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卢梭的脚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6:29:58
追寻卢梭的脚印
“人生而自由”与“天赋人權”,这个人类世界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思想基础,构成了现代社会最富竞争性与理想性的公民国家理论框架,从此以后,美利坚等西方大国经过不断去粗取精与去芜存菁,终于成为了指引人类社会前进方向的坐标,这一切功劳,都应该归功于16-18世纪的卢梭、孟德斯鸠、休谟、索罗、潘恩等一大批政治哲学、法学和道德学巨匠们的无私奉献,尤其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之深远意义,对于社會主義在世界的惨重失败与造成的系列人为灾难,对于后来者有着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的灯塔效果;历史上杰出的国度从来都不讳疾忌医,让我们携手共进,一同追寻卢梭的脚印,探索探索再探索,看一看周围的世界还有什么小道可以踏出,还有什么幽径可以发掘……。
卢梭指出:“公民社会中,公民失去了自由人无所不为的自由,而得到公民的政治权利-政治自由”。
我们发现:“本邦社会中,人民奉献出了自由人无所不为的自由,但是并未得到应享有的政治自由;红头文件高高在上,司法从来没有过獨立,本来就不宽裕的《宪法》更加门庭冷落,现代公民社会遥不可及”。
卢梭指出:“任意一个政府如果是合法的,每一代人就必须能够自由地选择接受或拒绝它”。
我们发现:“本邦的政府是合法的,因为它是”人大“选举出来的,可是除了80年代外,我们曾几何时还选举过自己的代表呢? 所以,我们有自由‘选择接受或拒绝’任何统治集团的权利吗?”
卢梭指出:“国家的敌人只能是另一个国家,而不是个人,因为在不同本质的事物间不能有任何真正的关系”。
我们发现:“本邦的敌人既是另一些国家和地区,有时也是某一些名不见经或声名显赫个人,比如:……,邦人天资愚笨,至今不明白这些不同本质的事物间有何真正的关系”。
卢梭指出:“从自由人国度过渡到公民国家,人本身也产生了明显的变化,表现在行为中正义代替了直觉,道德因此而产生了。只有在这个时候,责任的声音代替了行为的冲动、权利代替了贪欲,人,此前仅仅考虑个人私利,他必须开始思考行为的因果,开始不得不按照崭新的原则行事。在这个国度中,虽然他失去了自然赋予的一些权利,他收到的回馈远超出了他的付出:他的潜能得以开发,他的思维得以扩展,他的感情变的高尚,他的灵魂也得到升华。只要这一新生的环境不受到破坏使他生活更加困苦,人必然会接受这一公民社会而永远走出他的自然国度,从此他成为智慧的人,而不再是愚昧的动物”。
我们发现:“索罗也指出:政府充其量不过是一种权宜之计,……,政府本身也只不过是人民选择来行使他们意志的形式。本邦除了宣传机器的自吹自擂外,一切的东西都围绕着‘假大空’运转,‘醉生梦死’与‘麻木不仁’已成为当今主旋律,对于外面精彩纷呈的世界政治和经济,人们只能默默无语”。
卢梭指出:“在社会契约中,人失去的是他的天赋自由和对一切予取予夺的没有限制的权利,人获得的是公民的自由和对私有财产的所有权。可以再加入一点,人从公民社会中还获得了道德的自由,从此人成为自己真正的主人;因为纯粹贪欲的冲动只会使人成为一种奴隶,而我们对自己制定的法律的服从才是真正的自由”。
我们发现:“潘恩也指出,共和制下,法律应该成为国王。可是邦人始终无法成为自己真正的主人,我们已经成为了种种贪欲冲动的奴隶,有些游戏规则不知道是根据什么准则制定的,有些制定出来的法律与规范,虽然也不咋样,可一些特殊材料制成的人基本不服从不遵守”。
卢梭指出:“不论行政机构的形式,我把任何有法必依依法而治的国家,统称之为共和。合法的政府都是宪政共和的;也只有在这样的国家,公益才有可能成为主导统治,也真正吻合了共和一词的原意”。
我们发现:“有法必依依法治国也是本邦的国策,可是对于言行不一或自食其言的权势集团,勤劳、善良、无知、愚昧、一盘散沙的屁民能有什么办法?”
卢梭指出:“孟德斯鸠相信,直接民主制政体统治靠的是美德,贵族代议制政体统治靠的是妥协,君主立宪制政体统治靠的是荣誉,而对立的,專制政府统治靠的是恐怖。所以,中华千年的历史完全是以恐怖为方式的專制政府,所有孔孟之道礼仪之邦等道德说教都是做不得数的。”
我们发现:“当今中华不是正在大力提倡孔孟之道等道德说教吗?而
卢梭指出:“官员越多,政府越弱”。
我们发现:“官员越多,政府越弱;人民越蠢,世风越坏;百姓越穷,贪官越多;统治者信誉越差,国家越被世界所孤立……”。
卢梭指出:“如果在一个国家中最高官员的数额应该反比于公民的人数,由此可以导出,就一般而言,民主制应最适合城邦,贵族制适合中等国家,而君主制适合于大国。这一法则直接来自我们已建立的原则;但是我们如何才能考察众多条件下可能出现的例外呢?”
我们发现:“本邦不是人口土地大国吗?可是‘一代天骄’时代已经过去,怎样才能让一般法则适用于云谲波诡、风声鹤唳的本邦呢?难道吾邦真是个例外,可以让一朋制千秋万代实行下去吗?”
卢梭指出:“在共和制下,人民的声音几乎总是可以把开明的干才送上最高岗位,给他以荣誉来完成他们的责任,而在君主制下,得势的往往是造事者、恶棍、阴谋家,他们凭小聪明得利于宫庭,而一旦置之高位就会向公众证明自己的无能。国王比人民更容易使高级职位任人不贤,在皇室大臣中真正优秀的人才几乎和共和制首脑中的傻瓜一样少见。所以,一旦有些天才因偶然的幸运而在几乎被投机大臣破坏了君主国里主持公务,每个人都会震惊于他能挖掘出的资源,而他的崛起政坛就是国家历史上划时代的事件”。
我们发现:“好像曾经查过本邦户口,本邦历史上清官不少,但造事者、恶棍、阴谋家更多,比如:……,可是在美利坚历史上确没发现几个大贪官,当然也有为数二、三个的昏庸总统;本邦是礼仪之邦,上上下下都乐善好施,所以好事都让外邦人占尽了,……”。
卢梭指出:“自由不是一个所有气候下都能长成的果实,它并不是任何人民都可以获得的”。
我们发现:“看来,这辈子我辈没戏了,怪不得那么多人,不分高低贵贱,都在往异邦大使馆跑呢”。
卢梭指出:“政府腐败有两个一般方式:收缩或国家解体。当政府主权从多数人过渡到少数人,就是收缩,如从民主制到贵族制,从贵族制到君主制,从君主制到專制制。一旦政府颠覆了主权,社会公约立刻破灭,所有原有的公民也就理所当然地拿回了他们的天然权利,他们只是出于被迫,而无服从的义务。”
我们发现:“孟德斯鸠也认为:專制政体的原则是在不断地腐化着的,因为这种政体的性质决定了其注定要腐化。别的政体之所以灭亡,是由于某些特殊的事变破坏了其政体的原则。而專制政体的灭亡却由于它自身的弊病所致。某些偶然的变故并不能阻止其政体原则的腐化。因此,專制政体只有在气候、宗教、形式以及人民的聪明才智等等因素所形成的态势迫使下,遵守某些秩序,承认某些规则的时候,才能得以维持。这些因素可能对專制政体的性质产生某种影响,但是却无法改变它的性质,專制政体的凶残性依然如故;这种凶残只是在一定的时期内暂时得到了抑制。
本人也认为:人是要老的,思想也会僵化的,因此……。
——总之,英雄所见略同,故有‘天赋人權’和‘三权分立“之科学发展巨著也”。
卢梭指出:“在治理良好的共和国,人们会踊跃参加公民集会,而在坏政府的治下,他们一步也不想迈出,因为没人对集会的召开感兴趣,每个人都相信一般意志绝不会在集会中产生,最后,他们完全投入了自己的家务私事。好的法律使更好的法律得以形成,坏的法律带来更坏的法律的制定。一旦有人针对国家大事说”这与我何干?“,这个国家就可被认为是迷失了”。
我们发现:“休谟也指出:离开了人性这个基本去搞哲学或政治肯定是事与愿违的;本邦先哲也曾奉劝青年人,若要国家兴旺则: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可是那已是过眼云烟了;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望东方迷失的国度能尽早迷途知返”。
卢梭指出:“正如主权是不能放弃的,它也不能被人代表。它的关键是一般意志,一个意志是不能被人代表的:它要么是自己,要么不是自己,没有中间的可能。人民代表因此不是也不能是人民的代理人,他们只是人民的使节,不能最后定夺一切。任何法律不经人民亲自认可都是无效的;它不能成为法律”。
我们发现:“一般意志在这里早已化为过眼云烟,当人民代表蜕变成官员代表时,特殊意志就剥夺了公众意志,因此本邦乌合之众们早就被‘三个神秘人’所代表了”。
卢梭指出:“组成政府的行为不是契约的,而是法律的行为;行政权力的掌握者不是人民的主子,而是人民的雇员;人民可以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其任命或罢免;他们只是被要求服从而不是达成契约;在他们担负起国家的责任时,他们不过是履行公民的责任而无权过问其中的条件。最高权威正如它不能放弃也不能被改变;对它的限制也就是对它的毁灭。主权者把一个更高权威放在自己之上是荒谬而自相矛盾的;假定这种对主子的服从义务,人民也就恢复了自己原有的天然自由”。
我们发现:“什么叫公理,公理即公道,普世价值也;毋庸置疑,历史趋势最终是向前发展的,否则不会有顺理成章和天命难违,虽然有时苍天有眼无珠,但‘人生而自由’乃普世价值,所以,没什么假说可再开脱的了”。
卢梭指出:“国家中任何基本法律都是可以被否决的,这甚至包含社会公约在内,因为如果全体公民集会并一致同意结束社会公约,无疑这个公约也就合法地取消了”。
我们发现:“原来如此,伟人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他能够——一语道破天机,而凡人只会争吵个没完”。
卢梭指出:“社会纽带开始松散国家开始衰弱时,当私利开始能够为人感受,较小的社团开始影响整个社会的时候,公益也就开始为人歪曲并遭到抵制想。现在已成为辩证法的通常涵义。在这个意义上的辩证法,表决也不再能够无异议通过,一般意志从此不再是全体公民的总体意志,冲突和辩论开始出现,就是最明智的观点也要受到争议。
我们发现::“可怕的历史竟会重演,当‘一切向钱看’和‘阿谀逢迎’和‘指鹿为马’成为一邦社会的时尚,说明此邦的大船已经深陷百慕大的惊涛骇浪之中,彻底覆灭已经不可避免,无论船长船员或乘客,要么同归于尽要么跳船逃生,可事实上是谁也不可能全身而归”。
卢梭指出:“最后当国家接近消亡,其存在流于空洞和虚幻时,当社会纽带在所有人心里都不复存在时,当最卑鄙的私利厚颜无耻地把自己打扮成公益时,一般意志于是乎也就成了哑巴,每个人都在为其秘密动机所主导,他表达的观点,就如国家从未存在过一样,远不再是身为公民的观点,仅仅以私利为目标的不公裁决就会虚假地以法律的形式出现”。
我们发现:“无话可说;让我们开始祷告吧……”。
巨人的思维浩瀚无边,沿着卢梭的足迹归来疲惫不堪,万幸的是它给吾等呈现了一串串清晰的无价之宝与智慧之花,从此吾道不孤茅塞顿开;它们就是:“人權属于个体,主权属于群体,社会契约则成为国家存在的合理前提,缺乏个人人權获得的所谓主权,充其量只是奴权或畜权;个体对立法的彻底参与,是切实保障公民自由的先决条件;自由的民族是骄傲的,其他的民族则流于虚荣;现代社会没有什么是可以一劳永逸的,离开了政治这个基础去空谈经济之道只能是南辕北辙和缘木求鱼;还政于民,是现代社会永恒的主题;教育也是如此,看一看教育是否提高了人民的心志,就可以判断其政权行为的宗旨;另外,倡导民主与共和决非是为沽名钓誉,自由的倡导者若没有理念的更新和思想的升华,其产生催化的永远是專制和暴政,所有那些只知被代表被和諧被小康的民族,最终得到的只能是一条条沉重枷锁……”。
首发:中國报道周刊
作者:何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