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徐老太”死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6:58:15
 “南京徐老太”死了! (2689字) 背黑锅 (215283)于2010/01/04(13:02:40)..
“南京徐老太”死了!
墨心人
  
   今天上午有人在某论坛发了一个简单的帖子,标题和正文都只有一句话:“南京徐老太死了”。
   看到这个消息,我的心突然洋溢着喜悦,就像是听到一个恶贯满盈的罪犯被毙了一样,就像是听到薄熙来王立军在重庆铁腕打黑一样,真想痛痛快快地去喝一回酒,再到卡拉OK去五音不全地吼上一通。我甚至没有兴趣去证实这消息是不是真的,就已宁愿相信是真的。这个南京徐老太在我心里压抑了几年,如今终于死了,这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呀。范伟在《卖担架》中的呼喊,在我耳畔一遍遍地重复着:唉呀,唉呀呀呀……苍天呀大地呀,这是哪位天使大姐替我出了这口气呀!
   喜悦完后,心里随之是空落落的感觉,她毕竟和我素不相识,生老病死又与我何干?面对一个生命的永远离去,我报以欣喜的心态,是否有失人类的厚道?也许对于她的儿孙们来说,她还很可能是一个慈祥的老人,她的离去,势必会引发亲人们的悲伤,在这新年即将到来的时刻,我有啥好高兴的?即便是素不相识的人死了,我也该寄上一份素不相识的哀思,才符合作为一个人的本份。
   然而无可否认我确实是很不厚道地高兴着,甚至来不及分辨这种高兴究竟是高尚还是卑鄙,就禁不住高兴了起来。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这个南京徐老太,因为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太太的姓氏,实在没有记住的必要。但是她做过一件事,当初知道的人估计永远都不会忘记。回放一下过程:2006年11月20日,徐老太在街上自行摔倒,路人大多不顾而去。南京青年彭宇见状,主动上前搀扶,并把她送到医院检查,还垫了两百块钱医药费。这么一件救助老人的好人好事本来这样结束就很好。但是被救助的徐老太因为那一次的摔倒引发的骨折,花掉了十来万块钱医治,总得找个人分担一下。因此,她在几个月后把彭宇告上了法庭,说是他把自己撞到了,要负担医药费。
   彭宇就这样被讹上了。
   此案唯一的目击证人陈老先生在案发时也参与了部分救助,他看到的情况是: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
   2007年9月,南京市鼓楼法院判决的结果是:彭宇负担徐老太40%费用,合计45876.36元。走出法庭,彭宇说:“以后再也不会这么冲动了!”陈老先生比彭宇还激动,对着摄像机大声说:“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此恩将仇报的 Shi Jian 轰动南京市,继而轰动全国。
   当时就有网友炮制了一个“救助宝典”,大致精神是:看见徐老太太倒下后,先去找个相机或者摄像机把当时的情形拍下来,然后再找当时在场的人写下目击证明,然后再起草一份《救助协议书》,说清楚是徐老太自己倒下的,让她签字画押。做完这一系列工作之后,才能考虑开始救助行动,如果这时候徐老太还活着的话。
   此事的直接恶果还是发生在南京市。2009年2月22日上午,一位75岁的老人在南京市下关区三汊河公交站台下车时一头栽倒在地,路人很多,但没人敢上前救助,老人为求得帮助,只好大声喊道:“是我自己跌的,和你们无关,你们不用担心!”
   老人此话幽默得让我眼睛人发酸。
   其实人心都是肉长的,能帮人的时候伸手帮一下,也是功德一件,何乐而不为?
   问题在于帮助之后如果被反咬一口,怎么办?有网友说得好:“交不起扶务费!”更有人列举了雷锋当年做的一系列好事之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要在放在今天,雷锋会被罚得倾家荡产。
   此事让爱心止步,让本来就日下的世风来一次跳水,给本来就沦丧的道德再来一次蹦极跳,给不想做好事的人以很好的借口:我怕她讹上我!给想做好事的人以很好的阻吓:我怕她讹上我!有人说,对这类人,无论是徐老太太还是徐大姑娘,就该见一次揍一次,让他们的骨头永远处于断裂状态。
   这话过于激愤,不过徐老太……她的心,当诛!
   现在,南京徐老太死了——哪怕网上这个消息是假的,她还活着,我也希望她尽快死去——代表着人类中的这部分卑鄙无耻的灵魂集体性地死去,死个干干净净——我这念头很恶毒,对他们,我除了恶毒,没有第二种想法。
 一审判决引发了沸沸扬扬的讨论,彭宇上诉,案件进入二审,成为更受关注的焦点。当舆论漩涡波及面越来越大的时候,反差的是漩涡中心的当事各方却越来越平静,或者说封闭。彭宇与他的律师,徐寿兰与她的家人都不再发表观点。整个 Shi Jian 里,当事双方的个人信息,我们至今仍知之甚少。原告和被告做了同样的屏蔽选择,仅有的信息是碎片:彭宇是南京的外来从业者,从事通讯技术工作,至于徐寿兰那边,只有她儿子是警察而已。
  
    鼓楼区法院这边同样如此,没人愿意解答关于判决本身的疑惑——现代民事诉讼制度在分配证明责任方面的基本标准是“谁主张,谁举证”,由负责举证的那一方来承担无法查清 Zhen Xiang 的不利后果。在本案里,作为原告的徐寿兰有义务证明彭宇存在侵权的客观过失。可从当庭质证的证据看,除了那份有疑点的笔录,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能证明彭宇与徐寿兰的相撞。抛开一审判决是否会彻底打击人们见义勇为的热情,使得世风日下的讨论不说,单单回到一个普通的民事案件本身,类似彭宇案这样真假难辨的民事纠纷其实不胜枚举,如果审理侵权诉讼时过于拘泥举证责任和过失责任,就会在不同程度上面临原告证明成本过高,败者赔偿能力欠缺的困境。诚如日本神户大学教授季卫东所说,“无论彭宇案的事实 Zhen Xiang 究竟如何,判决书显示了审判人员在运用推理技术时不仅犯有低级错误,还碰到了一个公平责任并不公平的道德悖论”。
  
    舆论影响力最终还是成为法院系统的某种压力,公众翘首期待着二审判决,而调解成为司法机关的选择。2007年10月,“十七大”后的各省分组讨论中,时任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就以彭宇案为例,介绍了江苏的“大调解”机制。他还指出,很多不安因素都是从小问题引起,很多案件只是因为利益冲突引起,而通过“大调解”机制把这些矛盾在最初阶段就解决,则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2008年3月“两会”期间,江苏高院院长公丕祥同样被记者追问关于彭宇案的进展,公丕祥的答复是已经通过调解,双方和解撤诉。至于调解内容,他拒绝透露。
  
    这也意味着,从法律角度,彭宇案已告终结。当然影响还在持续,江苏法院内部相关庭室正在开展如何加强案件政治敏感度的大讨论,至于彭宇案本身,没有任何人愿意再出来发表观点,彭宇的律师连拒绝都措辞严谨。至于彭宇,据说更换了工作,离开了南京。完全冷处理的方式,似乎使得江苏法院内部对于这个案子风波的逐渐平息同样有把握,“不可能再采访到任何人”,心照不宣的是,这显然“不是仅凭法院一家之力所能做到的”。再回过头去看彭宇案,相助还是相撞,意见分歧的最初,就是那份高达数万元的医疗账单。-
  
  来源:三联生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