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福东:本报记者台湾直击扁案庭审(南方都市报 2010-1-3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2:30:46

本报记者台湾直击扁案庭审

“国务机要费”案本月29日再度开审,现场以证人作证及阿扁自辩为主

类别:社会民生 作者:韩福东 原创 浏览量:27  发布时间:2010-01-31 手机看新闻
版次:AA26 版名:国内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08年5月14日,阿扁卸职前6天,出席柏杨追思会。这是他入狱前少有的几次公开活动之一。 资料图片

    29日庭审时,台湾高等法院外聚集了很多警察。本报记者 韩福东 摄

    陈水扁走进法庭,一如既往的蓝色西服和招牌式的微笑,二八开的发型看上去刚刚理过不久。坐在法庭后侧的十几名旁听民众“唰”地站了起来,“‘总统’好!”声音很齐,但其中夹杂着一个女高音“关到死才好!”

    说这句话的女子名叫许希娥,倒扁红衫军中的积极分子,民进党前主席许信良的侄女。她穿着红衣坐在一群站立的扁迷中间,显得格外突兀。“关你的头了!”立刻有扁迷反击,坐在前排的一个女子,还特地走过来,冲着她说,“你很嚣张啊?!再喊?!”法警此时走过来,用一种见怪不怪的口气说“不要吵,先坐下来。”

    此刻,陈水扁已经在被告席上坐下来。这是1月29日下午两点半,台湾高等法院再度开庭审理“国务机要费”案。上午的庭审因牵涉机密资料不公开审理,下午开放旁听后,控辩双方围绕此案相关部分是否适合公开审理再生争议,陈水扁也恳请法院考虑他作为被告的权益保护。

    下午的庭审持续了约两个小时,此前台湾高院曾发公告称,将传讯高雄市市长陈菊等证人,但她因列席市议会临时年度预算审查接受备询而请假,到场者仅“21世纪宪改联盟”召集人洪裕宏一人。此次只是阿扁所涉案件之一———“国务机要费”案诸多次庭审中的最新一场,现场以证人作证和陈水扁的自我辩护为主。本报记者得以记者身份进入旁听席,目击台湾“世纪大审判”。

    过两道安检门才能进法庭

    审判长邓振球穿着法官袍与两位承审法官从侧门进入法庭时,法警高喊了一声“起立!”全场人员悉数站起,邓振球说,“请坐下!”庭审正式开始。

    台湾高等法院位于台北权力核心区域“博爱特区”,距“总统府”仅300米远,是台湾介于“最高法院”与地方法院之间的第二级法院。对阿扁的此次庭审,在该院1968年兴建的的刑事庭大厦内专用第一法庭进行。此前,该院已贴出庭审相关公告。

    进入台湾高等法院,先要经过一道安检门,然后会看到两侧墙壁上各镶嵌有一段铭文。左侧为著名法学家查良鉴所提攸关“昌明法治”的文字,右侧则为“台北法庭大厦兴建纪略”。拾阶而上,在二楼再过一道安检门,将禁携物品(包含手机、笔记本电脑、PD A、照相机、摄影及录音器材等)存放后,即可进入最里面的专用第一法庭。

    法庭审判席后,悬着带有天平图案的标志。公诉人和辩护律师分别坐在审判席下的两侧,公诉人和律师的袍子与法官袍类似,只是中间的颜色分别为紫、白,法官袍则为蓝色。被告陈水扁在律师席下,与庭审法官面对面而坐。隔着一道木板,接下来的两侧分别为学习法官席与学习律师席,供欲参学的法官和律师旁听。

    此外,尚有记者席和民众旁听席。记者席共60个座位,要提前申请登记。民众旁听席20位,需持证明文件排队填表后始能拿到旁听证。

    庭审记录现场可纠错

    书记员坐在审判席下,与法官同一面向,负责用电脑记录庭审实况。法庭两侧有两个大屏幕,书记员每一次敲击键盘的结果都将一览无余。法官、公诉人、辩护律师、被告及证人面前,各有一台电脑,会如实看到庭审记录。这是和大陆法庭很不同的一个地方,每个人在庭审过程中都可以指出庭审记录哪里不实,现场即可修改,以保障庭审记录的绝对准确和完整性。

    庭审的发言语速很慢,即为配合书记员的记录。在29日的庭审中,证人洪裕宏语速略快,即被法官提醒。因陈菊等其他证人未到现场,洪裕宏唯一的作证开启了本次的庭审。

    洪裕宏:扁主动捐款200万

    在法官问过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等信息后,证人洪裕宏开始宣誓,大意是:当据实陈述,如有增减,愿受伪证处罚。并在与被告陈水扁无亲戚与雇佣关系的文书上签字。

    洪裕宏的另一身份是台湾阳明大学心智哲学所所长。他的证词是在与辩护律师和公诉人问答的过程中展现的:阿扁担任“总统”期间,他成为“21世纪宪改联盟”召集人,并无主动向陈水扁募款,但有一天“总统府”秘书长游锡堃面见他,明确说是“总统”帮忙,捐给“宪改联盟”200万台币现金。洪裕宏问,要不要开收据,游锡堃回答,不必开。200万元打入相关银行账户,洪裕宏并没有问这200万元是陈水扁从哪里获得,“我当时的想法,是捐款人不愿公开。”

    证人作证后即离开法庭。陈水扁的律师称,证词表明,陈水扁确有赞助“21世纪宪改联盟”200万元,这笔钱出自“国务机要费”,是因公支出的一部分,仅属开支不当,不能认为扁有为自己或他人不法所得的意图,不构成刑事犯罪。公诉人不能因为无法确证这笔钱来自“国务机要费”,就推翻阿扁的辩护,认为它不来自“国务机要费”。

    公诉人在随后的发言中,要求调阅“21世纪宪改联盟”的账户,看是否有这笔钱打入。并表示,即便确有200万捐款,仍有陈水扁向别人募款、自己捐款和以“国务机要费”支出三种可能。

    这番发言后,公诉人又要求书记员将发言更改为:仍有陈水扁向别人募款、自己捐款的可能。律师追问:为何更改?后书记员又恢复原三种可能的叙述,但在后边加注:检察官建议删除有关“国务机要费”支出可能的部分。

    陈水扁:延续惯例未记账

    阿扁在随后的发言中表示,他在2008年9月24日给特侦组的陈述状中就说过,给“21世纪宪改联盟”捐款的事。因为他2004年连任之后,“宪改”即是重点要推动的工作,他非常重视由100多个民间团体组成的“21世纪宪改联盟”,知道他们经费拮据,乃“从私人办公室保险柜中拿‘国务机要费’赞助”。因李登辉时代即延续的惯例,这笔钱没有记账,也不必另取据核销。而且,他也不希望外界知道政府对该民间团体有经费挹注。

    为何从“国务机要费”中拨款赞助,陈水扁解释说,此前的“国安密账”———“奉天专案”已于2006年初全部缴库,所以从“国务机要费”中支出。他并且爆料说,在李登辉时代,用“奉天专案”委托个人或团体做某些研究是屡见不鲜的事,譬如,1999年10月,有一笔1450万台币的款项捐给李登辉办公室副秘书长林碧炤(现政治大学副校长)做关于台海安全的研究,同年还捐给“国家安全咨询委员”蔡英文(现民进党主席)200万用于强化台湾“主权”地位研究,更大的一笔是捐给“中华经济研究院”院长麦朝成3140万。

    公诉人多次提醒说话不要泄密

    话题很快转入“奉天专案”这笔所谓的“国安密账”。陈水扁说,“奉天专案”是他2002年批准缴库的,是“国安局”局长亲自到他办公室后获批的。

    陈水扁的辩护律师说,这个可以向“国安局”查阅。审判长邓振球表示,要调卷的话,应该提早,在庭审前就应做好准备。

    邓振球说,法庭会用公文程序调阅相关文书。但此时,公诉检察官站起来,提醒辩护律师注意,刚才提及的内容可能违反“机密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律师说,陈水扁已经多次提起此事,但律师一直无法阅到相关案卷。

    审判长问,依据“保密法”,律师是否可以阅卷?阿扁插话说,当时把这三页纸列为机密,但只是内部的所谓机密,并不是法律意义的机密,因为“机密保护法”那时还没制定。

    公诉人建议,是否机密应送“国安局”认定。他并再次提醒,“有些事不适合在这里谈”。当审判长与律师仍就此话题研讨,公诉人再次站起,表示“当时已设定为机密,如未变更前,不适合在公开庭审中讨论”。

    在此之前,当律师提及早上某某人的证词时,也被公诉人打断,庭审记录中并且删掉了那句话。但关于“奉天专案”的讨论,仍保留在庭审记录中。

    庭审法官们在席上翻出此前的笔录耳语了一会,邓振球问陈水扁:你不是以前希望把这些封存起来么?阿扁表示,他现在希望打开看看,不然合议庭不了解其中原委,他是因没有“奉天专案”这些项目后,才动用“国务机要费”并且用其他发票核销的。

    阿扁讨要被告司法人权

    在此后的发言中,阿扁反对由“国安局”认定该文书是否法律意义上机密,因为现任“国安局”领导都是后来晋级的,对前事并不了解,且台湾行政不中立为人所诟病,既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就应由合议庭裁定处理。

    陈水扁抱怨说,法院把案件切割为公开与不公开审理两部分,但两部分尚有联结,接下来公开庭审中的辩论,他可以讲到什么程度,请明白告知,否则检察官总这样提醒,“我不敢说是恫吓,但万一我讲后,特侦组又以泄密为由追究起诉,我不能承受这样的后果。”

    他态度谦恭,说什么部分应该公开审理,什么部分不应该,完全尊重合议庭的任何决定,也感谢有这么大比例内容不公开审理,让他可以畅所欲言辩护。话锋一转,他又说,像“奉天专案”部分,没开秘密庭,检察官又不让他做有力辩护,“我作为被告的司法人权在哪?只能哑巴吃黄连不能讲?恳请合议庭帮忙做主,我该怎么办?”

    审判长表示,会审慎考虑陈水扁的意见。稍后即宣布本次庭审结束。

    阿扁继续与律师在庭审现场商议,而旁听者陆续散去。扁迷们仍亲切与阿扁挥手示意,鼓劲问好。旁听的红衫军成员许希娥则是一脸的不屑,庭审中途,她还递给本报记者一张纸条,上写“(阿扁)借势借端取钱”,并不认可阿扁的辩护。

    “阿扁开庭我每次都来旁听,他把我们老百姓的钱都拿到自己口袋中去了。”许希娥恨恨地说,而身边更多旁听的扁迷,也是“老面孔”。她们都是这个蓝绿对峙社会的政治狂热分子,庭审结束后又再度吵了一架。

    本报首席记者 韩福东 发自台北http://gcontent.nddaily.com/e/8d/e8dfff4676a47048/Blog/299/3d6de6.html
韩福东:本报记者台湾直击扁案庭审(南方都市报 2010-1-31) 田文华案庭审直击(《财经网》 2008-12-31) 利嘉股份真假坐庄案庭审直击 利嘉股份真假坐庄案庭审直击 叶逗逗:直击孕妇李丽云死亡案庭审(《财经》 2009-7-17) 万人直击四川网络色情案庭审 色网老总当庭忏悔 “黑砖窑案”庭审程序违法?(南方都市报 2007-7-6) 高人:拙劣的庭审(2010-1-10) 昨日,本报记者首探看守所,社会直击,沈阳日报电子版,读报社区 山西局长“煤老板”庭审供出书记被法官阻止(南方都市报 2010-4-29) 季天琴:李庄疑涉伪证案庭审纪实(新民周刊 2010-1-6) 韩福东:1976年台湾“陈明忠叛乱案”解密(南方都市报 2009-12-2) 河南:法院庭审彻底公开(中国青年报 2010-1-30) 韩福东:以4D展现台湾多元生活方式(南方都市报 2010-2-9) 庭审直击:王小石、林碧案当庭翻供(21世纪经济报道 2005-11-09) 直击王天伦涉黑案庭审:文强证言首次在法庭出现 陈水扁家庭弊案:台湾的阵痛自己解决(南方都市报 2008-8-31) 张铁志:2009:台湾民主的除魅化(南方都市报 2010-1-9) 本报记者采访遭荔湾广场保安围殴(南方都市报 2009-7-20) 新京报:本报记者正常采访遭殴打(2006-1-21) 慈冰:直击海南楼市泡沫(《财经》 2010-2-1) 郑琳 庄庆鸿:“律师涉嫌造假案”庭审激辩16小时(中国青年报 2009-12-31) 律师涉嫌造假案”庭审激辩16小时(中国青年报 2009-12-31) 黎广:央视大火案庭审 不对媒体开放(时代周报 20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