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中国反腐败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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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的中国反腐败斗争
作者:邵道生 [2010-1-21 ]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2009年1月1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从某种意义上说,2009年的反腐败斗争就是围绕着“取得新成效”和“取信于民”这项中心任务而展开的,向世人昭示执政党在反腐领域中坚决的决心、明确的态度和果断的措施。

    一、通过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来取得新成效和取信于民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绝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一直是十六大以后中国反腐败斗争的主旋律,它既是取得新成效和取信于民的最重要手段,也是缓解民怨、提高老百姓反腐败斗争满意度的根本途径。
    2009年的反腐败斗争就是这样做的。在这一年中,我国掀起了新一轮声势浩大的查办大案要案风暴,尤其是查处省部级腐败高官毫不手软,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在这些落马和判刑的高官中,既有国务院部委官员、地方行政首长,也有人大、政协、公安、法院系统高官,有金融、国企高管,甚至还有纪检系统自身的蛀虫。譬如原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案是建国以来公安系统内最大贪腐案。十六大后的反腐败斗争的确在向纵深发展,反腐利剑的确在撼动整个官场。
    在这些落马和判刑的高官中,有相当一部分高官是盘踞地方多年的、名副其实的“地头蛇”(如广东省政协原主席、省委原副书记、被人们称为南粤“政法王”的陈绍基)。盘根错节,腐败势力强大,他们的被揪不只是他们一个人腐败问题,实际上是对地方腐败势力的一个沉重打击,是对腐败利益集团的一个沉重打击。《荀子》说得好:“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众多腐败“地方诸侯”的纷纷落马,说明了中央的反腐败策略是非常正确的,有条不紊、有序而稳妥的工作沉重地打击了地方腐败势力,中央的权威也在这一过程中得到了极大的强化。
    在这些落马和判刑的高官中,有不少高官流连于声色犬马,包养情人、“二奶”,甚至嫖娼狎妓……如对王华元的指控中就有“违反规定,收受巨额礼金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亲属收受巨额钱款;多次到境外赌博;生活腐化”这一条,改变了过去“唯政绩论英雄”,将官员私生活纳入反腐败斗争体系。
    还必须看到的是,这些落马和判刑的高官中,中央的巡视组功不可没。中纪委、监察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派出二十四个检查组,对三十一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两轮检查。与此同时,中纪委、中央组织部还派出六个地方巡视组完成了对十七个省(区、市)的巡视工作,并发现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充分体现了我党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有时中央巡视组根据需要还采用“卧底”、不暴露身份的“秘密私访”,听取和搜集民间对于当地主要领导的传闻和议论,找出蛛丝马迹,克服了“信息不对称的大问题”,因而成效显著。
    也正因为如此,中国监察部部长马马文在9月5日引述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说,2008年中国民众对政府反腐败成效的满意度达到65.5%,比2003年年提高了13.6个百分点。中国民众对反腐败满意度是取得新成效和取信于民的一种标识。

    二、通过将改革和制度创新与反腐相结合来取得新成效和取信于民

    2009年6月5日,在中纪委监察部工作会议上,中纪委书记贺国强表示,要把推进一批改革措施与反腐倡廉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治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金融、司法等五个领域的突出问题,重点推进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财税、投资、政府采购、国有企业改革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等七个方面的改革任务。
    上述五个领域是当今社会腐败的重灾区,抓住了这个“牛鼻子”就等于把握住了2009年反腐攻坚年的主攻方向。怎么抓?从制度创新抓起,从加大改革力度抓起。自5月份以来,中央已连续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旨在加强反腐的文件。据《瞭望》杂志报道,这还只是2009年争取起草、颁布的16部反腐法规的一部分,在《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修订中,被认为将完善责任追究和惩处方式。通过这些“制度创新”真正实现由“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的转轨。

    三、通过既打“大老虎”又打“小苍蝇”来取得新成效和取信于民

    “郡县治,天下安。”
    当今腐败的特点之一是腐败主体的级别向基层渗透,广大公民的利益受到严重侵犯,而且相当多的地方政府官员对此冷漠和无动于衷,这也是当今中国为什么会出现“进京信访潮”和那么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重要原因。所以,如果基层腐败不解决,那么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将难以好转。因此,在2009年中央将反腐败战略方针作了调整,将工作重点转向基层,严查大规模集体信访及群体性事件背后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为此,近百万县级基层官员接受中央的“跨级直训”,对全国县党委书记进行轮训,万名组织部长下基层深入市县基层政权的反腐大网正在张开。2009年4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为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全国2000余名县纪委书记培训班5月8日在中央党校举行开班式;近3000名县级公安局长在公安大学进行轮训。继全国基层纪委书记大培训之后,陕西省乡镇纪委书记开始分批在省委党校轮训。
    为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年初连续下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下访的意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三个文件,要求各地官员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总之,中央在2009年面将矛盾化解于基层,将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县公安局长等重要权力角色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发力点,狠抓基层腐败,如此制度化、规模化的防腐反腐措施,必将对反腐败斗争发生重要影响。

    四、通过将扫黑开辟为反腐的第二战场来取得新成效和取信于民

    全国“打黑(黑社会性质犯罪)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多来,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1267起,打掉恶势力13000多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9000多名。其中,公安机关摧毁盘踞在建筑工程、矿产开采、交通运输、批发市场等领域的涉黑组织400多个,扣押涉黑资产40多亿元。成绩如何?当然是十分引人注目和显赫。然而“黑恶势力”远没有除尽,“打黑除恶”远没有打上句号。所以,2009年一场“打黑除恶风暴”在全国各地雷霆万钧地展开了。10月23日公安部下发第7批涉黑案件挂牌督办通知,对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8起涉黑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明确省级公安机关负责同志担任侦查破案责任人。
    这次“打黑除恶风暴”很有自己的特色,即将“打黑除恶”开辟为反腐的第二战场,其严重程度令人震惊,其中以重庆的重点打击官商黑的“铁三角”,最为引人注目。官方统计,截至2009年10月24日,在此次专项行动中,“24名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全部落网,160多名骨干成员被抓捕归案。目前,这些涉黑案件已经进入诉讼审理阶段”,“市公安局110报警指挥中心接警量下降40%,群众安全感明显上升”,“涉及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5件50人,其中涉及政法干警28人。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5人,提前介入查处‘保护伞’9人”,“所办案件中,涉及处级以上干部18人,其中厅级干部8人”,“前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原市司法局局长文强(正厅级)和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支队支队长李寒彬(副处级)也因涉嫌巨额受贿被市检察院立案侦查。”(《重庆晚报》10月24日)在该市抓获的黑恶势力头目中,黎强、陈明亮、龚刚模都是亿万富翁,其中黎强是重庆市人大代表,陈明亮是重庆渝中区人大代表,被缴款物总计达330亿之巨。
    重庆并不是“黑恶势力”最严重的地区,然而重庆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却得到了中央领导和国人的一致好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针对重庆“打黑除恶”批示:“打击、铲除黑恶势力,是让老百姓过上安定日子的‘民心工程’”。为什么?
    因为重庆“打黑除恶风暴”告诉人们,“打黑除恶”不能光“打黑”,还得要将“打黑”与“反腐”结合起来,要将“打黑除恶”作为反腐的第二战场,只有这样才能干净、彻底。如今的“黑恶势力”经过了“原始积累”已经“鸟枪换炮”了。根据笔者的研究大致有以下十个特征:(1)“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的丛生性;(2)组织成员发展的稳定性;(3)犯罪组织发展的规范性;(4)犯罪方式发展的成熟性;(5)犯罪手段越来越趋于多样性;(6)犯罪经济发展的雄厚性;(7)犯罪越来越职业性;(8)社会危害性越来越严重性;(9)与境外黑社会组织有相互勾结发展的连动性;(10)组织头面人物越来越向权力层渗透。其中,“黑道”向“红道”的渗透是当今黑恶势力发展最重要的一个特点。“黑恶势力”为了更好地犯罪,为了更好地通过黑社会犯罪形式去攫取更丰厚的不义之财,为了壮大黑社会势力,为了避免受到法律对他们的惩罚,通常以金钱贿赂,色情引诱等手段,采用“打进去拉出来”的方法,拼命向“红道”渗透,在权力层物色其代表人,寻找“保护伞”,使腐败了的掌权者为自己服务,并利用权力的支持获得各种政治头衔和红色荣誉,使自己身份由黑变红,于是身价徒增百倍。这种“黑道”向“红道”的渗透和“红道”为“黑道”的“保驾护航”的最后结果便是使一些地方“官黑共生”和“官黑一体化”。所以,只有纠出隐藏在黑社会势力背后、由“红”“黑”组成的利益集团才能获得持久的完胜。
    重庆“打黑除恶风暴”告诉人们,没有“铁腕人物”的重拳出击,“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无论如何不行的。“官黑共生”和“官黑一体化”是一些地区“黑恶势力”泛滥的最重要原因,也是当今“扫黑除恶”难点之所在。然而在重庆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却搞得声势浩大、有模有样,为什么?就是因为重庆出了一个“铁腕人物”薄熙来,他是“外来和尚”,去重庆不到两年,没有根深蒂固的地方利益纠葛;他是执政党的政治局委员,位高权重,说话无人敢不听;他官场人脉深,说调谁就调谁,能在全国调精兵良将;他是中共元老之子,有“红色家族”作背景;他有敢做敢为之特征,快刀斩乱麻,干净利索,其工作之魄力、人格之魅力,一般领导干部真还赶不上。想想也是这样,要不怕“影响”地方经济,要“动一动”满身红色光环的亿万黑富翁,要“动一动”土生土长、根深叶茂、被曝拥有上亿元人民币资产的“内鬼”———司法局长文强,要“动一动”仅重庆公安系统就有20多名因涉黑落马的处级官员和100多警员,一般“地方诸侯”真得掂量掂量。中国的“国情”就是这样“特殊”,中国地方的“风土人情”就是这样复杂。
    因为重庆“打黑除恶风暴”告诉人们,“打黑除恶”不能“养肥了再宰”。“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项“不是搞运动的运动”的专项斗争,是“养肥了再宰”的专项斗争,是平时没有“从严治黑”、“从严治官”、“从严治权”的专项斗争,是平时“不作为”的专项斗争。对最高层来说,是一项黑社会势力长期得不到解决、累积后不解决又不行、因而不得不为之的专项斗争,然而对大大小小的“地方诸侯”来说,则带有或是平时疏于管理、或是“不作为”、或是“失职”和“渎职”的管理方式。我们的社会已经太习惯于、太依赖这种“运动式管理社会”的方式了。所以,这个“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尽管已经开展了三年多,然而却没有穷尽期,“打黑除恶”的艰难、反腐败之所以那么艰难,其原因之一,就在于“地方诸侯”的平时“不勤政”、“不作为”,如果都能像薄熙来那样,“打黑”、“反腐”的事情就好办得多。对职能部门来说,“打黑除恶”应该是一个“常态”。

    五、通过“网络监督”、“网络反腐”来取得新成效和取信于民

    如果说,2008年是“网络监督”、“网络反腐”的“繁荣年”的话,那么,2009年是“网络监督”、“网络反腐”继续高歌猛进的“发展年”。执政党更加重视“网络监督”、“网络反腐”的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紧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渠道,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譬如,2009年10月10日,因抽“天价烟”而备受关注的原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这是网民们用“小小鼠标”板倒贪官得到了中国执政者认可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网络反腐的胜利;无独有偶,9月30日,原湘西自治州州委副书记、州长杜崇烟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杜崇烟的腐败线索引起纪检监察部门的注意,最初也是缘于网络举报;与此同时,中央党校出版社在最近出版发行的《中共党建辞典》收录了“网络反腐”的词条,意味着“党在反腐过程中,越来越重视通过网络动员群众反腐,越来越重视网络所表达出来的反腐民情、民心、民意。” 
    在新的一年中,因“网络监督”、“网络反腐”引起的“蝴蝶效应”继续发挥着很大的社会作用。这一年接二连三的网络热点事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其中:云南躲猫猫案、南京周久耕天价香烟案、深圳海事局副局长林嘉祥猥亵幼女案、温州数十官员以“暂定价”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购房门”事件,内蒙古鄂尔多斯男子吴保全惊爆“公务员别墅区”案,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女服务员邓玉娇杀官案,河南灵宝跨省抓捕发帖人王帅案,贵州习水强奸幼女案,张家港官太太团出国事件,贫困县县委书记戴52万元名表事件,安徽阜阳农业银行女行长借款3亿背后疑涉腐败窝案,重庆铜梁要求小学生缴纳9000元教师节慰问金,陕西汉中洋县杀狗2万余只,陕西神木县3月1号实行“全民免费医疗”等事件,都成为网上“超百万级点击率”、“评论数超十万级”的热点事件。
    国家预防腐败局指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在对党员干部的舆论监督方面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事实也是如此,“网络监督”、“网络反腐”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倒逼”有关反腐实体部门的一个参照物,成为现实社会反腐的一个“推进器”,它跨越了单纯的自发性行为阶段,呈现出官方与民间力量互动的局面。有反腐专家称,“网络监督”、“网络反腐”是发现腐败、规范官员言行的好途径,是新时期的舆论监督方法的创新,能有效解决政府监督与社会民主监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用各种机制、法制、管理制度,缜密编织一张让人不能、不敢、不想、也不必腐败的“反腐天网”正在形成发展之中。
    “网络监督”、“网络反腐”就是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中的一种,许多地方的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自觉地摸索这一“制度创新”。譬如,湖南省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局正式出台《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杭州市纪委监察局首创网络快速反应机制,旨在第一时间应对“网络曝光问题”,监控网民对公职人员的反腐信息。中央纪委、监察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纷纷建立了反腐举报网站,在网上开辟了举报通途。最值得称道的是:继2008年6月26日开通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88后,中央纪委监察部2009年11月28日统一开通了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以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该网站专门受理民众对中共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这一措施的出台,使平民百姓的“通天举报”和“告诉包青天”的梦想在一定程度上变成现实,使“网络监督”、“网络反腐”登上一个新的台阶。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研究员、著名反腐败研究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