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计查帐扩及公款私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3:28:11
近日国家审计署与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审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账户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新规定中国审计机关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扩大到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并新增加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意味著新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相关权限深化及细化。据新华网报道,审计署与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于八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审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账户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新规定主要在审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账户或个人存款的范围、内容,查询的程序和要求,金融机构的协助和保密义务、审计机关和金融机构的相关法律责任以及查询的相关文书格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按修改后的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二、三款规定?在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便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有关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此外,审计机关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经县级以上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便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其中主要包括有关开户销户情况、交易日期、内容、金额和账户余额情况,以及交易资金流向等记录。扩充审计机关审查权限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表示,与原来审计法及有关规定相比,审计机关的查询权限得到进一步扩充。新规定对于强化审计监督手段,有效监督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资金活动,揭露查处公款私存及其背后隐藏的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行为;以及对于规范审计行为,防止审计监督权力的滥用,依法保护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个人的合法权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