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王庄拆迁户“散步”抗议(20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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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王庄拆迁户“散步”抗议 / 蝎
2010-04-01 23:38 | 阅读(1131) | 标签:福州,王庄,拆迁 | 字号:大 中 小

福州最大社区王庄,7000户约3万人面临拆迁
因不满拆迁条件,3月31日晚上百名群众不约而同走上王庄最繁华夜市 王庄夜市 街头。
人山人海,堪称福州版“阿凡达”
以下是王庄居民写给信访局的信,但迟迟未得到回应
尊敬的信访局领导:
我是王庄新村的一名普通居民,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合法居民。最近我们王庄新村根据福州市go-vern-ment要求面临旧城区改造的拆迁。关于其细则及拆迁前期所见所闻有些许不明,想请go-vern-ment有关部门能给答疑解惑。
第一,按照其拆迁规程中王庄新村拆迁补偿的区域补偿金额为4386元/平方,该标准为3级地段认定价格。王庄新村配套设施完全,距福州市中心---五一广场不过10分钟车程,距市最繁华地段东街口亦不足过15分钟车程,商业繁荣,人气鼎盛,周边商业房产价格均价均在万元以上,如此地段如何评估为三级地段。何以凭三级地段标准认定王庄区域价值。所谓评估机构评定标准为何,为何评估标准及认定依据都没有公开公示。
第二,拆迁工作在动员前期便打出横幅,“坚决服从大局,全力以赴打好拆迁攻坚战”请问何为大局。国计民生是否是我们城市及国家之大局。如果老百姓的利益是大局,那为何而攻坚。打出此标语用意何在?
第三,选择产权置换着只能根据文件公摊补偿10%(不超过10平方),后就近靠档。据调查王庄产权为67平方左右房屋甚多,根据相关规定乘1.1系数后多为74点多平方,据75档1平方不到。却只允许上靠75平方档,原有住房公摊面积多为5平方左右,换成将来电梯安置房公摊约为15平方左右,原先实际居住面积62平方着换安置房后实际居住面积或不足60平方,实际居住面积有所减小。go-vern-ment既是民生工程,惠民拆迁,为何不能人性化操作允许乘以系数后相对接近就近档者提高一档增加平方数来确保实际居住面积不减小呢?根据已公布之数据,王庄新居容积率远比现有容积率高,拆迁把房子拆小了,住的挤了,舒适度降低了,如何让百姓感觉实惠了呢?
第四,拆迁细则中明确指出,被拆迁人超过规定协商期限(2010年3月29日-2010年5月25日)拒不搬迁的,经拆迁主管部门裁决后依法强制执行。请问,拆迁主管部门为何部门,依哪条法律可以强制对我们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之合法财产执行强制拆迁?难道我们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吗?《物权法》形同虚设?
拆迁协商期限为3月29日-5月25日,王庄拆迁涉及约7000户30000居民,区区2月,这么大面积的拆迁工作(另上海新村也在此时拆迁约3400 户)。如何能在2月内一定都找到安置住宅“依法”搬迁?如此急迫的搬迁时限,何以惠民?由于市go-vern-ment集中的旧屋区改造,福州市区房屋租赁价格均已过千,每平方10元,每月500-700的过渡费如何找到安身立命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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