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介入高价医疗遇「天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5:38:18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今年查出内蒙古自治区医院乱收费及收费偏高,「祭出」解除基本医疗定点服务协议的「新招」,成功迫使院方同意规范医务人员的不合理收费行为,对有关制度和做法作出整改。这一场纷争虽然最终以医院答应整改,医保中心同意暂不解约而平息,但事件已引起各方的关注,其连带影响可能远远超出呼市自身。
据内地媒体报道,呼和浩特市自2000年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截至目前参保人员达到26万,有34家医疗机构与呼市医保中心签订了基本医疗定点服务协议,其中,像内蒙古医院这样的三级甲等医院共有5家,还有6家三级乙等医院、23家二级甲等以下的医院。
呼市医保中心今年上半年在例行抽查病历时,发现内蒙古医院收费偏高,存在不合理收费,要求医院整改。
呼市医保中心主任王海燕介绍说,抽查发现,内蒙古医院在医疗服务、管理及收费方面存在问题,包括未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对部分参保人治疗与收费不一致,以及参保人住院治疗项目没有实行微机管理。
然而,内蒙古医院不认同呼市医保中心的说法。内蒙古医院副院长赵兴胜辩解说,造成药费偏高的原因一是因为许多患者自己要求用好药,「如果将来发生医疗纠纷,患者质问为什么没有用好药,医院没办法交代」;检查项目多,也是基于查清病情、保护医生的目的。二是「药品目录」里的甲类药有的已经过时,不能适应现有的病症。许多患者到内蒙古医院时已经是多次转诊,药品目录里的甲类药已经不起作用,所以有时需要用乙类药甚至更贵的丙类药,而这都是提前告知了患者的。
解约强压医院让步
呼市医保中心就此事与内蒙古医院进行协商,但结果却不欢而散。医保中心对内蒙古医院的态度极为不满。王海燕认为,造成医院不合理收费的主要原因是,医院的领导不重视医保工作。她指出,定点医疗、降低收费是一个趋势,但内蒙古医院却没有认清形势。
呼市医保中心于今年十一月开始向参保人和参保单位散发传单,指责内蒙古医院未认真执行基本医疗定点服务协议,部分科室存在分解收费、无医嘱收费及不合理收费现象,导致医疗费增长迅速,导致参保人负担加重,并表示十一月将与之解除基本医疗定点服务协议。
「解约」之说给医院造成巨大压力,因为每年仅医保中心与医院的结算就达3000万元,加上参保人员自结部分,带给医院的总收入在6000万元左右,这个数额可占到医院总收入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内蒙古医院院长张文挺承认,数日来经常有人问住院还能不能报销?是不是需要转院?一些患者不敢到医院看病了。
最后,医院在压力下同意整改,规范医务人员不合理收费的行为,并由一名副院长牵头成立医保管理委员会,及将医保科从财务处划归到医务处,直接面对业务科室。呼市医保中心认可医院整改的态度,表示暂不解除协议,以观后效。
纷争引起社会议论这场医保中心与医院的纷争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引发各种各样的解读。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的社会学专家认为,这一事件从侧面反映出了医疗制度的问题。其实不止内蒙古医院一家,呼市的许多医院都存在医疗费用高、检查项目重复的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信息中心主任刘洪钟表示,医保中心作为重要的监管部门,查处医院乱收费、要求降低费用是其应尽的职责。但他对医保中心采用了单方面解约的方式逼迫医院持批评态度,认为使众多参保患者面临医院收费不合理和失去定点医院的两难选择。
新华社的报道也站在类似的立场上,把事件视为「医院与医保中心争利,忽视参保患者利益」而各打五十大板。
然而,有评论者指出,应该看到医保中心的所谓「争利」,本质上是保护全社会参保者整体的社保投入不被医院的乱收费、高收费所蚕食,是正当的要求。在现实中,个别的医疗消费者既无能力、也不可能有强烈的决心去对抗医院一方的高收费、过度医疗行为,毕竟需要医疗行为的第三者机构出面,才可能对医院的牟利动机作出有力的制约。从这个意义上看,呼市医保中心的「解约」压力,正好揭示出现有条件下制约医院高收费痼疾的一种可行机制,值得给予更正面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