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两会民间提案(三)建议结束信访,增加书记、县(市)长接待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4:45:22

尊敬的两会代表:

尊敬的媒体工作者:

      我是一个饱受“五反”寃案折磨的“五反”运动受害人,从今天起我会以民间提案的方式在我的博客中公佈我的一些提案,这些提案都是我在申寃过程中感受到我们国家在政策、法律上的一些缺陷,有针对性的提出来的。相信很多象我一样蒙冤受屈的人都有和我一样的想法。我自知自己身份低微,不可能将我的提案提交两会,因此希望通过您们将我的提案提交两会,谢谢!                                                  2010年1月25日

现在的信访制度我认为至少有两大弊病:

一.各级信访机构相当于在上访群众和书记、县(市)长之间设置了一堵墙。它使本应是人民公仆与人民群众打成一遍的书记、县(市)长,变成了养尊处优、高高在上的官老爷。曾经有个信访接待官员坦言的对我说:“信访办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说白了信访办就是领导们养的几条看‘家’护‘院’的‘狗’,有人来了把来人挡在‘门外’”。事实上也确实是这样。因此建议:撤消各级信访机构,将每月一次的书记、县(市)长接待日改为每周一次,并公开书记、县(市)长接待上访群众的地址。书记、县(市)长接待上访群众时,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应以宪法为准绳,责成相关部门限期改正。对推诿扯皮者应追究相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二.各级信访机构是国家财政的一个巨大的包袱。以我们彭州市为例,全市共有人口七十多万,其中有六十多万为农业人囗,还剩十几万非农业人囗。除去老人、失业人员和未成年人,只剩几万是創造财冨有纳税义务的人。他们不但要供养彭州市市委、政府两套斑子不断增加的“公务员”队伍,还要承担六十多万农业人囗的种田补贴费。对他们来说公平吗?彭州市信访局由八十年代只有几个人的信访科,变成了现今有三、四十人的信访局。以毎人平均年薪四万元计算,光工资就要消耗纳税人一百多万元!如果再加上其它耗费,每年耗费应该在两百多万元以上!与其花巨资养“狗”护“院”,还不如“精兵简政”用养“狗”的钱来偿还历史欠债!

 附:博客二篇:

 (一)信访制度是冤案越集越多的根源

在很多影视剧中都看到这样的剧情:在“封建社会”只要有人击鼓鸣冤,当地第一长官就必须坐堂审案,大到杀人放火,小到偷鸡摸狗,邻里纠纷都要审理、调解。如遇判决不公,当事人还可上告,甚至上京告御状。而且朝庭还会经常派出一些巡按、钦差大臣之类到民间巡查,惩治贪官恶吏。至高无上的皇帝甚至也会微服私访查处一些民间冤案……

可是在今天百姓遭受了冤屈,想见县委书记都比登天还难!一些明显的冤案都由一些没有实权的“差干子”(信访接侍人员)与上访群众玩太极(推、拖、骗、赖)。上法院打官司吧,要收巨额的诉讼费不说,还设置了很多不受理的“通知、规定”。试想如果窦娥、秦香莲、和《十五贯》中的苏戍娟、熊友兰等人生在今天,也只能是沉冤莫白了。

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所有宪法都有“国家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住宅不受侵犯” 的字样。我家遭遇的“五反” 冤案,历史上我们也多次向人民法院起诉过,不是称:“最髙人民法院有通知,历史冤案不是法院受理范围”, 就是说过了“诉讼时效” 而拒绝受理。彭州市政府(原来叫彭县“人民”政府)历史上打着“五反” 招牌,干的却是“伤天害理,图财害命” 的勾当。我们从1953年起就向该政府申诉,彭州市政府不是采取威胁恐吓,就是称党中央没有纠正“五反”冤案的政策,拒不纠正。该政府自己不主动纠正寃案,上级党委、政府和人民法院都不管。那么“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住宅不受侵犯” 的条款怎样保证?有句老话叫“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上级党委、政府和人民法院怎能以历史遗留问题相互推诿,拒不纠错呢?再说是我们愿意使強加给我们的“五反”冤案成为遗留问题的吗?党中央真的没有纠正“五反”冤案的政策吗?最近在网上看到1952年12月第一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先生就向党中央致信,要求纠正“三反、五反”运动中的错案、冤案。1953年1月5日毛主席就发表了“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文章。其中就特别指出:“许多领导者不了解人民群众的痛苦,不了解县区乡三级干部中存在着许多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坏人坏亊,或者虽然对于这些坏人坏亊有一些了解,但是熟视无睹,不引起义愤,不感觉问题的严重,因而不采取积极办法去支持好人,惩治坏人,这样的官僚主义,在许多地区、许多方面和许多部门,还是基本上沒有解决。”毛主席把这类亊件定性为“反动统治阶级反人民的反动作风在共产党内部的残余”。“请各级党委在1953年结合整党建党及其它工作,从处理人民来信入手,(写不来信的怎么办呢?)检查一次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分子的情况,并向他们展开坚决的斗争。凡典型案例应在报纸上广为揭露,对违法情形严重者必须给以法律制裁,各级党委应有决心将为群众所痛恨的违法乱纪分子加以惩处和清除出党政组织,最严重者应处极刑,以平民愤。”(请见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72至74页“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文章)

胡锦涛主席曾经告诫各级干部:群众利益无小事,党是百姓的父母,政府是人民的靠山,老百姓如果受了委屈、遭了损失、遇到危难,主持公道的、站出来做主的、一定是党,是政府!

邓小平同志就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时说:我们的原则是“有错必纠”。 凡是过去搞错了的东西,統统应该改正。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摘抄:                                                       

会议指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必须遵循毛泽东同志一贯倡导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只有坚决地平反假案,纠正错案,昭雪冤案,才能够巩固党和人民的团结,维护党和毛泽东同志的崇高威信”。会议对民主和法制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各级领导要善于集中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对不正确的意见进行适当的解释说服。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要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难道这些不是纠正“五反”冤案的政策吗?彭州市政府欺负我们的父辈们没有文化,不懂共产党的政策,(当然也包括我在内)没有“官场”背景,又地处偏远的西部,信息闭塞“山高皇帝远”。因此,采用欺上压下的手段,只是销毁“五反”材料,应付上级检查了事。使早该纠正的冤案变成了“历史遗留问题”。这一切难道都是我们的错吗?!该谁来维护宪法的尊严,保公民的合法权利?!

 (二)书记、市长接待日的遭遇

  2010年1月6日,是彭州市政府规定的书记、市长接待日。早上九点钟,我就赶到了彭州市政府巿委书记门生九楼的办公室门前。刚敲了两下书记大人的门,就来了一个“保安” 把我推开,高声责问我“你要干舍”?我说:“今是书记、市长接待日,我是来找书记申冤的”。“保安” 说:“有什么事情找信访局”。 我说:“信访局能解决问题我找书记干舍?信访局已经给我出了‘不受理告知书’ 我是万般无奈才来找书记的”。 “保安” 说:“要找书记先到一楼市委办公室预约”。 我说:“我已经预约了很多次了,一直沒有通知过我,今天是书记、市长接待日,门书记沒有理由不接待我”。 “保安” 理屈词穷,但仍全力阻止我接近门书记的办公室。后来又来了两个保安,试图用武力将我推到电梯里。我说:“请你们放尊重点,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市委书记、市长每个月至少要安排一天时间来接待上访群众,今天是彭州市政府规定的书记、市长接待日,我是依法上访,你们这种做法己经违法了”!彭州市政府聘请的“保安”,个个都是会武术的武林高手,举手投脚都可伤人于无形。据说,2009年5、6月份,一些老民办教师到彭州市政府上访,有一个年近六旬的民师,被“保安”推得滾下楼梯,住了半个多月的医院!……“保安”无言以对,找来信访局的人,叫我有问题到信仿局去处理。 我对信访局的人说:“你们信访局2009年1月份给我下了“信访问题不受理告知书” 声称不管我们的事了,要上访要告状奉陪到底!我还到信访局干舍?后来信访局的人又通知敖平镇政府派了一个姓但的副鎮党委书记来协助他们。但书记又拿出了他们找 人顶替父亲签名的所谓“关于张德万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议”说:你们的问题2009年8月份你父亲就签了协议,己经给你们解决了。我拿出父亲给我们的遗嘱比对笔迹,指出是伪造的,但书记却又说是我妹张仁志替你父亲签的名。我说,张仁志是否替父签名我不清楚,但是张仁志是嫁出门的女,根本就不是张家人了,怎能替父亲签字做主?再说,你们的所有信访通知书都称:张仁国替父申冤,这么大的事情不通知我,难道不是证明了你们在耍阴谋,做贼心虚么?不用说该协义不是我父亲签的名,就算是父亲的亲笔签名,也只能是你们采用欺骗手段,逼迫一个本不识字、视力和神志已不够清晰的87岁老人签下的不平等条约,这样的协议应是无效协议!而且我们的房屋是十二间带两个天井(其中有两间正中街铺面),宽为八米,深为三十三米,建筑面积为二百六十四平方米。你们用六十八点六平方米的后街房屋就给我们顶了,如此做法还有公理可言吗?

时间己经到了上午十一点多钟可,可能是书记大人要下斑吃午饭了,信访局的人又叫我有问题到信仿局处理。我还是说:你们信访局不是给我下达了“信访问题不受理告知书” 不管我们的事了吗,我到你们信访局干舎?信访局的人又说:现在出现了新问题,敖平镇政府做假,还是应该由信访局调查处理。我觉得这位信访官员说的话有些道理,只好跟隨他到信访局解决问题。到了信仿局后,刚才那个信访官员又找了几人,叫我向他们反映情况。我只好拿出申诉材料,把经过重说了一遍。这些信访官员一下子变了一副嘴脸,说什么你认为敖平镇政府的“关于张德万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议”是假的,你可以找司法鉴定,打官司解决。我说:我父亲给我们的遗嘱上的笔迹和“关于张德万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议”父亲的签名笔迹,只要是识得几个字的人都分变得出来不是同一个人的笔迹,难道你们就分変不出来?这些人说我们不是专家,我们分变不出来,上法院打官司!我说:你以为我怕上法院,我已经向彭州市法院、成都市中級法院和四川省高级法院都递交过几次“诉状”了,他们都不受理,称:“历史遗留问题应由党政部门解决”。接待我的人趆来赿少,大概是轮流去吃午饭了。

时间到了下午一点半,连接待我的最后一个人都走了,我就这样被骗来骗去!可我不明白的是,本是代表公平正义的政府,本是人民公仆的人,竟然是如此形象!无奈,又返回巿委书记门生的办公室,刚敲了两下书记大人的门,又被“保安”強行阻拦。我只好退到书记门前的电梯间小厅坐下等书记出门。下午两点过,来了十多个人,有敖平镇的但副书记、有信访科的人,或许还有彭州市政府其他官员。这些人轮流地缠着我,始终不让我见到门书记,我饿着肚子,没有一囗水喝,说得囗干舍燥,嗓子冒烟,明白了这些人的用意是想耗尽我的精力,让我自行放弃!我说:我不想和你们说活了,我要留点精力向门书记反映问题!有人劝我先吃了饭再来。我说今天见不着门书记,就是饿上三天三夜我都不会走的!时间到了下午的四点钟,大概书记大人又要下斑了,他们叫来了两个公安人员,伙同三个保安武力将我这个六十五岁的老头子双脚腾空的架进电梯,赶出了用人民血汗钱修建的这座办公大楼!在一楼,经这些人的同意,我又通过市委秘书处给门书记送了一份申拆材料,并留字留言请门书记安排时间接待,于是万般无奈的离开了彭州市政府办公大楼。

 通过这个难忘的经历,我更进一歩的认清了“信访局”的作用:它其实就是设在上访群众和书记、市长之间的一堵难以跨越的髙“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