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法鼓”传承对策探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9:45:58
天津市历史学学会艺术史专业委员会、天津市河西区文化馆    高惠军
内容摘要:“法鼓”作为天津最具代表性的民间表演艺术活动,荣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荣耀,而更多的是责任和压力。“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下了什么东西?有什么东西值得我们去保护?这不仅要求我们回过头来客观地分析、看待历史,更要对其今后的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本人不揣浅陋提出几点建议:政府扶持、建立传承人梯队、成立法鼓科研课题小组等等,实欲抛砖引玉,希望更多的人来关注天津自己的民间艺术形式。
关键词:法鼓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发展
“法鼓”作为天津最具代表性的民间表演艺术活动,分别于2007年和2008年荣登天津市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包括:河西区挂甲寺庆音法鼓、杨家庄永音法鼓和北辰区刘园祥音法鼓),其中“庆音法鼓”的傅保安、“永音法鼓”的杨奎举、“祥音法鼓”的王桂秋、刘玉新、田文起分别被命名为“项目传承人”。毫无疑问,这对该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同时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各个项目单位面临的困难和窘境。“非遗项目”的传承与发展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极有必要对其传承的具体策略和方式加以研究,以真正达到“保护与发展”的目的。而欲达到这一目的还需要我们重新审视“法鼓”在天津民间艺术活动中的地位;分析“法鼓会”本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构成要素;进而寻找保护与传承的有效途径。
一、“法鼓”在天津民间表演艺术活动中的地位
这似乎还要从法鼓会在天津发展的历史来看。
独特的起源传说—— “法鼓者,佛乐之遗绪也”、“法鼓艺术,来源于僧、道做法时演奏的宗教音乐” 这是从宏观上讲。“法鼓”之名又与佛教“法器”之名相同。更有天津法鼓是由寺庙僧人教习、传播的传说,与此同时它又与僧、道、尼在民间的活动有直接关系,天津习俗中的所谓“丧事四棚经”的“俗”(民间艺人)就是指的法鼓会(吹歌会)的演奏等等。正是这些使法鼓沾染上神秘的宗教色彩……但是法鼓又绝非正宗的宗教艺术,因为无论在天津还是外地的寺庙和相关资料中均未发现僧、道法事活动中有此等艺术形态(或为本人孤陋寡闻)。北京佛协凌海成曾介绍说:“最早因庙里人少,遇有佛事,只得请民间鼓乐,他们是半艺半农,农闲时为庙里服务。” 郭忠萍在《法鼓艺术初探》一书中也说道:“据说当年的‘金音法鼓会’(天津第一道法鼓会)就是由辛庄、杨庄子、大觉庵、侯家庄等四村合办的一道法鼓会,”大概这也正是天津法鼓与佛、道宗教活动相关联的历史原因之一。但是这里有一点似乎应当澄清,民间艺术团体的敬佛、礼佛、娱佛活动,与真正的宗教艺术活动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
民间普遍流行与传承——法鼓这一民间表演艺术形式在天津曾有过极为辉煌的历史,1936年卢粹言所编著的《丙子皇会写真》一书称“津门法鼓会多如雨后春笋”。据一些老会头回忆,过去遍布天津城乡的法鼓大约有130多道(“道”即花会组织)。1984年天津民间舞蹈普查时,登记在册并能活动与表演的法鼓队伍还有16道(初期统计为30多道),且绝大部分集中在市区和四郊5]。如此看来,法鼓作为深得天津民众喜爱的、传统的自娱娱人(包括参与商贸、宗教、庆典)活动项目,有着深厚、广泛的群众基础。
道具(摆设)的装饰性风格——法鼓会的摆设一般有雕刻成龙、凤或西池八仙等,金漆描绘图案的“大鼓箱”;有雕刻成苍龙攀柱的“铛子架”;高丈余的绣有龙形图案的“大纛旗”、写有会名的“门旗”;有软、硬对儿(写有吉祥话或颂词等组成的对联);高照、灯牌、气死风灯、灯挑(白天为摆设,夜间出会为照明用具);更有为“出会”服务的,挑茶、担食的软、硬“茶炊子”、“筲桶”、“食盒”、“圆笼”、“衣箱”等物。这些原本是为“会众”吃、喝服务的用具,后来多由于其制作精美,舍不得用,便演化成为一种传统的、独具风格的工艺装饰品,甚至发展成表演项目,这在其他民间艺术活动中是很少见的。
再有,法鼓会在天津民俗活动中往往占有显著地位,每年正月十五“上元节”、二月十九“观音菩萨诞辰”、三月二十三“娘娘会”、六月二十四“关帝诞辰”、天津的“皇会”等,法鼓会一般都要出会表演,并且在活动中还往往居于显要地位。河西区挂甲寺庆音法鼓更由于其“半副銮驾”6]的荣耀而誉响津门。1953年庆音法鼓会代表天津市,参加在北京举行的“华北地区民间音乐、舞蹈汇演”曾引起专家学者的好评和广泛关注。
据称“法鼓”在天津至少已有三、四百年的历史,除天津外,我国其它地区尚未见到此种民间表演艺术形式,可说是天津独有的品种,是天津(或者说天津市区及近郊)都市风格的民间艺术形态。
二、法鼓会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构成要素
天津法鼓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而得到保护,无论是对传承单位、传承人,乃至天津社会文化工作者来说既是好事,又是难事。说其为好事,天津多了一项得到国家认可的独具特色的民间表演艺术形式,并且得到各级政府的关切。说其为难事,日渐衰落的发展趋势着实令人担忧,“保护”的具体工作开展起来更属难上加难。但唯其如此,才彰显着我们的历史责任,因为它是我们天津的,是中国的,是我们民族的宝贵财富。
“财富”?一个小小的民间“法鼓会”有什么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下了什么东西?有什么东西值得我们去保护?这就是我们要分析和研究的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构成要素,也就是说,总得盘盘家底、看看老祖宗们究竟给我们留下了什么。本人认为“法鼓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实包括物质文化遗产)的构成要素,主要的应当包括四个方面,仪仗、演技、会规、潜规则。下面分别加以简单说明。
1、仪仗——物质遗产
天津法鼓会出会,往往以仪仗摆设的精美、豪华为荣,更有要里儿要面儿、攀比斗富之风,故此就有了镂空雕刻的鼓箱、铛子架,软对、硬对、灯牌、高照的架子饰物等,就连为会员服务的茶炊(梢桶)、茶食箱、点心箱、衣帽箱都精雕细刻、绘制精良,仅此已极具工艺价值,堪称民间工艺的瑰宝,加之动辄百年、数百年的历史又使其产生了文物价值。更有类似“半副銮驾”之称的明代宫廷仪仗,其历史、文物价值就更加难以估量了。另外,郭忠萍在《法鼓艺术初探》一书中介绍,当年西郊区下辛口村天兴音乐法鼓会保存的一副铙钹上铸有“大明宣德五年造”的图样7]……假如我们能够以科学的观念和正确的态度,对待这些尚具有“生命力”的物质文化遗产的话,真的应当把他们请进历史博物馆加以珍藏。而对原物的仿制品不仅可以满足当代法鼓会进行商业化演出频繁搬运带来的损耗,更可以开发成为“仿古仪仗”工艺品制作产业。当然有关版权的问题也应当列入保护的范围。
2、演技——艺术遗产
法鼓,在天津被划入民间舞蹈之列,而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被列入传统音乐范畴。这里且不就民间艺术的归类问题进行纠缠,重要的是这种分歧恰恰说明了一个问题,法鼓是集舞蹈与音乐(打击乐)于一身的民间表演艺术形式(法鼓会又有文、武之分,“文”重演奏音色,“武”重动作表演)。挥舞打击乐器击打出乐音的同时就产生了动作形态,而一代代民间艺人对动作的不断规范、美化、统一使其观赏性得到不断加强,更有民间艺人将武术动作融会其间,演奏起来铙钹开合,铿锵有声,情绪激昂,气势暴烈,长长的镲缨子缠头裹脑,上下翻卷,铛子、镲铬繁繁复复,插花填空,鼓声咚咚,号令全场,乐音舞态,声情并茂,既有阳刚之美,又有娇柔之姿,听说当年还有铙钹“打出手”(就是在演奏过程中将铙钹高高抛向空中,落下接住在手,继续演奏)的高难技巧。再从表演时的动作名称看:龙腾虎跃、燕飞凤舞、海底捞月、插花盖顶、十字披红、六角钹、托塔式、混江龙、跨虎、扯旗、卷帘、纺车等等,形象鲜明,气势非凡……正是这些共同构成法鼓艺术的核心表演体系。也是最具传承价值的“演技”核心体系。
3、会规——道德遗产
天津民间花会有着严格的“会规”。笼统地说,会规对本会全体成员乃至会间交往的礼仪、礼节、礼法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约束,如出会前的清扫、祭拜;行会间的秩序先后;两会相逢的互尊互让;相邻会众的互相拜访;遇有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会众敬老爱幼、为人做事等等,都有着原则性的明文规定,且有着相当的效力。如法鼓会中流传着一句俗话“不懂会规,不要乱抄旗杆”(所谓旗杆是指表演活动进行中,执掌旗面标注本会名称,维持治安秩序,保护本会人员、设备安全的“持旗者”,又称“维持会”,类似今天的安保志愿者)。如果说“演技”重视的是艺术、技术层面的“硬功夫”,那么“会规”重视的则是社会道德层面的“软实力”,也即纯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族精神层面的核心价值体系。在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重新确立全民族社会道德价值标准和体系的今天,天津民间花会“会规”作为一种民间的约定俗成的“规矩”,简单明了,简便易行,因此自然有其自身的社会学价值和现实意义。同样是值得我们传承的“遗产”。
4、潜规则——文化积淀
潜规则,或者称其为“集体潜意识的集约力”,通俗地讲就是“对民众潜移默化的感染作用”。“法鼓会”作为一种民间的艺术团体或组织,且不说“法鼓”艺术自身的感染力如何(肯定是有超强的感染力),当年它能够成为一个村落、一个商号、店铺乃至盐道运署等“集团”,张扬自身经济实力,宣扬团队万众一心,表现人人通情达理,最后“艺压群芳”用“玩意儿说话”,该服气的服气,该恭维的恭维,该客气的客气,又有了“侠义道”的味道,这其间的内涵大概就不是一两句话说得清楚的了。8]
另外,当我们在欣赏法鼓艺人“卖力”表演的时候,当我们在细细观看那些精美的雕刻绘画,以楷、行、草、隶、篆书写的楹联的时候,当我们在吟诵“软、硬对儿”上那充满吉祥意味的诗句“鼓乐颂扬盛世  法音演教礼风”、“仪典仗华传统风情  音宏律朗民间格调”……的时候,我们的感受恐怕也不是一两句话能够说得清楚的吧?
当我们在年节、祭奠、游艺、典礼乃至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中,又看到了“法鼓”这种古老的表演形式,当我们知道那些传承人克服重重困难“顽固”地守护着“自己”的艺术样式的时候,当我们得到它被命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消息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会突发怀古之情:过去一道法鼓会就将全村落的人凝聚、团结在一起,今天的社区居民同楼住了数载居然互不相识;过去天天敲敲打打图的是高高兴兴,今天会因为隔壁音响声音太大而诉诸法律或大打出手……什么样的潜规则在起作用?哪一个更加文明?哪一个更加适合人类社会健康情感发展的需要?
三、法鼓会衰败的历史原因
天津法鼓始于600年前的大明天津卫——兴在清康、乾盛世——衰在军阀混战、日寇入侵——毁在文革扫除四旧——即将亡于城市拆迁、村落解体。时至今日会所失所,设备丢失,器材损坏,乐手老将老矣,队伍作鸟兽散,偶然有人想练一练,又因为“扰民”不得不偃旗息鼓……这是不可抗拒的历史大背景下“法鼓艺术”的不幸遭遇和面临的窘境。试想,天津法鼓从当初的130多道,到今天的3道(被列入名册的),沦丧的何其悲哀,留下的何其壮烈。
法鼓会衰败的原因有历史环境形成的客观原因,也有自身发展的主观原因,同时我们也懂得,即使依“进化论”的律条,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发生——发展——高潮——衰亡的过程。民间艺术的发展同样使然。但是当我们的意识真的在民族文化的感召下,在民族精神振兴过程中觉醒,那么属于我们民族的艺术也必将应该得到复兴。
四、面临的困难与保护传承对策探微
2009年1月11日,在天津市历史学学会艺术史专业委员会召开的第二届学术年会上,会长刘恒岳同志介绍了参加中国近现代史史料学第十八次学术会议的有关情况,其中谈到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问题,指出:重视遗产史料是好事,但不能满足于“挂牌”、“认定”、“出版”等“文案”事宜,传承是当务之急。并进一步提出:面对更加开放和市场化的社会环境,应该在青少年的血液中培植“认同中华民族文化的基因”;建立相应的技艺传承机制;建立表演技艺传习所;积极创造条件,制订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培育民族精神传承载体,对于引导青少年认同民族文化,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自觉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等建设性意见和工作思路,应当说是具有指导性意义的。
面对天津法鼓艺术现状,采取怎样的保护与传承的具体对策,也就成为我们进一步研究的具体课题。目前,仅从已被确认为天津“非遗项目”的三道法鼓会传承与保护的现状分析,当有如下几个特点,或曰困难,或曰对策,只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认识:
1、基层政府(区、街、乡镇)是关键。从目前看北辰区刘园祥音法鼓当属发展较好的会档,该地虽也面临城镇化拆迁建设,但完整的还迁政策和居民对自己“老会”的情感心结依然紧密,加之区、街、政府的经济投入,完整的传承人梯队建设,使该会承现出一派生机。河西区挂甲寺地区的庆音和永音两道会档,均因城建拆迁问题失去了可供活动和训练场地的会所,虽经街道政府多年多方积极协调但收效不大,可喜的是区、街政府并未放弃,且能够不断地给予经济上和道义上的支持帮助(目前正在筹建新的会所)。特别是对已断档多年的“庆音銮驾老会”区政府采取了较大的支持力度,帮助其恢复组织,添置设备,联系演出,使得该会达到了重新出会表演的水平。但不得不再次提出的最大困难仍然是会所和训练场地问题。这是传承发展的前提。
2、传承人梯队建设是重点。目前三道会档确定的5名传承人平均年龄58.6岁,其中年龄最大的73岁(永音法鼓会杨奎举)、最小的37岁(祥音法鼓会刘玉新)。这里且不论目前法鼓会演员年龄普遍老化的问题。再有,除祥音是按演奏乐器确定3名传承人外,永音、庆音都是一名传承人,且年龄偏大,如此该会失传断档的风险也就更大。但是选择一名德才兼备的传承人当也是法鼓会组织面对的最大困难之一。
3、吸收会员,扩大影响,广开演出市场、文化交流途径是出路。随着国家经济振兴、民族文化认同感加强,随着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不断出台,作为最具天津特色的民间法鼓艺术也会不断地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这就为法鼓艺术的复兴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遇,就看我们能否把握。在这里吸纳会员,扩大影响是最大的困难(除操作上的困难,还有心理上的困难)。
除以上三点以外,作为肩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责任的文化、教育事业单位、组织与个人,也应当发挥积极的作用。
4、成立法鼓艺术课题攻关小组。组织文化与教育单位的舞蹈、音乐教师与法鼓项目继承人共同组成课题攻关小组,撰写法鼓通用教材、讲义,作为在法鼓会所在社区小学、中学乃至全市进行普及教育或兴趣教育之用。在推动此项活动中政府文化、教育主管部门可以联合命名该学校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继承学校”,并给予必要的项目资金支持。此举并不是完全以培养法鼓表演者为目标,而是希望有更多的孩子认识、了解具有天津特色的这一民间艺术形式。而作为教学成果,学生们最终掌握这一艺术形式,并能够进行表演、或成立一支学生法鼓表演团体也是可能的。在这里最大的困难是成立课题攻关小组,并拿出切实可行的科研成果。
5、寻求工商支持单位。在天津民间艺术活动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似乎一直没有离开工商豪门巨富的支持。在国家倡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中,法鼓与本地知名工商业单位联手共建,使其成为企业文化的品牌,并获得资金支持不失为一种有效方法,这应当取得双赢的结果。另外,当今新型社区物业组织也应当成为非遗保护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本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传承作用,创建文明、健康、和谐的新型社区。
综上所述,“天津法鼓”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荣耀,而更多的是责任和压力,也就是说:不能够让这份遗产在我们这一代丧失殆尽,否则我们就会落下一个败家子的骂名。在这里,回顾历史也罢,分析文化元素也罢,探究对策也罢,难免有“纸上谈兵”之嫌。但是总要有人抛砖引玉。最后让我们用杨奎举(“永音”传承人)老人常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结束该文:“这份遗产,不是个人的,也不是哪个单位的,它是国家的,是公众的,我们得把它看好喽,不能让它在我们手上丢喽!”
引注及主要参考书目:
天津文化信息网http://www.tjwh.gov.cn/shwh/fwzwhyc/whyc-sjd1p/whyc-sjd1p-ml.html
郭忠萍  编著  《法鼓艺术初探》百花文艺出版社1991年11月第一版序4/p。下引8/p
河西区挂甲寺街扬庄子的一名老僧人,人称“杨大帽”的杨金墀老人(已故)曾讲:“法鼓是佛教里传下来的。像法鼓的‘绣球’、‘老河西’、‘鬼叫门’等曲牌的点儿和念佛时的点儿都是一样的。不同的是法鼓的点儿慢,念佛的点快……”。又说:“天津法鼓原于大觉庵,是和尚传出来的” 等等,但是从艺术形态的角度考察不难看出“念佛”与“法鼓”表演之间存在着显著的不同。
天津市卷编辑部编辑《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天津卷》中国舞蹈出版社1990年10月第一版52/p
5] 天津市卷编辑部编辑《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天津卷》中国舞蹈出版社1990年10月第一版47/p
6] 河西区挂甲寺庆音法鼓又称銮驾老会,所用仪仗执事相传为明崇祯皇帝嫔妃所赐,銮驾由日月龙风扇,九曲黄罗伞,轮、螺、伞、盖、金瓜、斧、朝天蹬、花、罐、鱼、长、蝠、元、扇、庆、茹、艾、方、软对、硬对、高照等器物组成一堂,统称半副銮驾。但有一点必须说明,“半副銮驾”并不是直接赐予法鼓会的,而是与当年所谓“四官庄”缴纳“娘娘的胭脂粉钱”,倍受褒奖,并得到赏赐所得,后世将此作为法鼓仪仗。
7] 郭忠萍  编著  《法鼓艺术初探》百花文艺出版社1991年11月第一版5/p
8] 据当年河西区永音法鼓会老会头杨惠友(已亡故)讲:杨庄子出会会众可达500多人(实际参加表演不足30余人),执旗的,掌灯的,扛凳子,推车的等等,人人都有事干。如遇大型活动家家出资,户户资助,唯恐落后。记得1984年在天津民舞普查时,其会所中还张挂着“捐资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