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垃圾分类立法拟增惩处条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6 00:02:46

北京市垃圾分类立法拟增惩处条款

2010年01月28日 08:50北京青年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

三里河一区5号院设置了分类垃圾桶,但很多居民还是不习惯将垃圾分类后扔进桶中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将写入管理条例———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本市“新建改扩建居住小区、社会单位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处理”,要“探索垃圾收费改革”。垃圾分类是近年备受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但在实操层面始终不尽如人意。生活垃圾分类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从技术层面到公民素质,每一个环节“掉链子”都会事倍功半。

所以,关于生活垃圾的立法进入起草调研阶段,对工作的推进就是一个重大利好。正如人大代表的意见,向居民推广垃圾分类也必须改变粗放的、“官僚式”的方法,好在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想方设法用积分的方式引导居民“趋利避害”;同时,对作为中间环节的环卫企业也必须有效地予以监督和引导。

本市今年将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工作,但对于执意不进行垃圾分类或做得不到位的个人、单位,如何进行约束?这一问题有了答案。记者昨日从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新建居住小区和社会单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将写入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这也意味着生活垃圾分类将成为一项法规被确立下来。

-生活垃圾分类立法

拟增加惩处条款

西城、朝阳、东城等各区县的部分小区都已开始试点垃圾分类工作,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配备了分类垃圾桶等硬件设施,很多居民却并未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而在垃圾运输的过程中,环卫人员也往往将分类好的垃圾混杂在一起运输,使得居民所做的垃圾分类努力失去意义。针对这些违反垃圾分类原则的做法,现实中却并没有任何规定可以进行约束,许多关注环保的人士因此提出了诸多意见。

让人欣喜的是,这个问题很快将有解。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向市人代会做工作报告时指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做好4项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其中包括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考虑从垃圾的源头分类到末端处理进行一系列规定。针对目前本市已经开始试点的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将明确立法规定,新建、改建及扩建的居住小区和社会单位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同时,针对此项规定,条例中还拟增加奖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