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玲:婆媳过招证监会(时代周报 20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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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北京万寿路寿松饭店的一个小房间,举报人苏女士无奈地向媒体询问:“谁能监管到证监会?”3天前,苏女士举报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涉嫌内幕交易和违规炒股,报道一出,舆论哗然。这是证监会成立以来第一次发现内部工作人员涉嫌内幕交易的证据。

举报两年

据举报人苏彩翠称,一次偶然机会,她发现了一张手机SIM卡里有一条信息,是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发给母亲的,其中的内容可能涉嫌内幕交易。

信息内容:“三一重工2006年每股收益1.16元,分配预案10转增10,分红两元,明日发布。”发送上述短信的正是李莉所用的手机号码,发送的时间是2007年3月7日上午10时07分59秒,李莉当时在证监会法律部工作,主要负责案件审理执行。

三一重工的股价显示,2007年3月7日10时07分,也就是短信发出时,三一重工股价上涨了不到2%,而当天收盘时股价涨幅高达8.26%,随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三一重工股价从42元左右一度冲到了最高70.8元。2007年3月8日三一重工披露分红预案与短信内容完全吻合—证据显示李莉确涉嫌内幕交易。

但据苏彩翠称,这桩内幕交易案她已经举报了两年,均无功而返。除证监会外,她还去过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公安部、市纪检委、市公安局、市丰盛胡同派出所等单位举报,还网络举报、电话咨询过中纪委、北京市经侦处等单位,得到的答复基本上是该类案件不属于职能管辖范围等原因,将其举报拒绝或介绍到其他单位。

半路夫妻

女士提供给时代周报的一份落款为证监会的介绍信显示,2008年6月26日,证监会委派纪检监察部门的两名工作人员前往调查。但举报人苏某说,时至今日,她也没等到调查结果。

女士是什么人,为何恰好发现这样一张卡?又为何坚持不懈地举报了两年?

原来女士的儿子李恩泉,即是李莉的前夫。更吊诡的是,李恩泉是一名央视编辑,而曝光此事的正是央视的新闻节目。

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李莉和李恩泉都为湖北荆州人士,2006年8月两人结婚。两人结婚时李恩泉名下拥有一大一小两套住房,各110平米和50平米左右;李莉婚前也有一套40平米左右的经济适用房。2008年6月,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将李恩泉名下的较小一处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判给了李莉。李恩泉不服,提起上诉。

在该案上诉期间,李恩泉隐瞒了自己的婚姻状况,出售此处房产、办理了抵押。于是,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的李莉又将李恩泉诉上法庭。2009年10月,法院一审判决抵押合同和抵押行为无效,房产仍归李莉所有。并且,根据李恩泉与购房者签署的《补充协议》,李恩泉须向购房者进行双倍赔偿,即54万元。

李恩泉再次提起上诉。2010年3月中旬,二审结果下达,法院维持原判。

几天之后,CCTV《新闻30分》栏目里便出现了苏彩翠举报李莉涉嫌内幕交易的新闻。

李莉开始反击。“前夫李恩泉因为欺诈不成反遭赔偿,所以怀恨在心,利用央视媒体的身份,一再举报自己,就是为了施加压力好让放弃小房子,使李恩泉免付巨额的双倍赔偿金。”

3月31日,李莉通过相关媒体作出回应,并称“那段时间自己并未真正使用过这个手机,接收短信的手机卡不能被证实属于其母。”

对于李莉称那段时间并未使用手机的辩解,李恩泉告诉记者,“李莉在说谎,而且说得太荒谬了。”

李恩泉向时代周报出示的李莉2006年10月开通该SIM卡的受理单和发票原件、2006年10月李莉报考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的信息单原件,以及证监会法律部2006年12月的通讯录复印件,填写的均是此号码。

尴尬证监会

这个远比电视剧更充满戏剧性的故事很快走向了结尾。

本已被王益案惹来不断是非的证监会又一次被媒体所关注,3月29日中国证监会对李莉案作出了简短的回应。回应称,证监会对所举报事项进行了多方调查核实。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流程规定,该公司从未将2006年报提交证监会审核。另外,李莉的母亲从未买卖该公司股票,其前夫在与李莉婚姻存续期间也未买卖该公司股票。经查证,没有证据表明李莉利用该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证监会的答复显然无法让人满意,有评论称, “在确定李莉有没有犯罪之前,证监会必须解释清楚,李莉的信息是哪里来的,是在工作中接触到的,还是道听途说得到的;即便是道听途说得到的,也可能涉嫌传播内幕信息。” 更有人质疑,李莉是证监会的工作人员,李莉的手机上出现了提前泄露的年报信息,三一重工的股票恰恰就在这个信息发出的10分钟之内发生了明显的异动,顺藤摸瓜不但可以轻而易举地查出消息的源头,更可以对照异动账户抓出幕后的黑手,为什么不了了之?

举报人李恩泉称,他手中有当时证监会工作人员跟他谈话的录音,证监会人士称“哪个工作人员没有七大姑八大姨,怎么能管得住他们不炒股;调查后发现,李莉母亲当天没买,没造成后果,就没有追究的意义了。”

有人士分析,证监会对此事不予深入调查,可能性有二:一是李莉所涉金额相对而言并不太大;二是怕拔出萝卜带出泥。

据中纪委一位工作人员称,即便李莉案情况属实,她的职位也不够级别,不属于中纪委直接查办的案件,而且证券犯罪一直存在调查、取证难的问题,一般的司法机关难有侦办能力。最终这类举报很可能又转回证监会处理,最后不了了之,除非高层特批查办。

据时代周报了解,自从出现“王小石案”后,证监会大力整治干部队伍,也处理过一些违法违规事件。并在2009年11月出台了新的《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比照《公务员法》,并吸收《证券法》精神,对系统内工作人员在执业行为、执业责任、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方面提出要求。

比如明确规定,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不得泄漏工作中所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虽然证监会规定配偶及其子女不得买卖股票,但未有完整的报备制度,因此形同虚设。《证券法》第70条规定了其他主体,但“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语焉不详。

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自3月29日后,李莉就未去证监会上班。“她恐怕要辞职了吧。”数位证监会内部人士如此预计。

“若非婚姻破裂导致财产纷争,前婆婆举报,这事怎么可能爆出来呢?”一位业内人士调侃道,“前婆家对现娘家(证监会),谁胜谁负很难讲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