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四种人比较适合在城管眼皮底下摆摊? - 经济观察 - 中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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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四种人比较适合在城管眼皮底下摆摊?手机免费访问 www.cnfol.com 2010年02月01日 08:29 中金在线/财经编辑部  查看评论   哪四种人比较适合在城管眼皮底下摆摊?

  《环球时报》1月28日报道:2009年7月29日和8月11日,榆树市行政执法局执法过程中,一名医院女院长手指被扭断造成九级伤残,一名读高二的女“商贩”被吓出精神病患者。近日,记者对这两起事件进行了深入调查。

  17岁,高二,女生,勤工俭学挣学费,怎么说也是一个很阳光很灿烂很令人骄傲的故事,如果这个故事被发展下去,很可能会成为一篇很好的全国高考第一名的作文,或者是很可能令主人公成为一个女强人优秀大学生创业者。然而很可惜,在城管的眼里,这不是风景,而是煞风景,因而他们要取缔之,擒拿之,砸烂之,然后使其精神病之。

  而医院院长手指被扭断,并造成群组伤残,则更令人感觉匪夷所思,要知道邵艳华从1994年开始至今,连续几届均是榆树市政协委员。一个市政协委员,却也难以逃脱城管的暴力执法,那么,城管的功夫可谓超群,气焰可谓冲天了?

  由以上两个城管暴力故事看来,世界上只有以下几种人适合在城管眼皮底下摆摊开店。

  其一,真正的精神病人,最好是重度精神病患者。城管一吆喝,精神病人也跟着瞎吆喝,城管开始搬货,精神病人也跟着往城管车上搬,还得嘿嘿傻笑着。当城管开车拉着满满一车战利品回营交差的时候,摆摊的精神病人最好在车后面高喊城管万岁,万岁,万万岁。城管有理,城管英明,城管伟大之类的赞词颂歌。

  其二,城管家的小女儿,也上中学,为了完成学校安排的勤工俭学作业来摆摊,不是因为饥寒交迫交不起学费交不起患精神病费或者断指再植费而来摆摊。那必然会有如下结果,大大小小之城管,纷纷前来与城管女儿套近乎,帮助卖货,帮助推销玩具,然后城管负责宣传的人员拿出相机摄像机,大拍大录。晚上会有关于城管的新闻,叫作城管学雷锋,城管也柔情,城管也为人民服务。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利用这么一次城管女儿实习勤工俭学的机会,也宣传了城管之光辉形象,多好!

  其三,城管之退休老爸或者退休之丈母娘,跳舞踢踺子玩腻了,也摆个摊玩玩,会会朋友,体验体验生活,那结果可就更好玩了。有好事之摄影记者,会将此拍成一个连环的故事,从某小区路口开始,叙述曰:城管帮助下岗老职工找合适合法的摆卖摊位;形象设计:城管一手搀扶下岗老职工之手臂,一手指向远处马路对面乌有处,叙述曰,城管与下岗老职工心连心、手搭手、臂靠臂。

  其四,某领导体验生活之“片花”。某开放式合法之别扭街,人迹罕至,平时只有十来个摊位冷清待人,某市长或者某书记来体验生活,专门到某摊位前站站,做比量衬衣状,美其名曰,市长暗访某繁华合法开放之市场。某市长当了一回合法之“走鬼”,城管为之开道,城管为之护驾,城管为之低眉顺眼嘿嘿连声就差没喊万岁了。(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