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 马若证明无主观犯意可获无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7:28:28
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检方依照「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的机会诈取财物罪起诉马英九。虽然有法界人士认同检方的起诉内容,不过,也有人认为马英九是否有「主观犯意」,未来法官在认定上还有空间,也就是说,如果马英九能举证证明,自己不是故意犯罪,还是有被判无罪的可能。据中评社香港2月14日电,马英九因为特别费的使用问题,遭到检方依照贪污罪名起诉,由于检方起诉马英九的法条,是利用职务上的机会诈取财物罪,因此,法界人士认为,马英九究竟有没有「主观犯意」,未来在法庭的攻防上,将成为检察官和律师论述的焦点。有法界人士认为,苏贞昌在「行政院」会上曾经提出「历史共业」的说法,点出特别费有制度上的问题,加上职务上的诈欺,必须是有使人陷于错误,才会有所谓的「诈术」存在,如果马英九能提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主观犯意,也不无获判无罪的可能。但是,也有一派人士认为,马英九被判有罪的机率很大,因为马英九接受检方侦讯时,先说特别费是公款、后来又改口说是私款,这对马英九未来在法庭上的攻防上相当不利,因为,被告的前后说词不一,未来马英九在法庭上所说出的话,被法官接受的真实度就会相对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