐搬离了这个村庄,目前只剩下四五户人家以种地和放牛为生。

郝鹏俊兄妹6人,他的父亲去世比较早,在当时这个只知道靠天吃饭的山沟沟里,全家人勒紧裤腰带把他送出去读书。1968年,18岁,高中毕业的郝鹏俊当上了太林乡水利员。

郝鹏俊显然没让家人失望,1976年,26岁的郝鹏俊出任蒲县薛关镇镇长,成了全县最年轻的科级干部。这也成了郝鹏俊官场生涯中最辉煌的一笔。

此后,1981年-1986年郝鹏俊任蒲县社队局副局长,1987年在蒲县煤管局工作(组建),1991年任蒲县地矿局局长(组建地矿局),2003年任蒲县煤管局局长,直到2005年因矿难频发被免去蒲县煤炭局局长职务,2006年又复任蒲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一职。此后,郝鹏俊的行政级别再也没有变过。

不过,最初即便郝鹏俊进入政府机关工作,也并无能力完全改变家里的生活。郝鹏俊的一位堂侄告诉记者:“郝家后来举家迁到乔家湾乡乔家湾村,依靠的是郝鹏俊的二弟成年后娶了乔家湾的姑娘才得以落户生根。”

或许正是因为早年家境不好,发达后的郝鹏俊依然把钱看得很重,甚至是有些“抠门”。对于郝鹏俊的“抠门”,当地人给记者讲了这样两个故事:

在蒲县城东的柏山之巅供奉着东岳大帝黄飞虎,那里有当地关于权力与财富最为经典的传说。每年农历三月二十八的庙会都是全县出动,凌晨时分当地有身份的人就会开车上山到大殿烧香参拜,等第一炷香焚后,百姓们才可步行上山。

在煤炭形势最好的时候,东岳庙大殿门外的功德箱根本满足不了人们的需要,更多人把钱直接投到大殿的地上。

“有钱人一沓1万,用红纸包着往里扔,一天下来能有几十万元。”郝鹏俊的家人也在虔诚参拜的人群里,但是他们家红包从来不会超过100元。

另一则是关于郝鹏俊的妻子于香婷的故事:在她常去的一个菜市场,哪怕菜价上下只差几分钱,于香婷也会讨价还价,她总觉得自己是有钱人,那些小商贩们会诓她。于是在这个菜市场有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只要看到于香婷来买东西,所有的蔬菜价格都会每斤上涨1块钱,让她使劲还价。

于香婷的弟弟于小红名为城南岭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实际上既无财权又无人权,于香婷规定他到外头请客吃饭不许超过150元钱,超过了不给报销,而且矿上装门面抽的“中华”、“芙蓉王”全是于香婷搞来的假烟。

发家

如果只是作为一名商人,郝鹏俊很成功。他利用煤炭局长的职务“白手”起家。从2000年借款2万元买下一张采矿许可证开始,到2008年10月18日被双规,用8年的时间创造了身家数亿的财富神话。

“从他充分利用其煤炭局长身份这一点不难看出,他深谙晋商利用行政干预生意,官商相互结托的成功之道,甚至有所发挥。”当地一位和他相熟的官员对记者说。

出了蒲县县城,沿东北方向走30多公里山路,就可以看到郝鹏俊曾经的“聚宝盆”——成南岭煤矿。该煤矿井田面积4.76平方公里,地质储量1200万吨,年生产规模30万吨,是蒲县境内最好的一块煤炭资源。

煤矿的周围没有人家,只有村民们种的玉米和向日葵。记者赶到成南岭煤矿的时候,正好下起了小雨,依山而建的煤矿上依稀停放着几辆铲车。

“原来这条路上都是运煤的大车,热闹着呢!随着郝鹏俊被抓,成南岭煤矿停产以后,这里车辆就很少见了。”附近村民告诉记者。

单从业务能力来讲,郝鹏俊无疑是蒲县煤焦领域的佼佼者。“郝鹏俊在没出事前是蒲县煤焦领域的好手,对蒲县地下煤炭的储存情况了如指掌。”蒲县当地一位和郝鹏俊相识的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基于自己对蒲县地下存煤情况的了解,郝鹏俊相中了后来的成南岭煤矿。

成南岭煤矿厂房所占的这块地原来是8户村民的口粮地,当时担任地矿局长的郝鹏俊选中了这里后,找到当地村委会,以每年付给牛上角村委会1.4万多元、8户村民每亩地每年300元的补偿取得土地使用权。

2000年3月份,在确定好地点后,郝鹏俊以地矿局长的面子赊来价值35万元的矿山设备,找到亲戚高海滨借了40万元启动资金,又找来了妻弟于小红。然后,郝鹏俊夫妇前面带路,于小红开着三轮车拉上生活用品和帐篷到了牛上角村,在这里搭起帐篷,组织从山东来的矿工队开始打井口。

随后郝鹏俊这位煤炭局长,凭借自己长时间与煤炭行业打交道的经验,开始经营起自己的煤矿,同时也引领县里采煤技术的变革。

“最开始全县都是用三轮车把煤推出来的,后来是我们家装了皮带,开始了机械化的采煤。2003年我爸带着4个煤老板去徐州矿务局考察,他下井看了大矿务局的采煤方法,就要跟徐州合作,可是用徐州矿工的工资价格要高于我们雇的矿工几倍,其他煤老板都不愿意,我们家带头先签了合同,后来看到这样合作效益好,别人才开始效仿。”郝鹏俊的儿子郝丽阳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利用煤炭局长的身份,郝鹏俊拥有了巨额的财富。同样因为煤炭局长的身份,让郝鹏俊一家建立起的财富蒙上了阴影。

 

退股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然而在蒲县当地,一边当公务员一边开企业不是什么让人惊奇的事。

成南岭煤矿从兴起、辉煌到衰落的每一步都与郝鹏俊息息相关。从一开始,时任蒲县地矿局局长的郝鹏俊就亲自选地、买地、雇工建设,到停产时的2008年9月,8年间已经建设成了一个六证齐全、核定产能为年产30万吨的中型主焦煤煤矿,其实际价值和潜在价值不可估量。

8年的时间里,郝鹏俊安然无恙,甚至购下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朝阳区关东店四巷朝外SOHO、南三里屯的花园巴黎城这些位于寸土寸金之地的35套房产,其中13套以其本人实名购买。

可能正是因为财富来得轻而易举和长期以来的“平安无事”,郝鹏俊在2005年失去了可以免去今日牢狱之灾的一次机会。这一年后来被称为“中国整顿煤矿安全生产年”。

在这一年,我国煤矿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藏在煤矿特别是小煤矿背后的腐败盖子被揭开,“官煤勾结”成为众矢之的;这一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总局,“铁面”官员李毅中就任局长;也在这一年,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一次政府官员入股煤矿的大清退。

蒲县也没能例外,在此次大清退中,蒲县共有20名“主动退股”的官员,郝鹏俊也是其中之一。

他在给纪检部门的情况说明中写道:“国家工作人员不准经商办企业,国家早有明文规定,但自己对此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以为靠自己的能力挣点钱没什么。”

2005年9月20日,郝鹏俊在《临汾市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登记表》上填写“撤出持有股份35.7万元”。

不过更多的人将此次“大清退”视为过场。事实也是如此,郝鹏俊没有真正退股。

郝鹏俊的堂弟郝神锁的证言中提到,在大清退的时候,郝鹏俊找到他,签了一份假的股份转让合同。合同内容为:成南岭煤矿原来总共投资60万元,由郝鹏俊、郝鹏俊的妻弟于小红和郝神锁各占20万元;现在,郝鹏俊从中撤出20万元的股份,煤矿归郝神锁和于小红每人一半。郝神锁问这么做有没有风险,郝鹏俊说:“只是应付检查,没有风险。”几天后,郝鹏俊在临汾一家宾馆和郝神锁见面,郝神锁在那个合同上签了个名字,后来就再也没有问过这件事。

“郝鹏俊不仅仅是个案,而是代表一种现象,这才是问题的可怕之处!”山西大学法学院的张钧副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慨说。

在山西很多地方流传着这样一句顺口溜:有井没有水,有田不能种,裂缝到处有。“煤海”山西优势在煤,发展靠煤。然而,煤带给山西的不仅仅是财富。除了对环境的破坏之外,煤炭行业的巨额利润,让官煤勾结、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现象在山西官场屡禁不绝。

我国《宪法》总纲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然而矿藏资源所带来的巨额财富却到了少数人手中。这巨额的利润成了众多官员以身试法的“力量源泉”。

“目前我国只是对探矿权和采矿权用探矿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加以规定。而对于采矿采出来的资源,到现在也没有法律上的相关规定。”张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花钱办一个采矿许可证后,采出的矿产对于采矿人来说都是没有成本。这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近水楼台先得月,对于郝鹏俊这位煤炭局的“掌门人”来说,办理探矿证和采矿证与其他人相比显然更有“天然”优势。

案发

纵观各大贪腐案件,每个贪官都不是一个人在“奋斗”,都有自己的后台和让腐败滋生的“土壤”,只是蛇有蛇路、鼠有鼠道,方法不同而已,郝鹏俊显然也不能例外。

与其他贪官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思路不同,郝鹏俊是“好钢都使在刀刃上”。

“这可能与他抠门的性格有关,他从来不会把钱花在他认为不能左右其‘钱’途的人身上,比方说蒲县本地的官员。”一位和郝鹏俊相熟的人告诉记者。郝鹏俊和本地主要官员交恶是出了名的。

蒲县一位检察官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2008年4月,蒲县县委书记乔建军到任不久,县里规划准备搞村村通油路工程,动员所有煤矿出资捐助,其他煤矿都掏了五六十万,唯独作为大矿的成南岭煤矿一分钱也不掏。路修到成南岭煤矿大门口时,村民们就用工具把大门堵上,致使矿上生产的煤运不出来,当时又赶上奥运会期间不让生产,一下子断了郝鹏俊的财路。郝鹏俊急了,就给乔建军打电话,恶语相加。

在郝鹏俊和其家人看来,一个县委书记显然不能左右他的“钱程”。

郝鹏俊被逮捕以后,他的一句口头禅:“砂锅熬铜,凭本事赢人”(大概意思是做什么都要凭真本事)成了当地的流行语。

郝鹏俊参与开办煤矿时经多年,蒲县人尽皆知,上级也三令五申严禁官员参股煤矿,但郝鹏俊仍为成南岭煤矿的实际控制人。而且蒲县人“都知道”郝鹏俊“上面有人”。

在郝鹏俊落马之前,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多次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但是每一次都是不了了之。一直到国务院调查组亲自督办,省市纪检委的配合,这个所谓的财富神话才被彻底打破。

郝鹏俊的事发是在2008年9月8日临汾市襄汾溃坝事故之后。襄汾溃坝发生后,临汾全市煤矿被要求停工整顿。

2008年9月17日,蒲县纪委书记樊奋强带领纪委和公安带突击检查成南岭煤矿,现场发现大量存煤。随后,成南岭煤矿被查出涉嫌违规生产。成南岭煤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郝鹏俊的妻弟于小红,供出郝鹏俊夫妇是煤矿实际控制人,由此引出了“山西煤焦反腐第一案”。

2008年10月18日,郝鹏俊被双规,次日于香婷、于小红、郝鹏俊的儿子郝丽阳(蒲县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被从北京押回。2009年1月郝鹏俊被刑事拘留,2月被煤管局取保候审。随后,临汾市纪委介入,同时成立联合调查组。2009年6月中旬,郝鹏俊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那么,多年屹立不倒,郝鹏俊凭的是什么本事?

一位当地人告诉记者,郝鹏俊最大的后台是山西省政协的一位高官。郝鹏俊和妻子最后一次被纪委双规之后,这位高官因为一次意外事故突然离世,才让此案办理得如此顺利。

 

审判

2009年9月16日,蒲县检察机关以郝鹏俊涉嫌偷税罪,非法采矿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六项罪名向蒲县法院提起公诉。

在2009年10月27日至29日和2010年4月15日的两次公开开庭审理之后,2010年4月16日,蒲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偷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四项罪名分别判处郝鹏俊有期徒刑六年、十年、十三年和十四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500万元。郝鹏俊的妻子、蒲县民政局原副局长于香婷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被判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500万元。

或许是加起来1.7亿的罚金刺激了这位“抠门”的煤老板,郝鹏俊当庭表示:“我是一个中国共产党党员,为党工作了40年。我要流尽最后一滴血,申诉到底!”1.7亿的罚金也让郝鹏俊夫妇一夜成为“网络名人”。

然而,二审中,辩护律师对于一审法院认定的郝鹏俊的四个罪名全部提出反对意见。郝鹏俊和其妻子上诉以后,二审法院合议庭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作出不开庭审理决定。

8月20日,临汾市法院对郝鹏俊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郝鹏俊犯偷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认定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于香婷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改判为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从1.7亿到10万元?罚金的改变再次引起社会关注。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时认为,对郝鹏俊、于香婷、于小红以逃税罪判处的罚金数额不当,应予纠正。

郝鹏俊是否会坚持申诉?截至发稿前,他的辩护律师对记者表示,“我们正在等待当事人的消息”。

就在郝鹏俊案审理期间,成南岭煤矿已被当地一家私营煤矿——蒲县宏源有限公司兼并。

涉煤腐败从何而来

从8月开始一直到现在,京藏高速公路的堵车并没有太大的好转。这场被CNN调侃为“史诗般的拥堵”,已经找到的原因之一就是大量的运煤车,从山西、内蒙古等地源源不断地向外输送。甚至连一家新西兰媒体都注意到:“发生拥堵的京藏高速是连接北京与河北、内蒙古两省的重要通道,2000万北京人所需的煤等物资有不少需要通过该段高速路运送。”

正如这场堵车一般,在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过程中,“煤炭与腐败”已经成为最受关注、最为持久、最难根治的腐败高发领域。

在媒体中,有“山西是新闻富矿”的说法。从黑砖窑、封口费到连续不断的矿难,几乎桩桩件件难与煤炭分开。然而,打开中国煤炭资源分布图,就会发现山西仅仅是一个缩影。

放眼于全国,在煤炭较为集中的地区或省份,如河北、河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几乎都有涉煤腐败的身影。这是一条依托于能源、涉及国民经济各个环节的利益链:从探矿权、采矿权始,到开采、运输、配额,并往往以矿难的面目被公诸之于世。对于大多数人来讲,煤炭等于黑色黄金,也就容易产生巨大的寻租空间。然而,煤炭腐败究竟从何而来?这些空间又在哪里?

 

关键词:采矿权

在我国,所有的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事实上,在1996年《矿产资源法》修改之前,我国采矿权的主体只能是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权都是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无偿划拨给煤矿。《矿产资源法》修改之后,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煤炭资源开发领域,也随之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煤炭开采领域常提及的“六证”是指合法煤矿所必须获取的几种资格,包括《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和《营业执照》。

也因此,相较于土地、建设等领域,同样高发的涉煤腐败的一个典型特点就是主体的多元化,这与获取采矿权的层层审批相关。

通常来讲,为了获取“六证”并且保证煤矿的正常运营,一个煤矿老板要打交道的部门包括:国土部门(获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煤炭局(获得《煤炭经营资格证》)、工商、税务部门(获得《营业执照》)。其中相当一部分证件,甚至连基层行政部门都无发放的权利,如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矿的矿长,必须经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委托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并按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考核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书。

然而,近年来发生矿难的矿场,“六证齐全”的并不少见。无证不能开采的硬性法律条件,为买卖证件提供了寻租空间。

2006年,山西太原矿山设计研究院原院长孟真威行贿案发,并随之牵出山西省14起煤焦系统商业贿赂案,其最基本的形式都是通过行贿手段。例如其在灵石县安监局原局长杨丰收的帮助下,承揽了灵石县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评价业务,为表示感谢,孟真威于2005年分两次从单位小金库提取人民币55万元送给杨丰收。孟真威为了承揽安全许可评价业务,从小金库分别提取5万元、4万元先后给了万柏林区安监局原局长郝俊亮和杏花岭安监局原局长奥建荣。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原处长张凤才就是依靠办《采矿许可证》起家的。办案检察官给张凤才算了一本账:“案发前的三年时间内,张凤才平均每十天就会有一笔发证收入;如果把受贿总额按日平均,张凤才每天则有4000元人民币进账。”

争夺采矿权,是涉煤腐败的另一空间。

我国起初对采矿权实行的是由国家无偿授予并不得流转的制度,致使私营、外商等多种采矿主体出现后,国家对地质勘探工作的大量投入却被各种形式的矿山企业无偿占有,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因此,修改后的《矿产资源法》改变了采矿权绝对不可转让的规定,以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为核心,确立了采矿权的有偿取得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依法转让的法律制度。

在这样的背景下,不少煤矿主都将煤矿层层倒手,以期赚取中间利润。但流转市场的不规范,注定了这是一个多发争端领域,也将部分法官牵进了涉煤腐败。

2007年4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原庭长孟来贵因受贿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这位法官有一个著名的“判例”:山西朔州两家煤矿因采矿权发生纠纷,对簿公堂。原告和被告都通过“关系”找到孟来贵,两矿主分别向孟来贵送了30万元和80万元。吃了原告又吃被告的孟来贵无法判案,便调解该案。原告、被告拒绝调解,孟来贵也没有给他们退钱。

关键词:官煤

在众多涉煤腐败中,“官煤”应该是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通常来讲,“官煤”的概念有两种说法:一是官员参与干股,成了煤矿老板;二是官员与煤老板互相勾结。

2005年3月14日,黑龙江省七台河精煤集团公司新富煤矿三区一采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随着对事故调查的逐步深入,一个惊人的内幕暴露出来:事故矿井的矿主彭国财是七台河市桃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事实上,有关方面从未放松对于官煤的打击,特别是2005年曾掀起一波轰轰烈烈的官煤撤资运动。

2005年8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坚决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通知规定必须在2005年9月22日以前撤出投资,并向本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报告并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就地免职。

然而,数以亿计的资金撤出后,人们发现:官煤依然是煤炭腐败躲不开的坎,明撤暗藏已经是一条“明规则”。

以当年湖南省娄底市爆出官煤勾结系列案为例,新化县某副县长、矿管局长、煤炭局长等32名党政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在新化支华等3家煤矿参股总额159.5万元,共分得红利93.25万元。以现在山西蒲县煤炭局长的眼光来看,这个数额实在不堪一提,但其涉及参股人数之多,却令人一惊。32个股东,无一以自己名分直接入股。当地的工商注册登记无法查到其详细状况。他们的股份都集中在煤矿老板康建国个人名下。康建国按照煤矿利润,每年给他们按比例分红。

干股的实质,是为提供保护伞所索取的代价。

例如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原副局长王西平,借助其煤监局官员身份,帮助当地煤矿经营者谋取利益:包括“摆平”煤矿安全事故、在安全生产许可证事宜中提供关照、帮助安全评估中介机构承揽业务等。2005年,王西平及重庆煤监局科技装备处原处长吴俊根、重庆公安局刑警总队七支队原副支队长陈洪强三人以“入干股”的形式入股重庆万盛区某煤矿,起先跟矿主谈妥每年支付年利润的15%作为分红,2007年后,王等人要求矿主无论盈亏,每年要固定支付150万元的红利。

 

关键词:关联产业

煤炭作为基础性能源产业,与钢铁、热电等行业都有所关联。近年来,我国煤炭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尤其各种非公有煤矿的大量生产,煤炭生意已经摆脱了一本万利的时代,亏本经营的煤矿并不少见。

在这种背景下,即便是保护伞下顺利将煤挖出来,卖煤也是一门学问。

在今年连续查处的广东韶关窝案中,号称“粤北首富”的韶关市宜达燃料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思宜仅仅提供给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韶钢)一个供应处处长的好处费就高达1400万。办案人员发现,“一个煤老板要将一吨煤送进韶钢要过很多关,给很多部门回扣,供应、化验、称重、储存等几个部门都要分杯羹,少一个环节,煤都进不来。当然,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分管领导得到巨额的好处。”

在这样不择手段的恶劣竞争下,关联企业也来打打煤炭的秋风就不足为奇。

2008年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查办的泸州热电有限公司重特大受贿窝串案,牵涉18件18人,上至总经理、副总经理,下至具体的办事员,都是倒在同一个问题上:电煤流转。

以该案为例,送煤入电厂的首要前提是供应商入场,煤矿老板与有关部门领导、相关人员结成一条利益链,成为电煤流转过程中的腐败起点。

●在具体的大宗电煤采购中,一般都由供应部门提出意见,公司主要领导决定,该环节是供应商重点攻克的“堡垒”。在本案中,总经理王振负责签订电煤购销合同,党委书记谭荣超和王振则同时享有审批采购计划的大权,二人以此大肆收受供应商冯某、王某、胡某等人贿赂。

●在热电领域,煤炭价格实行浮动制,一般由公司价格调整会议决定,会议一般由公司主要领导和供应部、生产部、质安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这种议定价格方式,看似符合市场规律,但给腐败留下很大空间。具有价格决定权和意见权的人员是供应商行贿的重点。

●供应部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电煤卸载、过磅的,卸载的效率、过磅精度直接影响到供应商电煤流转速度和利益。不少供应商为了避免煤船、煤车滞留造成损失,就按期“打理”供应部相关负责安排卸载和过磅的人员。

●质安部门负责电煤的采样和热值化验,对供应商的煤炭质量进行评价和把关。该环节决定该批次煤炭的质量、热值,最终决定价格,对供应商至关重要。质安部上至负责人,下至一般采样员、化验员等,都是热电公司高危腐败群体。

●财务部承担着电煤款项的拨付,付款快慢直接影响供应商的资金链,供应商为避免资金过多过长积压,一般都会向财务部相关人员“表示”,煤款拨付环节是终点。

除此之外,在煤炭流出领域,还有一个寻租空间值得注意:进出口配额。

所谓配额,就是为了保护国家产业对某种产品实施出口限制,而对产品规定的每年出口额度。由于享受国家退税等优惠,得到配额就等于得到大笔利润。煤炭及其衍生品焦炭,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同样有着严格的出口限制。一些人把目光盯在上面,也就不足为奇。

在山西焦炭配额系列案中,山西省焦炭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范萍,被指控在2004年至2005年间,利用手中的焦炭出口配额,先后两次收取贿赂216万余元。而从这一案带出来的,包括陕西省焦煤集团在内的数名厅局级高管,最后牵扯出商务部外贸司工业品出口处处长孟丹、商务部一位副部长的正处级秘书吴功阳等中央官员。

关键词:整顿

事实上,涉煤腐败早就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整改措施也一再出台。特别是2005年以后,国家在整顿煤炭产业方面的一个明显措施,就是加大了对小煤矿的整顿关闭力度。

然而,对于这些意在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实现资源合理化运用的措施,腐败者们却有了自己的解释。

2006年,吉林省政府下发文件对煤矿进行资源整合,文件规定对设计能力不超过3万吨的煤矿必须关停。于是九台市春发煤矿的郝矿长急了,因为他的矿达不到要求,按规定要被关闭掉,为了保住矿,郝某找到时任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的张凤才,并送上3万元。为了保险起见,张凤才又拉上了省煤监局副局长王国君和省煤炭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李祥。

李祥在狱中的忏悔书中写道:“我省成立了小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我任办公室主任。由于我分管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和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所以,一些小煤矿矿主看中了我手上的权力,千方百计地通过各种渠道和我拉关系、套近乎,送给我钱和土特产品,进行感情投资。如辽源市的几家小煤矿矿主,都是通过我的老领导、老同事找到我,求我帮助他们办理煤矿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等事项。”

胆子更大的是湖南省郴州市煤炭局原局长曾宪明。

因为煤矿事故频发,2005年,郴州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整顿关闭小煤窑的决定。对一些煤老板来说,这一决定无疑断了他们的“财路”。而曾宪明为他们想了一个解决办法——技改井。一些非法小煤窑以技术改造的名义继续生产,风井、副井成了独立的生产系统。而这些技改井也成了曾宪明的提款机。

2007年5月,王某听说他投资经营的两个煤矿都在整顿关闭之列后,便找到曾宪明求他把两个煤矿保留下来,并承诺事后重谢,还当场送给曾宪明1万元。曾宪明接过钱答应了王某的要求。随后,曾宪明以整合为名关闭了另两家煤矿,把王某投资的那两个矿保留了下来。王某也说话算数,先后7次送给曾宪明106万元。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曾宪明收受贿赂158次,其中130次与技改有关。向曾宪明行贿的54人,绝大部分是因技改才与曾宪明认识的。

关键词:矿难

今年以来,湖南省安监局原局长谢光祥和河南省安监局原局长李九成先后落马,这两个省份也都是我国煤炭资源分布的重要省份,在此前的一段时间里都发生过矿难。

在被称为“带血的煤”的面前,寻租空间依然存在。

2003年11月12日,吉林省通化市矿务局湾沟煤矿兴湾二井发生特大瓦斯爆炸,造成15人死亡、1人重伤。事故发生后,吉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吉林省煤炭工业局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时任吉林省煤监局副局长的王国君任组长。针对此次瓦斯爆炸,国家煤监局明确批复“严查事故,对兴湾二井处罚110万元,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为了逃避处罚,矿主梁某、张某通过通化市矿务局领导找到了王国君,送上10万元。在王国君的帮助下,事故最终只收缴了10万元,案发前剩下的100万罚款仍未收回。

无独有偶,2005年湖南资江煤矿发生重大事故,湖南省煤监局随即牵头组织成立了事故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矿老板邓建辉找到谢光祥,请求在事故处理上给予关照,谢光祥答应会尽量帮忙。随后,谢光祥在研究该事故处理问题的会议上提出:不宜追究邓建辉的刑事责任,只对其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事后,谢光祥和儿子谢琳峰一起收受了湖南省资江矿业集团董事长邓建辉所送的22万多元。

2009年5月1日,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人死亡,但一直瞒报。后被当地相关部门查实后,同年9月,伊川县法院以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判处矿主王国政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随后,伊川县法院院长张国庆先后3次收受王国政送来的感谢现金,致使王国政在缓刑期间,仍作为矿主和实际控制人继续组织违法违规生产,最终导致2010年“3·31矿难”的发生,造成44人遇难。

如何治理矿难寻租,已经成为严峻的课题。(《方圆》杂志供稿正义网使用 记者 张羽 王义杰 郭超美 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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