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巨额律师费看中国的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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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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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放   ——   欢迎跟帖!    (来源:金龙光) 文章ID:624619 2009-12-22 14:23:39
从巨额律师费看中国的司法公正
金龙光/文
重庆轰轰烈烈的打黑运动突爆吸引眼球的律师造假门,众多法律界和媒体界人士积极参与,各色人等纷纷撰文发帖,一时间网络被造假门炒得沸沸扬扬,一场空前的讨论拉开序幕,打开电脑查看相关网站,各种议论铺天盖地。同情的、惋惜的,支持的、反对的、质疑的等等,真可谓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我对这些兴趣不大,而报道中那巨额的律师费到引起了我的深思……
本案的主角李庄堪称超重量级律师,其就职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据媒体报道,该律师事务所在京城颇有背景,似乎深不可测。李庄律师借助于该所的深厚背景特别擅长“捞人”,在其律师十余年的生涯中,有十余名犯罪嫌疑人被无罪开释,另有百余人被从轻发落,可谓身经百战,硕果累累。
造假门一案使李大律师捞人的秘诀浮出水面。据媒体报道,龚刚模所领导的团伙涉及4条命案,拥有15支枪,其中有3支冲锋枪,子弹500余发,手榴弹1枚。其团伙还通过发放高利贷聚集了雄厚的经济实力,非法敛财数额巨大。该团伙在其制造的“爱丁堡”杀人案中,空前绝后地使用了高科技定位技术,正是本案促使重庆筹划中的打黑行动提前启动。如果所有证据查证属实,作为犯罪集团头目的龚刚模必死无疑。龚某家人以245万重金聘请李庄律师为龚某辩护、捞人。
看到这里,我有点明白为何律师的出场费那么高了?为何出场的律师必须有深厚的背景了?这那是律师的辩护费啊?纯粹是买命的钱啊!我又想:如果证据不属实,还需要这么高的律师费吗?二百多万请律师到底是“辩护费”还是捞人的费用?这应当是所有人最关心的事情了。面对普遍存在甚至有点愈演愈烈的腐败现象,人们不难想象,这二百多万能有多少留在李庄律师手里?这样的案件如果李庄律师还能将龚刚模捞出来,中国的法治还是公平公正的吗?即使最后的结局还真是公平公正,这么高代价换来的公平公正还算公平公正吗?这样的公平公正要他何用??!!
如此巨资,别说普通百姓,就是中等收入的小康之家亦承受不起。原来李庄这样的大律师、名律师们不是为普通人服务的,能够请得起这样律师的人,在中国能有多少?应当都是那些极少数的资本家们吧?而资本家应当是资本主义的产物。突然想起网上不少人说资本主义国家如何如何好,他们的法制环境比咱们原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公平公正。看看李大律师捞人的巨额律师费,才觉得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原来那些人纯粹是胡说八道。你想啊,那二百多万买来的公正,能有几多公平公正??即使是公正,又有多少人能享受这样的公正??毛泽东时代人们常说资本主义社会“有钱能使鬼推磨!”看看李庄律师捞人的出场费,好像真的没说错。
造假门说的是刑事案件,那么比刑事案件高出几十倍的民事案件难道就没有这种情况吗?经常代理案件的人可能都或多或少的遇到过稳赢的案件就是连续败诉的情况吧?本人前几天代理的一个案子接到法院的雷人判决,人家法官居然可以造出“孤证”不予采信的雷人判词,按照那个法官的雷人逻辑,当事人只有对方出具的借据这样一份“孤证”是万万不能起诉的了。这些案件里面难道就没有李庄大律师们的影子??再看看北京那十万的上访大军,他们当中绝大部分人难道都是得到了公平公正闹访的吗?记得国家信访局局长周占顺接受新华社《半月谈》杂志的采访时,指出了当前信访事件中的4个80%:第一是80%以上反映的是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问题;第二是80%以上有道理或有一定实际困难和问题应予解决;第三是80%以上是可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决的;第四是80%以上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问题。这说明了什么??至少说明了现在的法治环境还不如没有法制的毛泽东时代。凡是经历过那个年代的都知道,那时候根本就没有上访的,为什么?有什么冤屈一张大字报就解决问题了!那时候的领导干部最害怕群众的大字报,老百姓不管哪个,只要领导们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就敢贴出来展览一下。可惜,改革开放后大字报是非法的了,官员们山呼万岁,他们解放了。于是,腐败开始在中国的大地上蔓延……
现在法治了,于是有了律师制度,还制订了n多法律。可是看了李庄二百多万捞人的出场费,原来法治是可以利用金钱赎买的,公平公正也是可以用金钱换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