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营销员论坛”的数位网友给2010两会的一封公开提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8:37:43
]“中国保险营销员论坛”的数位网友给2010两会的一封公开提案
作者:0zzy0 提交日期:2010-3-12 21:57:00 访问:158 回复:8     
  我们是中国保险营销员论坛的网友,代表290多万营销员和更多被迫离开营销员队伍的同仁,连续3年两会呼吁政府,采取措施制止愈演愈烈的保险公司侵害代理人权益的非法行为,保障营销员的合法权益,保护营销员的从业资格,规范营销管理模式,制止对代理人的各种名目罚扣款和差勤扣款,随意无辜解除代理合同,退还营销员各种罚扣款和差勤扣款,返还离职营销员的后续利益。强烈呼吁政府加强保险行业监管和执法,解决营销员维权难问题,重视和及时畅通营销员的投诉上访和言论渠道。
  
  
  造成当前保险行业侵害代理人权益的主要原因仍然是:法律的盲区,监管的不到位,公司的瓜分,营销员无正常渠道维权造成的。
  
  由于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保险营销制度只是最初肢解性的引入代理模式,没有相应地引进与之配套的代理人福利保障制度,20年来以平安保险率先兴起的“扫街式销售”低成本营销手段,短时间内为保险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利益。以规模空前的“人民战争”类似传销的增员方式夺取保险市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成了保险公司的唯一生存法则,保险代理人成了公司追逐利润的工具。靠所谓的“话术”营销技巧,“培训”洗脑方法,“晨会”暗示激励办法,“展业”忽悠营销手段,“电话回访”轰炸伎俩,以“保险规划师”美化办法,靠做假文凭的人海战术,不断的圈钱圈人,胁迫当前保险市场。
  
  由于目前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公司单方面制定的显失公平、暗藏机关的《保险代理人营销员合同》条款以及《基本法》,以此霸王条款为手段,无限地扩充、延伸保险公司的权利,缩减甚至回避其对营销员的责任,在大肆地侵占保险营销员合法利益的同时,不露痕迹地侵占保险客户的保单权益和服务利益!又将罪名转移给保险营销员这群““替罪羊”!这种“合理合法”没有任何制约的“保险营销制度”,已经对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日益造成严重的伤害,给社会造成了不和谐因素。
  
  由于保险公司低成本、零成本的管理方式(连打印投保单建议书都营销员自己买),对代理人的摊派,名目繁多的扣款、罚款,就成了保险公司内部各级经营经费开支主要来源。而随着代理人的一次次抗争的失败,管理者们贪婪的占有欲不断的膨胀,利用阻止晋级、不断加码的临时指标,各种“竞赛”、“增援”指标、不断的“培训”活动、强行替厂家推销产品等接受代理人进贡,捞取回扣。为了捞取好处,重金贿赂有关执法部门,利用黑制度刁难代理人,也使代理人的被侵权一直的不到公正解决,这种恶劣作法在恶性循环,污染了诚信、败坏了正义、毒化了社会风气。由于长期得不到治理,已成为社会的死角。
  
  由于《基本法》和保险合同的霸王条款,一家之言,新的《保险法》对《基本法》、《保险代理人营销员合同》营销员权益无明确规定,至今为止造成被侵权的营销员和客户有冤屈无处诉,以法律方式维护营销员合法利益,没有一个维护营销员合法利益完整的法律依据。
  
  由于保监会划定自己的监管范围,把受理营销员维护合法权益信访拒之在外,200多万营销员合法权益也就成了法律和监管的盲区,给营销员造成了不应有的维权困境,致使采用法律维权案件得不到公正判决,采取投诉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处理。积案越来越多,积怨越来越大,对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不满度不断上升。
  
  由于各保险公司也都看中了营销员后续利益这块“肥肉”,公司大部分精力则是增员,然后利用自己制定的《基本法》将他们淘汰出局,利益留给公司,随后对那些为他们效尽犬马之劳的所谓主任、部经理又大加打压,以莫须有的理由将他们分别解除代理合同,然后达到瓜分他们利益的目的,就是行内的所说“自养、自宰”。
  
  由于营销员的大进大出,造成大批的“孤儿单”,广大客户得不到良好的售后服务。不但侵犯营销员权益,还侵害消费者利益,保险的诚信度不断降低,障碍了保险事业的发展。
  
  我们认为保险业、银行业、证券业在中国金融领域三分天下,为社会保障、资金融通、社会管理和服务经济发展方面作出巨大的贡献。而支撑和带来中国保险业繁荣的正是290多万中国保险代理人。而保险这一利国利民的工具被滥用,沦落为资本家牟利的超级工具,对于13亿中国人不公平,改革开放已经30年了,我们需要一个服务和谐发展健康、成熟、诚信的保险市场。
  
  在“中国保险代理人营销员权益保护缺位”的体制之下,实质就是“保险代理人营销员既没有经营者的权益,更没有经营者财产权益的保障,却长期地在事实上承担了作为经营者的税收责任,风险自负费用自理的义务”,这样的体制,能够吸纳什么人才?留住什么人才?在这种畸形体制的庇护下,保险公司可以“合法合规”地“吃代理的资源占客户的利益”!这样的体制和模式,其实就是在透支中国保险行业的前程和消费者的福利啊!
  
  我们认为,刻意回避“保险代理人营销员权益的法律规范和执业尊严的保护环节”, 通过牺牲代理人的权益来发展市场延缓危机的发生,这种虚假的市场繁荣,其实是在根本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我们认为保险公司利用不正当的手段和途径,千方百计的利用阻挠、解除代理合同等手段,压制代理人揭露行业内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是一种对人权、民主的践踏,是一种恶劣的扰乱市场的短期竞销行为。
  
  只有290多万营销员队伍的权益得到保障,广大的投保客户利益才能得到保障,保险市场才能健康发展。我们强烈呼吁政府,还保险营销员一个公正的合法身份,下大力解决这种不正常的营销竞争手段,使中国的寿险事业走上正规。
  
  
  
  
  
  提案的署名网友:wenquan、ZZY、zjp
  
  
  
  20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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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面来看,保险服务的消费者问责代理人似乎是很自然的,但在“中国保险代理人营销员权益保护缺位”的体制和模式之下,这其实就是“消费者”和“代理者”的共同的悲哀。
  
  
  首先,保险是一部好经,为何现在的市场如此之多的“歪嘴和尚”?问责代理人是最简单直接的,但“病根”不除!“症结”不解!市场上大大小小的这类纠葛还层出不穷!代理人承担的罪名和骂名一直就很多啦,我们要思考一下,最弱势最无奈的是否是代理人?这是其一,其二,市场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歪嘴和尚”啊?好坏板子都打到代理人的屁股上吧!借机干掉你还有大把的便宜拿!代理者有规范的申诉渠道吗?源头上就有太多的不公平和“套套”的东东。想一想!谁是最大的受益者?谁是最大的责任者?谁是最终的受害者?谁是“替罪羊和牺牲品”?
  
  
  系统地看看我的博客(可以百度搜索:阿远哥哥)和“中国保险营销员论坛”上面的“Z眼看市场”吧!解决之道和症结所在供各方面参考、了解、使用。
  
    保险行业内、保险公司以及论坛上经常有人说:不愿意干就走之类的话。
  
  由此我想到另一句话,在矿难频发的中国,一位高官语出惊人“谁叫你生在中国”。真是异曲同工!国家没有错!错的是矿工,谁叫你投错了胎?不愿意干就滚,公司没有错,错的是员工,走吧,反正我们有的是廉价劳动力。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王八蛋论调?!
  
  
 
    我们都要想一想这个道理:如果从业人员的利益都无法保证,何谈消费者的利益,本身消费者的权益就很大程度是由代理人来解释和把握的。所以讲,关爱别人,其实,就是保护自己啊!
  
  保险行业尤其是寿险行业今天的“一片乱象!一滩乱局”,中国的消费者的各种力量对保险代理人群体的真实生存状况不了解、不关注、不介入也有很大的关系的。
  
  保险代理人营销员群体的权益保护的法律规范和执业尊严跟保险服务的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长远的服务利益没有关系吗?!荒唐!无知!短视而已。
  
  

 
    [原创]:这种市场状况,是中国消费者的各种力量对监管机关的“监督和制约”作用没有真正发挥,与消费者的各种力量对保险代理人营销员群体的真实生存发展状况不了解、不关注、不介入有很大的关系的
  
  
  这样的监管模式,以及现行的保险营销体制(即:本质上就是让保险公司等等诸商家可以“合法合规”地“吃代理的资源占客户的利益”的体制啊),很难再大量地吸引到、留得住那些高素质、专注的、负责任的代理人的。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之下,那些“不长眼睛,又没有脑筋”的消费者在选购保险之时,代价就难免啦!其实,错买保险,后果真的很严重,惊觉时往往为时已晚。
  
  这种市场状况,是中国消费者的各种力量对监管机关的“监督和制约”作用没有真正发挥,与消费者的各种力量对保险代理人营销员群体的真实生存发展状况不了解、不关注、不介入有很大的关系的,即“和讯保险论坛”的某位论坛会员所讲的“共业”吧。所以讲,“关爱别人,其实,就是保护自己”啊!
  
  
  

 
    你们这些保险营销员是被保险公司强奸了之后又来帮保险公司强奸更多无辜的求职者!被骗了又继续帮骗子到处疯狂的骗!所以中国的保险公司就是这世界最大的专业欺骗团伙
 
 
    一人卖保险,全家不要脸.这话非常正确。你们这一大群保险骗子已经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了还在这里吠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