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炯木:你保护我不能老靠我“警惕”(中国青年报 200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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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保护我不能老靠我“警惕”
2007-01-11
王炯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布了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警示,曝光了9种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的虚假违法广告,提醒公众警惕一些广告语。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宁一说,今后他们每年将定期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警示。(据新华社1月6日)
在我的印象中,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对公众的警示服务近年来十分频繁,去年6月,央视新闻频道披露了哈佛代高乐虚假宣传增高功能的事件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相关部门从未审批过有增高功能的药品,所有宣称有增高功能的药品都属于虚假宣传。不久前,郑州市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市民,登陆郑州有21年历史的洋垃圾服装,极可能携带艾滋病、肝炎等病菌,千万不要购买。
职能部门诸如此类的提醒服务多了,就叫人犯迷糊了:“提醒”乃是一种善意的劝导,作为一般社会角色上的道义帮助,譬如医生提醒我们不要吸烟,社会学者提醒夫妻应该如何相处,他们只需“提醒”就算善莫大焉,就已是高度负责。但政府就不同了,你要替人们的生命和健康负责,你要保护好纳税人。可是为什么有那么大面积的药品广告违法,为什么不让他们付出必要的违法成本,为什么不给我们一个相对有序的环境,反要我们时刻保持警惕之心。垄断着合法暴力使用权的政府,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的社会角色,像“局外人”一样只做些道义上的警示和提醒。
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曾通过他小说中的主人公说:我向社会缴纳捐税,是为了让我不被人盗窃,不挨打,不被人伤害……同样,我纳税,就是为了寻求保护。你保护我不能老靠我“警惕”。不否认“提醒”也是一种保护的方式,但说到底我不能生活在你喋喋不休的“提醒”中,你不能把“提醒”当成尽责。“提醒”多了,会恰恰说明你履职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