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基层办案人员的行为有损司法公信力(中国青年报 20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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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法院系统爆出了黄松有案,而且还被写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今天在审议“两高”报告时,一些基层办案人员的形象、谁来监督基层法官和检察官等问题成为一些代表讨论的焦点话题。

    来自云南的一位代表是当地某市的市长,他说,先别说基层法院、检察院的执法人员有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他们的职业道德首先就值得关注。

    这位市长给大家讲了他经历的一件事。有一次他正着急赶路,可是前面有一辆法院的车却以非常慢的速度行驶,还不让后面的车超车,不得已,这位市长只得强行超车。

    超车时,这位市长看见司机是一名穿着法院制服的女法官,正悠闲地与副驾上的同行者闲聊,并不是在执行任务。这一超车,不要紧,这位女法官不干了,干脆把车往马路中间一横,谁都不让过。

    这位市长说:“真是体会到了什么叫横行霸道。”老百姓怎么会相信你能公正办案?可能这样的情况只是个案,但影响却十分恶劣。

    这位代表的经历引起了同小组张祖林代表的共鸣,他说,一直以来,他最关注的问题就是谁来监督基层法官、检察官。

    他注意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有这样的话语,“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他认为,最高检能提出要强化自身监督是一种进步,但不知道如何强化。

    王田海代表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他说,加强自身的监督,用比“监督别人更严格的要求来监督自己”是当前基层检察院的重要课题。80%的“两院”工作人员在基层,80%的案件在基层,老百姓接触的就是基层办案人员,他们的形象至关重要。

    据他介绍,去年最高检已经颁布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其中包括不应以检察官身份寻求特殊照顾,严禁耍特权、逞威风、蛮横无理。

    王田海并不回避之前发生在云南的“躲猫猫”事件,在他看来,事件至少说明监所检察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有漏洞,首先是监所检察人员失职,没有发现牢头狱霸存在的苗头。其次,是事件发生之后、调查结果没有出来之前,具体经办人员说话不得体,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这些漏洞反映了监所检察人员对自己的监督权力认识不清,不敢监督,也不善于监督。”王田海说,“躲猫猫”事件之后,云南专门开展了对看守所监管执法的专项检查,对照“躲猫猫”事件中的管理漏洞进行了规范。

    王田海认为,基层检察官还应该在提高办案能力上下功夫。去年,他曾要求云南的检察系统查找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提高办案质量。可是很快就有不少基层检察院回复说“找不到任何问题”。

    “找不到任何问题”在王田海看来就是最大的问题,是一些基层检察院避讳存在的问题。“全省一年几万个案子,怎么可能都没有质量问题?”王田海从一两个基层检察院入手,剖析了一些涉检的上访案件,找出一些共性问题,要求其他检察院跟进查找自己的问题。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