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腾房的不该只是一个洪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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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母亲章含之的老宅没有产权,洪晃被外交部一纸诉至法院,令她腾房。

这套闹上法庭的史家胡同51号原是章士钊、乔冠华、章含之在北京的住宅,也是洪晃出生、成长的地方。1973年章士钊去世,1983年乔冠华去世,2008年章含之又去世,人一走茶就凉。再说房子又是所谓国家的,洪晃腾房本在情理当中。

本 博秦全耀有幸居住此宅不远,目睹了这一切人世沧桑。众所周知,共和国诞生以来,相当的领导人都深居大宅门四合院,为什么如今去世了爷爷死了爹,子子孙孙照 住无误,也没见命谁搬出。老秦要问,凭什么别人的儿子孙子们都住得好好的,非要让洪晃搬出呢?难道是洪晃同志根不够红苗不够正配不上领导人级别的革命传 承?要不为何柿子专拣软的捏,软的欺负硬的怕,拿一个身无半点官位的“弱女子”示众。此时恕请洪晃谅解,尽管您老人家并非弱者,但比起那些传承的将军和司 令副司令们,岂不相形见拙,还远远不够红不够硬。

本来就不是一路人,也尿不到一个壶里,章士钊当过北洋军阀的司法和教育总长。洪晃也不例外,她辜负了组织上的培养,播下的是龙种,收下的是跳蚤,甚至还当过洋人买办。对于这类离心离德的人,也许道不同不相为谋,当然必须腾房。

老秦以为该腾房的总不该是洪晃一人吧。仅就洪晃长期居住的东城区而言,被领导人居住的大宅门四合院很是普遍,为什儿至今人去房不空,属于国家的住房却还在传承,跟愚公似的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天下如此封建。所以老秦说,若真是依法治国,该腾房的不该只是一个洪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