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俄罗斯等子公司迅速认罪 戴姆勒中国难辩清白(时代周报 2010-4-8)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22:28:15






从提交起诉书到达成和解协议,仅用了10天时间,美国司法部与德国汽车制造商戴姆勒便宣告了对后者10年行贿活动调查的终结。这是否意味着扰攘一时的戴姆勒“行贿门”事件就此盖棺定论,美国司法部起诉报告中提及的涉案人员可以逃过法律的制裁呢?

4月1日,戴姆勒行贿案首次听证会在美国华盛顿特区法庭召开,戴姆勒股份公司以1.85亿美元罚金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美国司法部(DOJ)达成和解,而对戴姆勒海外行贿的调查也随即结束。

按照该缓期起诉协议,如果戴姆勒在两年内不再违反FCPA,并建立一套详细的合规计划,美国司法部将不再追究其任何责任,但派出前FBI局长现职法官路易斯·弗里赫,未来三年担任独立监查员,继续监视、评估戴姆勒的一举一动。

这是否意味着扰攘一时的戴姆勒“行贿门”事件就此盖棺定论,美国司法部起诉报告中提及的涉案人员可以逃过法律的制裁呢?

200个“行贿”账户

“根据和解文件,违规行为发生在2000-2005年。戴姆勒东北亚公司已经采取了相应的人事措施,并且指派了新的最高管理层。请谅解,我们就此无法提供任何个人信息。” 4月6日,戴姆勒东北亚相关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戴姆勒东北亚目前的管理层没有参与SEC/DOJ指控的任何行为。”

而问题在于,起诉书中提及牵涉贿赂行为的合作项目,几乎没有一个负责人“认领”,戴姆勒向中国企业行贿的417.39万欧元到底流入了谁的口袋?

戴姆勒东北亚称,目前的董事会及管理层,包括现任董事长华立新和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裁麦尔斯,均未受到任何刑事或民事指控。但“未受到任何刑事或民事指控”,显然不足以证明两人对贿赂活动一无所知。

美国司法部在起诉报告中称,为支付贿款,戴姆勒建立了数不清的账户,企业内部知情人士只要看到标记为“有用支出”或“必需支出”的账户,便会明白其用途。1998年,戴姆勒-奔驰公司和克莱斯勒合并的时候,类似这样的特殊账户数量达到200个之多。

中国高管难脱干系

上述报告还明确指出:“包括戴姆勒一位海外销售负责人、内部审计总监、某些分支机构或子公司CEO在内的企业高层也知悉或参与过这些贿赂活动。”

据了解,华立新和麦尔斯均由现任戴姆勒总裁蔡澈亲自选拔。2006年蔡澈上任后便对戴姆勒在中国的业务进行大力调整,第一波便是闪电般委派华立新为戴姆勒东北亚地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负责戴姆勒在中国内地、港台地区和韩国的业务运营和合资企业事务,同时兼任戴姆勒中国董事会主席。同时,宣布由麦尔斯担任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美国司法部指出的戴姆勒的行贿活动主要发生在1998-2008年,因此,蔡澈的这两位得力干将显然也无法撇清干系。而在这段时间里担任过戴姆勒中国子公司要职的还包括华立新的前任贝廷林、麦尔斯的前任韩力达以及原戴姆勒-克莱斯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李洁和黎信等。

由于中美两国司法独立,涉案的中国企业负责人和戴姆勒的中国高管很有可能将逃脱控罪。“在没有相关人士报案、上级领导特别指示的情况下,中国的公安部门一般不会主动介入商业犯罪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郭维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尽管戴姆勒在美遭到起诉,也无法成为中国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理由。”

认罪态度内冷外热

在听证会上,与戴姆勒中国子公司和美国司法部达成缓期起诉协议不同的是,戴姆勒在俄罗斯和德国的子公司迅速认罪,并同意分别支付2726万美元和2912万美元的罚款。根据和解条款,戴姆勒将支付9360万美元的罚金和返还9140万美元非法所得。戴姆勒方面表示,已经“提取了足额准备金”。

其中,位于莫斯科的戴姆勒-克莱斯勒俄罗斯公司承认向俄罗斯联邦和市政府官员支付了不当款项以确保拿到合同;位于柏林的戴姆勒出口贸易金融公司承认直接贿赂了克罗地亚政府官员,以获得克罗地亚当局210辆消防车的合同。而克罗地亚一官员则成为首个站出来向公众承认自己签过戴姆勒合同的人。

现年56岁的柳博·尤尔契奇曾于2002年7月-2003年12月任拉昌内阁的经济部长,他向克罗地亚电台媒体承认,曾签署过涉嫌受贿的克罗地亚企业IM Metal与戴姆勒的相关合同。“我只是在整个谈判的最后环节,在协议上签了个名字而已。”对于自己签过字的合作项目现在被指存在贿赂行为,尤尔契奇感到万般无奈。“如果有人真的拿了钱(贿款),尽快澄清整个事情对我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他说道。

美国司法部称戴姆勒通过IM Metal公司向克罗地亚政府行贿302万欧元以获得政府订单,IM Metal董事Kresimir Kosec透露,2003年10月以后的订单均由尤尔契奇和内务部部长西梅·卢森、财政部长马托·茨尔克韦纳茨签署。

“我希望对此案的调查效率能更高一些,并公布更详细的行贿人、受贿人信息。否则更多像我这样的人会无辜被牵连,受到公众的怀疑。现在我和卢森、茨尔克韦纳茨的处境就非常尴尬。”尤尔契奇无奈地说道。

相比上述国家或地区的快速反应,中国相关企业和部门似乎显得过于沉默,而戴姆勒在中国的行贿案件仍旧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http://www.time-weekly.com/show.php?contentid-6488.html
首页 ? 汽车 AUTO

司法机关应主动介入

作者  郝亚超2010-04-08 01:06:29    第73期

在国内外掀起轩然大波的戴姆勒行贿案似乎又要不了了之。

近年来由美国司法机关依据《反海外贿赂法》(FCPA,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曝光出来的诸多受贿中国企业中,虽然总是由媒体来“问责”,但这些企业要么不理会媒体,要么自己在网上发个澄清公告,要么派个伶牙俐齿的高管,以“迄今为止不能确定”之类的外交辞令让诸多贪官得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人们不禁要问,最有发言权、掌握着侦查定罪权的司法机关,为何从没动静?按照中国法律,司法机关对这些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贿赂行为有司法管辖权,即依《刑法》中的“属人管辖权”、“属地管辖权”。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依此,在铺天盖地的中国企业官员受贿事件频发之际,这些企业所在地的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面对美国司法部门言之凿凿的证据,按说应该迅速立案、进入侦查程序才对。但事实却是相反。

我认为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第一,这是司法机关实质上的“被动性”决定的。虽然《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发现就要侦查”的要求,但实际上,即便人尽皆知有这么一件事,可如果没人报案的话,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在现实操作中可能就会置之不理。

而司法机关之所以静默的第二个原因,恐怕是已经熟视无睹。在眼下的经济转轨期,行贿受贿似乎早成了国外企业拿下订单的惯用手段。之所以最近美国司法部门披露出来的海外行贿案中,作为被贿赂方的中国公司屡屡榜上有名,这恐怕与当下的这种社会现实不无关系。

而这与1976年2月美国《反海外贿赂法》出台前的洛克希德案所反映出当时的日本社会现实迥然相异—美国洛克希德公司通过行贿获取日本全日航空公司的巨额飞机交易合同,丑闻败露后,洛克希德公司总裁卡尔·科特奇恩被迫引咎辞职。此后,卡尔在《星期六评论》上对自己的行贿行为进行辩解,说这种贿赂现象在日本十分普遍,甚至已得到全日本的默许。这一说法在日本引起了更大的震动,从而促使日本相关部门开始着手清理国内的腐败现象。

针对司法领域存在的问题,目前外界已经有不少“将涉及商业贿赂的行为,不论主体,统一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呼声。这样一来,检察机关就又少了一个不作为的理由,而且也会有助于侦查的专业性。

针对戴姆勒行贿案,美国司法机关的高调和中国司法机关的静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不得不承认,美国的《反海外贿赂法》倡导了公平竞争的观念,推动了企业内在发展的积极性,而我国司法机关的静默无疑是一种尴尬—违法不究,会让更多贪官视法律为儿戏,铤而走险。

作者为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http://www.time-weekly.com/show.php?contentid-6490.html

首页 ? 汽车 AUTO

自查疑似走过场 戴姆勒在华大订单未受调查

时代周报记者  翟瑞民2010-04-08 00:59:02    第73期

戴姆勒行贿事件让中国两大国有石油巨头再次陷入舆论围剿的漩涡,不过相比于中石化在疑似受贿一事中的“积极”相比,遭受指控更多的中石油方面却一直四平八稳,在非正式地喊了一次话后,其宣言的“调查”就陷入了沉寂。

4月6日,中石油(中石油集团公司)旗下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方物探”,BGP)设备物资部人士对时代周报表示,该部门目前没有受到过调查,只是听闻公司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应急小组应对疑似受贿一事,但是不了解进展。

再度受牵行贿案

“也许相关调查是应急小组在秘密的状态下进行。”上述东方物探设备物资部人士表示,即便是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也没有掌握更多的调查信息。

而中石油方面继续以沉默回应外界的关注。时代周报一直未能联系到中石油外宣部门。此前,东方物探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曾对记者表示,由于时间久远,相关调查恐怕会困难重重。

3月30日,在其年度业绩说明会上,中石油财务总监周明春在被媒体问及此事时曾表示,公司已成立专门调查小组,着手在公司内部展开调查,但目前尚未得出结论。这是迄今为止,中石油方面在疑似受贿一事上所作的唯一的官方表态。

值得关注的是,由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组派出的中央企业检查组于4月1日开始进驻中石油。据了解,检查组将对中央扩大内需、灾后重建项目进展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根据中石油官方网站透露的信息,这次检查将涉及物资采购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情况,工程治理排查工作情况以及受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情况等方面。

东方物探设备物资部人士表示,该公司确实与戴姆勒一直有大量业务往来。不过该人士也认为近几年采购戴姆勒的设备减少还有其他特殊原因,“这几年国产设备的质量提高,已经能达到要求,我们对戴姆勒的产品需求也就减少了。”

屡屡调查无结果

随着4月1日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和美国方面达成缓期起诉协议,戴姆勒受到的压力突然减小,而其他各国受到牵连的企业也将有机会在沉默中逐渐度过危机。这对于近年来多次受到涉嫌受贿指控的中国企业来说,将是个尴尬的结果。

失败的实例已经不少。最近的一次是2009年8月份,美国控件组件公司被控向六家中国公司行贿,这其中也包括中石油。遗憾的是,中石油当时宣称的“调查”时至今日仍无下文。

近年来,国内出现过一系列相关部门涉嫌收受贿赂的丑闻中,包括此前朗讯、西门子等跨国公司在国内的行贿案件。不过,至今大多数跨国公司都还没有因为行贿而遭到中国司法部门调查。

在美国控件组件公司行贿丑闻中,国资委曾公开作出回应,表示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并成立专门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并正密切关注事件的调查进展情况。国资委同时责成相关企业纪委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要求企业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

北京赵学强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学强对时代周报表示,戴姆勒既然在中国行贿,中国司法机构应该借助这样一个机会介入戴姆勒行贿事件的调查,不但可以维护国内经济贸易秩序,也可以在国际上改变中国法律的弱势形象。

赵学强认为,目前中国法律对商业贿赂方面的执行情况是,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由检察机关出面调查,而如果是外企等非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行贿受贿,完全可以由公安机关出面调查,力拓案就是其中的一例。

戴姆勒掩盖行贿案

据时代周报了解,目前在中国高档重卡市场,奔驰品牌已经占据了将近60%的市场份额,近年来有多家中国客户向戴姆勒抛出了大额订单。这里面除了中石油和中石化这样的国有垄断巨头,是否其他与戴姆勒的订单业务也会受牵连?

时代周报了解到,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联重科”000157)在2009年12月份和戴姆勒签订了一份价值3亿元的采购合同,为戴姆勒当年的全球第一大单。中联重科董秘李建达在回应时代周报记者咨询时表示,中联重科跟戴姆勒行贿事件根本没有关系,而且中联重科的相关采购都是在公开招标的情况下规范进行的。

李建达还表示,戴姆勒在行贿事件爆发后并没有对合作客户作出相关说明,中联重科跟戴姆勒的合作还在继续,双方合作是从2005年开始的,去年签订采购合同时,双方还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这份协议目前仍然有效。

而在另一家采购过戴姆勒大量重型卡车的中国企业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0256)董秘王玉琴更是直接表示,根本没有听闻戴姆勒有关行贿的信息。

据了解,当年出面向戴姆勒采购重型卡车的是广汇股份旗下的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这家广汇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曾在2003年8月和2005年3月分别购进戴姆勒Actros重型卡车200辆和100辆。

根据2003年广汇新疆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交易时透露的信息,该采购项目是向国内外公开招标,最后经过认真议标,最终选择了戴姆勒作为投资伙伴。可以看到,新疆广汇和戴姆勒两次交易的时间点正好处在戴姆勒被指控向中国企业行贿的高峰时段。


  
德国、俄罗斯等子公司迅速认罪 戴姆勒中国难辩清白(时代周报 2010-4-8) 张睿:神秘力量主导 盘古大观悄赎清白身(时代周报 2010-3-3) 黎广:行贿者杜双华(时代周报 2010-4-8) 陆玲:婆媳过招证监会(时代周报 2010-4-8) 邵建:辛亥革命中的颜色革命(时代周报 2010-4-8) 令人生疑的税负调查(时代周报 2010-4-8) 谭骥:王江民意外辞世 数字英雄时代终结(时代周报 2010-4-8) 社论:“土地财政”是给后人挖陷阱(时代周报 2010-4-8) 何乡:令人生疑的税负调查(时代周报 2010-4-8) 唐明灯:公示财产、霸王城管、专人打伞(时代周报 2010-4-8) 陆玲:王益身后 动荡的国金证券(时代周报 2010-4-8) 王琳:“打拐”要严打,还要“双打”(时代周报 2010-4-8) 陈有西:李庄案正面意义极其深远(时代周报 2010-4-8) 曝光台:贪污腐败也很直率?(时代周报 2010-4-8) 郝亚超:司法机关应主动介入戴姆勒行贿案(时代周报 2010-4-8) 王珏磊:“爱闹风潮”的司法部长史良(时代周报 2010-4-8) 吴娟:《海豚湾》 人类把海水杀成红色(时代周报 2010-4-8) 韩玮:南京爆炸问责(时代周报 2010-8-5) 陶喜年:凯恩股份旧事(时代周报 2010-8-5) 毛瀚民:谁掏空了深国商?(时代周报 2010-8-11) 圣元:下一个三鹿?(时代周报 2010-8-11) 华克涧:中国改革梦工场(时代周报 2010-8-26) 谢培:《孔子》逼退《阿凡达》?(时代周报 2010-2-4) 张睿:大盘之王黄如论(时代周报 201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