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需分担公民个人灾难和痛苦-资讯中心-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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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需分担公民个人灾难和痛苦
http://www.jrj.com  2007年07月05日 13:39  光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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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擎
事发甘肃金塔县的手机爆炸致死案一直在公众关切之中。最新消息称这起事件已报安监局,死者家属已拿到所在企业的工伤赔偿款13万元。由于事件发生在企业内,且死者是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了意外,调查组初步将事件定性为意外事故。但由于事件比较特殊,技术鉴定还未进行,调查组目前还没有形成书面报告。(7月5日《兰州晨报》)
任何致人伤亡的事件都需要总结教训,因为人的生命始终第一位。手机爆炸的事情不是没有,只是致人死亡确实罕见,同胞生命的逝去让时间瞬间停滞,它不仅刺中了我们的生活盲区,同时也让我们在短暂的手足无措后理清思路,思考如何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手机爆炸致死案尽管被定性为意外事故,但为这起事故定性的金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显然也清楚,意外事故的含义不是让死者家属独自承受悲剧。手机爆炸并不只是死者个人对手机使用细节的忽略,它涉及到手机制造商产品安全问题、工厂工作安全环境问题、人身保险问题等,所以爆炸发生后,并不是死者家属向有关单位讨说法,而是与之相关的各个方面主动出来承担责任。13万元的赔偿款可能不足以弥补一个生命终止后留给家庭的各种困难,但这种反应态度令人欣慰。同时,手机制造商摩托罗拉也作出反应,表示如有责任,必定赔偿。
一切本应正当,可仍然可贵。与我们不时见到的公民维权“长征”相比,这次手机爆炸所体现的正是一种责任意识和人本理念,是社会力量对个人悲剧的弥补。在我们的记忆中,从来不缺这样的沉痛例子。公民遭遇意外事故,没有人管,也没有人问,所在单位百般推脱责任,就连本应帮助公民维权的政府部门也装聋作哑,敷衍搪塞。一个事故的发生通常只是一瞬间,可是事故之后的“说法”通常要拖个几年甚至十几年,人的生命价值就这样被时间打发掉了。直至最后,各种人权悲剧出现。最近的一例是重庆农民工讨薪被群殴,暴力超越了责任。
这次手机爆炸案的处理之所以具示范意义,是因为在没有经验可循的情况下,各方面力量承认自己与这次事件相关,不是推脱,而是主动声明自己的态度,表现了如果确实有自己的责任,一定承担的信用。在死亡悲剧发生后,这是社会不让死者家庭独自流泪的珍贵承诺。不光是此,金塔县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已经要求当地矿产企业和加工企业各自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爆炸事故发生的营盘宏运矿业开发公司等矿产企业事后也作出决定限制手机使用范围的行为,以防止和应对类似突发事件的发生。
公民的悲剧不是个人和家庭的悲剧,从某种程度上讲它同样是社会的悲剧,因为我们忽视了一些让人的生命更安全的细节。如果公民在一个社会里只能“打掉牙往肚里吞”,如果人死了只能自己负责,这样的社会无疑让人绝望。人是社会的细胞,社会需要分担公民个人的灾难和痛苦。也许现在我们还不敢奢谈无涉利益的普遍关怀,只是与意外事故相关的那些社会力量,理应表现对待悲剧的体恤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