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20名厅局级干部落马警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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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部长马馼表示,200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4504起,结案132808起。严肃查处了陈绍基、王华元、黄松有、王益等一批大案要案;给予政纪处分37581人。其中,涉及省部级干部和中管企业主要领导10人,厅局级干部220人。(2010年4月4日人民网转自《法制日报》)
数字最有说服力。从监察部公布的去年反腐倡廉的成绩单,不难看出,去年一年,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不凡的业绩,有力地维护了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也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可喜可贺。纵观这一系列的数字,尤其是220名厅局级干部的落马,为我们提供了很多警示意义。
其一,彰显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坚决惩治腐败,是我党一贯坚持的原则和态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也旗帜鲜明地提出,“深入查办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加大追逃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决不让他们得到任何不法之财。”这两个“决不”,充分说明了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去年查处的一大批大案要案,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铁律,那就是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权力大小、职务高低,都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任何腐败分子都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其二,凸显职务犯罪行为的猖獗疯狂。应该说,中央的反腐声势一直没有削弱。但是,依然有一些不法分子、亡命之徒铤而走险,为所欲为。一些官员不能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职务犯罪行为依然十分猖獗和疯狂。那么多的高级干部不能很好地发挥领导和监督管理作用,而是利用职权插手和干预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审批和出让、矿产资源开发、招标投标等谋取非法利益,为党纪国法所不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者,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会严肃处理。突出重点查办大案要案。特别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案件,利用职权插手和干预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审批和出让、矿产资源开发、招标投标等谋取非法利益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案件,将成为今后反腐败的重点。
其三,突显重点领域腐败行为的可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因为涉及的利益多、牵扯的权力大,所以一直是腐败的高发区、重灾地。特别是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企业重组改制、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十分突出。一些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以及各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通常存在干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提供“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2009年,我国共查处土地违规违法案件33643件。平摊到每天,去年每天约为92件。单从这一点来说,就突出说明重点领域的腐败行为很可怕,影响也很坏。因此,必须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改制、教育医疗、涉农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和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涉及的腐败案件。我们要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利用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坚决惩处受贿行为,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和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涉及的腐败案件。
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只有始终保持对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始终加强重点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才能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并以此来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倪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