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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合作、社會聲望與地方公益——宋元四明鄉曲義田的源起與演變
[日期:2008-07-27] 来源:  作者:梁庚堯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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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  言     四明是宋代明州的别稱,在南宋中期以後又稱慶元府,元代則稱慶元路,郡治在鄞縣,也就是後來的寧波。從北宋中葉以後,這裏的人文逐漸發達,到南宋時期,由於地近行都臨安,更是興盛,出了許多著名的官宦和學者。南宋中晚期,表演雜劇的伶人甚至嘲諷說,“滿朝朱紫貴,盡是四明人”(張端義《貴耳集》)。這些官宦、學者,不少住在明州郡城之中,有些已經居住了好幾個世代,建立起家族的基礎。[1]由於居處相近,他們來往密切,並且共同從事各種活動,共同關懷當地的社會,鄉曲義田的創設與經營便是這些活動之一。本文由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收集整理。宋代的義田,最出名的 自然 是范仲淹所創的家族義莊。不過以經濟互助為目標的義田,當時除了家族義莊外,還有其他類型,其中之一,以鄉里貧士與官宦的貧窮後人為主要濟助對象,是一種鄉里官宦、士人的組織而非家族組織。這一類型的義田,興起較晚,而以四明鄉曲義田最為有名,留下的資料也稍多。[2]明州的鄉曲義田,雖然不是以家族内部的互助為目的,卻是在當地幾個著名家族合作之下而創立、經營。後來此一義田的管理由民間轉移到學校,延續到元末依舊存在。————————————————[1]  梁庚堯《南宋官户舆士人的城居》,《新史學》1.2(1990),頁133~188。[2]  四明鄉曲義田所留下的資料雖然稍多,但仍有限,主要見於袁桷《延祐四明志》卷一四《學校考下·本路鄉曲義田莊條》。關於此一問題的 研究 ,已有福澤與九郎《宋代鄉曲(鄉人)義田莊小考》,《史學研究》62(1956),頁41~51,但是可以發揮之處仍多。 以義為名的組織或設施,其出現可以追溯到宋代以前,到宋代以後,陸續增多,如義莊、義學、義役之類。南宋時人解釋這些詞彙中的“義”字說“與衆共之曰義”(洪邁《容齋随筆》卷八《人物以義為名條》),也就是這些活動都牽涉公衆的共同利益。公益施及的範圍自然因組織性質的差異而有所不同,有的可能比較具有普遍性,有的則以特定的人群為對象。對象雖然有廣狹之異,但是都是“與衆共之”,關懷到個人、家庭或團體以外的人群。四明鄉曲義田所協助的,固然只是明州地方上貧士與官宦的貧窮後人,而非當地所有的貧民,但是南宋時期士人階層比起北宋擴大了很多,加以明州文風發達,具有官宦身份的家庭不在少數,受益者當也不少。而推動這一項活動的明州士大夫,所以對義田濟助的對象有所限定,一方面自然是出於對本身所屬社會階層的特殊關心,另一方面恐怕也是受到財力的限制,無法對地方上所有的貧民作經常性的救濟。追溯他們在義田组織成立之前的一些濟貧活動,並没有將一般的貧民排除在外。探討四明鄉曲義田從士大夫倡設、成立、經營到移轄於學校的整個過程,一方面顯示了官宦、士人對本地公益的關心,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領導人物在地方上的聲望,有助於這一個組織的順利成立,而參與者關心地方公益的行為,又提高了他們家族或個人的社會聲望。而社會聲望所發揮的影響力,則應是此一義田在當地幾個名族不再合作經營後,仍能獲得支持,因而延續甚至擴大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的目的,便是就家族合作、社會聲望與地方公益之間的關係,來觀察明州鄉曲義田的源起與演變。二、緣由與設立 四明鄉曲義田所濟助的對象雖然和范仲淹所創的家族義莊不同,但是在名稱上和觀念上都受其影響。范氏義莊自北宋中葉創立以來,逐漸為人所倣效,至南宋時期,義莊的設置在社會上已漸普遍,[3]當時明州的士大夫對於此一制度並不陌生。例如曾經參與四明鄉曲義田管理的樓鑰,家族中便設有義莊,為其伯父樓璃於紹興年間所創,[4]樓鑰的父親樓璩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見梁庚堯《南宋的農村經濟》第五章第三節(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5修訂再版)。[4]  王元恭《至正四明續志》卷八《學校篇·晝錦樓氏義莊條》載况逵記:“四明樓氏在勝國為衣冠望族,紹興間,知揚州兼淮東安撫朝議大夫璃即鄞縣置腴田五百畝,立名義莊。” 意增益此一義莊的田產,由於“清貧終身”而未果,他曾命樓鑰“書范氏義田記於座右”(《延祐四明志》卷一四《學校考下·本路鄉曲義田莊條》載樓鑰《義莊記》)。樓鑰自己並且撰有《范氏復義宅記》,編有《范文正公年譜》,均收在今本《范文正公集》中。樓家與鄉曲義田創辦人之一的汪大猷家是姻家,而同樣與汪家是姻家的陳居仁雖然長於明州,卻對原在福建莆田的宗族頗為照顧,也曾為他們設置義莊。[5]明州的鄉曲義田不過把濟助的對象從家族轉移到另一類社會群體的身上,這一類社會群體也就是官宦和士人。樓鑰在他所撰的《義莊記》中比較兩者,説:“今鄉之此舉,無間親疏,可謂尤美矣。”正意味著兩者之間的關聯。    這種經濟互助的觀念,其實不僅存在於范仲淹所創的家族義莊,在宋代也有其他人用其他方式來表達。所以元朝初年,王應麟在他為義田所作的《先賢祠記》中,又將觀念追溯到北宋的吕氏鄉約以及陳襄的勸諭文。[6]這兩篇文字,都很受到朱熹的重視,他曾经增損吕氏鄉約,做地方官時又曾經揭示陳襄的勸諭文。[7]他重視這两篇文字,對當時的理學家應當有所影響。明州鄉曲義田另一位創辦人沈焕,雖然傳承陸學,但是理學家原有共通的理想,在社會互助理想的實踐上,並不會因學派之别而分畛域。[8]    何以士人與官宦後人需要濟助?也是明州鄉曲義田創辦人之一的史浩,在他為義田所作的序文中說得很清楚。《延祐四明志》卷一四《學校考·本路鄉曲義田莊條》載史浩序:義田之設,專以勸廉恥。蓋賢大夫從官者,居官之日少,退閒之日多。清節自持,不肯效貪污以取富,沽敗名以自卑;為士者生事素薄,食指愈衆,專意學業,不善營生,介潔自持,不肯為屠沽之計,拏之態者,使各知有義田在身後,不至晚年憂家計之蕭條、男女之失所,遂至折節,汨喪修潔。故以此為勸,使其終為賢者。凡為士大夫當知立義田之本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   楼鑰《攻媿集》卷八九《华文閣直學士奉政大夫致仕贈金紫光禄大夫陳公行狀》:“莆中宗族,生事死葬,無不被賜。……公又命諸子斥田二頃,略用范文正公義莊規矩,以给宗婣。”[6]  《延祐四明志》卷一四《學校考下·本路鄉曲義田莊條》載王鹰麟《義田莊先賢祠記》:“我思古人禮俗相交,患難相恤,藍田吕氏之為鄉約也;貧窮相救,婚喪相助,古靈陳公之教其民也。”[7]  《增損吕氏鄉約》見朱熹《朱文公文集》卷七四,《揭示古靈先生勸論文》見同書卷一○○。此一勸諭文原文載陳襄《古靈集》卷一九,為其知台州仙居縣所作。“貧窮相救,婚喪相助”兩句原文作“貧窮患難,親戚相救(借貸錢穀)。婚姻死喪,鄰保相助”。[8]  例如朱熹所創的社倉,在推廣時便同時得到朱、陸兩派學者以及吕祖謙門人的助力。見梁庚堯《南宋的社倉》,《史學評論》1982年第4期,頁1~33。 所謂“居官之日少,退閒之日多”,指官宦常有守選、待闕、丁憂、贬逐或辭官的時候,由於這些時候没有官俸的收入,所以經濟能力並不是那麽好。至於士人,則因一意向學而無暇兼顧家計,再加上家累負擔重,經濟情况可能更差。因而他們死後,有家計蕭條、男女失所的憂慮。設置義田的目的,便在於使貧困的士人與官宦没有後顧之憂。除此之外,史浩還强調義田的道德意義,也就是勸廉恥,讓士大夫能够廉潔自持,不致於為了養家而毁損志節。現實的情况也確如史浩所說,很多官宦、士人的經濟情况並不很好。這種情形,對於那些創設、管理四明鄉曲義田的士大夫來講,不僅得之於親眼觀察,也是他們和自己親人所曾有的經歷。首先推動義田設立的沈焕,是明州一位著名的學者,未仕時“囊空無資,冬或不絮,忍窮勵志,惟講習為急”,入仕後仍“资用屢竭,廉約自守”,而能“口不言貧”(袁燮《絮齋集》卷一四《通判沈公行狀》)。他曾為一位鄉先生孫介作行狀,孫介有田四十畝,可是“伏臘不給,常寄食授書助給”,中年三兒漸長,於是“歸訓家塾”,然而“久之大困,喪其土田”,但仍“不事請謁,不營錐刀,忍窮如鐵石,非其義餽之不受”(沈焕《定川遗書》卷一《承奉郎孫君行狀》)。與沈焕同為甬上四先生之一的袁燮,其弟袁槱曾參與義田事務,而袁家自他們的父輩起,家境便已不佳。[9]袁燮的叔父袁方,早年以教書為生,“敝廬才蔽風雨,薄田不足於食,婚嫁頻仍,生理日窄”,晚年以特奏名而補官,因病請祠,“俸入無幾,闔門仰給,重以醫藥之費,節約自持,取不凍餒而止”(《絮齋集》卷一六《叔父迪功郎監潭州南嶽廟行狀》);另一位叔父袁章,曾經仕宦州郡,而以“仕宦貧,好消息也”自勉,去世時,“室中蕭然,無以棺斂,質貸而後辦”(同上《叔父承議郎通判常德府行狀》);他的堂兄袁濤以教讀終身,“雖清貧至骨,終不肯低首下氣”(同書卷二。《從兄學録墓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  闐於袁氏家族經濟情况的變化,參見黄寬重《南宋四明袁氏家族研究》,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编《中國近世社會文化史論文集》,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92年。 銘》);而袁燮自己的家境也一直不好,妻子出身於富家,出嫁時父親囑咐:“而夫之貧,而父所知也。”來到袁家後,“居其中者二十有九年,安卑陋,忍窮乏”(同書卷二一《夫人邊氏壙誌》)。樓鑰由於父親清貧終身,因而自己早年也經歷過清寒的生活,讀書時“敝衣糲食,僅免饑寒”(同書卷一一《资政殿大學士贈少師樓公行狀》)。和樓家有姻親關係的王正功,做官做到廣西提點刑獄,“清貧自處,質貸以给,奉己至薄,得禄不足以償逋負,如是者三十年”(《攻娩集》卷一○○《朝請大夫致仕王君墓誌銘》)。樓鑰熟識的一位明州士人高元之,早年讀書時“飢寒寥落,辛苦萬狀”,後來以教書為生,死時“家貧,無以葬,門人相與经紀其家”(同書卷一○三《高端叔墓誌銘》)。汪大猷的家境比起沈袁、樓幾家來算是好的,南宋初年,樓鑰的父親樓璩且曾寄居於汪大猷父親汪思温的家中,[10]可是汪大猷的弟弟汪大定儘管曾任知州,卻由於“不事生產”而“了無赢餘”,又因“婚嫁交迫”而“俸入緣手而盡(《攻娩集》卷一○三《知江州汪公墓誌銘》)。部分官宦與士人生活的清寒,以及身後的凄凉,並非明州所特有,而是當時各地常見的一種現象。[11]貧士、貧宦身後子女淪落的慘况,明州人士也曾經耳聞甚至目睹。陳居仁在知建寧府時,便曾獲知當地一位柳姓觀察推官死後,其遣屬淪為乞丐。[12]袁韶的父親袁昇曾爲縣小吏,由於夫婦皆年近五十而無子,於是赴臨安買妾,卻從此一女子口中得知其為趟姓知府的女兒,所以會淪落至此,是因為父殁家貧,家裏必須籌措歸葬四川的旅費。[13]貧士、貧宦身後境况如此,身前自然難免如史浩序文所言,“憂家計之蕭條、男女之失所”。一些道德修餋較高的官宦、士人,如前述沈焕、袁章等,能够“忍窮勵志”,無求於人。但是這種高尚的節操,並非人人都可以做到。如果没有經濟能力較好的族人、親戚向那些貧士、貧宦伸出援手,他們便不得不求助於外人。四明鄉曲義田的設立,正是馬貧土、貧宦解决這一個問題,提供他們以及他們的遺孤一個制度性的求助管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  《絜齋集》卷一一《資政殿大學士少師樓公行狀》:“家素清貧,重以建炎之禍,先廬故物,一簪不留。兗公依外舅少師汪公以居,辛苦植立,不墜先緒。”按兗公即樓璩,少師汪公即汪思温。樓璩之妻為汪思温之長女,見《攻媿集》卷八五《亡妣安康郡太夫人行狀》。[11]  參見梁庚堯《南宋的貧士與貧宦》,《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學報》1991年第16期,頁91~137。[12]  周必大《文忠集》卷六四《文華閣直學士贈金紫光禄大夫陳公居仁神道碑》載陳居仁知建寧府時事蹟:“先是,觀察推官柳某死,貧不能歸,乳嫗挾二子行丐於市。公聞之,給以粟帛,命士人教養之。”[13]  徐時棟《宋元四明六志校勘記》卷二《佚文二》據《甬上先賢傳·特行)引《延祐志》:“袁昇,初為縣小吏。……夫婦年近五十,無子,其妻资遣之臨安買妾。既得妾,察之有憂色,且以麻束髮,外飾彩縷。問之,泣曰,妾故趙知府女也,家四川,父没家貧,故鬻妾為歸葬計耳。昇即時送還。”     這一類型義田的設立,最初不在明州,而在绍興府,時間在乾道四年(1168),比明州早了二十幾年,創設人是當時的紹興府知府史浩。牠“捐已帑,置良田,歲取其赢,给助鄉里賢士大夫之後貧無以喪葬嫁遣者,附於學,而以義名之”(施宿《嘉泰會稽志》卷一三《義田條》)。明州所以會起而倣效,有地域與人事的因素。一方面紹興府和明州兩郡毗鄰,明州士大夫對這一件事本應頗有所知。另一方面,史浩是明州人,而且是當時十分出名的一位明州人,又肯以他的地位幫助故友、鄉人,在家鄉很有聲望;而首先推動明州義田設立的沈焕,和史浩的關係又非比尋常,沈焕的父親沈銖和史浩是布衣之交,晚年由於史浩向宋孝宗推薦而得改秩;[14]史浩歸老明州,沈焕與其弟沈炳又並居於鄞縣西湖竹洲上史家之宅舍,[15]沈焕對紹興府義田的了解,更有可能是直接得之於史浩。不過四明鄉曲義田的設立雖然倣效紹興府,但在設置方式上,兩者又不盡相同。紹興府義田的設置出自地方長官,運用節餘的公帑,錢糧的出納管理由縣主簿負責,學校教授、學職也參與其事,鄉居官宦則只擔任竅實的工作。[16]也就是說,绍興府義田的性質是官方的,而明州的義田雖然也得到官方的资助,但就早期的性質來講,卻主要是民間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  《玫媿集》卷七七《跋史文惠公帖》:“四明沈氏,累世為儒,鑰幼年猶及識博羅公,是生三子,長子公權,為鄉人師表,晚始得官,太師史文惠王篤布衣之交,薦之孝宗,上殿,改秩為紹興簽判。”按公權即沈銖。[15]  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一六《竹洲三先生書院記》:“史忠定王歸老,御賜竹洲一曲,壽皇為書四明洞天之闕以題之,即所謂真隱觀者也。忠定最與端憲厚,故割宅以居之。而徵君亦授徒於忠定觀中,於是端憲兄弟並居湖上。”按端憲兄弟即沈焕、沈炳。[16]  《嘉泰會稽志》卷一三《義田條》:“凡有請而應給與給而舉事,多寡遲速皆有程。竅實委之鄉官,錢糧委之縣主簿。米敘散則隨鄉俗,錢出纳則均省計,歲稔及給助有餘則就復增置,教授、學職亦與其事,然維養士不許移用。府帥前後繼而成之者蓋非一人,所以久而不廢也。” 四明鄉曲義田倣效紹興府義田而設,而其所以能够成功地設置,和地方元老的支持有關。《絮齋集》卷一四《通判沈公行狀》載沈焕推動明州鄉曲義田成立的經過:鄉間有喪不時舉,女孤不嫁者,念無以助,聞會稽有義田,惠浹窮乏,其稱甚美。乃請于鄉老、鄉大夫,為之表倡。二公欣然意合,果于集事。以公鄉評所推,屬所以諷諭者。君不憚勞苦,告諭諄諄,誠意孚格,樂助者甚泉。未幾,得田數百畝,儲峙有所,職掌有人,出納有給。毋苟求,毋徇私,必核其實,品量多寡,用而不匱,有餘益市膏腴,愈久愈多,其惠愈博。鄉人義之,感曰:此無窮利也。規約甫立,而君則病矣。 文中的鄉老、鄉大夫,據樓鑰《義莊記》所載,應即指史浩、汪大猷。而沈焕是在得到史浩首肯之後,才與汪大猷共同策劃進行。[17]汪大猷和他的父親汪思温都做過高宫,汪思温這時已經去世多年。[18]不僅由於官位,汪家自汪思温以來已領導地方上的救濟活動,聲望一直很高。當義田進行設置時,汪大猷“首割二十畝以為倡”,接着“衆皆競勸,至三百畝,又得郡中益以绝產二頃”(《攻媿集》卷八八《敷文閣學士宣奉大夫致仕特進汪公行狀》),於是就有了五百畝的田地。汪大猷的帶頭捐獻,顯然發生了很大的作用。對於莊屋的購置,辦法的策劃,汪大猷也出了很多的力量。以鄉居高官史浩、汪大猷的地位、聲望作支持,加上因學問、道德而獲得地方人士尊敬的沈焕積極在推動,四明鄉曲義田於是順利成立。後來義莊中設置先賢祠,供奉史浩、沈焕、汪大猷三人的圖像,[19]原因就在於他們三人對義田的創設貢獻最多。義田設立於紹熙元年(1190),設立之後的四年内,沈焕與史浩已先後去世。[2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7]  《延祐四明志》卷一四《學校考下·本路鄉曲義田莊條》載樓鑰《義莊記》:“淳熙中,故龍舒别乘沈叔晦焕請於文惠王曰,随時拯卹,其惠有限,吾鄉以清白相厲,其能稱物平施者,蓋可數矣。盍用會稽近比,為義田之舉乎?王韪其言,與吾舅謀以倡率諸好義者。”樓鑰所說的“吾舅”,即為汪大猷。[18]  汪思温以左朝議大夫直顯謨閣致仕,卒於紹興二十七年(1157),見孫靓《鴻慶居士集》卷三七《宋故左朝議大夫直顯謨閣致仕汪公墓誌銘》。汪大猷此時以龍圖閣待制奉祠在家,紹熙元年(1190)復敷文閣直學士,見《攻娩集》卷八八《敷文閣直學士宣奉大夫致仕贈特進汪公行狀》。[19]  《延祐四明志》卷一四《學校考下·本路鄉曲義田莊條》載王應麟《義田莊先賢祠記》:“三賢者誰?忠定史越王、莊靖汪公、端憲沈公也。”又羅濬《實慶四明志》卷一一《郡志·鄉人義田條》:“鄉人且繪王及少師汪公、端憲沈公之像於莊所祠焉。”[20]  沈焕卒於義田設立的次年,見《延祐四明志》卷一四《學校考下·本路鄉曲義田莊條》載樓鑰《義莊記》,《絮齋集》卷一四《通判沈公行狀》。史浩卒於紹熙五年(1194),見《寶慶四明志》卷九《郡誌·叙人·先賢事蹟下》,原文誤紹熙為紹興。  转贴于中国论文联盟 http://www.lwl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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