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角的风景(三)——胶州帝国法院&德国领事馆 [原创 2010-01-17 22: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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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角的风景(三)——胶州帝国法院&德国领事馆 [原创 2010-01-17 22:30:51]    字号:大 中 小

  胶州帝国法院(以下文字引自李明《青岛老建筑》http://www.qdda.gov.cn/front/laoqingdao/preview.jsp?subjectid=12259376569844725001&rootID=12259393205621563001&ID=1806252)

  所在地:德县路、湖南路口,原总督府广场
    建筑师:汉斯·费特考尔
    施工:汉堡阿尔托纳区F·H·施密特公司
    业主:德国胶州总督府
    建造期:1912年春至1914年4月
    现状:楼体保存

 

 

     就现代司法而言,德意志人带给胶澳这块几乎被大清王朝遗忘了的海湾的记忆深刻。尽管大陆法在胶州仅仅实行了十余年,但,其存在的意义至今为中国司法界时常论及。德国法律在胶澳的畅行,除却德入侵者所拥有的不可抗拒因素外,同时也宿命式地给缺少现代司法观念的国人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尽管这种可能性在100年后依然仅仅是一种可能性。
     在一种特定的历史境遇之下,胶州法院这栋德意志精神色彩浓郁的建筑和其所承载的司法制度,以一种不文明的方式开端,最后也不曾把司法文明书写完成。
     但是,在开始的时候,殖民这是不曾预见到这个结局的。于是,在选址上,胶州法院所代表的正是一种新兴的政治与法律文明格局:面对东方的总督府广场,其北是霍恩洛厄路的别墅建筑,南侧的伊雷妮大街布满二至三层的楼房。这就使开阔的总督府广场实质上形成了呈单核心的行政中心,这一行政区包括总督办公大楼、法院、监狱和总督府各主要部门官员的办公楼和官邸。
    两层的胶州法院水平视觉上明显低于总督官署。砖石木结构的建筑面积为3126.53平方米,这一数字也远不及官署的一半。建筑内部共有大小房间31处,并有地下室和阁楼。
     法院的主入口设于立面的南半边,为一拱形大门。主立面与北侧面转角处有一设计独特的角便门,以供特殊用途。北侧面延续有一大坡面屋顶的两层建筑,与建筑南部构成完整的E形平面。一如同期的许多建筑,法院大楼亦为红瓦蒙莎屋顶,黄色拉毛墙面附浅壁柱,蘑菇石勒脚。建筑的东向正立面开敞,辟有敞亮窗户。立面的窗体深入墙体50公分左右,并用花岗石做走向,间或亦做横向分割,构成良好的遮阳设施。很多人相信,这种处理手法赋予整个立面以立体感和生动性。
     托尔斯顿·华纳著《德国建筑艺术在中国》中说,为适应复杂的城市建设布局,建筑师汉斯·费特考尔用几组建筑体艺术地组合成法院大楼。胶州法院朝向广场的一侧庭展示出某种纪念意义,同时又不能与总督府竞相争妍。因此,设计者对建筑物的立面和高度都采用了极其不同的处理。主入口朝向广场,并在庞大的厅堂建筑体与相对见小的侧翼办公楼的交汇点上。
    资料显示,自1842年以来,在华的外国人在法律上受其领事馆管辖。根据《南京条约》的规定,外国人不受中国法律制约,中国法庭不受理对外国人的诉讼。即使中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诉讼也由领事馆法庭审理。至1917年,德国公民一直享受这种殖民特权。
     德帝国海军部1899年在柏林编制的《1897至1898年备忘录》记载,德国胶州保护区对法事有如下规定:租界内所有居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均受德国法律条文、规定的制约。诉讼由皇家法官一人或皇家法庭审理。后者由一名皇家法官和两至四名陪审法官组成。皇家法官由皇帝任命,具有绝对的独立性。陪审法官选自当地德高望重的商人或民官,由法官任命。”
    在德国租界内居住的华人服从德国法律。青岛、李村两地设有地方法庭,由通晓中文的德国审判官受理华人诉讼。民事诉讼以中国当地法律为准绳。由于欧洲人视中国法律过于严厉,刑事诉讼则按德国法律,同时尽量兼顾中国的法律观念。于是,对男人施以体罚的惩罚方式得以保留,而对清律中的一些酷刑及死刑予以废除。
     从时间上看,胶州法院是德国人在青岛完成的最后一批建筑之一,这栋试图建立起一种稳定的法律秩序的建筑在其完成后不久,德国人就连同其法律一起,回家了。留下的,仅仅是这栋孤独的,始终朝向东方的大楼。







 

 

德国领事馆

1900 - 设计师:不详 - 青岛路1号 - 风格:不详
     青岛对德意志帝国而言,权威的确立和丧失似乎都有些突然,而后者显然更非自愿并缺少必要的心理准备。较之已有些准备的占领行动,突然的溃败使这个曾经的帝国在占领区的最后的日子里陷入了混乱。尽管有些破坏,但史料显示,这些破坏仅限于一些军事设施和少部分的城市供电、通讯系统,整个城市的精华部分则几乎被完好无损保存了下来,包括这幢后来成了德国领事署的建筑物。
     历史的轨迹仿佛在一夜之间就改变了。在1914年的冬天,除却城市、街道、建筑,德国的权威如同它从海洋上泊来之前一样,又泊了回去。那是一个同样寒冷的冬天。显然,新的统治者不想给他的敌人在旧殖民地留下一丝喘息的机会:1914年11月,德国在青岛的地位为日本夺取,青岛的德侨事务由德国驻济南领事馆兼理。
     12年后的1926年12月,德始正式获准建立驻青岛领事署。1945年5月,这一领事署再度被日本当局取消。自1926年开始的19年中,德国驻青岛领事署自始至终设于原威廉路。实质上,德国驻青岛领事署出现的时候,威廉路的称谓早已被青岛路取代。较之原亨利王子路西边街道上的很多大型建筑,这栋二层的街口房屋显得很质朴。从1897年到1926年,时隔不过29年,德国的地位已是一落千丈。这栋建筑物离昔日象征着德意志帝国在青岛的权威的原总督府很近,不知道是不是其选址的一项情感理由。我们今天所知道的是,这个多少带有些怀旧意味的领事署选择的是一座风格明朗的房屋,得体的格局富于变化但又不失其实用性。总建筑面积为1165余平方米的建筑最为人注意的部分是在亨利王子路上的南立面,中心部分是两排长形窗户,中间起山墙。一如同时期街口建筑的设计统例,这一建筑在西南拐角处建有上覆双层圆顶的塔楼,主入口则设在这个拐角的凹入部分,被大块的花岗岩粗石装饰着。关于这栋建筑的原始业主,所载不详,相信应是德国侨民的私宅。据1925年户籍记载,此楼在用作领事署前为独立住宅,一户人家中住有男女两人。1945年德国领事署被日本当局取消后,这座建筑物续为住宅,1986年,孔子的一支后裔将此楼捐给青岛市人民政府,辟为南园孔子纪念馆。
     史料显示,德国驻青岛领事署历任领事有:1926年12月,首任领事为希古贤;1927年1月,领事为师谋;同年10月,巴恩锷代理领事;1928年4月,师谋再任;1932年,领事为巴恩锷;1935年3月,驻济南领事希古贤代理领事;1938年8月至1945年5月,冯扫恳任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