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03:28:32

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课程建设是高职高专教学基本建设中最具基础性的核心工作,其水平、质量 和成果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我校课程建设,建立校、市、省、国家四级精品课程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 号)和省市高校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指导思想:以教学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转变为先导,通过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从根本上保证课程建设在培养学生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力争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建设一批符合高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并适应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的系列课程和精品课程。

建设目标: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 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开展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是我校课程建设工作的重点和龙头。我校要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为目标,整合前期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成果,加强科研与教学的紧密结合,构建学生自主学习的机制,加大教学过程中使用信息技术的力度,通过3—5 年的努力,建设20 门左右的校级精品课程,力争 1-5 门左右能成为省级精品课程,1-2 门课程成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列入学校重点建设的示范性专业, 必须至少有1 门课程达到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二、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

精品课程建设以教研室为基础,组成校、系(部)两级精品课程建设领导机构。 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机构依托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秘书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其职责是负责全校精品课程的布点、规划、过程管理、验收等工作。各系(部)成立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由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及有关教师组成,负责制定本系(部)精品课程的建设方案、经费使用方案、组织实施方案以及组织课程的评估与检查工作等。

三、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程序

 (一)精品课程的建设内容

 1.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精品课程要由学术造诣高、具有丰富授课和实践经验、成 果显著的教授或副教授负责,要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梯队。

2.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准确定位本门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本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的改革要适应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精品课程的内容要体现现代教育理念和时代要求,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

3.重视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应选用优秀教材,开发网络课件,建成由文字教材、电子教材、网络课件、试题库实验指导书、系列参考书和辅助教材等构成的多元化教材。

4.注重使用现代化教学方法与手段。精品课程应根据课程特点,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组织教学,实现教学与管理的网络化,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等要上网开放,实现网络教学资源共享。

5.重视和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精品课程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大力开展实践教学改革,开设综合性、实际应用性强的创新实践项目,引导和鼓励学生参加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应用能力和创新生能力。

6.注重培养课程特色。精品课程要在教学内容、教材、教学方法与手段、实践教学、考试模式等方面形成风格和特色。

7.特别重视教学效果。精品课程应具有自身的特色,教学效果应特别好,并得到学生的公认。

(二)精品课程的申报条件

1.申报的校级精品课程必须是:开设面广、通用性强、具有示范意义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主干专业课,且连续开设三年以上。

2.课程建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是学术带头人,并且是双师素质教师。

3.课程建设过程中能够注重使用现代化教学技术和手段,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已经上网或者经过努力能够达到上网条件。

 (三) 精品课程的申报程序

1.精品课程由各系(部)组织有关教研室进行论证和申请;

2.每年3月底前,课程负责人填写《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申请书》,由各系(部)报至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系(部)的课程建设申请进行初审;

4.初审通过的课程,由课程负责人根据《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申请书》和专家的评审意见提出课程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经教务处审查后提交学校评审。

5.每年6月底前学校对初审后的课程建设申请进行评审,确定当年的校级课程建设项目。

(四)精品课程建设经费

对已审定的精品课程给予一定的建设启动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课程基本建设,可用于购置图书资料、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进行CAI 课件开发、课程设计编写、教材和教参资料建设、题库建设、参加学术会议及组织课程检查评估等有关开支。课程建设经费所使用的范围如下:

(1)项目研究所需的图书资料、计算机配套设备、消耗材料等购置;

(2)项目研究必需的学术调查、考察和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

(3)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复印、出版或发表;

(4)与项目研究直接有关的其它开支。

每门精品课程的建设,学校提供1万元的经费支持。课程建设经费按滚动式分阶段下拨,经学校审批确定为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拨付建设经费的30%,经中期验收通过后拨付经费的40%,最终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经费。 精品课程验收合格后并正常运行1年后,根据运行和维护情况,经教务处审核,每年拨付精品课运行维护费用2500元。精品课程使用年限应在4年以上,课程负责人有责任保证该课程的整合、内容更新和实训项目建设等。校级精品课被确定为省级精品课建设项目时,增拨建设经费2万元。课程建设经费由教务处和财务处共同管理,教务处负责经费使用的审批。教育教学研究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原则,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开支。

(五)精品课程的过程管理

学校每学年度进行一次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的立项申报工作,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组 织本系(部)教师以课程组(至少应包括 3名以上教师)为单位,如实填写《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立项申报表》,经系(部)初审后上报教务处审核,最后由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校级精品课程的名单。每学年度立项申报的截止时间为当年的5月30日。 精品课程的建设、完成周期一般为两年。精品课程的日常工作采取课程建设负责人制,责任人负责制定和实施精品课程建设的规划、运作、自评等工作。精品课程的责任人应根据《国家精品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中各项评审标准和指标体系的要求制定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每学期末进行自查, 向系(部)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并写出书面材料,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书面材料报教务处一份备查。学校每学年结合教学检查对精品课程进行检查,并召开精品课程建设会议,总结交流精品课程建设情况。执行过程中,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六)精品课程的验收

精品课程每学年度验收一次,验收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凡经过建设,认为已基本达到 条件的精品课程,按下列程序验收。

l、责任人填写《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验收表》上交教务处,并向学校提出验收申请,验收申请截止时间为当年的5月30日。

2、责任人将有关该门课程的课程设计、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提供给校网络中心,并保证其在我校网站“精品课程建设”栏目正常开通运转,参评的课程还必须提供主讲教师5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同时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参照 《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版本1.10》 (征求意见稿)。

3、课程建设工作小组要根据《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如实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与自评总结,提供所需数据和材料,并将自评结果和自评报告送教务处。

4、学校组织验收。精品课程验收由系(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组织验收。

① 教务处应当对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在项目主要工作完成 50%—60%时,课程负 责人认真填写“课程建设工作年度自查报告书”一式三份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 2—3 名专家对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提出评审意见;检查通过后学校拨付配套经费,对建设效果较差,要求其限期改进,直至取消建设项目。

②精品课程的评选按网上初评、会议终审的方式进行。在课程自评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课程自评结果和自评报告进行初审,参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对各项指标进行考核,逐次打分,评定出该课程的总分数,写出评定结论,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各课程建设项目在规定进度内必须认真执行,保证规划所定目标如期完成,建设期满后由学校组织专家和有关业务部门对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③被验收的课程还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A、课程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书、参考文献目录等教学资源已上网。B、提供教学效果评 价材料(系部举证材料,在网上提供不少于50分钟的现场教学,网上提供学生评价材料)C、提供课程上网的网址(包括进入密码) 5、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专家组的评定结论与评定等级进行审定。验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合格以上者发给证书。

 四、精品课程的奖励

对被评为校级优秀、合格的精品课程给予奖励,对优秀精品课程的负责人、任课教师可通报全校嘉奖,并作为晋升职称的依据。对校级优秀精品课程优先推荐参加江西省高校精品课程和全国高校精品课程的评选。省级精品课程奖励 2 万元,国家级精品课程奖励5万元。 教务处对校级精品课程的使用加强监督,对建成后使用不好,内容更新不及时,实训项目陈旧的课程,对课程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并按年扣罚课程维护费 2000—3000 元。

五、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具体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