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万寿尚书庙原址保护有何不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6:12:32
中国建筑艺术网讯:福州万寿尚书庙原址保护有何不可
福州是我国东南沿海的著名古城,八闽首府。自东汉、唐、宋、明、清以来,一直是与太平洋文化最佳接轨城市,是我国东南沿海主要的大宗货物集散地。她是郑和下西洋的入海口,中国“五口通商”以来,商业日趋繁荣。自汉初建东冶城算起,迄今已有2200多年历史。据统计,福州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6处。福州历史文物古迹不仅数量众多,而且极富特色,有较为完整的历史脉络。正是这丰富的文物古迹,使福州市在1986年被国务院命名为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近来,媒体以福州历史文化名城古迹惨遭破坏为题进行了大量的报导。由于福州台江万寿尚书庙所在地属政府招标出卖地“天华地块”的范围,由华辰房地产开发公司购得,进行商住楼开发,因此要拆迁万寿尚书庙。最近一段时间,有关福州台江万寿尚书庙面临被拆迁厄运等问题,媒体大量报导了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强烈反对和批评意见。《城乡建设》2004年10月也刊登了黄国盛等62位教授联名发表的《福州历史文化古迹惨遭破坏》一文,中央电视(cctv-1)媒体广场节目也摘要进行报导。为了更好地调查真相,我们特地到现场进行调查,并查阅了一些相关资料。本文拟就此发表几点看法。
福州台江万寿尚书庙与南宋民族英雄陈文龙
座落在福州市台江区坞尾街2号的“万寿尚书庙”,系明初民间为祭祠民族英雄陈文龙而修建的一座古庙。据考证,该庙始建于明朝永乐元年(1403),已有600多年的历史,是福建省保存较为完好的一座明代建筑艺术精品。
陈文龙(1232-1277)原籍福建兴化(今莆田),幼年随父迁到长乐后山(今阜山),出身于“一门两丞相,九代八太师”的名宦世家。宋咸淳四年状元及第授宣义郎、镇东军节度判官。此后历任崇政殿说书、秘书省校书郎、监察御史、左司谏、待御史、参知政事等职。
陈文龙一生为人刚直不阿,忠贞坚毅;为官清正廉洁,关心民瘼,处处以社稷为重。在抗元斗争中退隐归里的陈文龙,应召临危受命委以抗元报国重任。他身先士卒,尽倾家财,募勇死守,率民众英勇保卫兴化城,因内奸打开城门应敌,宋军寡不敌众,陈文龙力尽被缚,押解临安,因谒岳武穆庙,熏炉自诉,一恸几绝,当晚即因绝食饿死于庙中,卒于46岁。
陈文龙满门忠烈的光辉事迹可谓惊天地、泣鬼神。历代史传、诗文、戏曲等都对其备加褒扬。后人将陈文龙与岳飞、于谦并称为“西湖三忠肃”。被史学界称作近代中国“开眼看世界第一人”的林则徐,赞颂陈文龙与名垂青史的宋末民族英雄文天祥“隆名并峙”。历代史学界和名人重臣尊称他是可与岳飞、文天祥媲美的民族英雄。
自明成化至清光绪的四百多年间,陈文龙由内河保护神“水部尚书”敕封升格为海上保护神加封“镇海王”。按照“人行善事,死而为神”的中国古代社会传统信念,民间百姓信仰奉祀陈文龙为海上保护神,与妈祖齐名。影响遍及莆田、福州、长乐、福清和台、澎、金、马等地及东南亚国家。香火连绵千秋而不断歇。台湾、马祖同胞与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华侨、学者经常组团来福州台江万寿尚书庙寻根访祖,进香朝拜。
现在的万寿尚书庙供奉着陈文龙和妈祖两位海神,成为惟一的一庙,同时供奉两位海神的古迹。1988年被公布为首批福州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福州台江万寿尚书庙不能拆迁异地复建
国家文物法第20条规定,在城市基本建设中要尽量避开文物,无法避开的,要尽可能就地保护。实在没办法避开的要报省级有关部门批准。
福建省文物局曾以闽文物字(2003)58号《关于陈文龙尚书庙保护问题函》告知福州市文物局:“陈文龙尚书庙是现存比较完整的纪念民族英雄陈文龙的文物史迹,且是涉外友好交往的重要史迹,具有很高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应依法原地妥加保护。”
2004年6月7日《福建内参》第21期(总第633期)报导,省内一批知名专家教授早在几年前一次关于古庙修复方案研讨会上也一致建议,应“修旧如旧”,恢复历史风貌,不宜有所损坏,移址或改作他用。
2004年9月16日,在福州台江区召开的座谈会上,区领导介绍了“关于移位建设保护陈文龙尚书庙的情况汇报”。申明经过多方调研,制定了两个陈文龙尚书庙移位建设保护的方案。一是拟迁移到三县洲大桥墩下以西,彬德桥以东沿江空置地上;另一是拟结合三通桥修复保护建设以及三捷河两侧,下杭路南侧金当地块旧屋区改造。选取在中亭街西侧,上杭路南侧地块上采取就近平移保护建设方案。对此黄国盛等教授、学者指出:“当年郑和下西洋之宝船,从闽江口直驶至台江陈文龙(海神)尚书庙前的左码头,这是福州一份极为珍贵的历史文化与旅游资源。如果将陈文龙海神庙迁移至上述两个方案的任何一处,都与郑和下西洋之宝船停泊地点“牛头不对马嘴”。况且如此宝贵文物古迹迁移之后,势必破坏其原物、原址、原状。
福州市台江万寿尚书庙能不能拆迁异地复建呢?
1、 据有关资料记载。自明至清,在沿闽江的南台地区(包括台江和仓山)先后建有阳岐、万寿、新亭、龙潭和竹林五座尚书庙。其中以原万寿尚书庙的建筑最为精美,庙内雕梁画栋、重檐叠宇、荫凉蔽日、庄严肃穆,气势最为恢宏(图2)。虽经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和民国初两次重修,但仍保持明代的建筑形制和艺术风格。万寿尚书庙位于今福州市台江区玉环路,这里的旧址,在宋代称“新美坊”,它是陈文龙当年在此任职和生活过的地方。明宪宗成化年间(1403-1424年)奉旨褒封建庙,当年福州民众在此建庙纪念,以表达广大群众对这位民族英雄的景仰和崇拜之情。这座由永乐皇帝“敕建”的尚书庙迄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如果拆迁,异地复建,将失去当年建庙的初衷,也便失去了历史的意义。因此,不能拆迁异地复建。
2、 宋元时期,我国的经济中心南移,许多东南亚和阿拉伯国家的商人乐于来福建进行商贸活动和文化交流。中华民族热情、友好和亲善的优良传统,到了明初永乐宣德年间得到了进一步发扬光大,朱棣登基后立即恢复了曾一度被废止的市舶制度,并在京城设置会馆借外国宾客居住。据《明实录》记载:“永乐元年(1403年)八月丁已,上以海外番国朝贡之使附带货物前来交易者,须有官来主之,遂令吏部依洪武初制,于浙江、福建、广东设市舶提举司,隶布政司,每司置提举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从六品;吏目一员,从九品。”
“永乐三年(1405年)九月甲午,上以海外诸番朝贡之益多,命于福建、浙江、广东市舶提举司、名设驿以铍之,福建曰来远,浙江曰怀远,各置驿丞一员。”
“永乐四年(1406年)三月甲寅,命浙江、福建、广东市舶提举司,凡外国朝贡使臣往来,皆芳宴之。”
此时福建市舶提举司机构仍旧设在泉州,而来远驿则建于泉州城南聚宝街车桥头繁华地方。永乐三年郑和下西洋后,许多国家的国王、亲属及使臣纷纷随同宝船来华朝贡,从福州或泉州上岸,然后由驿道护送他们进京。为此福建地方官吏在福州城东南河口地方建造了宽敞壮观的进贡厂和柔远驿来招待外国宾客。据《八闽通志》记载:
“进贡厂在府城东南河口,国初创建,由番国贡献方物,初皆贮于此,然后转以上进;柔远驿在进贡厂之南,国初创建,以为番国使臣铍寓之所。”
外国使臣来福州使船可直接驶到南台桥(今称鲜放大桥)下的台江码头停泊,此码头又称尚书道,首先迎往柔远驿,贡品存贮贡厂,接着福建地方官于承恩堂举行隆重的宴劳。永乐年间,渤泥国王、苏禄国王、古麻刺朗国王来时,朱棣还特地从京都派员来闽迎接。
从福建师范大学徐恭生教授史料为依据所创制的“郑和下西洋在福州”一图(图3)中,可以看见,尚书道距供奉海神的万寿尚书庙仅200米,而万寿尚书庙前临坞屋街商业闹市,这里码头、庙和庙前街热闹气氛可想而知。尚书庙往北不到1公里的地方为贡厂和柔远驿。万寿尚书庙和尚书道以及贡厂、柔远驿展示着明朝初期的辉煌,已经成为与郑和下西洋联系紧密、不可分划的重要文物,成为福建海洋文明与对外交流的标志性遗存。柔远驿和贡厂现尚存,均为文物保护单位。如果把万寿尚书庙拆迁,异地复建。那么将肢解郑和下西洋这组有机组合的历史文物。万寿尚书庙拟搬迁地有两个方案,方案一、跟古码头及柔远驿贡厂太远不合适。而方案二虽然与柔远驿贡厂较近,但与古码头失去关系,那么作为奉祀海神的万寿尚书庙也即失去意义。所以拟用作万寿尚书庙位置两个方案也都是不合适的。因此,台江的万寿尚书庙是不应拆迁、异地复建的。无论搬迁到何处,孤立的复建也会因失去历史的环境黯然失色,这将是对具有海洋文化内涵的福州这一历史文化名城严重的摧残。万寿尚书庙不能动!千万不能动!
福州台江万寿尚书庙原址保护作用更大
1993年9月8日《福州晚报》“台江万寿尚书庙寻踪”和《福建乡土》1998年第二期“福州台江的尚书庙”文中描述:原万寿尚书庙自然景观秀丽,前临坞尾街为商业闹市,其后原为河道环绕双向流入闽江。树荫蔽日,环境优美,故福州人对其有“玉带环腰尚书庙”的美誉。民国初年,填河建路后遂定名为“玉环路”。万寿尚书庙以其恢宏的气势、精美的建筑、荫凉蔽日而成为万寿地区居民盛夏乘凉和举行各种民俗集会的极佳场所。每当每年农历八月十五日陈文龙寿诞和正月十八日陈文龙回莆田省亲之日,台江万寿地区的居民都举行盛大而隆重的庆典活动,讲评话、唱曲艺、演闽剧、文艺踩街,十分热闹的庙前街巷摆满摊点,更是品尝风味小吃的极好机会,是福州地区最热闹的民俗庆典之一,并与台江云洲“白马王庙”(开闽王审知庙)和上杭路的“张真君殿”并列为福州市三大著名的人文景观和宗教景观。
万寿尚书庙建在台江,对台江在历史上能够成为福州地区商贸最为繁荣的地区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和特殊作用。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这是福建省、福州市高层决策的宏伟战略,以闽江为核心的大福州呼之欲出,海峡两岸互相连动,勾划成东南沿海大经济区。随着经济的发展,福州市全面实施“东扩、南进、西拓”,加快了城市建设的步伐。台江区正在着力打造以四大步行街构筑的“金外滩”,加快提升区域的商贸经济规模、水平和档次,进一步推动台江区的经济建设。它符合广大群众的利益,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在台江区打造以四大步行街构成的“金外滩”时,如果能够通过精心设计,努力提高其文化内涵,不但可以保护好万寿尚书庙,还可以使其唤发起新的生命力。使福州这一历史文化名城更具特色,更富魅力。
而开发商刊登在《海峡都市报》和《福州日报》的系列广告中。把新玉环路东侧作为榕城古街人气的来源,并再三强调:“天华”曾是老福州唯一的商业中心,“天华”可能将是台江商圈最后一块可借开发的商业地块,地块的稀缺性亦凸显出来。那么,如果把地处玉环路的万寿尚书庙及其曾为闹市的坞尾街拆除,其所谓的榕城古街人气从何而来呢?其广告中宣称的异国风情与中国传统的精华合璧,这中国传统的精华又如何体现呢?
由此可见,万寿尚书庙不但不能拆迁,而且在规划中应该保护好其目前的1000平方米用地并应适当加以扩大,尽可能恢复其历史的风貌,重现辉煌,使其形成真正的“榕城古街人气”。
几个疑问
尊重历史、保护文物、传承文脉、人人有责。很多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对保护文物都倾注了极大地关注。
1、 为什么台江区有关部门,在明明知道万寿尚书庙是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情况下,却将其用地作为旧屋改造范围卖掉呢?
2、 台江区政府在2004年9月16日在“关注移位建设保护陈文龙尚书庙的情况汇报”中称:我区历来十分重视陈文龙尚书庙的修复保护工作,1988年公布为首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于1998年6月批准成立“陈文龙纪念馆”,并对外开放。由于陈文龙尚书庙地处达江路扩建和天华地块旧屋区改造范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福州市城市规划》,达江路是福州市区南北走向的重要干道,按照城市道路规划的要求,道路建设时将把陈文龙尚书庙从此到南切去三分之一,使其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为了进一步加强保护工作,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发扬光大陈文龙文化内涵,我区经过多方调研,制定了两个陈文龙尚书庙移位建设保护的方案。”应该说台江区政府对文物保护还是重视的。但令人费解的是,既然早已把万寿尚书庙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也知道她的重要性,那在达江路扩建并将其纳入天华地块旧屋区改造范围时为什么没有将其标明应就地保护呢?
3、 在天华地块的广告中称:“以闽江为中心的高级居住群,CBD商务区快速形成,在这里将居住具有强劲消费能力的几十万的“金外滩人”。在这样一块铺满建筑的地块中人们只能生活在钢筋混凝土的森林里,在福州这个炎热的城市,东西向住宅合适吗?居住环境堪忧!真的能够形成高尚的居住区吗?令人怀疑。
在天华地块开发中,开发商是怎样看待万寿尚书庙的保护呢?设计单位在进行设计时,又是如何考虑对万寿尚书庙的保护和利用呢?
4、 广告中称:“四大步行街构筑“金外滩”,将形成福州最大商业街区。那么,在商业街区能够建设高档住宅区吗?
5、 广告中还称,国际化的shopping mall与传统的商业街丰富了这一地区的商业旅游优势。四大风情表演,美国百老汇的浪漫,法国红磨坊的火辣,泰国人妖的煽情,魔幻城的迷离,儿童反斗城的无邪,美食广场美食荟萃,商业、娱乐与旅游的完美融合将让台江地区造就成福州的“金外滩”。那这个方案又是如何弘扬福州这个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文脉呢?
一个值得借鉴的实例
最近,北京东城区王府井附近的黄土岗三号地块的开发中市、区文物部门要求对用地范围内的一座四合院进行腾退和修缮,规划部门并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开发商十分重视历史文物的保护,在规划用地仅仅28445平方米的范围内,将首先用7000万元对6700平方米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2号院进行腾退和修缮,恢复其历史原貌。与此同时,在知名专家的指导下,设计单位绘制了29个设计方案。在最后报批的方案中,腾退修缮文物、并将传统四合院的设计元素应用到方案中,形成“四梁八柱”的传统建筑格局。在临街部分采用传统的四合院形象设计,汲取传统“胡同”的精髓,保持了原有胡同的风貌和胡同肌理,达到神似的意境,营造胡同文化的氛围。严格按照北京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建设檐高只有四层的住宅。在设计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同时也提高了该地段的开发价值,得到专家们的肯定和各有关部门的赞同。用实践证明其实危改与保护并不矛盾。
编后:编辑这篇稿件心情既沉重又疑惑,在中央大力倡导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今天,我们某些“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怎么还会发生这等事!
可冷静下来想想,这里面的缘由可能实在错综复杂。大约既有所谓思想意识方面的原因,也跟法制不健全、职能部门缺位、监督约束弱化有关,也许还是种种难以言表的现实利益使然。
坦白地说,单就福州“尚书庙”是否“原址”保护还是“异地重建”的讨论放在全局看或许并不那么紧要。紧要的是由此而折射出的我们在城镇化进程加速、城镇经济和人口迅速增长的情况下,如何才能取得保持生态环境基本稳定,历史遗存、民族文脉继承延续和人们渴望的改善物质条件之间的平衡。这才真是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大难题。
针对我们的古城保护,有人说“现在已经到了最后的关头”。可否极泰来,矫枉过正。耕地不是实行了“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吗。对同样稀缺而又不可再生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是不是也当如此。
但愿,对古城少些“一次到位”推平头式的“开发”,人们也就能少点“房子高了新了,历史文化没了”的慨叹!其实,东方曼哈顿、百老汇真的没有平遥、丽江、周庄对我们来得重要!这道理大家迟早都得明白!