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辆公车11辆超标 违规不止谢岗一家(南方都市报 20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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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辆公车11辆超标 违规不止谢岗一家

东莞市政府采购公告表明,各镇街新购车辆多超标,市纪委调查谢岗超标购车

类别:社会民生 作者:杨洋 原创 浏览量:733  发布时间:2010-03-17 手机看新闻编辑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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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追踪

    东莞谢岗公安分局拟超标购买一辆40多万元公务车一事昨日见报后,昨天下午,东莞市纪委与东莞市小汽车定编办的负责人一起赶赴谢岗着手调查。然而从东莞市政府采购网最近几个月的采购公示来看,超过国家规定25万元预算标准采购公务车的单位并非谢岗公安局一家,长安、大朗、石龙等地新购的18辆公务车中有11辆超标,拟采购车辆的最高市场价达到60万元。

    相关购车文件已撤下

    昨日上午,谢岗镇政府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回应,为了免遭非议,相关人员已经将公安分局购车的招标文件撤下。

    谢岗镇政府的书面回复称,公安分局因业务需要,需要采购一辆大排量、性能较好的越野车,作为刑侦追逃和警卫指挥专用车。由于公安分局负责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政策和业务不熟悉,也因镇采购办工作人员把关不严,在没有取得定编许可的情况下,先行开展了相关购买手续,因而造成购车的程序不规范。

    据悉,相关部门现已立即撤销采购公告,停止此次采购行为,重新按规定办理有关的购车申请,在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进行采购。

    定编办认定超标违规

    记者昨日下午赶到东莞市小汽车定编办时,获知该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已经与东莞市纪委一同赶赴谢岗进行调查。据了解,小汽车定编办本周刚刚纳入纪委管理,纪委监察综合室昨日发放了本报关于超标购车的报道,人手一份。

    据定编办留守工作人员介绍,此事已经引起重视。谢岗公安分局所称的保安公司,只属于集体企业,不具备参与政府采购小汽车的资格。据其介绍,一般公务车必须是国产车、价格25万元以下、排量2.0L以下,违反其中任何一条规则的购车,必须立专项,交由广东省定编办批准后才可获得购车证明。谢岗公安分局的这种情况并不具备立专项的条件。

    记者从定编办了解到,列编管理单位办理购车入户手续的流程如下:填写申请表—向定编办交申请表—领取回执—开许可证—购车上牌—办定编。至于其他镇街局办购车超标,以及如何通过定编办审查的情况,东莞市纪委和定编办并未给出明确回复。

    市财政局:购车镇里说了算

    东莞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助理、办公室主任方志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谢岗超标购车一事财政局并未核实,但如果存在这样的情况则是违规。超标购车多发生在镇街,方志强称:“与其他地市相比,东莞的特殊之处在于分市、镇两级财政,镇里购车预算只需要通过当地人大通过即可。”但他并未否认,东莞市财政对镇财政拥有审核和监督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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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朗交警大队购60万越野车

    记者查询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公务车公告得知,最近4个月(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各镇街党政办、公安、法院及行政单位购买公务车共18辆,超标采购的并非只有谢岗镇一家。18辆采购标的汽车中有11辆超出东莞执行的普通公务车25万元以下的全国标准。

    其中价格低者如高埗城管分局和文广中心购买的09款捷达GIF-AT,市场价9.9万元,高者不乏丰田普拉多GRJ120L-GKAGKC豪华版、08款长丰三菱帕杰罗V73CFA2031H自动波标准型等价位在四五十万元的汽车。大朗交警大队购丰田霸道4000CCV X版越野车1台,市场价高达60万元。

    而根据东莞现行的1994年出台的《关于党镇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一般公务车的配备标准价格在25万元以内,但客车、越野车除外。

    采写:本报记者 杨洋 刘辉龙 李星星 方光明 实习生 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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