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报告中加进规范“灰色收入”是支持腐败合法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8:12:20
政府报告中加进规范“灰色收入”是支持腐败合法化!

作者:浦江一兵   

  作者:浦江一兵
  这次全国二会的政府报告第24页提到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对于“灰色收入”人们不难理解,指的是工资、奖金以外的不合法收入。如:收受各种商业性回扣、红包、购物卡、高档烟酒、罚没款提成、各类政策外乱收费等等的收入。这种现象的直接后果就是,损害了人民的利益、增加了人民的负担,是滋生贪污腐败的温床,同样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造成行风腐败,造成了人民对政府不满情绪。这种行为完全是违法乱纪现象,它会象蛀虫一样动摇共和国的根基,照理应对其彻底取缔!然而这次在全国二会上,政府却公然违背常理,称对“灰色收入”进行现规范。这等于是通过“二会”确认“灰色收入”的合法化。对于政府违背常理的决定,人们不禁要问:规范“灰色收入”是个别人的主张还是政府自已的主张?如果是个别人的主张,那未政府应追求其责任,把它清除出国家机关!我可以肯定:这种人不是西方敌对势力的卧底也是一个贪官腐吏!如果是政府的主张,那末,奉劝立即把规范“灰色收入”从报告中删除,并由责任人向全国人民检讨。因为政府主张规范“灰色收入”,等于是自掘坟墓。
  政府主张规范“灰色收入”的决定,在“二会”上当即遭到了代表们的质疑。
  “规范灰色收入”是否要将灰色收入合法化?委员张抗抗对报告中“灰色收入”的疑问,引起大家的共鸣。张抗抗说,“在我印象中,这是第一次看到‘灰色收入’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在普通人的理解中,灰色收入一般指回扣、红包等半贿赂性质的收入,应该算做不合法收入,不知要如何规范?”
  一位来自教育界的委员认为,如果是在本职工作以外的,即工资性收入外的合法劳动所得,就不应被定义为“灰色收入”,而“灰色收入”是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收入,应该被定义为非法收入。
  政协委员丁洁也认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规范灰色收入”,是否代表“灰色收入”今后可以存在下去?
  如果政府不能立即对灰色收入做出明确定义,并出台具体的规范制度,“恐今后灰色收入会大肆泛滥。”张抗抗表示自己的担心,她和其他委员共同建议,政府工作报告能否删去“灰色收入”?
  大家认为,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应该规范的是工资外收入,“灰色收入”则应划为不合理收入被杜绝,而不是被规范。
  奚美娟代表提出了另外一个疑问,我还有种理解,有灰色收入的人群都是具备一定资源的人,后面又说“扭转收入扩大的趋势”,(如果灰色收入规范),这不是扩大了收入差距了吗?
  “二会代表的质疑,代表的不是自已,是人民的呼声!希望政府能知错即改,并从此接受教训,在治国方针问题上,打不得马虎,多向毛主席、朱德、周恩耒等老一辈领袖学习,这样才能得到人民的真正拥护!

关键字: 灰色收入 腐败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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