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2010:民意成长十年史-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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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010:民意成长十年史作者:衡洁,宗和来源:《廉政瞭望》2010年第1期本站发布时间:2010-2-18 10:24:57阅读量:449次

  一个国家的进化史,亦是一部民意的成长史。新世纪第一个10年里,民意表达呈现了勃发的态势。政府、民众、媒体、网络以及平等开放的观念成为推动民意表达的主力军。近年来,一系列社会矛盾、冲突和不稳定因素能够得到很好的处理、化解,根本在于政府越来越开放和民主的态度。开放与民主并不是停留在口头表达,而落实在实践

  以前的表达空间只能通过权威的传统媒体,进入2003年之后,更多的中国民众将网络作为获得社会关注的低成本快捷渠道,到今天,人人手中都有个小喇叭。意见百花齐放,力量整合凝聚。

  话语权的下移让精英走下殿堂,官员放下身段,让以往的不可能变成可能。无数的我和你,共同谱写了这部民意成长的编年史。

  十年大事记

  孙志刚:以生命为代价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点击进入本站“孙志刚事件”专题)

  事件回放:广州打工的大学生孙志刚,因为没有暂住证,导致被收容,被毒打,最终被剥夺了年仅27岁的生命。这件发生在2003年4月的事经媒体报道后,孙志刚的悲剧引起全国各地乃至海外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响。通过互联网及报刊杂志等媒体,社会上掀起了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大讨论。先后有8名学者上书人大,要求就此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违宪审查。三个月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公布,1982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

  标志性意义:孙志刚用生命的代价,让“收容”变为“救助”。七年过去,孙志刚已成为一个象征公民权利的符号,他的死是公民权利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他墓志铭上的话发人深省:逝者已逝,然天下居庙堂者与处江湖者,当以此为鉴,牢记生命之重,人权之重,民生之重,法治之重。

  黄静:裸死女教师引发的中国网络第一大案(点击进入本站专题

  事件回放:一个年轻女教师的非正常死亡,引发了网络舆论持续三年的关注。黄静案源于2003年初的一个离奇事件:一对恋人,夜深晚归,共宿女方宿舍一晚,第二天早晨女方黄静却被发现裸死在住所,男方姜俊武涉嫌强奸犯罪。当越来越多的个人和团体通过网络参与到这个案件中来时,黄静案也便开始从一起案件,变为一个社会事件。在网络的声援下,这起案子几经周折,反复多次,五次尸检,六个鉴定结论。因多份结论矛盾的死亡鉴定和以网络为主的高度“舆论审判”,此案被称为“中国网络第一大案”。法院最终采信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死亡鉴定意见——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姜俊武被判无罪,但对黄静的死亡后果承担50%的民事责任。黄静案中,民间机构不认可警方结论,在网络上引发了对公安系统自侦自鉴制度合理性的质疑。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建立了更加统一的司法鉴定制度,进一步为加强司法公正提供保障。许多学者认为,这是黄静案取得的成果之一。

  标志性意义:又是一个命案换一个立法。黄静案中司法体系出现的问题,是制度框架下法律规则不完备、法律具体细则与法治精神不符的问题。比如,各级司法鉴定结果的优先级别问题,法律没有规定。再比如,公安机关认定不予立案,但自身又兼有出具司法鉴定的功能,有违“法官不得为自身利益相关案件之审判”的法治原则。近年来司法鉴定改革加速,黄静案影响至深。

  史上最牛钉子户:官民博弈的范本(点击进入本站“征地拆迁”专题

  事件回放:2007年的春天,重庆一座孤立在工地大坑中的小楼的照片吸引了全国的目光。《物权法》刚通过以及在拆迁问题上民怨沸腾的宏观背景、男户主杨武站在屋顶挥舞国旗的场景、来自全国和世界的上百家媒体和媒体背后无数网民几乎一边倒的支持姿态,众多因素促成了这起网友口中的“一个伟大的标志性的事件”。当自称会“武功”的吴苹夫妇发飚要用传统“功夫”击退强拆者时,拆迁方所表现的克制被肤浅的功夫表象所掩盖。政府的开明和理性值得肯定,“强制拆迁”的场景并没有上演。事件发展过程中,媒体表现出了空前的传播力量,事件发展的每个环节几乎都有网络“现场直播”,让网络舆论来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标志性意义:重庆的那栋小楼和他主人在楼顶插的五星红旗,成了《物权法》出台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事件不仅成为全国人大刚通过的物权法的试金石,也考验领导层倡导的“公平正义”理念。对于媒体和网络来说,这是一场成功的实战演习,从这里开始学会聚集网络民意,推进公众事件。

  厦门PX项目: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点击进入本站PX专题

  事件回放:喷薄而出的民众意见,阻挡了一个庞大的化工项目。这发生在2007年夏天的厦门。3月,赵玉芬院士等105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的“迁建议案”,揭开厦门PX项目的盖子,使其成为国内瞩目的焦点。6月初,厦门市民进行了理性、和平的“散步”。当地政府的执政能力面临空前考验:沸腾民意与政府计划、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孰重孰轻?厦门市政府的反应最终促使了多方利益博弈达到共赢。在轰轰烈烈的民意反对浪潮之中,本已经是板上钉钉非建不可的厦门PX化工项目被当地政府下令缓建。12月中旬,厦门PX项目区域环评公众座谈会召开。主持会议的厦门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子鹭一再表示:“我反对你的意见,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一场博弈半年之久的厦门PX项目之争,最终以项目迁建画上句号。

  标志性意义:这是一场典型的“民意的胜利”,成为中国环保史上政府和民众互动的经典范例。厦门人的理性行动,厦门政府体现出的民本导向,一句“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也许会帮助中国敲开现代公民社会的大门。

  正龙拍虎:民意戳破的纸老虎(点击进入本站“虎照”专题

  事件回放:陕西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农民周正龙,以一己之力,调动了举国观者的神经。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对外公布了一组野生华南虎照片,周正龙就此从一个普通农民成为举国关注的拍虎英雄。随后,照片真实性受到来自部分网友、华南虎专家和中科院专家等方面的质疑。面对外界的质疑,陕西省林业厅出面召开发布会,宣布虎照为真,“盛世出猛虎,虎啸振国威”。锲而不舍的网友们在“色影无忌”、天涯等论坛上做出种种技术分析,并人肉搜索出了“年画虎”。“华南虎照”及其背后的真相被逐渐抽丝剥茧般地挖掘出来,将陕西林业厅的美丽大气泡毫不留情吹破。“正龙拍虎”也成为形容抵死不认说谎者的新成语。2008年6月29日,陕西政府通报周正龙华南虎照片造假,林业厅相关人士被处理。11月17日,周正龙终审承认造假,获刑2年半缓期3年。

  标志性意义:“华南虎照”事件的推动者以网民为主,这幕大戏与此前非互联网时代最大的不同是信息的快速传播及海量交叉。网友的自由言论在网上自然汇集,传统媒体跟随网络舆论在现实空间中进一步逼问突破,这些信息再重新在网络上获得最强劲的民意反馈——以此循环,逐渐逼近事件真相。由此还诞生了一句流行语:“谁说网民是业余的?”

  西丰拘传记者:舆论监督与权力滥用的较量(点击进入本站专题

  事件回放:因职务行为,朱文娜成为被警方立案拘传的记者“第一人”。2008年1月1日,《法人》杂志刊发了朱文娜采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报道了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官司。该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记者朱文娜进行立案调查。3天后,西丰县公官局警察,携带公安局立案文书和拘传文书,到北京《法人》杂志编辑部,要求拘传朱文娜。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拘传记者”事件受到普遍质疑。多位网友直言:谁给了县委书记这种权力,让他如此嚣张?在舆论压力下,西丰县公安局1月8日正式撤销立案、撤销拘传,并于9日到报社道歉。之后,张志国也被“责令辞职”。2008年11月,张志国被网友发现已担任沈铁轻轨办的副总指挥,负责具体工作。随后,在舆论压力下,张志国再次丢官。

  标志性意义:舆论监督在艰难险阻中奋然前行。公权力的滥用让人心惊。在强权意识支配下,执法机构沦为了为强权服务的工具。从制度层面保卫舆论监督,必要而且迫切。

  瓮安的危机公关:信息公开成化解危机关键(点击进入本站“瓮安事件”专题

  事件回放:2008年6月,一名女中学生的非正常死亡引发了一场令人始料不及的社会群体性暴力事件。当地政府先出动了大量武警,并切断了瓮安和外界的通讯(包括网络)联系,同时派人在路上阻止记者进入瓮安调查采访事件真相。然而,事发1小时之后,便有网民把现场的照片、视频传到网上。接下来的一夜间,大量与事件有关的资料在网上火速传播。面对汹涌的民意,新华社在6月29日一早便发布《贵州省瓮安县发生一起打砸烧事件》的消息,这与以往类似事件发生数日后才予以披露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三天后,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亲赴瓮安,公开向外界表态,认为当地党委政府对事态负有责任,并在群众座谈会上三次鞠躬道歉。之后,官方舆论风向开始转变,从群众的角度,把事件的真相报道出来。整治官场的风暴也刮起,相关人员相继被免职、处分,事态得以迅速平息。

  标志性意义:面对一起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政府表现出了与以往不同的执政风格。瓮安事件再次证明了一个道理:如果真相不公开,民众在心理上将向流言靠拢。及时准确地公布真相,是政府成功处置“6·28”事件的原因。一系列应急反应中,放开媒体报道以及组织专人网上辟谣,被认为是化解此次危机的关键。

  周久耕:网络反腐让“贴案”成“铁案”(点击进入本站“周久耕”专题

  事件回放:2008年12月10日,身为南京市江宁区房管局局长的周久耕因发表为房地产商“托市”的言论,遭到网民抨击。继而有网友进行人肉搜索,发出了图文互动的帖子,证实周久耕抽1500元一条的香烟,戴十几万元的手表。网民的不懈追踪,媒体的持续关注,当地纪检、司法机关的及时介入,最终令周不仅丢了乌纱帽,还被法院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此案被网友称为“2009年网络反腐第一案”。据说周久耕在法庭最后陈述时曾长叹:如今这网络也太厉害了。

  标志性意义:周久耕事件中,网民、媒体、政府部门之间积极互动,共同绘制了一张网络反腐“路线图”:网民发贴-人肉搜索-媒体追踪-事件放大-司法介入-揪出贪官。作为互联网在反腐败中的作用得到执政者认可的重要标志,中央党校新近出版发行的《中共党建辞典》收录了“网络反腐”这一词条。

  邓玉娇:舆论风暴扭转乾坤(点击进入本站“邓玉娇”专题

  事件回放:2009年5月10日晚,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等在当地雄风宾馆梦幻城要求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遭拒绝后,双方发生争执,邓贵大被邓玉娇用修脚刀刺死。5月11日,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然而,巴东县公安局在公布案情时对关键词的修改引起了公众的质疑。邓玉娇案关键证据在警方取证前夜离奇被毁,舆论更是不断朝支持邓玉娇一方倾斜。当地政府及司法部门深陷于这场舆论风暴中。在各方关注下,6月16日法院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予处罚。有网友称,这起案件本不该引起如此大的民众反应,却因当地个别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或乱作为,导致了长达月余的网络民意风暴。

  标志性意义:“网络民意”的力量在此案的发展过程中得到了集中体现。网络不仅仅监督了事件过程,也起到了直接推动甚至改变方向的作用。邓玉娇只是一个服务员,属于典型的地位弱势,但由于媒体和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最终却成为“舆论”的强者。

  上海钓鱼案:民意洗冤(点击进入本站专题)

  事件回放:2009年9月8日,上海白领张晖因好心帮载自称胃痛要去医院的路人,结果却被闵行区城市交通执法大队认定为载客“黑车”,遭扣车与罚款1万元。10月14日,河南小伙孙中界也遭遇“钓鱼执法”,为证清白,他挥刀断指。事情传出,“钓鱼”二字火遍全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日公布调查报告,斩钉截铁地宣布执法无误,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结论一出,舆论风暴骤起,中央和地方多家媒体强烈关注,钓鱼事件逐渐被挖至深水区。在上海高层领导的关注、中央及地方媒介的舆论推力之下,“钩子并不存在”的谎言彻底破产。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终于承认,10月20日公布的结论与事实不符,为此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而闵行区法院也一审判定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做出的行政处罚违法。

  标志性意义:上海“倒钩执法”并非孤例,其所以在近几年愈演愈烈,与立司、行政、司法三个层面皆有密切关联——地方立法被异化曲解,政府以行政命令取代法律,而作为最后防线的法院又为执法机关保驾护航。上海某媒体记者称,近三年来,他们接到不下一百个投诉“倒钩”的热线电话,但在孙中界前,均因不够典型而放弃报道。没有民意的支持,或许下一条被冤的鱼就是自己。

  新世纪的第一个10年里,民意表达呈现了勃发的态势。政府、民众、媒体、网络以及平等开放的观念成为推动民意表达的主力军。

  政府:开放与民主

  广州番禺修建垃圾焚烧厂事件的进展,为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提供了一个样本。有媒体评论:迄今为止,政府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这是“走向善政之路”。

  放在10年前甚至5年前,谁也想像不到,像垃圾焚烧这样的问题会成为社会焦点。这也让人想起了“绿坝”事件。2009年,上网过滤软件“绿坝”引起社会激烈争议,在经过政府与民众的一番“博弈”后,工信部宣布:不会强制要求在个人电脑及其他消费产品上大规模安装“绿坝”。表面上看,这是政府在压力下做出的让步,但其实是政府部门在民意涌现之后,及时从善如流调整政策,折射的是对社会民意的尊重,符合现代文明社会政府的责任和权利,通过这两起事件中政府和社会的磨合,人们看到了公权力对公民自由和公民社会的尊重正在逐渐成长之中。

  近年来,一系列社会矛盾、冲突和不稳定因素能够得到很好的处理、化解,根本在于政府越来越开放和民主的态度。中央领导集体表现出的亲民、爱民作风都反映了政府与民众的贴近。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也越来越体现在政府的实践中,体现在“管理政府”到“服务政府”理念的巨大进步。现在,倾听多方的民意,已成中国政府的新风气。胡锦涛总书记曾表示“我经常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内外时事和民众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而温家宝总理也为设立儿童医疗保险的网民建议作出批示。正是政府的开放和广纳民意的态度,民意才能越来越畅通地表达。试想,没有政府的民主姿态,民意是难有出口的。

  开放与民主并不是停留在口头的表达,而落实在实践。在政策法律制定方面,政府也积极吸纳民意。在制定《土地法》、《物权法》和修改《婚姻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出台提高水价、提高税收等政策的过程中,立法机关和政府都认真考虑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这样做首先是出于“程序公正”的需要。其次,广泛征求意见,看看普通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对此持什么态度,有什么反应,充分考量群众的现实承受能力。

  观念:从拒绝到倾听

  不过应该看到,今天的中国,公权力与民意仍有很多分歧,有的以激烈冲突的形式呈现,有的则沉淀而成为双方心结,并可能酝酿新隐患。但政府如何及时搜集、评估和回应民意,民意如何寻求与政府对话,并找到共同通道,则是从“绿坝”等恰当处理的事件中可以获得的启示。

  现实中,我们也看到了政府对待民意所持不同态度而产生的不同后果。像瓮安事件、“躲猫猫”、“钓鱼执法事件”,事件最初,当地政府企图控制媒体和打压民意,由此而导致信息不畅,滋生了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或激怒了民众情绪,造成了极恶劣的社会影响,政府形象也受损。相反的情况是,厦门PX事件中,政府一开始就倾听民意,考虑民意,并接受民意,调整做法,最终实现了“双赢”,民意得到尊重了,而政府得到信任了。这样的互动可以产生良性循环。

  现在,政府已深知,保持民意的畅通表达、倾听民意,接受公众的监督,是保持行政机关廉洁公正的一种有效的方法,是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能力不断提高的保证。不能想像如果没有批评的声音,如何会产生一系列的社会进步。

  近年来,中国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方式与民众沟通交流,已成为一种风气。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郁建兴说:“产生重大影响的社会事件发生后,地方党委负责人与民众进行坦诚交流,这是一个相当睿智的做法,不仅有利于疏导民意,而且还表明了执政党的开放和自信。”郁建兴指出,越来越多的公共管理部门将目光投向网络民意,执政党正在寻找执政目标与网络民意之间的契合点,反腐就是其中之一。现在,政府已将洪水般的“网络民意”疏导为现代公民社会的理性表达。浙江省委党校教授吴锦良认为,“中共决策层已经清晰地感受到网络所蕴藏的庞大民意力量,互联网官民沟通机制正在建立和完善中。”

  公众也欣喜地看到,在政府与民意良性互动下,政府更加开放透明了。杭州市“开放式决策”便是典型的例子。在前不久举行的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会议在互联网上进行实时视频直播互动,网民可以通过网络,收看杭州市政府的常务会议,和市长及有关部门的领导直接对话。

  网媒:民意的汇聚地

  在网络时代,即便是“堵了一个记者的口,也堵不了所有记者的口;堵了所有记者的口,也堵不了网民的口”,这就是网络“人大代表”的威力。在一定条件下,民众群体比个体及小群体专家更聪明。观点的多样化、意见的独立性、背景的分散化和有效的集体决策机制,决定了群体意见的高明。

  中国有3亿多网民,每个网民都是民意的组成部分。这群在电脑前的“人大代表”,喜欢聚集在一个虚拟的“人民大会堂”里召开网络“两会”:跟帖,辩论,依照自己的逻辑重组话语权,做自己的“意见领袖”。现实世界里,他们可能是教授、记者、律师、总裁、秘书、军人、警察、医生、保安、司机、导游或电工,他们也可能是真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但他们在网络“两会”上的提案议案很可能是以下突发事件、社会热点、政府决策、公众人物言行问题:“五·三○”股灾、山西黑砖窑事件、重庆最牛“钉子户”、厦门PX事件、华南虎照片真伪、邓玉娇案…… 他们的每个帖子都可能代表着某种民意。

  网络“人大代表”们制造出了“散步”、“顶片叶子”、“正龙拍虎”、“很黄很暴力”、“躲猫猫”、“楼脆脆”等含义丰富的新名词,他们揪紧网线,并以此为发端,将帖子、评论变成“公开的内参”,加速启动“民意直通车”引擎,在人民网“强国论坛”、天涯社区等网站上汇聚民意,掀起一阵阵舆论浪潮,进而将报纸、杂志、电视台、电台拉到巨大的民意讨论大平台。网络显示了巨大的表达和汇聚民意的力量,并制定出了一套属于“E时代”的全新议事流程。

  另外,报刊、电视、电台这些传统媒体对民意的助推起到了定海神针的作用。一方面传统媒体对网络事件的及时跟进,让网络事件走出“虚拟”,排除一些不实的网络信息,更加广泛和客观地表达及聚集民意,并更有力地引起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另一方面,舆论监督更加开放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媒体能够发出更独立、更客观、更能代表民意的声音,并引领主流民意。

  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良性互动,使得呈现在大众和政府面前的民意更加真实,更具代表性。两者也成为了推动政府工作和社会进步最重要的民意表达工具。如今,发达的媒体的巨大影响早已透过社会,渗透到政治层面,让决策者有了正确决策的参考与选择,并更进一步变革着领导者的思维和理念。

  公民:权利意识崛起

  随着社会的进步、思想的多元、个人素质的提高,当代中国人的观念正在发生变化,权利意识、自主意识正在变得越来越强,人们的承受能力也在发生变化——在许多情况下,这种承受能力不是变得“越来越强”,而似乎是变得“越来越弱”,以往大家都能够理解和容忍的事情,现在往往会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不堪承受。民众更加勇于和敢于发出自己的声音和评判,这些声音汇聚到一起构成为强大的民意洪流。权利意识、平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越来越深入公民心中,并成为公民精神的重要体现。

  典型的公民意识可以从“公益诉讼”中得到体现。前不久因为被罚款1万多元的杜宝良,一怒而将北京交管局告上法庭;因为三轮车被没收,以蹬三轮车为生的吕福山将西安交警告上法庭,一审再审经过5年,吕福山终于胜诉;李刚诉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收取“进津费”。等等一系列由公民提起的对政府的诉讼,他们的诉讼改变了社会的不公正或者侵害公共权益的行为。

  “公共知识分子”的出现,为民意伸张赋予了更多的理性思考。陈丹青、郎咸平,吴敬琏,韩寒、钟南山等“公共知识分子”,在各个领域表达着不为私利的声音,通过博客、专栏、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对重大社会问题评论跟进。有评论认为,与一般人印象中坐而论道的知识分子相比,这群被称为民间“意见领袖”的人,他们对社会基本问题发表意见,对随时发生的重大事件表态,其积极批判现实、质疑“主流”的态度常常影响社会舆论的形成与走向。

  有专家预言,与经济、政治、文化的转轨相适应,一个健全的公民社会将逐渐生成,民意也将更加理性和成熟。而其两大支柱———知识界的“意见领袖”和独立的民间社团都会得到相应的发展,他们的作用将会越来越显著。

  而在政府更加开放、公民意识的日益成长成熟的大背景下,民意将能够得到更好地表达。再有一个前提,就是要给公民充分的信息,保障他们的知情权,还要有相应的制度途径保障公民参与公共事件的讨论,以及公共政策的制定。

  一个国家的进化史,亦是一部民意的成长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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